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招标公告(常德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2025)



关于选聘常德远大建筑工业有限 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06-05

一、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1、按清算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勘察、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为确定债务人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对常德远大建筑公司进行专项清算评估(评估基准日为强制清算案件受理日),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的机动车、机械设备等各类资产及负债进行整体评估,需出具市场价值下评估基准日价值评估报告,以及模拟清算状态下评估基准日价值的评估报告。

2.根据清算组工作要求,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完成评估工作,并在清算组要求的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3.就评估工作向法院、清算组、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4.协助清算组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二、参选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评估相关资质。

3.参选机构已入选本年度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机构库。

4.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无行业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5.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强制清算评估业务经验。常德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文件

6.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与案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关系。

三、参选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1.评估项目陈述书(原件)。应包括评估机构基本情况、参与企业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2.评估项目报价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

5.承诺书(原件)。承诺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点:①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保证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②对工作中所接触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法院和清算组做好评估工作:④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⑤无异议冲突事项;⑥及时完成相关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书面向法院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⑦
评估机构应派遣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及至少2名专业会计人员到清算
组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清算组根据评估机构工作的
完成情况决定;⑧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⑨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⑩按照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
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等。

6.参选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参选机构须知

1.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评估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清算组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鉴于本案为强制清算案件,需在支付评估费用前先行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作为清算案件的清算费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在清算财产分配阶段支付,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至财产分配时相关费用。

3.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应当无条件按照清算组要求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为由消极怠工,
否则,清算组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4.中标单位需认真负责,如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或评估
工作不符合清算组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清算组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并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及其他费用。

5.本案评估机构的参选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合理报价,具体根据湖
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五折(50%优惠)收取。计费基数以公司财产实际变现价值为准而非账面价值。

6.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清
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等。

7.参选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参选机构须知

1.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评估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清算组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鉴于本案为强制清算案件,需在支付评估费用前先行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作为清算案件的清算费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在清算财产分配阶段支付,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至财产分配时相关费用。

3.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应当无条件按照清算组要求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为由消极怠工,

否则,清算组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4.中标单位需认真负责,如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或评估

工作不符合清算组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清算组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并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及其他费用。

5.本案评估机构的参选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合理报价,具体根据湖

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五折(50%优惠)收取。计费基数以公司财产实际变现价值为准而非账面价值。

6.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清
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等。

7.参选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参选机构须知

1.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评估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清算组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鉴于本案为强制清算案件,需在支付评估费用前先行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作为清算案件的清算费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在清算财产分配阶段支付,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至财产分配时相关费用。

3.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应当无条件按照清算组要求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为由消极怠工,

否则,清算组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4.中标单位需认真负责,如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或评估
工作不符合清算组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清算组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并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及其他费用。

5.本案评估机构的参选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合理报价,具体根据湖
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五折(50%优惠)收取。计费基数以公司财产实际变现价值为准而非账面价值。

6.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清算案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