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绿化养护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2025)
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 JSZC-320115-WSJD-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WSJD-C2025-0005
项目名称: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61687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61687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6-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彩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投标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
3、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淳化街道土桥财政所同心街24号
联系人:臧工
联系电话:0255229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文思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泊寓众彩社区2幢1301室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814167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13814167091
附件:
JSZC-320115-WSJD-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江宁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4: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37.616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
项目联系电话
13814167091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淳化街道土桥财政所同心街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50962202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文思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泊寓众彩社区2幢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JSZC-320115-WSJD-C2025-0005项目名称: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文思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WSJD-C2025-0005项目名称: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金额:137.616876万元最高限价:137.61687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6)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文本制作费: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投标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3、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地址:淳化街道土桥财政所同心街24号联系方式:臧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文思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泊寓众彩社区2幢1301室联系方式:138141670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工电话:1381416709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磋商文件第三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进口产品政策(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费率80%计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苏价服(2014)383号的80%执行,专家评委费(3000元)(多退少补)、公证费(如有)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无论供应商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4)《商务条款偏离表》;(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分项报价表;(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或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或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或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8、响应文件签署8.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8.2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四、磋商9、磋商组织9.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9.2磋商工作由代理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0、磋商程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0.1响应性文件初审10.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0.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10.2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认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难以诚信履约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具体可落实环节和理由等。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说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10.3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0.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0.5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0.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4)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6)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8)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9)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6)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评分方法和标准11.1本次招标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本评分标准中价格、商务部分为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技术部分为主观分,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取评标委会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值;汇总上述分值后为每一家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1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12、确定成交供应商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6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2.7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编写评审报告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4、签订合同1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4.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4.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5、询问15.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人提出询问,代理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质疑16.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南京文思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时,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并提供相关质疑资料,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6.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6.5采购人(代理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7、投诉17.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8、诚实信用1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人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1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3章成交标准本次招标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本评分标准中价格、商务部分为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技术部分为主观分,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取评标委会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值;汇总上述分值后为每一家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磋商基准价计算公式: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2技术服务方案1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项目需求理解(包括总体目标、现状分析、问题解剖等)进行综合评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思路条理清晰、精简高效的得12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较为透彻,思路较为清晰的得9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性一般,思路清晰性一般的得6分;思路清晰性较差得3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22.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方案,包括技术标准、人员培训、质量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工作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强,完全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的得12分;工作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强,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工作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工作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差,不太符合本项目需求得3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23.质量、进度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详尽,管理制度完善,能保证较好完成任务得12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基本详尽,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能保证基本完成任务得9分; 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不够详尽,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能保证完成任务6分,质量控制措施不够详尽,管理制度较差得3分,没有或与项目无关不得分。124.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提出问题针对性强,能突出重点难点,解决方案详细合理的得12分;提出问题针对性 较强,对重点难点有一定认识,解决方案较合理的得9分;提出的问题一般,解决方案针对性一般得6分;提出的问题一般,解决方案针对性较差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5.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从服务目标、服务措施、后续服务承诺几个方面进行针对性地描述后续服务。服务内容明确具体且有针对性得12分;服务内容较明确得9分;服务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得 6分;服务内容明较差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3业绩投标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管养项目的,提供一例得3分,满分9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业绩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94机械设备及车辆(1)投标供应商每投入一台洒水车(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2)投标供应商每投入一台割灌机的得2分,满分4分;(3)投标供应商每投入一台绿篱机的得2分,满分4分;(4)投标供应商每投入一台草坪机的得2分,满分4分;(5)投标供应商每投入一台打药机的得1分,满分2分。(洒水车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车辆,需上传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割灌机、绿篱机、草坪机、打药机需上传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未提供不得分)175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的得4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合计:100说明:1、评审评分标准涉及到的所有材料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若中标,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汇报,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1.1.1.11.1.1.21.1.1.31.1.1.41.1.1.51.1.1.61.1.1.71.1.1.8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淳化街道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养护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淳马线与土桥集镇绿化进行管理养护。项目地点:淳化街道。二、服务期:1年三、养护要求:南京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养护质量等级标准。1.2本标准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兄弟城市的相关标准,并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3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要素进行编写,以各要素在养护质量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在基本养护标准基础上,达到完善水准的为一级养护标准,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养护标准。第二章范围2.1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2.2本标准制定了行道树、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地被植物、花坛、花境、垂直绿化、水生植物、竹类植物、盆(箱)栽植物、古树名木等十三类植物的养护质量标准,同时制定了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地保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第三章细则3.1行道树的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树木长势茂盛,规格整齐,树干挺直,定干高度一致,树冠丰满。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米。2.无枯枝、交叉枝、过密枝、并生枝、病虫枝,主于上无萌蘖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3.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4.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树干无未处理的腐洞。5.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6.树穴设施完好,黄土不裸露,无杂草、杂物。7.无死株、缺株、严重倾斜株。无法修整复壮的树木及时申报更换。8.新栽、补栽的树木和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规范有效。9.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10.主干道建立一路一档,有动态养护记录,历史资料齐全。1.植株长势良好,树冠完整。新裁树木定干高度为4.2米。2.无枯枝、过密枝、并生枝、病虫枝,主干上无明显萌蘖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3.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4.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5.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6.树穴无明显黄土裸露,无杂物,基本无杂草。7.无死株,缺株率不超过2%。8.新栽、补栽的树木和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完好有效。9.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1.植株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米。2.无明显枯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等树枝。3.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4.无影响景观的病虫危害迹象。5.树体无明显钉挂物、悬挂物。6.树穴无明显杂草。7.无死株,缺株率不超过10%。8.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有效。3.2乔木树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 树木长势茂盛,树冠完整丰满,主侧枝分布匀称。2.无枯枝、伤残枝、交叉枝、过密枝、徒长枝、并生枝,主千上无萌蘖枝。3.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4.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5.观花树木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树木正常结果。6.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树干无未处理的腐洞。7.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8.树穴内无杂草、杂物,黄土不裸露。9.落叶乔木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1.树木长势良好,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较匀称。2.无枯、伤残枝、徒长枝、并生枝、过密枝,主于上基本无萌蘖枝。3.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4.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5.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6.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7.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8.树穴内无杂物,基本无影响景观的杂草。9.落叶乔木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1.树木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2.无明显枯枝、残枝、并生枝。3.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4.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5.无影响景观的病虫危害迹象。6.树体无明显钉挂物、悬挂物。7.树穴内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3.3花灌木(含观花观果小乔木)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植株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分布均匀,造型美观。2.无枯枝残叶,树枝分布均匀,疏密度合宜,整形修剪与环境要求协调。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4.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5.植株下无杂草、杂物。6.枝叶上无钉挂物和晾晒物。7.每年在休眠期施有机肥(基肥)一次:花前花后各施追肥一次。1.植株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分布均匀,造型美观。2.无枯枝残叶,树枝分布均匀,疏密度合宜,整形修剪与环境要求协调。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4.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5.植株下无杂草、杂物。6.枝叶上无钉挂物和晾晒物。7.每年在休眠期施有机肥(基肥)一次:花前花后各施追肥-一次。1.植株生长正常。2.无明显枯枝残叶,树枝分布均匀,疏密度合宜,整形修剪与环境要求协调。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4.观花观果植株基本能开花结果。5.植株下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6.枝叶上无明显钉挂物和晾晒物。7.每二年在休眠期施有机肥(基肥)---次。3.4绿篱、球类、色块植物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枝条茂密,生长健壮。2.修剪成型,层次分明,面平边齐,线条流畅,曲线处弧度圆润丰满。3.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4.无死株、缺株、断档现象。5.无枯枝、断枝、枯叶,无脱脚现象。6.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7.基部无杂草、杂物。8.枝叶表面及球面、篱面无悬挂物、晾晒物。9.与草坪交界处切边整齐,宽度小于15cm。1.枝条基本郁闭,生长良好。2.修剪成型,层次分明,线条流畅,萌条长度不超过10cm。3.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4.无死株,缺株、断档率不超过5%。5.基本无脱脚现象。6.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7.基部无明显杂草、杂物。8.枝叶表面及球面、篱面无悬挂物、晾晒物。9.与草坪交界处切边基本整齐,宽度小于15cm. .1.生长正常。2.修剪基本成型,萌条长度不超过15cm。3.观花观果植株基本能开花结果。4.无死株,缺株、断档率不超过10%;5.病虫株不超过10%。6.基部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杂物。7.枝叶表面及球面、篱面无悬挂物、晾晒物。8.与草坪交界处切边基本整齐,宽度小于15cm。3.5草坪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草坪生长健壮,覆盖率达98%以上,生长期无枯黄现象。2.草坪内无低洼积水处,无明显裸露地。3.推剪平整,冷季型草高不超过7cm, 暖季型草高不超过5cm; 修剪后剪口无撕裂现象。4.草坪外边缘及树坛、花坛、花境、片植篱边缘切边清晰整齐,宽度小于15cm. ,5.草坪基本无病虫危害状,病虫受害率控制在5%以下。6.草坪上无修剪残留草屑、杂物,基本无杂草,无乱停乱放现象。1.草坪生长正常,覆盖率95%以上,生长期枯黄面积不超过2%。2.草坪内无明显低洼积水处,裸露地不超过5%。3.推剪平整,冷季型草高不超过8cm,暖季型草高不超过6cm,修剪后剪口基本无撕裂现象。4.草坪外边缘及树坛、花坛、花境、片植篱边缘切边基本清晰整齐,宽度小于15cm。5.草坪无明显病虫危害现象(危害率不超过5%)。6.草坪上无草屑、杂物,无乱停乱放现象,杂草量少于5%。1.草坪正常生长,覆盖率85%以上,生长期枯黄面积不超过10%。2.低洼积水处、裸露地不超过10%。.3.推剪较平整,冷季型草高不超过9cm,暖季型草高不超过7cm, 修剪后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4.草坪边缘较清晰。5.草坪病虫害危害现象不超过10%。6.草坪无明显杂物,无乱停乱放现象,杂草量少于10%。3.6地被植物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植物生长茂盛,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2.片植地被密度适宜,分布均匀,规格整齐,覆盖率大于95%。3.无残花、枯叶、死株、缺株,基本无病虫危害现象。4.无杂草、杂物:5.和草坪交界处切边清晰整齐,宽度小于15cm。1.植物生长茂盛,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2.片植地被密度适宜,分布均匀,规格整齐,覆盖率大于95%。3.无残花、枯叶、死株、缺株,基本无病虫危害现象。4.无杂草、杂物:5.和草坪交界处切边清晰整齐,宽度小于15cm。1.植物生长良好,观花观果植株基本能开花结果。2.片植地被密度较适宜,分布较均匀,覆盖率大于85%。3.残花、枯叶不超过10%, 死株、缺株不超过5%,病虫害危害现象不超过20%。4.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杂物。3.7花坛和自然式花群养护质量标准(专指草本)一级养护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按设计要求有全年用花计划,保持全年四季有花,无黄土裸露现象。2.同一品种花卉,规格一致,花期整齐,图案美观,整体景观效果好。3.植株生长健壮,蓬径饱满。4.无病虫危害迹象。5.花坛内土壤肥沃疏松,无杂草、杂物。6.无死株、缺株、残花败叶。7.部分品种或全部品种植株衰败时,应及时换花。8.围栏设施完好无损,和谐美观。1.按设计要求有全年用花计划,保持全年四季有花,无黄土裸露现象。2.同一品种花卉,规格一致,花期整齐,图案美观,整体景观效果好。3.植株生长健壮,蓬径饱满。4.无病虫危害迹象。5.花坛内土壤肥沃疏松,无杂草、杂物。6.无死株、缺株、残花败叶。7.部分品种或全部品种植株衰败时,应及时换花。8.围栏设施完好无损,和谐美观。1.花卉搭配合理,有整体效果。2.植株生长正常。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不超过5%)。4.花群内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物、杂草。5.无死株,无明显残花败叶。6.围栏设施完好无损。3.8花境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植株生长健壮,组团结构和体效果好,高低错落有序。.2.观花植物适时开花,保持春、夏、秋三季有花,开花不断,此起落,季相变化明显。3.花卉色彩鲜艳,观赏期长。4.无病虫危害迹象。5.土壤肥沃疏松,无杂草、杂物残花败叶。6.无死株、缺株。7.和草坪交界处切边清晰整齐宽度小于15cm。8.围栏砌体完好无损,和谐美观。9.一、二年生草花及时换花。10.及时整形修剪、更新、换植。1.植株生长健壮,组团结构和群体效果好,高低错落有序。.2.观花植物能正常开花,季相变化明显。3.花卉色彩鲜艳,观赏期长。4.基本无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超过5%)。5.无明显杂草、杂物、残花败叶。6.无死株,缺株率不超过10%。.7.和草坪交界处边缘清晰。8.围栏砌体完好无损。9. 及时整形修剪、更新、换植。3.9垂直绿化植物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牵引措施或设置网架等辅助设施,以助植物均匀覆盖攀爬物面。2.植物生长健壮,藤蔓枝叶茂盛。3.植物枝叶分布均匀,无枯枝残叶。4.无病虫危害迹象。5.无影响景观和妨碍交通的枝条。6.攀援覆盖面无缠挂物。7.植株栽植池内无杂草、杂物。8.设施安全、完好无损。1.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牵引措施或设置网架等辅助设施,助植物均匀覆盖攀爬物面。2.植物生长良好,较整齐;3.无明显枯枝残叶。4.无明显病虫害危害现象。5.基本无影响景观和妨碍交通的枝条。6.攀援覆盖面无明显缠挂物。7.植株栽植池内无明显杂草、杂物。8.设施安全、完好无损。3.10水生植物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配置合理,景观优美。2.植株完整生长健壮,形态特征明显。3.观花观叶期长,观花观果植株花繁果茂。4.水质清澈,PH值保持6.5-8.5。透明度M≥1.0。5.植株无病虫危害。6.专人管理,定期定时清理漂浮物,水面无杂物。7.驳岸安全稳固,设施完好无缺损。1.配置合理,景观优美。2.植株生长健壮。3.观花观叶期长,观花观果植株安期开花结果。4.水质清澈无异臭,PH值保持在6.5-8.5。透明度M≥0.5。5.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6.种植池内无杂物、漂浮物。7.驳岸安全稳固,无缺损。3.11竹类植物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竹竿挺拔,枝叶青翠。2.新、老竹生长比例恰当,竹鞭无裸露。3.无病虫危害迹象。4.无死竹和枯竹。5.无杂草、杂物。6.竹林排水良好,无积水。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2.新、老竹生长比例基本恰当。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小于10%。4.基本无死竹和枯竹。5.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杂物。6.竹林排水良好,无积水。3.12盆、钵、箱体植物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植株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分布均匀,造型美观。2.无枯枝残叶、交叉枝、徒长枝、并生枝、萌蘖枝。.3.无病虫危害迹象。4.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5.植株下和容器内无杂草、杂物,叶面清洁。6.容器完整清洁,容器外形、规格、色彩与植物要协调。7.排水要通畅。8.花钵中换花及时,全年四季有花,花开不断。1.植株生长正常,分布均匀。2.无枯枝残叶、萌蘖枝。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4.观花观果植物能正常开花结果。5.植株下和容器内无明显杂草、杂物。6.容器完整清洁,容器外形、规格、色彩与植物基本协调。7.排水要通畅。8.花钵中保证重大节日有花。3.13设施维护质量标准一级维护标准基本维护标准1.园林建筑、构筑物、雕塑、喷泉、厕所、围栏、护网、建筑小品以及路灯等基础设施完好,美观清洁,安全无隐患。2.园路、铺装地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金属构件设施无锈斑、油漆剥落现象。无障碍设施完好通畅。3.供水、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使用便捷。窨井、进水口、给水口等设施完整无损,无完全隐患,清洁、通畅。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充足,保证应急使用要求。4.供电、照明设施完好无损,各类管线保持完整、安全无隐患。5.假山置石完整美观、安全稳固;不适于攀爬的叠石必须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施。6.栏杆、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告示牌、宣传牌整洁美观,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7.游艺和体育健身器械等设施完整、清洁、安全,满足使用要求,随时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无故障运行。8.停车场地平整清洁,设施完好,车位标志明显清晰规范。9、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1.园林建筑、构筑物、雕塑、喷泉、厕所、围栏、护网、建筑小品以及路灯等基础设施维护良好,美观清洁,安全无隐患。2.园路、铺装地面平整,无明显破损、无积水: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无障碍设施必须保持完好通畅。3.供水、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满足使用要求。窨井、进水口、给水口等设施完整无损。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保证应急使用。4.供电、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各类管线保持完整、安全无隐患。5.假山置石完整美观、安全稳固:不适于攀爬的叠石必须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施。6.栏杆、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告示牌、宣传牌整洁美观,设置合理、醒目、规范。7.游艺和体育健身器械等设施保持完整、清洁、安全,满足使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不得带故障运行。8.停车场地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9.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3.14卫生保洁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基本养护标准1.环境整洁,实行全天候保洁:水面无漂浮杂物、无异味,水体清洁无污染。2.垃圾箱及垃圾堆场外观清洁,无陈积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3.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水面清理的杂物,随产随清。4.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整洁美观,定期清洗。5.厕所内外清洁卫生,全天保洁,无尿垢,无臭味,无蚊蝇,无污水外溢。6.园林机具摆放隐蔽,位置合理。7.及时清除或覆盖非法小广告。8. 工作人员统- -着装,挂牌上岗。1.环境整洁,无杂物,实行定时保洁,水面无漂浮杂物、无异味,水体无污染。2.垃圾箱及垃圾堆场外观清洁,陈积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3.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水面清理的杂物,日产日清。4.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整洁,定期清洗。5.厕所内外清洁卫生,定期保洁,无尿垢,无臭味,无蚊蝇,无污水外溢。6.园林机具摆放隐蔽。7.定期清除或覆盖非法小广告。8.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3.15绿地保护质量标准一级管护标准基本管护标准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设施,无违规设置的广告、标牌,绿地.保护完好。2.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无摆摊设点,车辆摆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3.园林建筑、雕塑、栏杆、桌椅、指示牌等园林设施上无刻画:植物上无贴挂标语、晾晒衣物,无影响植物生长的亮化设施。4.绿地中无种菜、放养家禽宠物等。5.绿地占用必须持有审批手续,无非法侵占绿地行为;经审批同意占用的,要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做到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6.绿地每天进行巡查。广场实施全天候24小时安保。1.绿地范围内无违 章建筑,无废弃的设施,无违规设置的广告、标牌,绿地基本保护完好。2.绿地内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无摆摊设点,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3.园林建筑、雕塑、栏杆、桌椅、指示牌等园林设施上刻画定期得到清理;植物.上无贴挂标语、晾晒衣物。4.绿地中无种菜、 放养家禽宠物等。5.绿地占用必须持有审批手续,无非法侵占绿地行为:经审批同意占用的,要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做到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6.绿地每天定期进行安保巡查。广场二班实施安保。3.16古树名木养护质量标准养护质量标准1.保持植株的自然形态和面貌,具有较好的景观效果。2.植株的保护性支撑物和棚架支撑必须与植株协调。3.植株无病枝、枯枝、腐烂枝和多余的萌蘖枝。无未处理的树洞和创伤。4.基本无病虫害危害现象,植株上无影响生长的寄生植物。5.保护区内无影响植株生长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面覆盖物必须有利植株生长。6.保护区内必须排水通畅,无积水。.7.植株必须有保护标牌,位置要明显,字迹要清晰。8.保护区内的设施(如围栏、驳岸、避雷针)必须完整美观、安全有效。9.保护区内无垃圾、杂草。10.建立一树一档,有动态养护记录,历史资料齐全。四、考核标准质量标准分值评分原则说明得分1、管护作业单位应做好管护工作记录、巡查记录及资料保管工作,保证每项工作有据可查,保证管护工作有条不紊、落实到位。2考核小组可以随时调阅养护作业日志,发现造假或者未记载的,每次扣1分。扣满2分为止。2、及时清除绿地(带)、树池、树盘内砖石瓦块、枝叶、杂草、萌蘖;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4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4分为止。3、及时维修护栏、树池侧石、铺装等设施,树池、绿化带内种植土应低于侧石5cm。2不达标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满2分为止。4、绿地内、树木上无拉挂、刻画张贴、禁锢物等。2不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5、对松动、歪斜超过10度的树木支撑要及时扶正加固,损坏的树木支撑要及时更换补齐。2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6、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视情每年3-10月每月浇水不少于一次。灌木、地被30℃以下天气适时浇水,30℃以上天气每3天浇水一次。每次浇水应细浇慢灌、浇足浇透。2本项核查养护日志,并抽检核实。未达标的少一次扣1分。扣满2分为止。7、每年修剪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衰弱枝不少于2次,随时修剪腐枯枝、病虫枝和损伤枝及有碍交通安全枝条;同一条道路上的行道树树形应当相对规整,下缘线高度应当统一;同一条道路门面房前的每株行道树定杆高度差不能超过1米。4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满4分为止。8、及时修除花后残花败叶。3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3分为止。9、修剪的剪口或锯口要平整光滑,树木损伤创面大于5cm(直径)或20cm2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2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10、针叶类植物萌条超过5cm、阔叶类萌条超过10cm要及时修剪;种植块要带线修剪,达到线直面平、轮廓清晰;暖季型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型草坪保持在8cm以下;及时清除修剪残留物。6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6分为止。11、对于缺株、枯死、长势不良的行道树及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应在5日内完成同品种、同规格全冠苗的补植、更换,补植后与现有苗木干径、分枝点、冠幅、高度等基本一致。5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5分为止。12、缺株断档、稀疏空洞的种植块和斑秃地被应在3日内完成补植。补植要求:对2㎡范围内超过3处缺株断档、稀疏空洞的种植块及地被,采取成片起挖合并后再按照“满栽密植、到边到角”的要求成片补植,栽植修剪后与现有种植块高度一致。补植后需强化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灌木因道路侧石地下倒角无法种植到边和现有苗木亮脚超过15cm的路段,可用麦冬镶边,做到无黄土裸露。5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5分为止。13、树木开盘:有开盘条件的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每年开盘松土不少于1次(春、冬季),盘面直径以树木胸径的8-10倍为宜,要求线条圆滑、盘面平整。3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3分为止。14、行道树及开挖条件允许的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结合开盘松土采取沿树木环沟深挖30cm(或穴施)的方法进行施肥;有树池铺装的的行道树可揭开1-2处盖板,采取打孔施肥的方法进行施肥;种植块、地被及无开挖条件的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采用撒施或用水溶解后浇灌;施肥后必须及时进行浇水、喷淋,防止苗木根部、叶片灼伤。6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6分为止。15、每年4月、11月各施一次肥。本项查看养护日志,并在施肥前通知考核小组现场核查。5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满5分为止。16、10月下旬-11月中旬,对乔木、花灌木树干涂白防冻、防虫、防病。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保持一致。3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满3分为止。17、严禁使用化学药剂除草,以免灌木、草坪枯死。2发现使用化学药剂除草的,扣1分;扣满2分为止。18、安排专人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4有明显病虫害危害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19、明确专人负责,有24小时抢险联系电话,遇险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遇台风、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绿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交通畅通和公共安全,保护绿化成果。未达标的发现一次扣1分。绿化受交通事故或人为破坏的,应在24小时内处置。3未达标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满3分为止。20、因树木倒伏、枝条断裂,影响到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情况,主干道1小时内,次干道2小时内必须完成抢险处置。3未达标的扣0.5分;扣满3分为止。21、清理出的弃碴堆放规顺,不得妨碍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主干道做到日产日清,次干道最迟第二日内清离现场。修剪下的枝条应当在当日清运。3未达标的扣0.5分。扣满3分为止。22、每万平方米绿地养护每月投入人力不低于15个工日,其中在职职工比例不低于50%。5未达标的每少5日或正式工低于40%的扣1分。扣满5分为止。23、管护单位必须为作业工人统一配备醒目安全工作服(帽),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着工作服(帽)上班。2未穿工作服装(帽)作业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24、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将作业工具摆放在安全的位置,不能妨碍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可能妨碍到车辆和行人安全和通行的,应当在两头设置安全警示牌。6因未设置作业安全警示标志牌或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道路事故、人员伤亡,经法定程序认定养护作业人员承担责任的,依责任分担比例扣1-5分。25、园林机具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5因使用园林工具操作不当引起意外事故的视事故大小扣1-5分。扣满5分为止。26、对植物进行浇灌、喷施药物、肥料,应避免伤害行人。2伤害到行人被投诉的扣1分。扣满2分为止。27、作业时间内应讲礼貌、文明用语、不能同行人发生语言上的争吵。严禁酒后、穿拖鞋、赤膊上班。3作业时间内发现酒后上班,穿拖鞋、赤膊上班,语言不文明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满3分为止。28、加强管护责任片区内所有植物的巡视、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汇报、处置、跟踪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毁绿、占绿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6对毁绿、占绿行为,未在24小时内发现、制止和报告的,发现一处扣3分;毁绿面积超过5平方米、5公分以上乔木超过(含)3株的,扣6分。扣满6分为止。合计分值(大写):100合计扣分分值(大写):采购人每月组织人员对养护单位进行考核,绿化养护实行月考核制与年考核核制度相统一:1、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当年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年度考核为合格;2、月考核得分85分以下为不合格,当年任意三个月(包含三个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月考核平均得分85分以下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考核原则:1)考核小组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a、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每月将评分结果反馈给养护单位,所得分数双方签字确认。b、不定期检查:考核小组随时对养护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问题纳入定期检查统一考核。每月将评分结果反馈养护单位,所得分数双方签字确认。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1.1.1.91.1.1.101.1.1.1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等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地点:1.3工作内容:1.4合同价款:总价元整(RMB元),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二.定义2.l“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等以及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3“甲方”系指采购人。2.4“乙方”系指中标供应商。三.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项目。四.服务工作执行技术标准及工期:1、项目服务期:1年。五.付款方式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至年服务费的30%,年度考核结束且合格后付至年服务费的97%,不合格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尾款一年后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六、甲方的义务1、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商,及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准备工作。2、足额向乙方支付经费。七、乙方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要求独立开展绿化管养工作,并保证及时高质量完成甲方委托任务,配合甲方做好必要的会议汇报工作;2.乙方必须保证养护期内树木存活率不低于95%,对现有树木规整、移栽和养护,并合理规划,补种相关树木;树木要求错落有致,以常绿植物为主,树冠开展,整体效果要求美观、大方、整洁;作业过程中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八.本合同涉及的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九.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40天以上,双方(或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十.税费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十一.争议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南京市江宁区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功,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十二.违约终止合同1.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1乙方未能按国家相关规程开展工作或场调结果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或未能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的。1.2乙方泄露评估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1.3乙方违反从业道德,影响甲方声誉或投诉查实的。2.因解除而终止2.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2.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3.严禁乙方转包和非法分包。严禁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方案、增加工程价款和延误施工期限。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严格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21〕22号)第三条规定,施工图预算和项目决算均不得突破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如采购人确有特殊客观原因调整工程量,应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规范实施,所有补充合同全部公开,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涉及供应商、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等规定给予罚款、暂停一至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对涉及采购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问题线索,移送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十三.变更指示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政府采购法》允许的范围内提出变更要求。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的费用或履约时间的变化,依据变更通知书对合同造价或项目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工作量变更后的造价经甲方审计后确认。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通知书后一周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十四.合同修改1.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十五.适用法律l.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十六.语言与计量单位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际单位制。十七.通知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八.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保密1.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研究、设计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合同本身以外,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所有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委托代理人:日期:乙方(供应商):(盖章)委托代表人: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日期:1.1.1.121.1.1.131.1.1.141.1.1.151.1.1.161.1.1.171.1.1.181.1.1.191.1.1.201.1.1.211.1.1.221.1.1.231.1.1.241.1.1.251.1.1.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评分索引表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响应文件对应页码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注:供应商根据编制顺序编制磋商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格式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我方投标报价为。3、我方承诺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为。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作为项目负责人。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交货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9、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格式三、响应报价表格式响应报价表(首轮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备注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型企业是( ) 否( ) 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3、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分项报价表供应商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报价(如无法获取清单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四:企业声明函格式(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标段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要求磋商响应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格式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序号姓名拟在本项目承担的角色学历专业职位/职称/相关证书工作经历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根据第三章“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八、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格式九、响应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响应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具体时间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成交标准”。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提供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附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我单位(响应人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提供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附件三: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我公司_(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__年__月__日1.1.1.271.1.1.281.1.1.291.1.1.301.1.1.311.1.1.321.1.1.331.1.1.341.1.1.351.1.1.36格式十、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注: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材料核验(如投标时提供则无需再次提供)。格式十一其他注释:此处可附“第三章成交标准”中所要求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