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校外艺术培训机构招标公告(株洲市第四中学2025)



一、遴选依据

根据《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5〕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5】1号)以及2024年株洲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遴选方案。

二、遴选项目

为高三艺术生遴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涵盖美术、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地址与实际教学地址一致;持有属地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取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白名单”机构资质,有三年以上培训经验取得较好成效且办学许可证范围涵盖艺术培训相关内容。
2. 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安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机构所有收费纳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管账户,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 拥有专业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艺术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熟悉高中艺术教育特点和要求并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清单

①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时间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入校招生的审核表原件;
③师资队伍情况介绍(包括教师名单、简历、学历证明、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教学经验或教学成果证明等);
④培训课程设置介绍及培训材料内容等相关资料(培训课程大纲、目标、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等);
⑤培训质量保障方案、面向学校和家长的服务质量承诺书、安全管理制度(含消防、食品卫生等)及应急预案等材料;
⑥近三年培训成绩或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培训能力和优势的材料。
⑦自身品牌潜质及办学思路相关材料。

2

材料格式

①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送至学校,电子档材料采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6471797@qq.com(邮件主题注明:机构名称+专业)。
②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由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遴选程序

1

发布公告

通过学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2

机构报名

①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5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地址:株洲市第四中学修德楼一楼102室 体育与艺术教育发展部;
③联系人:余宁,联系电话:18274298511。

3

资料审核

由家长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机构。

4

现场宣讲

组织入围机构向家长宣讲,由家长评比排名。

5

评估签约

由家长选定意向机构,与之签订正式培训协议。

六、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2.遴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株洲市第四中学
2025年6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外艺术培训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