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A330106011052710900121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
项目代码:
2503-330106-04-01-905058
标段(包)名称:
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1060110527109001211
招标人:
名称: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9****1151
电话:137****0030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5-30 12:11:26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04 23:59:59
信息来源: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53012312991ca97.pdf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2019年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二五年三月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招标编号:A3301060110527109001211)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5月3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A3301060110527109001211)1.招标条件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已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106-04-01-90505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963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商业商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450平方米。项目为杭州凌家桥股份经济合作社10%留用地。总建筑面积暂定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3550平方米,地下约10450平方米)。建设地点:地块东至洙泗路绿化带,南至灵凤街,西至定山家园东区,北至幼儿园。2.2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2)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基坑围护、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含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地下室美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设计、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弱电系统、红线内室外综合管线、门窗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含二次精装配合)、抗震支架、建筑工业化、钢结构设计(若有)、49%部分标准办公楼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地下室门厅、公共走道、大堂、厕所、公共茶水间、电梯厅等)。3)涉及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不包含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不包含需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家二次深化的内容,不包含售楼部示范区及精装样板房设计,如设计范围有调整,双方另行约定。2.3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18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2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投标方式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西湖--开标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楼三楼)。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9号联系人:潘峤电话:13957151151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13楼联系人:周岩、郑燕、吴慧珍电话:13754310030/13758159775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1-895114502025年5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9号联系人:潘峤电话:1395715115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13楼联系人:周岩、郑燕、吴慧珍电话:13754310030/137581597751.1.4工程名称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1.1.5建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单元1.1.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暂定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3550平方米,地下约10450平方米)1.1.7投资估算24963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1、工程设计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合及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2)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基坑围护、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含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地下室美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设计、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弱电系统、红线内室外综合管线、门窗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含二次精装配合)、抗震支架、建筑工业化、钢结构设计1.3.1招标范围(若有)、49%部分标准办公楼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地下室门厅、公共走道、大堂、厕所、公共茶水间、电梯厅等)。3)涉及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不包含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不包含需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家二次深化的内容,不包含售楼部示范区及精装样板房设计,如设计范围有调整,双方另行约定。1.3.2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18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2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于2025年5月**日17时前☑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联系方式:13754310030联系人:周岩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2025年月**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3.1.1.3业绩证明材料;☑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300,不得少于80,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风险控制价240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1、金额:人民币6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户名: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保证金帐户:77088100000715-0346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展示图板☑有两幅,大小A1(如A1、A0,请严格按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设计模型☑无;BIM模型☑无;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2、电子投标文件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标书1副本”);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标书2副本”)。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份。☑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7.5(A)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3.7.5(B)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00秒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湖-开标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楼三楼)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1(A)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西湖-开标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楼三楼)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5.2(A)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五)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5.4特殊情况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80分资信标分值:10分商务标分值: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3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1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前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近三年(2022年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15%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2.企业实力:10%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15%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40%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15%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评标报告:5%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7.2.9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7.4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进入定标环节中的单位(除中标人外)各补偿2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3特别说明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10.3特别说明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五、其他: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2、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3、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特别提醒: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封面;(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4)投标担保;(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3.1、3.5。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3.1.2.1总体说明(1)设计依据(2)总体构思3.1.2.2设计说明(1)总平面设计(2)建筑设计说明(3)结构设计说明(4)给排水设计说明(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6)暖通设计说明(7)智能化设计说明(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9)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3.1.2.3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3.1.2.4工程投资估算(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2)设备投资估算(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3.1.2.5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图(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一般情况(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原创设计声明(7)联合体协议书(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4(7)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的退还:(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信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后续服务便利;(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204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技术评审(三)初步评审(四)资信评审(五)商务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分内容分值范围规范标准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0-5分效益要求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示经济指标准确、合理,且用足容积率。0-5分总平面布局总平面布局合理,开放大气,收放有度,礼序有致。考虑项目可实施性,兼具景观与经济性。0-20分重点难点分析根据客群的特点,准确把握项目的重点,同时规划设计亮点,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对地下空间的利用价值与使用舒适度的合理布局,并体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0-15分方案专项设计景观设计结构清晰,与建筑关系融合,空间利用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配套丰富,动静适宜。需体现重要节点效果,体现人文化,体现生态性。0-5分建筑外观:设计创意是否新颖,建筑立面造型设计简洁明快、有特色、色彩和谐,与室外及周围环境协调良好。0-14分交通组织:出入口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交通流线组织合理且体现以人为本,车位设置满足相关要求。0-5分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以及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0-5分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应用等)。0-5分概算编制保障措施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0-0.5分其他评审因素页码要求: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不符合的得0分。0-0.5分备注: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本项目无陈述和答辩)四、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五、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以初设批复或工规证为准)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初步设计批复或工规证,否则不予得分。)0-3分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以初设批复或工规证为准)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初步设计批复或工规证,否则不予得分。)以上证明材料中体现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0-2分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0-2分团队配备1、项目负责人(本项最多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组成项目部班子(除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全部满足班子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得2分(每不满足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否则不予得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项目组人员如有多种专业的只能算其中一种,具体何种专业,请投标人自行注明,配置人员需提供投标截至月上溯3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得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0-3分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数量要求1项目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2建筑专业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3结构专业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4电气专业负责人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工程师职称5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1具有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职称7暖通专业负责人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工程师职称8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1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含二级造价师)资格9装修专业负责人1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幕墙专业负责人1有建筑幕墙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1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具有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排名第二的得1.8分,排名第三的得1.6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2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1.8分;依次类推)。六、商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10月25日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第四条【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五条【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一)施工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二)监理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三)设计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四)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第六条【技术特别复杂项目】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第七条【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答辩,记分为0分。(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若未回复短信或两次电话未联系上的,视为已通知)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管。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分钟(不超过30分钟)后,工作人员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收取《陈述和答辩单》。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纪律,不得提前离场。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自行离场。5、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陈述和答辩的人员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1、开标会上,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认真阅读《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语音答辩)短信通知模板》,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到达指定答辩等候室的视为放弃答辩,记为0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3、身份核验完毕后,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配合做好答辩序号抽取工作,等候答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答辩等候室。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听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示和引导,按抽取序号依次到答辩室进行答辩。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退出答辩室,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后自行离场,不得和其他人员进行交流。6、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陈述和答辩的人员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7、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时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否则答辩分数按0分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转塘单元XH100405-17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单元。3.规划占地面积:15700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3550平方米,地下约10450平方米)。4.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商业商务等功能的特色商务建筑。5.投资估算:约24963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合及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2)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基坑围护、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含交通设施及标识标线)、地下室美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设计、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弱电系统、红线内室外综合管线、门窗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含二次精装配合)、抗震支架、建筑工业化、钢结构设计(若有)、49%部分标准办公楼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地下室门厅、公共走道、大堂、厕所、公共茶水间、电梯厅等)。3)涉及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不包含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不包含需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家二次深化的内容,不包含售楼部示范区及精装样板房设计,如设计范围有调整,双方另行约定。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各个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商务用房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