嘉兴市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


嘉兴市本级 | null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现就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
二、 招标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
三、 招标项目内容:
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存期[7天通知存款、3个月、6个月、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10000万元、50000万元、213100万元、200800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 :(一)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嘉兴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四)截止开标上月末,市级财政部门资金(含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市投资基金管理中心资金专户、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中心基建专户等资金)的定期存款额占该行存款总量的比重不高于30%。对未组织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政策性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2025-06-04 09:00:00 ~ 2025-06-11 17:0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2025-06-04 09:00:00 ~ 2025-06-12 09:30:0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06-12 09:30:00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多杰次仁
联系电话:0573-82512032
传真:/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2、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沈妍
联系电话:0573-82512025
传真:/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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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doc

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招标单位:嘉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4日目录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2章招标需求……………………………………………………………6第3章投标人须知…………………………………………………………8第4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7第5章协议主要条款………………………………………………………25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四、招标内容:标段金额(万元)存期1100007天通知存款2500003个月32131006个月420080012个月合计473900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嘉兴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四)截止开标上月末,市级财政部门资金(含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市投资基金管理中心资金专户、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中心基建专户等资金)的定期存款额占该行存款总量的比重不高于30%。对未组织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政策性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网站下载):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七、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17:00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投标银行报名表。八、投标方式、线下投标截止时间和网上投标起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叠加网上电子投标。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30时,未按时寄达或送达指定地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2日9:30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12日9:30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招标公告发布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十一、业务咨询:嘉兴市财政局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73-82068745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妍,多杰次仁联系电话:0573-82512025,82512032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4日第二章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是嘉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的规范性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该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共同确定的补充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提供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未报名者,投标无效。三、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四、具体招标标的:标段一: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00007天通知存款合计10000------标段二: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财政局500003个月合计50000------标段三: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财政局2115006个月2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16006个月合计213100------标段四: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财政局18930012个月2嘉兴市交通运输局450012个月3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50012个月4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012个月5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100012个月6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100012个月7嘉兴市预算会计核算民政分中心50012个月合计20080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2招标内容: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与招标单位联系。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不理解的,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6月11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线下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正本1份副本1份。网上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上传。7线下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2日9:30前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封袋上接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①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场路350号307室,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多杰次仁,联系电话:82512032;②若投标人采用寄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务必在密封袋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③由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及投标文件邮寄所需的时间,由于快递邮寄原因不能按时寄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网上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上传。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12日9:30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0投标人只允许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其管辖行做为唯一投标人,其分支机构不能做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1评标结果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15有大额存单起存金额为1000万元情况的银行,投标时应申明:遇有本行中标的招标委托额不足1000万元单位时,放弃该中标额。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存款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如果投标单位无法定代表人,则由单位负责人代替。(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依照《嘉财预执〔2018〕86号)、嘉财预执【2021】56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4.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市财政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相应处罚。(七)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单位澄清。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单位以法定形式发布,存款单位没有通过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人民银行评价材料(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拨备覆盖率(复印件)、资本充足率(复印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9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人须充分了解项目全部风险,综合考虑投标报价。4、▲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5、每个投标人的每一投标标段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提交可选择报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且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系统流程、时间、格式上传。(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投标报价表的;(2)投标报价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投标报价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5.如网上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做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显示表述不一致的除外)。四、开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招标单位将与监管部门对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密封情况、开标评标工作等全过程进行现场记录。五、评标1、评标组织1.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5人组成。1.2、评标、决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监督。2、评标的方式2.1、本招标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2、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叠加网上电子投标,因招标系统故障不能进行线上评审,本项目以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为准。3、评标程序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3.2、实质审查与比较3.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资信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2.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最终得分。3.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6.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竞标银行接触。6.2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的《评标办法》。7、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且有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督察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招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告知存款单位,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公告后3个工作日后无疑异的,招标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1.存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存款合同。同时,招标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中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或无理由放弃中标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18〕86号)、《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嘉财预执〔2021〕567号)、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与评标规则》的函(嘉财预执〔2025〕20号)等的规定,2025年(第二期)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办法如下: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价格分10分、资信技术分9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均相同的则按投标时签到先后顺序。中标单位按每标段内序号顺序依次分配中标金额。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价格分。二、评分内容和标准评分指标包括经营状况指标(40分)、经济贡献度指标(42分)、利率水平指标(10分)和服务水平项目指标(8分)。评委根据投标银行的标段、定期存款年利率、投标金额和相关部门(或投标银行)提供的评标数据、佐证资料,对照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银行得分。计算得分时,保留二位小数。(一)价格得分:定期存款利率报价(10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投标利率(含大额存单)为评分依据。有效竞标银行报价与同期限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相比上浮基点(BP)最高的银行得满分,上浮基点(BP)每下降一个基点扣0.08分,扣至0分为止。(二)资信技术分:(一)经营状况指标(满分40分)经营状况指标设置包括偿付能力、资产质量、运营能力、内控水平指标。1.偿付能力(10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上年末法人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进行评分。(1)拨备覆盖率(5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法人拨备覆盖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50%及以上得5分;150%以下、120%及以上,与150%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1分;低于120%以下,不得分。(2)资本充足率(5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法人资本充足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0.5%及以上得5分;10.5%以下不得分。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按5分计算。(该指标数据由竞标银行提供。)2.资产质量(12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嘉兴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处置率进行评分。(1)不良贷款率(4分)。不良贷款率指标得分=不良贷款率季度得分*0.2+不良贷款率年度得分*0.8。不良贷款率季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全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5%及以下得4分;1.5%以上、2.5%及以下得3分;2.5%以上不得分。不良贷款率年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全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5%及以下得4分;1.5%以上、2.5%及以下得3分;2.5%以上不得分。(2)不良贷款处置率(8分)。不良贷款处置率指标得分=不良贷款处置率季度得分*0.2+不良贷款处置率年度得分*0.8。不良贷款处置率季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全市不良贷款处置率赋分。得分标准为:70%以上得8分;70%及以下、50%以上的,得7分;50%及以下、40%以上的,得6分;40%及以下、30%以上的,得5分;30%及以下不得分。截至上季度末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不良贷款处置率得8分。不良贷款处置率年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全市不良贷款处置率赋分。得分标准为:70%以上得8分;70%及以下、50%以上的,得7分;50%及以下、40%以上的,得6分;40%及以下、30%以上的,得5分;30%及以下不得分。上年度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不良贷款处置率得8分。(该指标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3.运营能力(10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本级的两项净收入总额和两项净收入增长率进行评分。(1)两项净收入总额(8分)。按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市本级两项净收入总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以下遇有按排名计分的均按此跳跃排名计分。(2)两项净收入增长率(2分)。按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市本级两项净收入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05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4.内控水平(8分)。根据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上一年度对有效竞标银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评分,综合评价为A级的,得8分;综合评价为B+、B、B-级的,分别得7、6、5分。(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二)经济贡献度指标(满分42分)经济贡献度指标设置包括纳税情况、贷款支持度、存贷比例、科创企业贷款支持度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结果应用指标。1.纳税情况(10分)。即有效竞标银行的嘉兴市本级机构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收,税收缴库额按实际入库数计算,不包括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社保费等非税项目。根据有效竞标银行的上年度税收缴库额情况进行评分,计分包括纳税规模和纳税增幅。(1)纳税规模(8分):按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税收缴库额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税收缴库额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35分,减至0分为止。(2)纳税增幅(2分):按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税收增长率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税收缴库额同比增幅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05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市税务局提供。)2.贷款支持度(6分)。具体分为:(1)贷款规模(4分)。按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级的本外币各项贷款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余额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季末贷款余额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4分;每递减一名减0.13分,减至0分为止。(2)贷款总额增幅(1分)。按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的本外币各项贷款总额增幅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贷款总额较年初相比增幅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减0.03分,减至0分为止。(3)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分)。按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的本外币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当季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最低银行为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减0.03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3.存贷比例(1分):以截至竞标日上季度末各有效竞标银行机构各自的嘉兴市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值(简称存贷比例)为计分依据。得分标准为:基准分0.5分,存贷比例高于50%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01分,最多加0.5分;存贷比例低于5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01分,最多扣0.5分。(该指标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4.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结果应用(15分)。根据上年度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的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考评得分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15分;每递减一名减0.1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5.科创金融考评结果应用(10分)。根据上年度嘉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创金融考评结果和支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分。(1)科创金融考评结果(8分)。按上年度嘉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创金融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考评得分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2)支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情况(2分)。按上年度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情况进行评分。其中科创企业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指标0.6分,按上年底科创企业市政府性担保贷款余额排序,最高得0.6分,每递减一名减0.01分,减至0分为止;科创企业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净增额指标0.6分,按上年底科创企业市政府性担保贷款净增金额排序,最高得0.6分,每递减一名减0.01分,减至0分为止;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风险覆盖率指标占0.8分,按上年底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风险覆盖率排序,最高得0.8分,每递减一名减0.02分,减至0分为止。上述指标中未开展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合作的商业银行得最低分,政策性银行得平均分。(该指标数据由市融担公司提供。)(三)服务质量项目指标(满分8分)主要为资金存放银行提供支付结算(票据、银行卡、账户及其他非现金支付工具)、清算对账、分账核算、相关业务收费优惠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以往提供服务履约等方面的情况。1.支付结算及对账、核算、账户业务(2分)。根据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对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相应业务考评情况为评分依据。计分包括排名得分和分档计分。(1)排名得分(1分):以有效竞标银行在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支付结算工作年度考评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减0.02分,减至0分为止。(2)分档计分(1分):具体指标包括对账业务及时率、核算业务成功率、账户业务成功率三项。三项指标均为100%的,得1分;三项指标中有两项为100%的,得0.75分;三项指标中有一项为100%的,得0.5分;三项指标均未达100%的,得0.25分;有效竞标银行发生支付结算风险事件或其他违反核算清算、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得0分。(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2.公共资金管理日常配合度(工作量)情况(6分)。主要结合有效竞标银行办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量、对财政资金服务情况等予以评分。(1)办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量(2分)。以有效竞标银行在上年度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含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笔数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不发生市级财政国库集中代理业务的,得0分。(2)服务满意度评价(2分)。财政部门每年组织上年度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市级预算单位填报“市级***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中标银行服务情况评价表”,各自结合中标银行的公款竞争性存放履约、日常金融服务及服务收费优惠等情况,按照“非常满意2分”、“满意1.5分”、“基本满意1分”、“不满意0分”计分标准填报,财政部门汇总预算单位填报情况后计算平均值。上年度未参与投标或未中标银行的该项指标,按“基本满意1分”评分。市属各国有企业填报“市级***年度银行综合服务情况评价表”,各自结合银行的金融服务情况,按照满分10分的计分标准填报,财政部门汇总国有企业填报情况后计算平均值。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得分=市级预算单位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0.4+市属国有企业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5*0.6。(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数据由财政部门汇总填报情况后提供。)(3)对财政资金服务配合度(2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当季对财政资金拨付、对账、存放等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专人负责财政业务办理等情况酌情评分。细化为日常服务情况和特殊情况,分别为1.5分、0.5分。日常服务情况指各银行在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当季与财政部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服务的评价情况,基准服务分1.5分。未发生服务差错的,得基准服务分;截至投标日上季度末当季若发生拨款凭证未能当天拨付、未按时准确报送办理定期存款银行账号等信息、存单及收款业务凭证(回单)未能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送达、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当天按规定路径汇划至指定专户、定期到期等回单未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等会严重影响财政资金调度效率和安全的情形并经确认的,每迟1个工作日或出错一次扣0.5分;银行各项服务费用应承诺全免,每增收1项收费项目的扣0.5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或清算、不配合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不配合信息系统建设、无专人负责办理财政定期存款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对账单未按账户分类打印的、发生重大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存放单位要求提前支取,提前支付金额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提前支取利率报价计付利息,存续金额仍按原起息日、期限及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发生不遵守上述约定提供提前支付服务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中标银行发生利息计算错误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基准分扣完为止。如因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参与招投标。本年度最后一期招投标后发生的上述行为,在下一年度予以扣分。特殊情况是指截至投标日上季度末当季有效竞标银行在公款竞争性存放、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与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创新亮点并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酌情加分,该项评价累计不超过0.5分。投标银行在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交到嘉兴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局,逾期视为放弃。(公共资金管理日常配合度指标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注:以上评分办法中的上年度评分指标资料适用周期为:本年第二季度至下年度第一季度。三、中标规则:(一)标段一为9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20002100031000410005100061000710008100091000(一)标段二为20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80002700036000450005400063000720008200092000101000111000121000131000141000151000161000171000181000191000201000(二)标段三为30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34100228000325000421000517000613000790008700096000105000115000125000134000144000153000163000173000183000193000202000212000222000232000241000251000261000271000281000291000301000(三)标段四为27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31800226000323000420000516000612000780008700096000105000115000124000134000144000153000163000173000183000192000202000212000222000232000241000251000261000271000281000291000301000四、确定中标额时的特殊情况处理(一)确定中标额时,遇有投标银行投标时已申明放弃中标额、中标银行无法正常履行存放业务或实际有效投标银行少于中标银行数量的,中标银行正常分配后的剩余额由没有申明放弃的得分最高的银行中标(按得分计算的中标金额以外增加的中标)。(二)发生上述以外情况时,根据高得分优先的原则由评委讨论确定。第五章协议主要条款定期存款协议(指引)甲方(单位):乙方(银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嘉财预执〔2018〕86号)、嘉财预执【2021】567号及年第期招投标存款评标结果,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自甲方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的招标结果书面通知日起的1个月内,签订本定期存款协议并完成划款和提供定期存款证实书。二、甲方及委托甲方招标单位()应向乙方划拨个月(普通存单、大额存单)存期存款资金(大写)元(¥元),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利率按%执行。三、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划拨存款资金日,开具定期存款证实书。定期存款证实书至少应载明:存款单位全称、存款金额、存款期限、存款日期(记息起始日期)、利息率(年利率/月利率)、盖章,并且定期存款证实书必须为机器打印不得手写和涂改。四、定期存款到期日,甲方应持定期存款证实书等资料向乙方办理定期存款兑付手续,将存款本息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遇有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顺延。市财政社保资金因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而产生的活期存放利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五、协议履行期间,有证据证明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提前收回存款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一)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二)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的;(三)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四)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五)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可能妨碍存款单位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六、甲方因急需使用资金而要求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双方协商处理。同时,明确商定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七、协议存款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终止存放的,乙方应按存款协议约定的存款利率和期限赔偿甲方利息损失。八、定期存款兑付日,乙方未将存款本息全额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的,应以中标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迟划回本息额及迟划回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兑付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的顺延情况除外。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定期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十、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本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本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定期存款兑付完毕日止。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乙方负责送达)。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天通知存款协议(指引)甲方(单位):乙方(银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嘉财预执〔2018〕86号)及年第期招投标存款评标结果,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自甲方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的招标结果书面通知日起的1个月内,签订本七天通知存款协议并完成划款和提供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二、甲方及委托甲方招标单位()应向乙方划拨七天通知存款资金(6个月以内)(大写)元(¥元),存期自年月日开始,年利率按支取日央行基准利率增加BP执行,通知存款计息根据积数计算法计息。三、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划拨存款资金日,开具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至少应载明:存款单位全称、存款金额、存款日期(记息起始日期)、利息率(年利率/月利率)、盖章,并且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必须为机器打印不得手写和涂改。四、甲方支取七天通知存款,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约定支取日和金额,并在支取日持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等资料向乙方办理通知存款兑付手续,将存款本息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五、协议履行期间,有证据证明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提前收回存款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一)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二)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的;(三)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四)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五)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可能妨碍存款单位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六、甲方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七、协议存款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终止存放的,乙方应按存款协议约定的存款利率和期限赔偿甲方利息损失。八、七天通知存款支取日,乙方未将存款本息全额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的,应以中标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迟划回本息额及迟划回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九、乙方应确保甲方通知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十、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本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本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七天通知存款支取完毕日止。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乙方负责送达)。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项目名称: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2025年6月4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二、投标声明书格投标声明书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为银行嘉兴所在地区最高机构;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为:7天通知存款、3个月定期存款、6个月定期存款、12个月定期存款;(请自行选填)4.采用条款费率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四、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被授权人(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公章)日期:2025年___月___日五、投标报价表格式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投标报价一览表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本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人(被授权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标段(存期)央行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备注一、(7天通知存款)(6个月以内)二、(3个月)三、(6个月)四、(12个月)投标方代表(签字):(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在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操作。2.存款年利率最多保留3位小数。3.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4.在系统里只报BP六、投标银行报名表格式投标银行报名表报名单位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详细地址邮 编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报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嘉兴市 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活动。  附: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报名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章:                                                     2025年   月   日廉政承诺书部门(单位):根据《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18〕86号)、《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嘉财预执〔2021〕56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年第期资金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部门(单位)负责资金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资金存放与贵部门(单位)负责资金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各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资金竞争性存放的,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部门(单位)负责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银行(公章)年月日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招标单位:嘉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4日目录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2章招标需求……………………………………………………………6第3章投标人须知…………………………………………………………8第4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7第5章协议主要条款………………………………………………………25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四、招标内容:标段金额(万元)存期1100007天通知存款2500003个月32131006个月420080012个月合计473900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嘉兴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四)截止开标上月末,市级财政部门资金(含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市投资基金管理中心资金专户、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中心基建专户等资金)的定期存款额占该行存款总量的比重不高于30%。对未组织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政策性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网站下载):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七、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17:00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投标银行报名表。八、投标方式、线下投标截止时间和网上投标起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叠加网上电子投标。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30时,未按时寄达或送达指定地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2日9:30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12日9:30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招标公告发布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十一、业务咨询:嘉兴市财政局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73-82068745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妍,多杰次仁联系电话:0573-82512025,82512032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4日第二章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是嘉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的规范性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该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共同确定的补充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提供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未报名者,投标无效。三、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四、具体招标标的:标段一: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00007天通知存款合计10000------标段二: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财政局500003个月合计50000------标段三: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财政局2115006个月2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16006个月合计213100------标段四:序号单位金额(万元)存期1嘉兴市财政局18930012个月2嘉兴市交通运输局450012个月3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50012个月4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012个月5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100012个月6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100012个月7嘉兴市预算会计核算民政分中心50012个月合计20080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2招标内容: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与招标单位联系。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不理解的,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6月11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线下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正本1份副本1份。网上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上传。7线下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2日9:30前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封袋上接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①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场路350号307室,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多杰次仁,联系电话:82512032;②若投标人采用寄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务必在密封袋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③由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及投标文件邮寄所需的时间,由于快递邮寄原因不能按时寄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网上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上传。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12日9:30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0投标人只允许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其管辖行做为唯一投标人,其分支机构不能做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1评标结果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15有大额存单起存金额为1000万元情况的银行,投标时应申明:遇有本行中标的招标委托额不足1000万元单位时,放弃该中标额。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存款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如果投标单位无法定代表人,则由单位负责人代替。(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依照《嘉财预执〔2018〕86号)、嘉财预执【2021】56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4.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市财政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相应处罚。(七)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单位澄清。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单位以法定形式发布,存款单位没有通过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人民银行评价材料(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拨备覆盖率(复印件)、资本充足率(复印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9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人须充分了解项目全部风险,综合考虑投标报价。4、▲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5、每个投标人的每一投标标段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提交可选择报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且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系统流程、时间、格式上传。(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投标报价表的;(2)投标报价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投标报价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5.如网上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做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显示表述不一致的除外)。四、开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招标单位将与监管部门对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密封情况、开标评标工作等全过程进行现场记录。五、评标1、评标组织1.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5人组成。1.2、评标、决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监督。2、评标的方式2.1、本招标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2、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叠加网上电子投标,因招标系统故障不能进行线上评审,本项目以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为准。3、评标程序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3.2、实质审查与比较3.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资信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2.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最终得分。3.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6.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竞标银行接触。6.2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的《评标办法》。7、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且有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督察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招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告知存款单位,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公告后3个工作日后无疑异的,招标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1.存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存款合同。同时,招标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中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或无理由放弃中标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18〕86号)、《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嘉财预执〔2021〕567号)、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与评标规则》的函(嘉财预执〔2025〕20号)等的规定,2025年(第二期)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办法如下: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价格分10分、资信技术分9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均相同的则按投标时签到先后顺序。中标单位按每标段内序号顺序依次分配中标金额。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价格分。二、评分内容和标准评分指标包括经营状况指标(40分)、经济贡献度指标(42分)、利率水平指标(10分)和服务水平项目指标(8分)。评委根据投标银行的标段、定期存款年利率、投标金额和相关部门(或投标银行)提供的评标数据、佐证资料,对照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银行得分。计算得分时,保留二位小数。(一)价格得分:定期存款利率报价(10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投标利率(含大额存单)为评分依据。有效竞标银行报价与同期限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相比上浮基点(BP)最高的银行得满分,上浮基点(BP)每下降一个基点扣0.08分,扣至0分为止。(二)资信技术分:(一)经营状况指标(满分40分)经营状况指标设置包括偿付能力、资产质量、运营能力、内控水平指标。1.偿付能力(10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上年末法人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进行评分。(1)拨备覆盖率(5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法人拨备覆盖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50%及以上得5分;150%以下、120%及以上,与150%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1分;低于120%以下,不得分。(2)资本充足率(5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法人资本充足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0.5%及以上得5分;10.5%以下不得分。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按5分计算。(该指标数据由竞标银行提供。)2.资产质量(12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嘉兴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处置率进行评分。(1)不良贷款率(4分)。不良贷款率指标得分=不良贷款率季度得分*0.2+不良贷款率年度得分*0.8。不良贷款率季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全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5%及以下得4分;1.5%以上、2.5%及以下得3分;2.5%以上不得分。不良贷款率年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全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赋分。得分标准为:1.5%及以下得4分;1.5%以上、2.5%及以下得3分;2.5%以上不得分。(2)不良贷款处置率(8分)。不良贷款处置率指标得分=不良贷款处置率季度得分*0.2+不良贷款处置率年度得分*0.8。不良贷款处置率季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全市不良贷款处置率赋分。得分标准为:70%以上得8分;70%及以下、50%以上的,得7分;50%及以下、40%以上的,得6分;40%及以下、30%以上的,得5分;30%及以下不得分。截至上季度末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不良贷款处置率得8分。不良贷款处置率年度得分按照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全市不良贷款处置率赋分。得分标准为:70%以上得8分;70%及以下、50%以上的,得7分;50%及以下、40%以上的,得6分;40%及以下、30%以上的,得5分;30%及以下不得分。上年度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不良贷款处置率得8分。(该指标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3.运营能力(10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本级的两项净收入总额和两项净收入增长率进行评分。(1)两项净收入总额(8分)。按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市本级两项净收入总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以下遇有按排名计分的均按此跳跃排名计分。(2)两项净收入增长率(2分)。按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市本级两项净收入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05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4.内控水平(8分)。根据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上一年度对有效竞标银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评分,综合评价为A级的,得8分;综合评价为B+、B、B-级的,分别得7、6、5分。(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二)经济贡献度指标(满分42分)经济贡献度指标设置包括纳税情况、贷款支持度、存贷比例、科创企业贷款支持度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结果应用指标。1.纳税情况(10分)。即有效竞标银行的嘉兴市本级机构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收,税收缴库额按实际入库数计算,不包括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社保费等非税项目。根据有效竞标银行的上年度税收缴库额情况进行评分,计分包括纳税规模和纳税增幅。(1)纳税规模(8分):按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税收缴库额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税收缴库额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35分,减至0分为止。(2)纳税增幅(2分):按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税收增长率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税收缴库额同比增幅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05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市税务局提供。)2.贷款支持度(6分)。具体分为:(1)贷款规模(4分)。按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级的本外币各项贷款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余额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季末贷款余额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4分;每递减一名减0.13分,减至0分为止。(2)贷款总额增幅(1分)。按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的本外币各项贷款总额增幅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末贷款总额较年初相比增幅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减0.03分,减至0分为止。(3)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分)。按有效竞标银行在嘉兴市的本外币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当季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最低银行为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减0.03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3.存贷比例(1分):以截至竞标日上季度末各有效竞标银行机构各自的嘉兴市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值(简称存贷比例)为计分依据。得分标准为:基准分0.5分,存贷比例高于50%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01分,最多加0.5分;存贷比例低于5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01分,最多扣0.5分。(该指标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4.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结果应用(15分)。根据上年度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的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考评得分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15分;每递减一名减0.1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5.科创金融考评结果应用(10分)。根据上年度嘉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创金融考评结果和支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分。(1)科创金融考评结果(8分)。按上年度嘉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创金融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为:以考评得分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该指标数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2)支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情况(2分)。按上年度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情况进行评分。其中科创企业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指标0.6分,按上年底科创企业市政府性担保贷款余额排序,最高得0.6分,每递减一名减0.01分,减至0分为止;科创企业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净增额指标0.6分,按上年底科创企业市政府性担保贷款净增金额排序,最高得0.6分,每递减一名减0.01分,减至0分为止;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风险覆盖率指标占0.8分,按上年底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风险覆盖率排序,最高得0.8分,每递减一名减0.02分,减至0分为止。上述指标中未开展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合作的商业银行得最低分,政策性银行得平均分。(该指标数据由市融担公司提供。)(三)服务质量项目指标(满分8分)主要为资金存放银行提供支付结算(票据、银行卡、账户及其他非现金支付工具)、清算对账、分账核算、相关业务收费优惠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以往提供服务履约等方面的情况。1.支付结算及对账、核算、账户业务(2分)。根据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对有效竞标银行上年度相应业务考评情况为评分依据。计分包括排名得分和分档计分。(1)排名得分(1分):以有效竞标银行在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支付结算工作年度考评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减0.02分,减至0分为止。(2)分档计分(1分):具体指标包括对账业务及时率、核算业务成功率、账户业务成功率三项。三项指标均为100%的,得1分;三项指标中有两项为100%的,得0.75分;三项指标中有一项为100%的,得0.5分;三项指标均未达100%的,得0.25分;有效竞标银行发生支付结算风险事件或其他违反核算清算、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得0分。(该指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2.公共资金管理日常配合度(工作量)情况(6分)。主要结合有效竞标银行办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量、对财政资金服务情况等予以评分。(1)办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量(2分)。以有效竞标银行在上年度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含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笔数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不发生市级财政国库集中代理业务的,得0分。(2)服务满意度评价(2分)。财政部门每年组织上年度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市级预算单位填报“市级***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中标银行服务情况评价表”,各自结合中标银行的公款竞争性存放履约、日常金融服务及服务收费优惠等情况,按照“非常满意2分”、“满意1.5分”、“基本满意1分”、“不满意0分”计分标准填报,财政部门汇总预算单位填报情况后计算平均值。上年度未参与投标或未中标银行的该项指标,按“基本满意1分”评分。市属各国有企业填报“市级***年度银行综合服务情况评价表”,各自结合银行的金融服务情况,按照满分10分的计分标准填报,财政部门汇总国有企业填报情况后计算平均值。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得分=市级预算单位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0.4+市属国有企业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5*0.6。(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数据由财政部门汇总填报情况后提供。)(3)对财政资金服务配合度(2分)。根据有效竞标银行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当季对财政资金拨付、对账、存放等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专人负责财政业务办理等情况酌情评分。细化为日常服务情况和特殊情况,分别为1.5分、0.5分。日常服务情况指各银行在截至竞标日的上季度当季与财政部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服务的评价情况,基准服务分1.5分。未发生服务差错的,得基准服务分;截至投标日上季度末当季若发生拨款凭证未能当天拨付、未按时准确报送办理定期存款银行账号等信息、存单及收款业务凭证(回单)未能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送达、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当天按规定路径汇划至指定专户、定期到期等回单未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等会严重影响财政资金调度效率和安全的情形并经确认的,每迟1个工作日或出错一次扣0.5分;银行各项服务费用应承诺全免,每增收1项收费项目的扣0.5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或清算、不配合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不配合信息系统建设、无专人负责办理财政定期存款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对账单未按账户分类打印的、发生重大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存放单位要求提前支取,提前支付金额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提前支取利率报价计付利息,存续金额仍按原起息日、期限及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发生不遵守上述约定提供提前支付服务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中标银行发生利息计算错误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基准分扣完为止。如因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参与招投标。本年度最后一期招投标后发生的上述行为,在下一年度予以扣分。特殊情况是指截至投标日上季度末当季有效竞标银行在公款竞争性存放、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与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创新亮点并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酌情加分,该项评价累计不超过0.5分。投标银行在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交到嘉兴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局,逾期视为放弃。(公共资金管理日常配合度指标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注:以上评分办法中的上年度评分指标资料适用周期为:本年第二季度至下年度第一季度。三、中标规则:(一)标段一为9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20002100031000410005100061000710008100091000(一)标段二为20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80002700036000450005400063000720008200092000101000111000121000131000141000151000161000171000181000191000201000(二)标段三为30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34100228000325000421000517000613000790008700096000105000115000125000134000144000153000163000173000183000193000202000212000222000232000241000251000261000271000281000291000301000(三)标段四为27家中标单位,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额如下:单位(万元)名次最终中标额131800226000323000420000516000612000780008700096000105000115000124000134000144000153000163000173000183000192000202000212000222000232000241000251000261000271000281000291000301000四、确定中标额时的特殊情况处理(一)确定中标额时,遇有投标银行投标时已申明放弃中标额、中标银行无法正常履行存放业务或实际有效投标银行少于中标银行数量的,中标银行正常分配后的剩余额由没有申明放弃的得分最高的银行中标(按得分计算的中标金额以外增加的中标)。(二)发生上述以外情况时,根据高得分优先的原则由评委讨论确定。第五章协议主要条款定期存款协议(指引)甲方(单位):乙方(银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嘉财预执〔2018〕86号)、嘉财预执【2021】567号及年第期招投标存款评标结果,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自甲方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的招标结果书面通知日起的1个月内,签订本定期存款协议并完成划款和提供定期存款证实书。二、甲方及委托甲方招标单位()应向乙方划拨个月(普通存单、大额存单)存期存款资金(大写)元(¥元),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利率按%执行。三、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划拨存款资金日,开具定期存款证实书。定期存款证实书至少应载明:存款单位全称、存款金额、存款期限、存款日期(记息起始日期)、利息率(年利率/月利率)、盖章,并且定期存款证实书必须为机器打印不得手写和涂改。四、定期存款到期日,甲方应持定期存款证实书等资料向乙方办理定期存款兑付手续,将存款本息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遇有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顺延。市财政社保资金因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而产生的活期存放利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五、协议履行期间,有证据证明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提前收回存款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一)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二)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的;(三)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四)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五)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可能妨碍存款单位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六、甲方因急需使用资金而要求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双方协商处理。同时,明确商定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七、协议存款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终止存放的,乙方应按存款协议约定的存款利率和期限赔偿甲方利息损失。八、定期存款兑付日,乙方未将存款本息全额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的,应以中标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迟划回本息额及迟划回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兑付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的顺延情况除外。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定期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十、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本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本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定期存款兑付完毕日止。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乙方负责送达)。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天通知存款协议(指引)甲方(单位):乙方(银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嘉财预执〔2018〕86号)及年第期招投标存款评标结果,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自甲方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的招标结果书面通知日起的1个月内,签订本七天通知存款协议并完成划款和提供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二、甲方及委托甲方招标单位()应向乙方划拨七天通知存款资金(6个月以内)(大写)元(¥元),存期自年月日开始,年利率按支取日央行基准利率增加BP执行,通知存款计息根据积数计算法计息。三、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划拨存款资金日,开具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至少应载明:存款单位全称、存款金额、存款日期(记息起始日期)、利息率(年利率/月利率)、盖章,并且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必须为机器打印不得手写和涂改。四、甲方支取七天通知存款,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约定支取日和金额,并在支取日持七天通知存款证实书等资料向乙方办理通知存款兑付手续,将存款本息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五、协议履行期间,有证据证明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提前收回存款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一)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二)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的;(三)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四)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五)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可能妨碍存款单位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六、甲方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七、协议存款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终止存放的,乙方应按存款协议约定的存款利率和期限赔偿甲方利息损失。八、七天通知存款支取日,乙方未将存款本息全额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的,应以中标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迟划回本息额及迟划回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九、乙方应确保甲方通知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十、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本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本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七天通知存款支取完毕日止。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乙方负责送达)。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项目名称: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2025年6月4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二、投标声明书格投标声明书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为银行嘉兴所在地区最高机构;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为:7天通知存款、3个月定期存款、6个月定期存款、12个月定期存款;(请自行选填)4.采用条款费率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四、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定存(2025)02号-1,被授权人(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公章)日期:2025年___月___日五、投标报价表格式2025嘉兴市本级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二期投标报价一览表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本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人(被授权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标段(存期)央行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备注一、(7天通知存款)(6个月以内)二、(3个月)三、(6个月)四、(12个月)投标方代表(签字):(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在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操作。2.存款年利率最多保留3位小数。3.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4.在系统里只报BP六、投标银行报名表格式投标银行报名表报名单位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详细地址邮 编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报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嘉兴市 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活动。  附: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报名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章:                                                     2025年   月   日廉政承诺书部门(单位):根据《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18〕86号)、《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嘉财预执〔2021〕56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年第期资金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部门(单位)负责资金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资金存放与贵部门(单位)负责资金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各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资金竞争性存放的,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部门(单位)负责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银行(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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