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结算审核招标公告(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2025)
关于为【富民路(得发路-东宁路)道路、排水工程结算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5-06-09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
富民路(得发路-东宁路)道路、排水工程结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40070662722506051203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项目位于江海区外海街道,送审结算金额约1779万元。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为项目提供结算评审服务。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按照采购须知的计算方式,结合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计算金额。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信用择优选取
大名单数目
10
小名单数目
3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6-09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采购须知(单独中介超市版).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06-05
采购须知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2页共16页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3页共16页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六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七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及审核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第4页共16页第三十条在合同期内,咨询人及审核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对相关人员和咨询人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违约处理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咨询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咨询人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咨询人相应项目的评审工作报酬,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承担:(1)咨询人被有效较大投诉的(有效较大投诉:是指投诉情节较严重,且造成较大影响的);(2)咨询人或其审核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指咨询人或其审核人员与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在评审工作中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处分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3)咨询人就同一项目接受其他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或(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咨询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咨询人违约处理,扣除咨询人相应项目的评审工作报酬的50%,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承担:(1)咨询人未按承诺的时间提供评审服务的;(2)因咨询人原因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评审成果的;(3)咨询人未能委派主审人踏勘现场,或未到委托人指定的场所参与评审的;(4)咨询人调整所选派的评审人员,但未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获得委托人同意,或调整后的评审人员资质低于原来的人员,或专业不相同,或调整人员数量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评审人员数量的五分之一的。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B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预算/结算评审;(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第5页共16页(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第二条对咨询人要求:(一)、咨询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建设工程定额和江门市(含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江门市江海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并接受委托人派出的监管员的监督管理。(二)、咨询人承诺在收到委托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派出合同约定评审人员到指定地点提供评审服务。咨询人在审核资料完备的情况下,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咨询人需将评审资料及初审成果一式四份(包括:初审结论、工作底稿及详细的评审报告和电子文档等)加盖公章、审核人员印章并签名后提交给委托人,评审服务委托书约定的评审人员应直接负责勘察现场、答疑、对数等。(三)咨询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咨询人必须保证评审资料的保密及完整,不得丢失。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一天内;超过一天的,评审时间顺延。第四条评审依据1、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批文、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施工合同、变更资料、工程联系单、签证和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投标图纸和竣工图纸)等。2、国家及广东省颁发的相关的计价规范、计量规范、计价办法、建设工程定额等。3、国家和广东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造价管理文件。4、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人工、材料、机械、规费、税率等价格信息和计价依据,以及市场参考价格。第五条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或评审项目的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承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支付时间:评审服务完成后,委托人原则上3个月内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最终以委托人依程序审批进度及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为准,因财政资金未到位等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不视为委托人违约,咨询人不得因此停止对委第6页共16页托人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委托人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咨询人应当在委托人申请付款前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构成违约。2、咨询人所收取的评审工作报酬为含税全包价。在服务期限内委托人委托咨询人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咨询人收取的评审工作报酬=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A)×附加系数×0.7。其中附加系数按评审项目考核实得分计算,实得分90至100的,附加系数为1,实得分80至89.5的,附加系数为0,9,实得分70至79.5的,附加系数为0.8,实得分60至69.5的,附加系数为0.7,实得分低于60分的,附加系数为0。3、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A):(1)、工程预算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A):项目审定造价×差额累进基准费率+钢筋计量收费。(2)、工程结算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A):项目审定造价×差额累进基准费率+钢筋计量收费+核减造价的2.7%。(3)、基准费率:(1)单独的清淤工程、疏浚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项目审定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基准费率为1.35‰;项目审定造价在5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基准费率为1.1‰;项目审定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基准费率为0.9‰。(2)其他项目审定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基准费率为2.5‰,项目审定造价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基准费率为2.25‰;项目审定造价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的部分,基准费率为2.0‰;项目审定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基准费率为1.6‰。(4)、钢筋计量(电脑计量,并有钢筋计量明细和汇总对比表),按照钢筋重量9元/吨计算报酬的上限。(5)、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A)应不低于1500元。(6)、工程结算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A)的第3项按核减造价的2.7%计算,且本项应不高于40万元。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7页共16页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件:附件1评审工作流程附件2评审服务委托书附件3评审费用定案表附件4评审质量考核表附件5评审技术交底附件6咨询人参与评审人员信息表附件7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8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9咨询人的委托代理人授权书第8页共16页附件1评审工作流程1、委托人委托江门市江海区投资审核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九号)负责项目评审的管理工作。根据委托项目情况安排项目监管员,监管员由审核中心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监管员负责对委托评审项目进行监督管理。2、监管员须初步查看了解待审资料,确认无误后,通知咨询人办理评审委托手续。3、咨询人须在通知的时间内到审核中心办理委托手续和领取评审资料。咨询人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参与人员(其中主审人必须是常驻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人必须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好的委托书送回审核中心。审核中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主审人进行技术交底。咨询人如要更换评审人员,必须是合同约定的评审人员,并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才可更换。更换后的评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来的人员,专业保持不变。4、咨询人评审人员开展评审工作。咨询人应在领取评审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派遣项目总负责人或主审人进行现场勘察,并将能够反映工程实况及有关工艺的照片在提交初稿的时候发送给审核中心。监管员如认为该工程不需要勘察现场的,由审核中心另行通知。5、咨询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需补充资料的,须书面通知委托人,由审核中心监管员通知项目建设单位补送。咨询人提交初稿的时间以委托书上注明的日期或补充资料的日期+3个工作日后到者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委托人申请延期。6、咨询人在评审过程中到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或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对数的,必须由监管员进行组织,且监管员必须参与全过程。7、咨询人完成初审工作后,将评审资料及初审成果(包括:初审结论、工作底稿第9页共16页及详细的评审报告和电子文档等)加盖公章、执业章和签名后交回委托人,其中评审报告必须由项目总负责人亲笔签署。初审成果必须包括:初审结论、经过市场调查所选取的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现场照片、工程量计算底稿及对比表、材料价格来源、电子文档、详细的评审报告(含图纸标注是否清晰、签证资料是否规范、适用的定额、信息价、费率、核增或核减额的主要构成内容、招标文件合同有无特殊条款的说明、评审过程中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况等)。8、由监管员对初审结论进行复核。9、经复核无误后,由咨询人发出定案通知书。10、在约定时间内,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加具意见,将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审核定案单交回审核中心。如各方对评审结论没有异议的,审核中心人员通知咨询人出具正式审核结论,并在审核定案单上加盖公章及执业章,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审核中心安排各方对评审文件集中复核。11、审核中心监管员对项目的评审质量进行考核和计算评审费用,并书面告知咨询人。12、审核完成后,审核中心向建设单位发出正式审核结论,并将审核资料归档。第10页共16页附件2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委托书编号:No.:根据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与你公司签订的《XXX工程预算/结算评审采购合同》,现委托你公司对,工程算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1.请按照《XXX工程预算/结算评审采购合同》和《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江海区本级财政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试行)》开展评审工作。2.请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主管部门、公路建设主管部门等颁布的工程计价规范、计量规范、计价依据、计价规定和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等为评审依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计算。请使用计价软件和工程算量软件,按建材信息价计算。3.本次评审工作期限为个工作日,请于年月日前提供一式四份评审成果文件。本次评审的主审人为,,复核人为,其他参与人员为,。委托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投资审核中心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附件:签收资料一览表。第11页共16页附件3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评审费用定案表致:(咨询人)你方已完成工程项目的预算(或结算)评审工作。按照《XXX工程预算/结算评审采购合同》和评审服务委托书的约定,本次评审费用为元。评审费用计算过程:1、本项目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元(不少于1500.00元)。2、评审费用=评审工作报酬的上限×附加系数,即元。3、其他应扣款项:元。4、本次应付评审费用:元。江门市江海区投资审核中心(盖公章):咨询人确认(盖公章):项目总负责人确认(签名):日期:第12页共16页附件4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评审质量考核表咨询机构名称:咨询机构名称:咨询机构名称:咨询机构名称:咨询机构名称:咨询机构名称:评审项目名称:评审项目名称:评审项目名称:预算(结算)评审项目编号:评审项目编号:送审金额:元初审金额:元定案金额:元定案金额:元净审减(或增)率:%净审减(或增)率:%主审人:主审人:复核人:复核人:其他评审人:其他评审人:委托评审期限:(工作日)评审开始时间:初审完成时间:初审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扣分一、质量扣分①评审依据不正确、引用资料不合法合规或内容不完整每项扣5分;②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扣10分①评审依据不正确、引用资料不合法合规或内容不完整每项扣5分;②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扣10分①评审依据不正确、引用资料不合法合规或内容不完整每项扣5分;②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扣10分①评审依据不正确、引用资料不合法合规或内容不完整每项扣5分;②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扣10分一、质量扣分①无工程量计算底稿或工程量计算底稿与送审稿严重雷同的,扣40分;②其他工作底稿(如:对比表、平均信息价、对数记录等)、审核结论资料不完整,扣3分;若无,扣5分;③工程结算现场勘察:准备及现场勘察不充分扣3分,无准备或未经监管员同意而不去现场勘察扣10分①无工程量计算底稿或工程量计算底稿与送审稿严重雷同的,扣40分;②其他工作底稿(如:对比表、平均信息价、对数记录等)、审核结论资料不完整,扣3分;若无,扣5分;③工程结算现场勘察:准备及现场勘察不充分扣3分,无准备或未经监管员同意而不去现场勘察扣10分①无工程量计算底稿或工程量计算底稿与送审稿严重雷同的,扣40分;②其他工作底稿(如:对比表、平均信息价、对数记录等)、审核结论资料不完整,扣3分;若无,扣5分;③工程结算现场勘察:准备及现场勘察不充分扣3分,无准备或未经监管员同意而不去现场勘察扣10分①无工程量计算底稿或工程量计算底稿与送审稿严重雷同的,扣40分;②其他工作底稿(如:对比表、平均信息价、对数记录等)、审核结论资料不完整,扣3分;若无,扣5分;③工程结算现场勘察:准备及现场勘察不充分扣3分,无准备或未经监管员同意而不去现场勘察扣10分一、质量扣分①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每项扣2分;②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每项扣2分;③特殊材料设备价格(无信息价部分)依据:不完整扣2分、无扣5分①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每项扣2分;②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每项扣2分;③特殊材料设备价格(无信息价部分)依据:不完整扣2分、无扣5分①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每项扣2分;②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每项扣2分;③特殊材料设备价格(无信息价部分)依据:不完整扣2分、无扣5分①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每项扣2分;②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每项扣2分;③特殊材料设备价格(无信息价部分)依据:不完整扣2分、无扣5分一、质量扣分①编制说明、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费率、重项、漏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数据汇总等,导致总价误差不超过5%的,每错一项扣0.5分;导致总价误差超过5%的,扣50分①编制说明、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费率、重项、漏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数据汇总等,导致总价误差不超过5%的,每错一项扣0.5分;导致总价误差超过5%的,扣50分①编制说明、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费率、重项、漏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数据汇总等,导致总价误差不超过5%的,每错一项扣0.5分;导致总价误差超过5%的,扣50分①编制说明、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费率、重项、漏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数据汇总等,导致总价误差不超过5%的,每错一项扣0.5分;导致总价误差超过5%的,扣50分二、进度扣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4个工作日内与评审中心签订评审委托合同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4个工作日内与评审中心签订评审委托合同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4个工作日内与评审中心签订评审委托合同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4个工作日内与评审中心签订评审委托合同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二、进度扣分①由于中介机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由于中介机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由于中介机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由于中介机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二、进度扣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1个工作日内取回定案单盖章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1个工作日内取回定案单盖章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1个工作日内取回定案单盖章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收到通知后未能在1个工作日内取回定案单盖章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二、进度扣分①签收定案单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盖章送回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签收定案单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盖章送回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签收定案单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盖章送回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①签收定案单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盖章送回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三、服务扣分①服务态度情况(包括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等):一般扣3分、差扣5分①服务态度情况(包括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等):一般扣3分、差扣5分①服务态度情况(包括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等):一般扣3分、差扣5分①服务态度情况(包括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等):一般扣3分、差扣5分三、服务扣分①拟投入的主审人与实际主审人不符扣20分;②主审人:不参与对数、不参与现场踏勘,每项扣20分,对监管员的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扣5分。①拟投入的主审人与实际主审人不符扣20分;②主审人:不参与对数、不参与现场踏勘,每项扣20分,对监管员的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扣5分。①拟投入的主审人与实际主审人不符扣20分;②主审人:不参与对数、不参与现场踏勘,每项扣20分,对监管员的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扣5分。①拟投入的主审人与实际主审人不符扣20分;②主审人:不参与对数、不参与现场踏勘,每项扣20分,对监管员的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扣5分。三、服务扣分①未能按投标承诺投入交通工具参与评审的,扣2分;②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响应时间派出相关人员到场服务的,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以上每次扣5分。①未能按投标承诺投入交通工具参与评审的,扣2分;②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响应时间派出相关人员到场服务的,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以上每次扣5分。①未能按投标承诺投入交通工具参与评审的,扣2分;②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响应时间派出相关人员到场服务的,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以上每次扣5分。①未能按投标承诺投入交通工具参与评审的,扣2分;②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响应时间派出相关人员到场服务的,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以上每次扣5分。四、其他遗失送审资料或其他严重行为的每项扣50分遗失送审资料或其他严重行为的每项扣50分遗失送审资料或其他严重行为的每项扣50分遗失送审资料或其他严重行为的每项扣50分扣分合计扣分合计扣分合计扣分合计扣分合计实得分实得分实得分实得分实得分备注:(一)1.评审依据()、引用资料()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2.编制说明错()处、项目特征描述错()处、工程量错()处、综合单价或合价错()处、费率错()处、重项错()处、漏项错()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错()处。3.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共()项;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共()项;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4.工作底稿();工程结算现场勘察()。5.签订评审委托合同逾期()工作日;完成评审任务,扣除非中介的原因()工作日,实际逾期()工作日;取回定案单盖章逾期()工作日;送回盖章定案单逾期()工作日。6.服务态度情况()。7.拟投入主审人员与实际主审人员();主审人对项目()。8.()交通工具参与评审。9.()其他行为。(二)实得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备注:(一)1.评审依据()、引用资料()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2.编制说明错()处、项目特征描述错()处、工程量错()处、综合单价或合价错()处、费率错()处、重项错()处、漏项错()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错()处。3.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共()项;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共()项;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4.工作底稿();工程结算现场勘察()。5.签订评审委托合同逾期()工作日;完成评审任务,扣除非中介的原因()工作日,实际逾期()工作日;取回定案单盖章逾期()工作日;送回盖章定案单逾期()工作日。6.服务态度情况()。7.拟投入主审人员与实际主审人员();主审人对项目()。8.()交通工具参与评审。9.()其他行为。(二)实得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备注:(一)1.评审依据()、引用资料()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2.编制说明错()处、项目特征描述错()处、工程量错()处、综合单价或合价错()处、费率错()处、重项错()处、漏项错()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错()处。3.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共()项;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共()项;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4.工作底稿();工程结算现场勘察()。5.签订评审委托合同逾期()工作日;完成评审任务,扣除非中介的原因()工作日,实际逾期()工作日;取回定案单盖章逾期()工作日;送回盖章定案单逾期()工作日。6.服务态度情况()。7.拟投入主审人员与实际主审人员();主审人对项目()。8.()交通工具参与评审。9.()其他行为。(二)实得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备注:(一)1.评审依据()、引用资料()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2.编制说明错()处、项目特征描述错()处、工程量错()处、综合单价或合价错()处、费率错()处、重项错()处、漏项错()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错()处。3.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共()项;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共()项;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4.工作底稿();工程结算现场勘察()。5.签订评审委托合同逾期()工作日;完成评审任务,扣除非中介的原因()工作日,实际逾期()工作日;取回定案单盖章逾期()工作日;送回盖章定案单逾期()工作日。6.服务态度情况()。7.拟投入主审人员与实际主审人员();主审人对项目()。8.()交通工具参与评审。9.()其他行为。(二)实得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备注:(一)1.评审依据()、引用资料()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2.编制说明错()处、项目特征描述错()处、工程量错()处、综合单价或合价错()处、费率错()处、重项错()处、漏项错()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错()处。3.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共()项;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共()项;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4.工作底稿();工程结算现场勘察()。5.签订评审委托合同逾期()工作日;完成评审任务,扣除非中介的原因()工作日,实际逾期()工作日;取回定案单盖章逾期()工作日;送回盖章定案单逾期()工作日。6.服务态度情况()。7.拟投入主审人员与实际主审人员();主审人对项目()。8.()交通工具参与评审。9.()其他行为。(二)实得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备注:(一)1.评审依据()、引用资料()或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评审。2.编制说明错()处、项目特征描述错()处、工程量错()处、综合单价或合价错()处、费率错()处、重项错()处、漏项错()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错()处。3.变更工程计算依据不充分共()项;重大问题无详细记录共()项;特殊材料设备价格依据()。4.工作底稿();工程结算现场勘察()。5.签订评审委托合同逾期()工作日;完成评审任务,扣除非中介的原因()工作日,实际逾期()工作日;取回定案单盖章逾期()工作日;送回盖章定案单逾期()工作日。6.服务态度情况()。7.拟投入主审人员与实际主审人员();主审人对项目()。8.()交通工具参与评审。9.()其他行为。(二)实得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咨询人项目总负责人签名:,咨询人盖公章:,评分人员签名:评分日期:咨询人签收人签名:,签收日期:第13页共16页附件5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评审技术交底一、关于评审程序1.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均应是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对数、勘察现场、答疑时,江门市江海区投资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审核中心)会核对人员身份。如果咨询人需要调整人员,咨询人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书面申请,并获得委托人许可。2.咨询人应在接到评审任务后填好评审服务委托书,在3个工作日内送回审核中心。咨询人的主审人、复核人必须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或主审人必须出席现场踏堪、答疑和对数。3.咨询人应在接到评审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踏勘现场(审核中心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时间)。评审期间发现问题的,咨询人应再次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对数等必须有委托人(或审核中心)、建设单位、监理人、全过程咨询单位等人员陪同,咨询人应做好书面和影像记录,并要求参与人员签名确认。委托人(或审核中心)认为不需踏勘现场的,委托人(或审核中心)另行通知。4.咨询人应在接到评审任务后及时审查送审资料,发现问题应在接到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书面提出。咨询人提交初稿的时间以委托书上注明的日期或回复问题的日期+3个工作日后到者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委托人申请延期。二、关于评审工作的要求1.施工图预算的评审定案单、单项工程汇总表、单位工程汇总表等均应明确注明是“预算书”或“预算价”,不能表达为“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汇总表应分别专列显示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材料(设备)暂估价。打印报表时请注意。2.建筑安装工程常用计价软件为易达软件,计量软件为广联达软件,如用表格计算应有详细计算过程,其他专业按要求使用专业软件,具体应按评审服务委托书要求执行。如送审电子文件为其他软件的,也应按委托书要求执行,可适当延长评审时间。3.评审成果文件应有主审人和复审人的签名、盖注册章和单位公章,评审报告必须由项目总负责人亲笔签署,计算书应有计算人员的签名和盖单位公章,连同评审电子文件和送审资料送回委托人。如咨询人要存档资料,请自行复制。4.工料机价格应优先采用江门市造价行业部门公布的江门市区的市场参考价,没有的可参考江门其他地区或附近地市的市场参考价。没有造价行业部门公布的市场参考价第14页共16页的,可通过网上询价或直接向厂商询价,应提供报价单位和厂商的联系方式、公章等资料。材料设备价格应以中等适用品牌和型号为主;按下浮率招标项目的预算,或暂估价的结算,材料设备价格应以合同约定和实际使用的品牌和型号为准;咨询人应审查资料中是否有签证单、联系单、采购合同、进场报验单等凭证。5.提交初稿时应提交审核报告一份并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主要项目的增减情况和原因,但应有送审工程量与审核工程量的对比表。合同要求按双条件结算的要有双条件计算表;以“座”、“个”、“套”等为单位的工程量,按双条件结算时,不需要对双条件表中的工程量取整。6.结算评审时,按合同约定计算后,咨询人应与承包人的送审结算的每一条清单的工程量和单价作比较,列出比较表,取有利于业主方的工程量和单价,即正数的项目不能超过送审的工程量和单价,负数的项目不能低于送审的工程量和单价,同时在电子文件上备注说明,并应保留调整前的电子文件给评审中心复核。7.初稿应包括以下文件:定案单4份;审核报告、汇总表、预/结算书、计算稿(含工程量和价格对比表或双条件表)、现场照片、价格参考依据及其他能反映审核情况的文件各1份。审定稿应包括以下文件:定案单、审核报告、汇总表、预/结算书一式4份,修改的计算稿(含工程量和价格对比表或双条件表)及其他能反映最终审核情况的文件一式1份。上述资料应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请用A4纸双面打印。8.关于运距:除另有说明,土石方弃置运距5km;垃圾、渠泥、淤泥运距10km。9.按下浮率招标项目的结算,按单价或总价下浮均可,评审时应注意预算价格是否已经下浮,以及电子文件是否有锁定单价。定案单上应注明下浮方式及下浮率。10.咨询人应认真审查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1)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件为辅;(2)施工图是否有设计人员签名和出图专用章,竣工图是否按规范编制;(3)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施工方案、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开(复)工报告等资料各单位经办人的签名、单位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和真实,非公章的使用是否有授权和是否在权限内使用;(4)结算时应一并考虑承包人是否有违约,包括工期延误等,违约金应在结算时扣除。(5)应结合施工方案和工程实际计算措施费用,例如:不是所有混凝土项目均安装模板,垫层、标志杆等小型基础往往不安装模板;按定额计算的脚手架,在实际施工时往往没有搭设;市政工程的交通引导费用应按实结算等。对上述情况应存疑,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图像资料等。11.应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规范,严格按定额计价,不能随便采用不适用的清单条目。不能简单直接提取定额名称作为项目特征,要按图纸和本项价格构成的实际第15页共16页内容描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应注意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和广东省各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别。主审人(签名):,咨询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6页共16页附件6咨询人参与评审人员信息表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造价工程师专业及注册印章编号专业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本次评审的职责亲笔签名主审人复核人其他参与人其他参与人其他参与人(说明:1.评审人员的造价专业必须与评审项目的专业相符;主审人和复核人必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如需变更信息表参与评审人员,需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才可变更。)第17页共1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工程结算审核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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