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地质勘查资料 地下管网资料 基坑监测招标公告(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
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3、工程概况: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服务周期:土方开挖至地下室回填的全过程,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基坑监测规范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监测成果并提交评价报告。
在收到采购人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后三天内提供满足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
6、最高限价: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采购文件等。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电子文件公开发布,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锦恒集团——“项目投标方”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请贵单位下载本工程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118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18862799191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联系人:季工 电话:13962842032
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6.5终.doc
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名称: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二0二五年六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人: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2、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3、工程概况: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5、服务周期:土方开挖至地下室回填的全过程,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基坑监测规范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监测成果并提交评价报告。在收到采购人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后三天内提供满足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6、最高限价: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采购文件等。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0513-84800088。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电子文件公开发布,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锦恒集团——“项目投标方”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请贵单位下载本工程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118号联系人:蒋工电话:1886279919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联系人:季工电话:13962842032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项目地点:如东县岔河镇南桥一路1号(洋兴公路西侧)二、质量标准:试验监测程序符合规范,观测成果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对监测结果承担责任,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三、监测需求(1)基坑监测(基坑位移和变形监测,完成图纸要求内容及相关基坑监测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变形监测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A、土体深层位移测斜;B、围护结构顶部水平及竖向位移;C、坑内外地下水位;D、基坑周边道路水平及竖向位移;E、周边管线位移;F、周边建筑物沉降;G、孔隙水压监测;H、基坑安全巡视检查。(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A、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B、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四、监测规范、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监测依据:图纸2、监测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B-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程》GB50497-2019等相关规范。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3、质量标准:试验监测程序符合规范,观测成果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对监测结果承担责任,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4、技术要求4.1基坑监测4.1.1对结构设计中使用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达到进一步优化设计的目的;4.1.2依据设计计算情况,确定围护体、支撑结构的报警值;4.1.3依据业主、设计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针对性布点;4.1.4对围护体、支撑结构中相当敏感的区域加密测点数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测;4.1.5对勘察工程中发现地质变化起伏较大的位置,施工过程中有异常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测;4.1.6除关键部位优先布设测点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均匀布设监测点;4.1.7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方法、监测元件的种类、监测点的保护措施;4.1.8结合施工实际调整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尽量减少对施工质量的影响;4.1.9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频率;4.1.10监测方法的选择,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工程经验尽可能采用直观、简单、有效的方法;4.1.11监测元件的选择,在确保可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国产及进口仪器设备;4.1.12监测点的数量,在确保全面、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监测点之间联系,减少测点数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4.1.13为确保基坑自身稳定和安全,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基坑进行全面的监测监控。根据监测数据,了解基坑安全状态,判断支护设计是否合理,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可行。同时监测周边建(构)筑区的变形安全,做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针对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各支护结构及临近建(构)筑物安放不同监测元件,对其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分析;4.1.14基础工程施工、基坑开挖、坑外的地下水位变化等,必将产生坑外土体的侧向位移。坑外土体测斜能精确反应这一变化,从而分析围护墙体坑外受力,并以此分析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的变形;4.1.15基础工程施工、基坑开挖等,必将产生坑外的地下水位变化。地下水位监测能精确反应这一变化,从而分析围护墙体坑外受力,并以此分析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的变形。5、合同履行期限:土方开挖至地下室回填的全过程,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基坑监测规范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监测成果并提交评价报告。在收到采购人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后三天内提供满足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六、付款条件本项目主体完成并满足抗浮要求提供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70%,剩余30%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成果报告书后付清。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采购人”为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3.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它企业法人或自然人。4.投标人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于采购文件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人处,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3)采购人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4)开标结束。7.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二十分钟内完成。)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9.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本项目采购公告。3、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竞争性谈判。2.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及有关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4.谈判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所有合格投标人进行不少于一轮的远程报价(10分钟/轮)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远程报价由投标人在收到系统远程报价指令后在系统中填报。5.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远程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最终远程报价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小于前次报价。若最终最低报价再次出现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6.成交供应商经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7.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1)投标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上传的;(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的;(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0)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1)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2)不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授权委托人进行投标报价的;(13)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或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15)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竞谈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情形。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1)经竞谈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五、报价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系统谈判和报价。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是最终报价。如果在谈判过程中采购单位未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作实质性变动,各投标人的远程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文件中的书面报价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将其投标文件中的书面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竞谈小组不接受有选择性、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5、本工程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6、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价包括完成基坑监测服务、专家论证费及应由乙方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由于建设矛盾或不可预见情况,采购人要求增加观测点数及频率的,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最终费用结算不以合计点次的变更而增加或者减少。7、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各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进行处理。8、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六、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保证金:无。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标书递交信息系统:“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供应商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七、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无。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成交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查询。5、投标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需求有解释权。6、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1、响应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2、各响应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的“资审文件部分”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的“经济标部分”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已实行电子签章的,可采用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采购文件后附的表格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须分别按照顺序进行编制。以下带*内容除特别说明外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A、资审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5、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扫描件;*6、授权委托人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7、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B、经济标部分:*1、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2、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四)(上传至投标函内)注:(1)“资审文件部分”和“经济标部分”按上述规定以PDF格式(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2)“资审文件部分”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经济标部分”不参加评审。(3)各响应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报价承诺书;附件四:投标报价单;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附件三:报价承诺书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即经办人),参加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采购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将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单位代表(即经办人)姓名:职务: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四:投标报价单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一、根据已收到的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我方经研究采购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决定,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价,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严格履行投标供应商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采购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开展工作。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基坑监测合同书工程名称: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发包人):如东县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丙方(建设单位):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有关的基坑监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如东县岔河镇南桥一路1号(洋兴公路西侧)3、工程规模、特征: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3700平米,以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建设目标,设置床位180张,主要建设内容:门诊综合楼、后勤保障用房、应急用房的建筑、装修、安装、医疗及室外配套等内容。二、工程监测范围及内容监测范围: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基坑监测。监测内容:(1)基坑监测(基坑位移和变形监测,完成图纸要求内容及相关基坑监测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变形监测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A、土体深层位移测斜;B、围护结构顶部水平及竖向位移;C、坑内外地下水位;D、基坑周边道路水平及竖向位移;E、周边管线位移;F、周边建筑物沉降;G、孔隙水压监测;H、基坑安全巡视检查。(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A、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B、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三、监测规范、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监测依据:图纸2、监测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B-2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程》GB50497-2019等相关规范。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3、质量标准:试验监测程序符合规范,观测成果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对监测结果承担责任,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4、技术要求4.1基坑监测4.1.1对结构设计中使用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达到进一步优化设计的目的;4.1.2依据设计计算情况,确定围护体、支撑结构的报警值;4.1.3依据业主、设计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针对性布点;4.1.4对围护体、支撑结构中相当敏感的区域加密测点数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测;4.1.5对勘察工程中发现地质变化起伏较大的位置,施工过程中有异常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测;4.1.6除关键部位优先布设测点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均匀布设监测点;4.1.7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方法、监测元件的种类、监测点的保护措施;4.1.8结合施工实际调整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尽量减少对施工质量的影响;4.1.9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频率;4.1.10监测方法的选择,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工程经验尽可能采用直观、简单、有效的方法;4.1.11监测元件的选择,在确保可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国产及进口之仪器设备;4.1.12监测点的数量,在确保全面、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监测点之间联系,减少测点数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4.1.13为确保基坑自身稳定和安全,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基坑进行全面的监测监控。根据监测数据,了解基坑安全状态,判断支护设计是否合理,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可行。同时监测周边建(构)筑区的变形安全,做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针对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各支护结构及临近建(构)筑物安放不同监测元件,对其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分析;4.1.14基础工程施工、基坑开挖、坑外的地下水位变化等,必将产生坑外土体的侧向位移。坑外土体测斜能精确反应这一变化,从而分析围护墙体坑外受力,并以此分析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的变形;4.1.15基础工程施工、基坑开挖等,必将产生坑外的地下水位变化。地下水位监测能精确反应这一变化,从而分析围护墙体坑外受力,并以此分析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的变形。四、服务期基坑监测:土方开挖至地下室回填的全过程,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基坑监测规范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监测成果并提交评价报告。在收到采购人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后三天内提供满足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五、资料提供及工作成果交付1、甲方提供的资料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地质勘查资料1/合同签订后甲方开工前2基坑支护设计文件1/合同签订后甲方开工前3建筑、结构设计图1/合同签订后甲方开工前4地下管网资料、周边建筑物地基资料1/合同签订后甲方开工前除提供本条约定材料外,甲方无须另行提供其他材料2、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1基坑监测成果报告书2/按照甲方书面要求时间2其他材料(如需)2/按照甲方书面要求时间六、合同费用支付及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价为¥(大写:元整)。合同价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价包括完成基坑监测服务、专家论证费及应由乙方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由于建设矛盾或不可预见情况,甲方要求增加观测点数及频率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最终费用结算不以合计点次的变更而增加或者减少。2、支付进度:本项目主体完成并满足抗浮要求提供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70%,剩余30%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成果报告书后付清。成交供应商凭项目供需合同、成果报告及正式发票向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付款审批手续后由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付款。3、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无。七、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联系方式:;8、三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1有权参与特殊监测项目服务方案的制定和认可。1.2有权知晓委托监测工程的质量信息。1.3有权对乙方的监测服务质量提出批评和建议。1.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道路勘测、设计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地质报告,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1.5开工前,甲方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甲方牵头和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甲方应解决乙方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1.6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测试场地及现场道路进行处理,保证测试场地平整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以保证测试设备及重型车辆能够行走。1.7维护乙方的监测成果和报告资料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给第三方重复使用。1.8当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无需给付加班费。1.9协助乙方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进行保护,并余乙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保护要求(措施),由甲方承担费用。1.10当甲方发现监测人员不按监测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相关人员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更换监测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2、乙方的权利义务2.1有权抵制有违公正性、准确性、诚实性的任何行政干预。2.2有权阻止有违真实性、有效性、正确性的任何监测活动。2.3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监测前编制提供完整的监测及观测方案。2.4甲方进行道路施工时乙方有责任到施工现场进行观测,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2.5每到一个监测及观测节点,乙方均应及时进行监测及观测,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监测及观测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500.00元违约金。2.6承担测试设备的运输、安装、监测所需电源及相应工作;现场监测及观测完工后,所有监测设备、机械和人员及时退场,不得影响本工程下道工序的施工。2.7提供周围环境对测试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2.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阶段性监测及观测报告,现场监测及观测完毕后三至五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监测及观测报告,并对监测及观测结果和报告负法律责任。2.9乙方对监测及观测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乙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20%(但不超过本工程监测费总额)。2.10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擅自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或作其他商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负全责。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12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3、丙方的权利义务3.1丙方为本项目主要出资人。3.2按与甲方签订的《代建合同》分工协作。3.3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至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的账户以便按合同支付相关款项。3.4参与对乙方等有关单位的资料审定。3.5派驻工地代表,对参与工程建设,配合甲方一起解决工程涉及的问题。3.6参与方案的审查与确认等。3.7按规定监督工程管理,参加部门会商,及时按甲签署的合同款项支付审批流程表支付合同款。九、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本岩土工程进行中,甲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乙方接通知后于5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甲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2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7天自行生效。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能拒绝甲方的委托变更,且合同价不作调整。十、违约责任1、丙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丙方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丙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甲方的要求提交阶段性的监测及观测成果或交付完整的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延误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全部费用不予结算;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限内全额退回丙方已支付的费用,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且乙方对于甲方的损失除承担赔偿责任之外,还须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3、如甲方发现乙方在作业过程或提交的报告中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全部费用不予结算;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限内全额退回丙方已支付的费用,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且乙方对于甲方的损失除承担赔偿责任之外,应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方、乙方、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甲方、乙方、丙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壹拾份,三方各执叁份,备案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邮编: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迁建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地质勘查资料 地下管网资料 基坑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