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昆明市第二十七中学)2025)



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1168-YNCS-0047
项目名称: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0
最高限价(万元):80
采购需求: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提供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教官人员数量:18人。具体以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包括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0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2.3.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5 06:00至2025-06-1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6-16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5层25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供应商须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7.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7.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7.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7.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瓦仓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871-64124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楼
联系方式:0871-63139599 6313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咏倩、王佳、田迪、罗朝辉、蒋伟鸿、何侃
电 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5: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5层25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咏倩、王佳、田迪、罗朝辉、蒋伟鸿、何侃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139599 63139566

采购单位
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瓦仓西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12498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139599 63139566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发布稿.docx

附件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发布稿-20250605.docx

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14时00分(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承载时间为准)前在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CS202505070289C11.2项目名称: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1.5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1.6采购需求: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提供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教官人员数量:18人。具体以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包括内容为准。1.7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8服务地点: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提供(2023或2024)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②可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③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06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3.2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cszb.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cszb.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3.4售价(元):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14时00分。4.2投标文件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3投标文件开启: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5.1时间:2025年06月16日14时00分(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承载时间为准)。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供应商须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7.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7.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7.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7.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瓦仓西路16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412498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联系方式:0871-63139599631395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咏倩、王佳、田迪、罗朝辉、蒋伟鸿、何侃、杜凡电话:0871-63139599631395668.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S202505070289C1采购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供应商须知前正文13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评审办法前附表27评审办法正文30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33附件B:否决磋商条件37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8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53响应文件商务部分65响应文件技术部分6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14时00分(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承载时间为准)前在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CS202505070289C11.2项目名称: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1.5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1.6采购需求: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提供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教官人员数量:18人。具体以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包括内容为准。1.7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8服务地点: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提供(2023或2024)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②可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③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06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3.2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cszb.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cszb.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3.4售价(元):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14时00分。4.2投标文件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3投标文件开启: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5.1时间:2025年06月16日14时00分(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承载时间为准)。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供应商须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7.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7.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7.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7.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瓦仓西路16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412498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联系方式:0871-63139599631395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咏倩、王佳、田迪、罗朝辉、蒋伟鸿、何侃、杜凡电话:0871-63139599631395668.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1.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2025年教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6”1.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7”1.3.3服务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8”1.3.4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9”1.3.5标段划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0”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1.10.1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釆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釆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釆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釆购文件予以澄清。2.2.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税率及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磋商报价(1)本次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2)供应商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教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费、节假日福利费、人员培训费、服装费、资格考试费、税金、学校装备费、项目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合同价外,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3)投标人须按照开标(唱标)一览表要求进行报价,并明确增值税税率。不另行计算费用的内容须标明“0”、“不另计费”、“免费”或金额栏留空。3.2.5磋商控制价本项目磋商控制价:¥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注:(1)供应商所报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规定的磋商控制价作否决磋商申请处理。(2)本项目须进行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7.2电子签章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执行。3.7.3成交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人签订合同前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7.4响应文件的加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2磋商程序(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按政采云系统中显示顺序对所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进行解密。(2)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及磋商)。(3)磋商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响应文件审定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4)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就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磋商及澄清。(5)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本次磋商采取二轮报价方式进行(两轮报价均不公开)。(6)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表》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6.1.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由3人及3人以上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三名。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要求缴纳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以受让或者借用或者涂改或者盗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图章、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2、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3、行贿或者索贿或者受贿或者接受其他好处的;4、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5、无故放弃成交的;6、不履行响应文件承诺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10.2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采购人”和“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或设计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4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6其他1、如供应商(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本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按负责人理解。2、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 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供应商须知前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和标段划分1.3.1本次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的采购人;(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受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4.3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供应商须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2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5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报价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磋商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本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最终)报价。3.2.4供应商所报的最终报价为供应商按期完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需求内所有服务内容的报价,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合同价外,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3.2.5本项目磋商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或漏报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和合价内,结算将不予调整。3.2.7供应商须对其响应文件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由于成交人的责任而发生费用增加或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的,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不得对其磋商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材料等各方面的承诺和合同主要条款提出调整和修改。3.2.8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9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成交。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3.4保证金本项目不递交。3.5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磋商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份数、密封、标记3.7.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一)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釆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釆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釆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7.2电子签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成交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的加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4.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4.1.1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釆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釆购人。4.2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一)供应商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釆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釆购活动。(二)釆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釆云”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3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釆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5.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按政采云系统中显示顺序对所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进行解密。(2)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及磋商)。(3)磋商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响应文件审定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4)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就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磋商及澄清。(5)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本次磋商采取二轮报价方式进行(两轮报价均不公开)。(6)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表》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5.3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2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磋商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成交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①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②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的。(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质疑10.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10.1.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电子签章,并加电子签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0.1.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并加电子签章。10.1.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0.1.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电子签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10.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1.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招标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1.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联系人:李咏倩、王佳、田迪、罗朝辉、蒋伟鸿、何侃、杜凡;联系电话:0871-63139599。10.2投诉10.2.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3.1关于中小企业:10.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0.3.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0.3.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0.3.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3.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3.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3.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3.1.8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3.1.9中标、成交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3.1.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3.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0.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10.3.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0.3.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0.3.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3.2.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10.3.2.6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0.3.2.7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0.3.2.8投标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扫描件一份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10.3.2.9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10.3.3关于监狱企业:10.3.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3.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0.3.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3.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0.3.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0.3.4.3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其他未列明行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釆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釆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釆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为准。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4.1 项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4.1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件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供应商只能有一个磋商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磋商报价不高于磋商控制价。采购需求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否决磋商条件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B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评分办法及分值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详见下表。评分因素权重:磋商报价 F1:10 分;商务及技术部分F2:9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2.2.2磋商报价评审标准(10分)磋商报价评审(满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标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2.3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标准(90分)服务方案评审(45分)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理解及分析;(2)整体工作的进度安排;(3)重要节点的工作安排;(4)岗位职责;(5)管理制度;(6)考核方案;(7)培训机制;(8)应急预案、(9)其他相关服务。①服务方案考虑全面,编制科学,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45分。②服务方案考虑比较全面,编制比较科学,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管理方案和应急方案基本可行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36分。③服务方案编制一般,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针对性不强,管理方案基本可行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8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人员品质保障方案(15分)1、应包括:(1)拟派人员的储备、培训、准入和筛选机制、(2)拟派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措施、(3)日常对拟派人员的跟踪反馈机制等以上3项,每提供1项得2分,3项全部提供得6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拟派人员的储备、培训、准入和筛选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升拟派人员综合素质的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日常对拟派人员的跟踪反馈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第一档次(9分):项目人员品质保障方案针对性强,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可行;第二档次(7分):项目人员品质保障方案针对性良好,方案有针对性,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第三档次(3分):项目人员品质保障方案针对性较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措施一般;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评审(20分)1、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中每增加一人为退伍军人的加1分,最多加9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拟派人员的配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第一个档次(11分):拟派人员岗位配置齐全、合理,各岗位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合理,人员配备数量充足,且具备完成各项工作,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施需求,有详细管理制度;第二个档次(8分):拟派人员岗位配置基本齐全,各岗位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人员配备数量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且具备完成各项工作;第三个档次(4分):拟派人员岗位配置不全或各岗位工作人员分工不明确,或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或人员不具备完成其工作。未提供人员配备的该项不得分。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评审(10分)1、应包括:(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违约责任及措施等以上2项,每提供1项得2分,2项全部提供得4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第一档次(6分):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针对性强,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可行;第二档次(4分):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针对性良好,方案有针对性,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第三档次(2分):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针对性较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措施一般;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磋商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否决磋商条款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磋商条件评审办法正文1.评审办法1.1本评审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1.2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1.4本项目详细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照详细评审的最后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人。1.5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应按照最后得分的高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6磋商小组应推荐最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时,磋商报价低的靠前。1.7评审过程的保密1.7.1磋商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选候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7.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7.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资料。1.8采购人或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对评审过程进行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如实地反映评审的全过程,特别是评审专家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作为重要的应保密的资料存档,复印件作为书面报告的组成部分交招标管理部门备案。1.9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小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起二次报价流程,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及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及商务陈述;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及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及商务谈判;技术及商务谈判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响应性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磋商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附件B“否决磋商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磋商作否决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详细评审标准规定进行打分。3.2.2统计分数原则: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作否决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审程序的进一步细化,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A1.基本程序评审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审准备;(2)初步评审;(3)磋商及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提交评审报告。A2.评审准备A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磋商小组的分工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也可以直接指定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小组组长在与其他磋商小组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周期等,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磋商小组应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A2.4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需求理解的偏差、磋商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磋商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磋商小组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可委托由采购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审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磋商小组的审核确认,经过磋商小组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磋商小组的工作成果,并由磋商小组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名。A2.4.3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磋商小组开启。A3.初步评审A3.1资格评审A3.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其响应文件作否决磋商处理。A3.2符合性评审A3.2.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2供应商磋商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招标控制价”,凡供应商的磋商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A3.3是否为否决磋商条件A3.3.1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是否为否决磋商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3.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磋商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磋商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3.3磋商小组在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磋商条件判断供应商的磋商是否作否决磋商处理。A3.4算术错误修正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磋商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审价。A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A4.1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5.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A5.1汇总评审结果磋商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填写评审结果汇总表。A5.2推荐成交候选人A5.2.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磋商小组对有效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2)如果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磋商处理后,有效磋商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的,磋商小组可以建议采购人重新采购。A5.2.2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磋商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A5.3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对有效的磋商按照按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A5.4编制及提交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磋商一览表;(5)否决磋商情况说明;(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审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9)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则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A6.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A6.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B:否决磋商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磋商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磋商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附件B为准。除附件B所列的否决磋商条件外,其他部分的否决磋商条件不成为否决磋商的依据。B1.否决磋商条件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章或签字或盖章的。B1.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7.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上述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B1.8.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B1.10.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控制价的。B1.11.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B1.1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内本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磋商中明确,发包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样本)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乙方: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项目内容及范围:3.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1.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观察、沟通、应变能力。3.1.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犯罪记录。身高男性170cm(含)以上,女性165cm(含)以上。3.1.3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退伍军人。18名教官,男教官12人,女教官6人,熟悉计算机操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强。不得减派人员,不得降低学历标准。未按招标条件提供的,学校不予签订合同。3.1.4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3.1.5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条件:(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6)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8)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教官工作的;(10)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官工作的。3.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3.2.1基本要求:3.2.1.1教官进入常驻管理时,教官按照双方确定的合作方案主要负责学生的住宿、餐厅、教室和校园内外秩序、处理学生各类相关问题事宜,保持学生在校期间宿舍区域管理状态和良好的内务秩序。3.2.1.2教育和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举止。3.2.1.3教育监管学生爱护宿舍楼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负责组织学生对宿舍楼内外公共卫生的清洁。3.2.1.4负责学生的学前综合教育、安全常识、国防知识等教育学习,组织会操、早操、课间操、校会、升国旗、春游、五四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大型集会等集体活动。3.2.1.5配合学校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3.2.1.6组织安全演练、晚间自习、违禁品检查、校园内外安全检查、配合学校处理违纪违规学生、周末全天值班。3.2.1.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学校为开展正常教学、科研而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如典礼、集会、演出、比赛、考试、重要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障和组织。3.2.1.8能提供其他相关服务。3.2.2教官工作要求:3.2.2.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友爱,礼貌待人。3.2.2.2上班要保持饱满精神状态,做到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教官良好形象。3.2.2.3上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久坐闲聊,不得睡觉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找问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3.2.2.4提高警惕,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发现和消除不安全的隐患。3.2.2.5教官队员要做到舍己为人、爱国爱校,具有奉献精神,提倡勇敢机智,多谋善策,出勤出力,尽职尽责。对违纪学生和不法分子敢抓敢管,坚决制止破坏行为。3.2.2.6教官队员要纠正查处校内各种违章(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它工作,组织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3.2.2.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准在学生面前吸烟、喝酒、讲粗话;不准借用学生的私人物品;不准与学生建立不适当的关系。3.2.2.8发现学生中有行为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发现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现严重违纪现象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3.2.2.9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安全教育。3.2.2.10对学生的管理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严禁讽刺、打骂,增强以人为本的育人观念,提高人文素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3.2.2.11遵循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安排和作息时间,做好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监护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3.2.2.12服从上级领导,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如发生意外事件或重大事件,除及时做出相关处理外,应及时向学校汇报请示。3.2.2.13参与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3.2.2.14每天具体工作情况结合《教官工作内容》执行。3.2.3突发事件处置要求:3.2.3.1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教官在值守过程中,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的一切动向,发现可疑人员,应劝阻离开,不听劝阻强行闯入的,边处置边报告。3.2.3.2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控制事态。3.2.3.3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立即制止、控制,并及时报告、报警。3.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质量解除合同。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投标(成交),投标(成交)价即为服务的合同价。3.3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3.3.1乙方需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含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3.3.2乙方依法聘用,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教官的正当权益。乙方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教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3.3.3乙方对派遣教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须报甲方,禁止被辞退教官再次录用。3.3.4乙方对派遣教官必须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减派人员。定期对派遣教官开展培训教育,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派驻教官的政治意识,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3.3.5乙方派遣到甲方的教官应先征得甲方面试同意,甲方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3天内按照采购验收标准更换到位。3.3.6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教官队伍稳定。合同期限内更换的教官须符合采购验收标准,更换人数超过合同总人数的20%,视为乙方自行解除合同。更换骨干、重点岗位教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更换其它教官须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教官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未经甲方同意调入的教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3.7乙方应按甲方标准为教官购买五险和意外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3.3.8乙方派遣教官在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责任及其他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乙方对派遣教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3.3.9乙方派遣教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3.3.10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治安防范信息,协助提高甲方的社会治安综合防范能力。若遇到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学校教官力量不足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增派援助。3.3.11设立总教官岗位,总教官由双方共同任命,全面负责教官队伍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和教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文案处理。3.3.12甲方对教官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甲方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并对乙方派遣教官违反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3.3.13乙方在教官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教官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人员配置乙方在完全满足甲方所有服务内容和达到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对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进行合理配置,人员数量配置情况为:三、项目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任意一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更换前5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2、结算周期:3、收款人账户3.1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3.2乙方名称若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乙方应作以下说明: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职责1、甲方权利及义务1.1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甲方审核确定乙方配置的服务人员是否满足及具备岗位所对应的要求。1.2明确规定各岗位服务人员工作应达到的标准,按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劳动态度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对不满足岗位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更换。1.3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付款。1.4对乙方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情况进行监督。1.5监督乙方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乙方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婚丧假、女工产假(哺乳假)等。1.6要求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服务人员的劳动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1.7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对出现以下情形将在每季度支付款额中酌情扣除适当金额:1.7.1与学生发生冲突、辱骂学生、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的;1.7.3因工作疏忽或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乙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的服务内容安排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在完全满足甲方实际的所有的服务内容和达到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对服务人员的数量进行合理配置。2.2乙方服务人员必须满足及具备岗位所对应的要求,并与被服务人员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参加工作。2.3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应购买及缴纳的保险,乙方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或缴纳完备。乙方未按照相关要求购买及缴纳,由此产生的经济的、法律的纠纷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4乙方须按时、当月发放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未按要求按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进行支付,若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2.5凡为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通过归属地公安机关征信其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方可入职。2.6乙方对服务人员在入职前须进行必要而充分的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从源头上杜绝发生安全事故。2.7乙方须建立内部人才储备库,保证服务人员充足,且服务人员必须满足及具备岗位所对应的要求。如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或者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被师生多次投诉,乙方须及时按甲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2.8乙方须按照工资数额及标准足额、按月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建立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办理申报、缴纳、享受、转移、接续等手续,并负责建立、保管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接受甲方和服务人员的监督。2.9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签订合同期内的当年规定的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若合同期限跨年度,则取该几年度中的最高值。2.10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乙方须为服务人员提供对应岗位符合国家规定的、所需的、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2.11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2.12乙方与服务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如由此产生的经济的、法律的纠纷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2.12.1服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自行处理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等经济的、法律的纠纷及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2.12.1.1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2.12.1.2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2.12.1.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2.12.1.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2.12.1.5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2.12.1.6以欺诈等方式,使甲、乙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12.1.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12.1.8服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12.1.9甲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的,应提前1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更换服务人员,办理退回乙方手续。乙方应于办理退回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2.12.2服务人员提出提前停止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乙方负责为其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经济的、法律的纠纷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2.12.3乙方因未按照国家劳动标准等相关原因,服务人员提出与乙方停止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其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经济的、法律的纠纷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2.13乙方负责组织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服务人员上岗后,乙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管理和使用服务人员,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生。2.14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施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如服务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乙方与服务人员必须保留劳动关系的,保留劳动关系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因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而引发的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服务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作岗位由乙方另派人顶替。2.15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服务区域内,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2.16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区域内,因非职务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在非甲方服务区域内发生的任何行为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2.17因乙方原因与员工产生劳动争议、仲裁、民事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六、违约责任6.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6.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其指派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保险的,每一人未签订或未购买,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违约金。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流失人员超过3日未补齐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需按照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4乙方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遵守岗位职责,如出现工作期间不在岗或工作期间睡觉等情形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需按照元/人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照甲方要求更换违纪违规人员的,每不更换一人或每超出约定时间一日更换的,乙方需按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6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书面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1)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少于甲方所需人数,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乙方补足,乙方拖延或拒绝的;(2)合同期内,甲方因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不合格要求撤换累计超过十次或一个月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要求撤换的;(3)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累计三次因职务或非职务行为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的;(4)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5)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定或对甲方财物、工作人员造成侵害的;(6)乙方提供虚假的证照、合同所需的备案材料的。(7)乙方将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6.7本条约定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6.8违约一方应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等。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违约一方应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等。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附件、业务往来单据、传真等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3、本合同签订地点:。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在教官日常的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有效进行半军事化管理学生。2.遇应急事件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次采购服务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观察、沟通、应变能力。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犯罪记录。身高男性170cm(含)以上,女性165cm(含)以上。3.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退伍军人。18名教官,男教官12人,女教官6人,熟悉计算机操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强。不得减派人员,不得降低学历标准。未按招标条件提供的,学校不予签订合同。4.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5.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条件:(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6)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8)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教官工作的;(10)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官工作的。(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教官人员数量:18人。2.实施时间:10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3.实施地点: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基本要求:1.教官进入常驻管理时,教官按照双方确定的合作方案主要负责学生的住宿、餐厅、教室和校园内外秩序、处理学生各类相关问题事宜,保持学生在校期间宿舍区域管理状态和良好的内务秩序。2.教育和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举止。3.教育监管学生爱护宿舍楼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负责组织学生对宿舍楼内外公共卫生的清洁。4.负责学生的学前综合教育、安全常识、国防知识等教育学习,组织会操、早操、课间操、校会、升国旗、春游、五四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大型集会等集体活动。5.配合学校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6.组织安全演练、晚间自习、违禁品检查、校园内外安全检查、配合学校处理违纪违规学生、周末全天值班。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学校为开展正常教学、科研而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如典礼、集会、演出、比赛、考试、重要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障和组织。8.能提供其他相关服务。(2)教官工作要求: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友爱,礼貌待人。2.上班要保持饱满精神状态,做到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教官良好形象。3.上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久坐闲聊,不得睡觉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找问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4.提高警惕,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发现和消除不安全的隐患。5.教官队员要做到舍己为人、爱国爱校,具有奉献精神,提倡勇敢机智,多谋善策,出勤出力,尽职尽责。对违纪学生和不法分子敢抓敢管,坚决制止破坏行为。6.教官队员要纠正查处校内各种违章(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它工作,组织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准在学生面前吸烟、喝酒、讲粗话;不准借用学生的私人物品;不准与学生建立不适当的关系。8.发现学生中有行为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发现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现严重违纪现象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9.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安全教育。10.对学生的管理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严禁讽刺、打骂,增强以人为本的育人观念,提高人文素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11.遵循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安排和作息时间,做好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监护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12.服从上级领导,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如发生意外事件或重大事件,除及时做出相关处理外,应及时向学校汇报请示。13.参与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14.每天具体工作情况结合《教官工作内容》执行。(3)突发事件处置要求:1.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教官在值守过程中,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的一切动向,发现可疑人员,应劝阻离开,不听劝阻强行闯入的,边处置边报告。2.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控制事态。3.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立即制止、控制,并及时报告、报警。(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质量解除合同。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投标(成交),投标(成交)价即为服务的合同价。(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本采购需求一、二项相关要求:1.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提供相关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5.心理测评合格、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计算机基础运用。6.不得减派人员,不得降低学历标准。未按招标条件提供的,学校不予签订合同。(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中标方需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含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中标方依法聘用,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教官的正当权益。中标方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教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3.中标方对派遣教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须报招标方,禁止被辞退教官再次录用。4.中标方对派遣教官必须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减派人员。定期对派遣教官开展培训教育,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派驻教官的政治意识,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并按招标方要求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5.中标方派遣到招标方的教官应先征得招标方面试同意,招标方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中标方应在3天内按照采购验收标准更换到位。6.中标方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教官队伍稳定。合同期限内更换的教官须符合采购验收标准,更换人数超过合同总人数的20%,视为中标方自行解除合同。更换骨干、重点岗位教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更换其它教官须提前一周告知。中标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教官的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未经招标方同意调入的教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7.中标方应按招标方标准为教官购买五险和意外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8.中标方派遣教官在为招标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招标方协助中标方处理,责任及其他事宜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理,中标方对派遣教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9.中标方派遣教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由中标方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中标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经济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10.中标方负责提供相关的治安防范信息,协助提高招标方的社会治安综合防范能力。若遇到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学校教官力量不足时,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无偿增派援助。11.设立总教官岗位,总教官由双方共同任命,全面负责教官队伍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和教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文案处理。12.招标方对教官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方进行考核。中标方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招标方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并对中标方派遣教官违反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在24小时内通知中标方。13.中标单位在教官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教官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服务待遇:1.必须遵守《劳动法》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疾病、意外伤害保险;2.项目服务费用包含(教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费、节假日福利费、人员培训费、服装费、资格考试费、税金、学校装备费、项目管理费)。(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0个月。学校将对教官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中标单位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学校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2.在教官服务范围内,如因中标单位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等级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经济赔偿,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给校方造成的损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并标注连续页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的条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职务:_______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如下:1.我公司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与参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属于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情况。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上述承诺不真实,我公司愿意接受采购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中标候选资格及承担相应的一切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我公司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没有被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上述承诺不真实,我公司愿意接受采购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成交候选资格及承担相应的一切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情况声明1.名称及概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电传/传真/电话号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____月___日)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2.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总额3.近3年类似项目客户的名称、地址:(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4.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5.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6.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加盖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供应商需提交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未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不提供本函,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条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供应商须提交)(如需)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供应商须提交)(如需)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十、资格条件证明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扫描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经历年数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相关证照(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等。(附原件扫描件)(三)财务状况表1.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 年度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提供(2023或2024)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附原件扫描件)(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②可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③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均可。(附相应证明材料)(五)企业信誉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信誉承诺致:_______(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采购活动,作出下列承诺:我公司当前_______(此处填写\"有\"或\"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_______(此处填写\"有\"或\"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_______(此处填写\"有\"或\"未\")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如有诉讼事件,供应商须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本供应商在本磋商项目的履约能力);我公司当前_______(此处填写\"有\"或\"未\")被纳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特此承诺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最终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评审审查,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十一、磋商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与承诺1磋商初次报价(含税,元)小写:大写: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3服务地点4质量承诺5备注备注:1.按上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与承诺1最终报价(含税总价,元)小写:大写:2其它需要补充的说明1、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满足采购人要求。2、其它承诺如下:_______注:最终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二次报价流程后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填报相关内容并电子签章后在系统上传提交,无需装订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十三、技术部分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并参照评审办法、采购需求,自行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未提供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理解及分析;(2)整体工作的进度安排;(3)重要节点的工作安排;(4)岗位职责;(5)管理制度;(6)考核方案;(7)培训机制;(8)应急预案、(9)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人员品质保障方案应包括:(1)拟派人员的储备、培训、准入和筛选机制、(2)拟派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措施、(3)日常对拟派人员的跟踪反馈机制等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应包括:(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违约责任及措施等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人员配置表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资格证书(若有)总教官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技术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人员资料复印件,人员资料包括劳动合同(如有)、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其他资料(格式和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官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