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设备招标公告(华池县民政局2025)



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华池县民政局
交易编号
GSZF2025-0404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联系人
闫育龙
联系电话
15268982683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6-07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6-10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7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0 17:00:00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1
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GSZF2025-0404
货物类
360000.00(元)

公告内容

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池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ZF2025-0404 二、项目名称: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调节池提升泵2台,液位控制器2套,一体化设备主体1座,调节池1座,中水池1座,组合填料1套,膜片曝气器1套,马鞍座1套,ABS支架1套,曝气管路1套,消化液回流泵1台,锥形沉淀器1套,污泥回流泵1台,MBR膜元件45平方米,MBR膜曝气装置1套,反洗流泵2台,高压曝气风机2台,抽吸泵(产水泵)2台,除磷加药装置1套,MBR膜自动药洗装置1套,消毒加药装置1套,立式电控装置1套,管件、阀门、电线、电缆1批,水泥房1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3600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 (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6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6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壹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池县民政局             地    址:华池县华吴路6号           联系方式:15268982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豪庭春天西门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152138087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舟 电 话:15213808714  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ZF2025-0404招标人:华池县民政局代理机构: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池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编号:GSZF2025-0404二、项目名称: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调节池提升泵2台,液位控制器2套,一体化设备主体1座,调节池1座,中水池1座,组合填料1套,膜片曝气器1套,马鞍座1套,ABS支架1套,曝气管路1套,消化液回流泵1台,锥形沉淀器1套,污泥回流泵1台,MBR膜元件45平方米,MBR膜曝气装置1套,反洗流泵2台,高压曝气风机2台,抽吸泵(产水泵)2台,除磷加药装置1套,MBR膜自动药洗装置1套,消毒加药装置1套,立式电控装置1套,管件、阀门、电线、电缆1批,水泥房1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预算金额:360000.00元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5年6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3.竞价时间:2025年6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十、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壹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池县民政局地址:华池县华吴路6号联系方式:152689826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豪庭春天西门写字楼11层联系方式:152138087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舟电话:15213808714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F2025-0404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华池县民政局联系人:闫育龙联系电话:15268982683地址:华池县华吴路6号3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豪庭春天西门写字楼11层联系人:杨舟联系电话:152138087144预算金额:360000.00元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项目完成并通过整体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8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8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10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企业支付。11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1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牵扯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税金、设备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word和PDF格式)。说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14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豪庭春天西门写字楼11层,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二、总则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和技术要求(1)本次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3.解释权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3.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3.3若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7)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技术偏离表9)实施方案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3.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须胶装、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需加盖公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PDF格式)”壹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和网上竞价上传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信封上标明“U盘”字样,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一样。5.投标报价说明6.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7.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本项目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3.采购内容:序号名称参数数量单位1调节池提升泵1.流量:Q=6m³/h2.扬程:H=16m3.功率:N=0.75kw2台2液位控制器量程:0-5m;2套3一体化设备主体1.设备尺寸:3.5×1.0×2.0m;2.Q235B国标碳钢材质,双面满焊焊接,煤油测试渗漏;板厚度为6mm3.设备内部形成骨架(整体环圈加固);4.设备防腐:3层环氧煤沥青漆、外部喷涂3层环氧富锌底漆防腐;表面喷涂面漆3层;1座4调节池1.设备尺寸:3.6×2.25×2.5m;2.Q235B国标碳钢材质,双面满焊焊接,煤油测试渗漏;板厚度为6mm3.设备内部形成骨架(整体环圈加固);4.设备防腐:3层环氧煤沥青漆、外部喷涂3层环氧富锌底漆防腐;表面喷涂面漆3层1座5中水池1.设备尺寸:3.6×2.25×2.5m;2.Q235B国标碳钢材质,双面满焊焊接,煤油测试渗漏;板厚度为6mm3.设备内部形成骨架(整体环圈加固);4.设备防腐:3层环氧煤沥青漆、外部喷涂3层环氧富锌底漆防腐;表面喷涂面漆3层1座6组合填料1.比表面积≥450㎡/m³;2.单位重量≥1.5kg/m³;3.挂膜重量≥65kg/m³;4.规格材质:φ150PE+醛化纤维;5.填充率85%以上;6.终生免更换;1套7膜片曝气器1.规格:φ216微孔爆气器;2.单个供氧量:2.0m³/h;3.服务面积:0.3㎡/个;4.材质:ABS+进口三元乙丙膜片(EPDM)5.数量:每平方不少于3个;1套8马鞍座ABS、DN50;1套9ABS支架ABS、DN50;1套10曝气管路配套1套11消化液回流泵1.流量:Q=6m³/h2.扬程:H=16m3.功率:N=0.75kw1台12锥形沉淀器配套(碳钢防腐)1套13污泥回流泵1.流量:Q=6m³/h2.扬程:H=16m3.功率:N=0.75kw1台14MBR膜元件1、PH耐受范围:2-12。2、温度耐受范围:5-45°C3、运行膜通量:15-20L/m²/h4、膜丝材质:PVDF改性高分子材质/聚酯(PET)支撑网管5、污泥浓度:4-13g/L45㎡平方15MBR膜曝气装置配套底部管线穿孔曝气(自动控制)1套16反洗流泵1.流量:Q=6m³/h2.扬程:H=16m3.功率:N=0.75kw1台17高压曝气风机1.3kw,DN322台配套消音器、止回阀、压力表等18抽吸泵(产水泵)进出口DN252台19除磷加药装置1.加药桶:100L/PE;2.加药泵:15.77L/h;3.配套液位开关;配套搅拌机304浆叶1套20MBR膜自动药洗装置1.加药桶:100L/PE;2.加药泵:15.77L/h;3.配套液位开关;配套搅拌机304浆叶1套21消毒加药装置1.加药桶:100L/PE;2.加药泵:15.77L/h;3.配套液位开关;配套搅拌机304浆叶1套22立式电控装置柜高1.2米以上PLC智能模块,触摸屏控、操作设备;包括就地PLC控制柜、配电柜,以及PLC控制柜和配电柜到系统内各设备、仪表之间的动力电缆、通讯电缆、电缆穿线管等;1套23管件、阀门电线、电缆满足污水站内工艺使用要求:1.含进出口法兰、布水倒流管、回流管路、污泥管路、空气管路、排空法兰等;2.含进出口管道阀门、风机连接管道阀门(机房与设备)、回流管路等;3.主电缆及铺设1批24水泥房≥13m²(含室内外装修)1间4.验收: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供货,货物运送至采购方要求地点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下方面进行验收:(1)设备的包装:设备在生产完毕,从装箱、运输到安装地点,由于环节较多,时间较长,加上个别路途遥远,有可能会出现日晒、雨淋、震动、被盗、倒置、倾斜等问题,其外包装的完整无破损会影响到设备自身的性能,其外包装的完整性还可直接关系到设备配套的完整性,不可疏忽。对于外包装严重破损影响设备性能的,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2)设备的外观:在确认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开箱验收。此过程应由采购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使用人共同参加。开箱清点好各种技术资料、零配件等必备的物品后,应仔细查看设备外观有无破损、变形、严重锈蚀、油漆脱落、表面严重划痕或受污染等,这些不但影响了设备自身的完整和美观,甚至影响到设备的操作运行。如出现类似此现象应根据情况退货或索赔。(3)设备的技术性能:设备在安装调试之前使用和维修人员应先了解该设备的技术情况、技术参数,如:使用环境、温湿度、水、电、气路净化要求,辐射污染,电流电压,设备安全类型及设备的升级等情况,要注意设备型号、零、部、附件的配置是否与合同相符,以及与设备运行的有关各项指标,如若设备型号与招标文件不相符,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终止合同。(4)设备的附件:在开箱验收过程中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包装箱内夹带的各种资料、设备附件、软件、专用工具、零配件等,注意与设备的配套性及完整性,对照装箱单、合同书是否相符。如若有缺失或不配套或缺失,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补齐。(5)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销商、使用人员、维修人员共同参加,安装过程中应掌握联结可靠、紧固结实、润滑到位,对安装调试中的相关数据、使用人员要做好记录,对易出现的故障及排除方法,使用管理维修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借助于专业人员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讲解,使用维修人员要尽快熟悉设备使用手册和维修手册及查找故障等程序。对于安装过程中设备损坏严重、零部件缺损造成安全隐患的,中标人5天内应无条件完成更换;更换的设备必须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使用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中标人负责承担。5.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6.交付方式、交货期限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根据采购方的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7.售后服务:(1)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达到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方法及对设备简单故障进行维修;(2)质保期内对损坏零部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中标供应商进行对产品定期免费全面巡检。(3)承诺维修人员在接到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6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SZF2025-0404甲方:华池县民政局乙方:代理机构: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采购方):乙方(中标方):根据“华池县殡仪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评标结果,华池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二、签订地点:三、拟定时间:年月日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装卸、检验、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3、包装要求: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乙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六、合同金额:XXXXXXX*大写*(XXXXXX万元)七、一般条款: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进口货物有中国进出口商检局认证标志),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卖方负责。2、乙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4、乙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5、免费培训甲方2-3名操作人员。6、乙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附生产厂家承诺),至少为年,非人为损坏的,应于小时内到达甲方处并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项目完成并通过整体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8、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甘肃筑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下认真履行。9、违约责任: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乙方参加甘肃省政府采购的资格。10、质量验收:1)到货验收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2)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八、合同履行时间、合同履行地点和验收单位: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2、合同履行地点:华池县民政局指定地点九、安全条款: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人员安全事故、设备损坏等,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9.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9.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9.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9.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9.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9.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十、经济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二)、甲方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十一、特殊条款*根据货物的特殊性及采购人的要求列出相关条款*十二、合同解释: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十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十四、本合同一式柒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货物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6.……以下无正文甲方:(章)地址:电话:邮编:乙方:(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代理机构:(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日期: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附件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人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备注(大写)人民币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货物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6.……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投标人全称注册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类型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注: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时填写本表。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上述数据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附件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致:,(招标采购人)我方,(企业名称)自愿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我方已知晓承诺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序号承诺事项是否承诺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是□否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是□否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是□否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是□否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是□否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是□否政府采购项目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承诺并用“√”勾选“是”,无需承诺的勾选“否”,未选择或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特别提示:1.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或私自修改承诺内容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适用于庆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附件八:技术要求响应表/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与数值响应文件实际参数偏离说明注:1.此表应当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一一对应。2.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3.此格式可拓展但不允许变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九: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六章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站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