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扫车车辆租赁招标公告(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
因工作需要,现组织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5
2、项目名称: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
3、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集团网站公开招标)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5、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 12日上午9:0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5 日-2025年6月 11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戴先生、毛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02113,0510-80718867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2025.06.05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doc
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5日
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招标人: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6-第四章合同书(格式)-26-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招标人: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 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 采购方式:集团网站公开招标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8.5万元/年,总价17万元2资格审查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①底盘采用:上汽、福田、宇通、东风、江铃、江淮。②举升油缸:津虎、山力、恒昌、星科、长源、生力、未来、恒才。③水泵:意大利 RTX、雾德、HPP、PRATISSOLI、品孚、上海熊猫。④液压油泵:海邦、长源、皖液、科源。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但必须在2025年6月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更正中公布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2.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2025年6月5日17:00至2025年6月12日8:5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宜兴支行账号 51610188000295251 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否则作废标处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涉密账户,账号随机,请投标单位仔细核对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3集中考察或答疑:无4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需装订后密封)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需装订后密封)资格审查原件:1份(不需密封)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2楼2106招标人: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戴先生 毛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02113 0510- 80718867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无锡市)邮政编码:214200质疑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戴先生:0510-80702113毛先生:0510- 80718867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内联系电话:0510-807021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1.3“投标人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4“投标人名称(盖章)”及“投标人公章”是指投标人的公章。1.5“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2.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保密要求3.1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人可在“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解决。4.3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解释5.1本文件由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二日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2报价文件:7.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2.2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7.3资格证明文件:7.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时必须提交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来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原件)7.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7.3.4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7.3.5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7.3.6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7.3.7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银行转账)复印件;注: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投标当月)。7.4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5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7.6投标人企业概况7.7品牌承诺表(格式见附件)7.8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7.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7.1-7.7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无效。若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如上述“7.3资格证明文件”第7.3.4、7.3.5、7.3.6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8、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8.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8.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应为红章。8.4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要求。8.5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8.6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7投标人应该将投标文件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8.8由于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或形式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文件的真实性9.1投标人(含中标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9.2如招标人、代理机构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含中标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投标人(含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投标人(含中标投标人)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将视同该投标人(含中标投标人)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投标人(含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递交10.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1.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投标文件的退还13.1投标人投标后,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无效投标的确认15.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5.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5.1.3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5.1.4投标文件未满足“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的;15.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5.1.6单个细项或整个项目的报价不明确,出现选择性报价的;15.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修正的;15.1.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1.10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1.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15.1.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5.1.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1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五、开标、评标、定标、废标17、开标17.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召开开标大会,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中合计金额(大写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7.2开标过程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若未进入评审环节,不需要做出认定。18、评标18.1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8.2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按照本须知“7、投标文件的组成”中“7.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8.4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8.6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18.6.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进行随机抽签,按抽取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随机抽签活动,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①根据投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三倍数量以上的号码球;②按照投标人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③如抽签确定的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有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投标人的质疑、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18.6.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8.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完成评审报告的制作。18.8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19、定标19.1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9.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0、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0.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0.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采购的,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采购。21、废标的确认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1.1.1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且未采用其他其他采购方式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2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2、投标保证金22.1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22.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顺利入账的,视同该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2.3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由投标人自行与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事宜。2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签订合同23、签订合同23.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中标人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手续;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延期签订合同。23.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3.4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下表要求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交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行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号0409290000001860注:若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开具银行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合同期。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保函即将过期,中标人需提前一个月重新开具银行保函交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停付进度款。23.5履约保证金于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3.6中标人(含中标候选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招标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视情况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含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含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7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24、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24.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4.2投标产品、产品安装(施工)及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24.3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投标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4.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人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4.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八、质疑处理:25、询问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2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书格式参照“宜兴市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内容,可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26.2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26.3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26.4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27投诉27.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投标人投诉由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纪监办公室处理。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项目概述:为满足本新街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项目,租赁范围为1辆5吨洗扫车。本章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二、数量及参数要求:(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序号名称租赁数量租赁年限备注15吨洗扫车1辆2年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注:以上车辆必须为新车(新车要求为里程数1000公里之内,需随车配备行车记录仪及倒车影像)。1、上述为暂估车辆数,实际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使用数量不足而终止合同的,不作为违约处理。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在合同服务期内,最终结算以单价为准)。2、本项目包含车辆租金、上牌、保险、年审、涂装等车辆费用,不含由于实际作业所产生的油费、水费及电费。3、上述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管理需求,接受招标人管理。4、投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车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二)、主要参数(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项 目单 位参 数整车参数整车整备质量kg≤8300最大总质量kg≥10000额定载质量kg≤2300外形尺寸(长)mm≤7200外形尺寸(宽)mm≤2300外形尺寸(高)mm≤2800底盘参数乘坐人数3发动机额定功率kW≥125副发动机额定功率kW≥70作业性能最大洗扫宽度m≥3.2清扫宽度m≥3作业速度km/h3~20最大作业能力m²/h≥65000卸料角°≥45高压水泵额定压力MPa≥12清水箱总容积L≥6200垃圾箱总容积L≥3400行驶性能最高车速km/h≥100最大爬坡度%≥30最小转弯直径m≤20最小离地间隙mm≥140接近角/离去角°≥26/16三、品牌要求(仅限本项目中的燃油车):①底盘采用:上汽、福田、宇通、东风、江铃。②举升油缸:津虎、山力、恒昌、星科、长源、生力、未来、恒才。③水泵:意大利RTX、雾德、HPP、PRATISSOLI、品孚、上海熊猫。④液压油泵:海邦、长源、皖液、科源。四、设计要求1、垃圾箱采用不锈钢瓦棱结构设计,具备垃圾箱自清洁功能。2、装有机械式自动卷绕冲洗卷盘,配20m高压软管,配备手持喷枪,配快速接头。五、租赁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六作业车辆,并办理好相关上牌、保险(交强险、商业险和车损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每台车不低于150万)及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车辆租赁费用中。2、车辆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成相应喷漆涂装。3、如车辆发生事故,由投标人负责处理,与招标人无关。4、投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车辆。5、租赁期内,投标人应负责车辆(底盘、上装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和故障维修,并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的三天内完成车辆的修复。6、本次车辆租赁年限为两年。7、支付方式:待投标人将设备送抵需方指定的地点,经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凭验收单据与全额增值税发票(租赁费类),车辆租金平均至八个季度,按实际使用车数每季度支付。第四章合同书(格式)招标人(即甲方,全称):投标人(即乙方,全称):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设备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由甲方负责验收。货物送达现场后需方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三、合同价款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以上为含税价。不含税价为¥元,税金为¥元,增值税税率为%。四、合同文件构成(1)合同书及所附条款;(2)中标通知书;(3)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五、承诺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供货,确保货物质量和安全,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公司存档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车辆租赁合同承租方(招标人、甲方):出租方(投标人、乙方):因甲方业务需要,向乙方租赁部分设备进行作业。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出租作业设备给甲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内容序号车辆名称品牌型号车架号车牌号注册日期年限数量单价(元/辆/年、含税)总价(元、含税)15吨洗扫车21注:以上车辆必须为新车(新车要求为里程数1000公里之内,需随车配备行车记录仪及倒车影像)。1、上述为暂估车辆数,实际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使用数量不足而终止合同的,不作为违约处理。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在合同服务期内,最终结算以单价为准)。2、本项目包含车辆租金、上牌、保险、年审、涂装等车辆费用,不含由于实际作业所产生的油费、水费及电费。3、上述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管理需求,接受招标人管理。4、投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车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二、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1.租赁期限:本合同设备租赁期自起租日(以《车辆交接单》中记载的设备交付之日为准)起,为期两年。2、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车辆。3、车辆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元整/年)(含税),两年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年),租金包含以下内容:车辆租赁费用、车辆保险费用、新车上牌服务、年检、事故处理、喷漆涂装等。4、租金支付方式:待乙方将设备送抵需方指定的地点,经甲方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凭验收单据与全额增值税发票(租赁费类),车辆租金平均至八个季度,按实际使用车数每季度支付。5、本合同及本条所涵盖的支付内容,均以人民币为支付手段。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2、租赁期间,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甲方违章、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拥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2、乙方保证是租赁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租赁车辆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3、乙方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国六作业车辆,并办理好相关上牌、保险(交强险、商业险和车损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每台车不低于150万)及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车辆租赁费用中。4、乙方提供的车辆需免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成相应喷漆涂装。5、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车辆(底盘、上装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和故障维修,并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的三天内完成车辆的修复。五、车辆保险1、车辆保险的期间应覆盖整个费用支付的期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保险险种额度与险种为每一台车辆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和车损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每台车不低于150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车辆租赁费用中。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及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知会乙方,乙方需配合保险公司及车辆维修单位及时处理好理赔流程。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等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就逾期交货部分支付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如下:迟交1~3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三;迟交3~7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迟交7~15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八;如因此严重延误施工工期的,则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将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天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八,天数从下单日起到甲方完成下一次招标流程止。如乙方不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合同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为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八。情节严重的,按违约处理。2、乙方出现三次及以上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标书约定的,一次扣除租金500~1000元每次作为违约金,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如果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则乙方的赔偿额应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3、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活动。4、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5、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甲方损失。7、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因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甲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8、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9、合同签订时或实际使用时数量可能会有较大变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才能安排相关车辆的进场工作,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使用数量不足而解除合同的,不作为违约处理。乙方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最终结算以单价为准。七、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1)甲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甲方将所租车辆转让、出售。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因交接前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2)若因租赁车辆质量瑕疵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或无法满足甲方正常使用需要的。(3)租赁车辆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八、其它约定事项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宜兴)法院起诉。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公司存档一份。承租方 (招标人、甲方) 单位名称(章):地址或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行: 账号:税号: 出租方 (投标人、乙方)单位名称(章): 地址或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 账号:税号:附件一:车辆交接单交接日期:车牌号:车型:年审到期时间: 月 日保险到期日期:每年 月 日车辆里程数:随车证件资料物品1、车辆行驶证2、车钥匙3、年检贴4、车辆使用说明书5、保养手册6、7、车辆状况:车辆接收确认正常签字:移交方:接收方:本交接单一式两份:移交方、接收方各执一份。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项目名称: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你们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已对照招标要求,填写了投标服务偏离情况,详见《偏离表》。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9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及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中标资格。7.我方愿意按《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1.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1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没有请填无。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公章:(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投标人名称(盖章):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年限含税单价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增值税15吨洗扫车辆12合计(含税)(小写)(大写)投标人签名:日期:注:以上车辆中必须为新车(新车要求为里程数1000公里之内,需随车配备行车记录仪及倒车影像)。1、上述为暂估车辆数,实际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使用数量不足而终止合同的,不作为违约处理。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在合同服务期内,最终结算以单价为准)。2、本项目包含车辆租金、上牌、保险、年审、涂装等车辆费用,不含由于实际作业所产生的油费、水费及电费。3、上述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管理需求,接受招标人管理。4、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车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3)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日期: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日期: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被授权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3、资格性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2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银行转账)复印件;注: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四)技术条款及相关要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及相关要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序号项目名称招标内容投标内容正偏离/负偏离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投标人签名:日期:(五)投标人企业概况(格式)投标人企业概况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9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资质成立时间公司主要业务综述投标人签名:日期:(六)品牌承诺表材料品牌承诺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参照(或相当于)品牌(型号)投标人承诺品牌(型号)备注1底盘上汽、福田、宇通、东风、江铃、江淮2举升油缸津虎、山力、恒昌、星科、长源、生力、未来、恒才3水泵意大利RTX、雾德、HPP、PRATISSOLI、品孚、上海熊猫4液压油泵海邦、长源、皖液、科源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参照(或相当于)品牌(型号)投标人承诺品牌(型号)备注1底盘上汽、福田、宇通、东风、江铃、江淮2举升油缸津虎、山力、恒昌、星科、长源、生力、未来、恒才3水泵意大利RTX、雾德、HPP、PRATISSOLI、品孚、上海熊猫4液压油泵海邦、长源、皖液、科源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但必须在2025年6月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更正中公布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签名:日期:(七)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八)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九)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招标公告因工作需要,现组织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1、项目编号:YXGYJT2025050352、项目名称:5吨洗扫车车辆租赁3、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集团网站公开招标)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4、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5、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戴先生、毛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02113,0510-80718867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邮政编码:214200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宜兴市公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洗扫车车辆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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