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废弃沟塘复垦工程招标公告(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荫沙村村民委员会2025)
【招标公告】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MHJ2025038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1).zip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和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94000.00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294000.00
1.3
施工机具使用费
1.4
企业管理费
1.5
利润
2
措施项目费
15011.15
2.1
单价措施项目费
1761.05
2.2
总价措施项目费
13250.10
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678.62
3
其他项目费
3.1
其中:暂列金额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
规费
5067.78
5
税金
28267.10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甲供材料费_含设备/1.01-3.1-3.2)*(1-0.05)+3.1+3.2
325228.73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0101 土石方工程
1
010103001001
回填方
1.现状沟塘、水面回填
2.5.02亩养殖坑塘、25.16亩坑塘水面进行土地复垦整理
3.回填土质符合种植要求,综合考虑周边可利用土源,运距自行考虑;
4.回填后按要求整形造坡,不另计费用;
5.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村委及公共运输道路条件,不另计二次短驳费用等;
6.工程量暂估:按回填压实体积计算。
m3
30000
9.80
294000.00
分部小计
294000.00
分部分项合计
294000.00
1
011706002001
排水、降水
总价包干:直至竣工交付,现状及现场后续与项目关联的所有村委排水要求
项
1
1761.05
1761.05
单价措施合计
1761.05
本页小计
295761.05
合 计
295761.05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00.000
5678.62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500
4436.42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420
1242.20
2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080
236.61
3
011707003001
非夜间施工照明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200
591.52
在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时,建筑工程、仿古工程、修缮土建部分仅地下室(地宫)部分可计取;单独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安装部分仅特殊施工部位内施工项目可计取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180
532.37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6
011707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050
147.88
8
01170700800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2.000
5915.22
9
01170700900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0
011707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1
011707011001
住宅分户验收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
12
011707012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020
59.15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3
011707091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4
011707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030
88.73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合 计
13250.10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投标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5067.78
100.000
5067.78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09011.15
1.300
4017.14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09011.15
0.240
741.63
1.3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09011.15
0.100
309.01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
314078.93
9.000
28267.10
合 计
33334.88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CL-D00001
回填方
m3
30000
9.80
294000.00
2
CL-D00002
排水、降水
项
1
1761.05
1761.05
合计
295761.05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孟河镇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清单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项目概况:荫沙村废弃沟塘多处。主要工作内容:1、沟塘排水:排除施工区域内沟塘积水,确保干地施工条件。2、土方回填:回填土方量30,000立方米,含分层压实、检测等。二、编制依据:1、委托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回复及复垦申请等;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3、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4、常建〔2014〕279号文“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和省2014年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等专业工程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的通知”;5、苏建价〔2014〕448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6、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7、常建〔2016〕9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等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编制;8、常建〔2017〕10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9、常建〔2019〕1号文“关于贯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的通知”;10、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1、〔2019〕第19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12、常住建〔2020〕99号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的通知;13、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14、其他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办法、规定等。三、编制说明:1、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现行情况由村委初步勘察暂定的,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现场代表认可的、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依据。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应由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或其他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现场代表确认,最终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土方工程: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要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实施细则要求等因素自行考虑土方开挖方案、场内短驳(含运输、归堆等,不管倒几次)、回填土土源、外购、运输方式和运距、各单位工程间的运输距离、运输条件及各种干扰等所有因素后自行报价。所有填方按竣工压实体积考虑;所有挖方、拆除物按原始体积考虑;所有构筑物按实际占用体积考虑;不考虑挖土与填土在体积上的变化;不考虑填土密实度和取土密实度的差异。无论清单特征是否描述,所有土方的场内运输费用必须包含在清单的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另计算也不作任何调整。3、余方弃置综合单价必须包含挖土及装车、运输、堆放处置、建筑垃圾(或土方)弃置费(包括但不限于弃土费、城管部门的手续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缺方内运综合单价必须包含土源、挖土及装车、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另计算也不作任何调整。4、本工程所有余方弃置、外购种植土、淤泥弃方等,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并经参建各方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按实计量。5、本工程除清单特征注明以外,所有回填清单,均应包含回填材料的采购、场内及场外运输、装卸等全部工作内容。6、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整个施工范围内,各种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运输条件、运输距离、各种可能存在的干扰因素,合理安排各种材料设备的运输方法和运输设备,并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应的场内场外运输费用,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内场外运输费用,结算时均不另行计算也不作任何调整。7、所有按“项”为单位设置的分部分项清单和单价措施清单,投标人应充分熟悉现场情况,考虑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现场根据甲方要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在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结算时该项价格不做任何调整。8、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常建〔2019〕1号文计算。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细则》和其他扬尘方面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扬尘控制措施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工地现场情况、扬尘控制的相关要求,制定扬尘防治的实施方案,如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平台、喷淋降尘系统、雾炮车、临时绿化等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扬尘染污、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相关费用已在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中计列,其他扬尘控制及防治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也不作任何调整。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时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计取不得调整,结算时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取。10、本工程执行一般计税。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中所列费率均为不可竞争费率。11、本工程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计算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承包方自行提供,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费率不作任何调整。12、本工程所需水、接电或自行发电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施工过程中不另计量。13、投标人有义务保证施工场地、管道在质保期、尤其是汛期内的畅通、无险情,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计量。14、投标人应自行认真勘察现场,并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内,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图纸、以及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提出增加和(或修改)已列措施清单项目的质疑,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招标文件或招标控制价。如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限内,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认为不需要增加和(或修改)已列措施清单项目,则该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调整或增加以外,不得以措施项目清单错项、漏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15、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可能需要进行场内倒运或二次搬运。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设施图纸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行考虑施工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的场内运输与倒运,并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所引起的各种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另计算也不作任何调整。16、本工程不单独列项便道,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量。17、外场地面按就地平整原则,无内外运(除特殊说明)。常州青果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HJ2025038项目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招标人(章):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荫沙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发放时间:2025年06月05日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4、投标文件的编制5、投标文件的递交6、开标7、评标8、授予合同9、评标细则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另附)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一、投标函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声明函6、投标保证金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附件)三、辅助资料表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5、表3.5劳动力计划表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五、承诺书六、本工程拟投入与本项目相应的有效期内的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 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联系人丁工电 话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31QQ937129340资料费200元整/单位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类 别房建工程规模面积/定额工期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及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U盘)1份。如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本装订,逐页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正、副、电子文件均分开密封、标志,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标志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电子文件的内容:1、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格式为EXCEL;2、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格式为WORD。3、可以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13jt格式的投标资料。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1楼会议室(富民花园二期)接收人: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荫沙村村民委员会 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06月12日14时00分开 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1楼会议室(富民花园二期) 评标办法(详见评标细则) 备 注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和本人同意对外公布。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招标范围: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含编制说明,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2、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已落实。(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落实(3)有关勘探资料:已齐全(4)施工用水、电:投标单位自行考虑(5)其它:①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认真踏勘工程施工现场,熟悉工程施工区域内的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资料,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所产生费用自理。②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负责协调地方矛盾,不得以不知地方矛盾等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3、工程资金来源自筹。4、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二)投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五)招标文件的澄清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cznd.gov.c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06月09日下午5点前以邮件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zctzb@163.com;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需澄清,于2025年06月10日下午5点前同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进行修正。(六)招标文件的修改1、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投标报价(七)投标报价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按综合单价计价。2、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苏建价(2014)448号文、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价〔2016〕154号文的要求执行。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等。(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等系列标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3)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金额、其他项目清单金额应详细分析和列出其所含的工程内容,并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和施工方案进行确定。(4)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均为估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暂估价材料的施工损耗量按定额损耗量计算.(6)本工程执行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规费、税金的计取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计算基数详见相关规定),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让利,具体项目及费率取值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8)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材料价格参照2025年05月的《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常州市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投标人报价时,清单中提供品牌的,根据清单提供的品牌测算材料价格,清单中未定品牌的,投标人应根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品牌、规格、型号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9)本工程须按常建〔2009〕187号文“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投标人须考虑此因素并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10)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2)其余要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4、相关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常州市建设工程补充计价表》及相关的补充计价定额等。②常建〔2014〕279号文件(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和省2014年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等专业工程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的通知);③苏建价〔2014〕448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贯彻意见;④苏建价〔2014〕299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⑤常建〔2007〕185号《关于我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调整相关计价定额的通知》;⑥苏建函价〔2025〕6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⑦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相关规定。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理解产生的误解和偏差,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招标控制价(1)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2)本项目暂列金额及不可竞争费不得变动,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根据下列依据编制: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④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⑥常州市2025年05月份工程材料信息指导价(2025年05月份没有的按月向前顺推),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参照市场价;⑦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招标控制价管理暂行办法;⑧其他的相关资料。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函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声明函6)投标保证金B、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附件)C、辅助资料表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5)表3.5劳动力计划表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D、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E、承诺书F、本工程拟投入与本项目相应的有效期内的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3、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按规定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九)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见招标公告。(十)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2、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十三)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当面开具接受清单。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照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十五)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4)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未参加开标会议的;6、其他。七、评标(十六)评标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1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清标工作组;1.2评标准备及清标;1.3组建评标委员会;1.4初步评审;1.5详细评审;1.6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2、清标2.1组建清标工作组2.1.1清标工作组(评标委员会)由经济类、技术类专家组成。2.1.2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保密和回避的规定。2.2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2.2.1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2.2.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2.2.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2.2.4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2.2.5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2.2.6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3、评标活动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评标细则。5、本工程过高的投标价格的具体标准为下列方式:以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标准。6、过低的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1)工程内容是否完整;(2)施工方法是否正确;(3)施工组织和技术处理是否合理、可行;(4)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价格材料是否合理;(6)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价格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7、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1)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2)所有的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平均价;所有的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或者“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清标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并抄送监督机构。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的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9、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的;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字迹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中未完整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投标文件中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排列顺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招标办备案外,建造师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或不可竞争费用(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安全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工程排污费)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6、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8、投标书中投标报价封面未加盖本公司公章的。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制作的;20、未按招标文件中《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备注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八、授予合同(二十二)中标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三个日历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之日起,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按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为视为自愿放弃中标。(二十三)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退还。九、评标细则详见招标公告第二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2.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荫沙村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完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上述合同价款已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9%。如果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自新增值税税率执行之日起且本合同项下未开票部分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不含税合同价款保持不变。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常州市新北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投标文件及双方其他书面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含竣工(完工)后提供的二套竣工(完工)图),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及向承包人以外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经审图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各类报表、验收资料及竣工(完工)资料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相应文件一周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审批、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建造师或其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甲方规定施工区域执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2)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图纸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为此承包人自愿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目。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发包人要求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现场项目部。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发包人要求执行。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投标前,承包人已勘察现场,认定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并由发包人以现状交由承包人施工,今后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场地平整费用。(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自行解决,施工用电现场提供接驳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接驳点进行场内布置,临时用水电铺设费用及水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前由承包人负责接线、装表、计量并负责支付费用。报价时已经考虑定额价和定额用量与实际价格和使用量的差异因素,结算时不另行调整。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盗用消防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都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道路具备畅通条件。(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确保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商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按通用条款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完工)资料的内容:提交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完工)图及竣工(完工)资料,同时提供给甲方一份;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完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完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完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完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文件。(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高(中)考、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予服从,并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这可能降低承包人的工效,发包人不向承包人增加费用支付,工期也不顺延。②承包人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弃土。保持路面清洁,车辆出入场内场外道路,均应设专人进行路面保洁;渣土等施工车辆、机械在出入市政道路/小区内部道路前必须进行冲洗,避免带泥作业和沿路撒泼滴漏等。承包人负责与交警部门联系解决在交通线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解汽车、行人交通,其相应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③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保护措施和方案,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实施,费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独立费由发包人承担。如发现地下管线等,承包人不得破坏,否则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④承包人应充分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的对本项目管线及其他已完工的隐蔽工程的破坏因素,承包人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本项目管线遭到破坏。同时,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工程施工对其他市政公用管线已存在的、或潜在的破坏因素,并且承包人及施工人员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防止因本项目工程施工而破坏其他市政公用管线,否则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若因发包人未提供相关资料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不承担责任。⑤施工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尤其要避免对已建好房屋地面、墙面、原有设施的破坏和污染,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如恢复原样、赔偿等)。⑥承包人应为专业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承包人必须综合考虑现场整体施工需要合理安排布置临时设施。若承包人临时设施布置影响现场施工作业面的,接到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后必须及时搬迁,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另计。⑦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常建〔2018〕113号《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因扬尘管控导致停工的,总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按规定计取。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建造师每周到岗天数不少于5日,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必须按规定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各类检查,关键部位和工序施工时必须到岗。如果违反,承包人按照5000元/次进行处罚,在结算中扣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对项目建造师进行考勤,如低于上述天数和工作时间,作违约处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必须准时到场,项目建造师不到场处罚5000元/次,迟到100元/次,有事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报监理人认可;以上情况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中标的项目建造师不得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回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需承担违约金5万元并经发包人同意(意外事故及突发重病除外),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建造师。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在确认本工程中标的建造师(经理)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发包人正常工作的,经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的建造师(经理)代替上述调离的中标建造师(经理)。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调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证据确认本工程投标书中的人员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发包人正常工作的,经发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天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征得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在确认本工程中标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发包人正常工作的,经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的建造师(经理)代替上述调离的中标建造师(经理)。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调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即中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本工程在竣工(完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验收后交使用单位前由承包人负责看管。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另行协商;(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达到合格质量工程,除返工合格外,另按相应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1%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验收不合格而引起的工期延误以及其他相应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书面申报材料后24小时内。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须针对周边情况做好防尘降噪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声、污水、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2)承包人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村委、周边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如发生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承包人因该项工作不力而造成的相应损失。2、施工现场布置无盲点探点,连接到现场甲方、监理办公室,确保甲方、监理人员能随时了解现场动态情况。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考核结果计取。本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如有达到各类创优,则视为承包人企业发展需要,发包人不进行任何补贴或奖励。(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应设置到位,并有专人负责;(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6)工程项目部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7)严格执行常新住建(2024)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北区道路临时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通知》。(8)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核定后计取。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进度计划;②主要技术方案;③劳动力安排和设备使用计划;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⑤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付款计划;⑥发包人应配合的相关工作及要求;⑦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其它内容;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各1份,进度计划须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编制。发包人或监理人10天内予以确认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经确认后,承包人应于2天内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份、进度计划1份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未能做好配合工作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1份,进度计划须按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发包人7天内予以确认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经确认后,承包人应于2天内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份、进度计划1份给发包人,作为施工进度考核的依据,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迟于进度计划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满足发包人的总进度计划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和国家行政相关要求的停工(非承包方的责任),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证,工期可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则按延误合同工期的天数承担相应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0.2‰/天的逾期竣工(完工)违约金。如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2%,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2、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严重影响(延误10天以上)的设计变更、因地质情况引起的地基基础处理及发包人因素造成的延误,承包人应在延误造成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办理签证手续,逾期视为不需要工期顺延,由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不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完工)违约金的上限:延误工期处罚最多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7.9提前竣工(完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完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凡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设备、材料质量及检验资料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验收要求,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利用当地废除的建筑材料必须按照当地乡镇的要求实施,未按要求随意挖运材料、乱抛材料、乱推材料、乱洒材料、材料运完后原堆场必须平整到位,否则处罚500元/次。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该对用于本工程中的各种工程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本工程。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等进行供货,严禁擅自更改,若有材料品种与投标文件中不符,每一项罚款2000元,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相关责任。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项目清单计价工程量结算方法: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审定后的数量进行结算。(1)变更项目清单计价综合单价的结算方法: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投标的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承包人根据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编制并按投标时的下浮幅度F1=〔1-(中标价-暂列金额)/(标底价-暂列金额)﹞*100%优惠让利,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95%+暂列金额,其中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当月除税信息指导价[2025年05月],除税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定后执行,此调整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2)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3)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变更或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完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综合单价分析,如需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发包人不予签认。(4)工程变更增加内容必须在变更图纸、变更通知书或会议纪要发出(形成)后14天内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发包人不予签认。(5)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款的约定:由于设计变更原因引起的增加工程款,在进度款中暂不支付,归入竣工(完工)结算中待结算审定后支付。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审批同意才能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约定的市场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人工工资的市场价格波动、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波动、因设计变更而造成承包人损失的风险,以及因以下与市场因素相关的承包人投标施工方案调整、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的变动。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除外)。合同约定的市场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据常建〔2024〕279号文件,工程竣工(完工)结算时主要材料在施工期间采购当月的常州市造价除税信息指导价中相对应的单项材料算术平均价格如与2025年05月除税信息指导价相比在±5%(含±5%)范围以内则不予调整,如超出±5%范围的,超出±5%部分的差额予以调整。施工期间必须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时间确认签字,上述差额调整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的结算方法:(1)由于设计变更部分、额外增加部分以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①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②投标书中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估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结算;③投标书中未有的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根据发生签证变更当月的信息指导价及清单编制要求套用相关定额后按投标让利幅度(F1)让利:优惠让利幅度F1=〔1-(中标价-暂列金额)/(标底价-暂列金额)﹞*100%);无信息指导价的综合单价,材料价格双方市场询价,其他按清单编制要求套用相关定额后按投标让利幅度(F1)让利,材料价格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市场询价计入综合单价。其他规费税金等按照投标书中的相应费率。④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按下列原则调整:总价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单价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投标口径调整。⑤工程竣工(完工)决算时,工程数量大小数字不一致或者明显错误时由发包人及审计部门确认后进行调整。(2)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变更或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审计部门、监理人、承包人四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完工)结算的依据,变更或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如有必要,还需附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根据政策性文件按实调整。(5)本工程工程量按实调整。(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常建〔2019〕1号文规定执行。(7)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均须事先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预算书待发包人、审计部门及监理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一概不予结算。(8)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发布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发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定、会议纪要、通知单、工作安排及联系函),上述各类文件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如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视为违约,并且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溯由于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造成进度延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9)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的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及其他零星工作施工的要求,否则将按相应工作内容造价的5%(并不少于5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本工程将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4〕2号、建市〔2014〕1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11)工程变更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文件常孟政(2022)42号》、常新城建规〔2011〕4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常新政〔2014〕148号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执行。(12)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审批使用。(13)在本工程施工红线区域内,对于发包方要求增加的施工内容,视为本合同施工范围的组成部分,承包方必须施工。对于此部分增加工程的结算,原则上执行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承包方拒绝施工,可视为对本合同的根本性违反,发包方有权将此部分增加工程另行委托,所发生工程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对于发包人要求减少的施工内容,承包人必须停止施工,并且不计入结算。如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对此施工内容移除,并由承包人承担移除所发生的费用。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审定价的30%(无息);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60%(无息);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付清余款(无息)。工程竣工(完工)结算审定核减率相关要求按常孟政〔2022〕78号《孟河镇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流程及要求(试行)通知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5日前根据监理人、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定的上月工程月报量申请进度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完工)验收13.2.2竣工(完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完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颁发的竣工(完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编制整理的竣工(完工)资料和竣工(完工)图(含电子档竣工(完工)图),在竣工(完工)质量验收之前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后移交给发包人,若承包人未能及时移交,竣工(完工)质量验收延后,直至承包人完整移交竣工(完工)图及竣工(完工)资料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完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完工)退场13.6.1竣工(完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完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完工)结算14.1竣工(完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完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完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完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完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审定价的3%扣除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扣除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无息)。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需减少或取消部分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只对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与承包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审批,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发布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发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定、会议纪要、通知单、工作安排及联系函),上述各类文件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如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视为违约,并且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溯由于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造成进度延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以及其它依据国家、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办理的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缴。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理。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2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补充条款:1、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约定:1.1发包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常住建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常住建〔2021〕50号)文,《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有关规定的通知(常住建〔2021〕152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常人社发〔2022〕5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执行,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代发。2、工程竣工(完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对已生效的竣工(完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3、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造价负责人:(联系电话:):质量员:(联系电话:)、安全员:(联系电话:)、施工员:(联系电话:)。4、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1、其他条款:1、外部矛盾的解决:除征地拆迁外,其余所有外部矛盾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不得拒绝。协调不力造成工期的延误,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本工程现场情况复杂,发包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工程量等工作内容的调整,承包方必须配合。3、本工程不得违法转包、分包,如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将立即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根据具体发包情况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追究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以暂定价、专业工程计入承包合同中的项目,若根据相关要求必须办理发包手续,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分包工程合同相关招标工作及总分包合同归档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总、分包合同的归档工作15天内不能完成的,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归档完成。4、承包人应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承担因农民工工资不到位引发的一切责任。5、承包人在领取工程计量款时应出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承包人不得对发包方确定的实际开工时间推迟而提出索赔。7、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应编制详细的劳动力资源计划和劳动力保障措施;施工过程中注意与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隐蔽工程封闭前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确认各方工作完成,并报影像资料留档。8、本工程材料二次搬运及每周8小时以内的停水停电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经济和工期索赔。9、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办公室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并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其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综合考虑。10、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进行投标报价:(1)临时设施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布置位置,后续如发生迁移、拆除、重建等费用不再另行计算。(2)现场土方在场内空闲场地堆放用于后期回填、市政、绿化用土(场内无法堆放除外)。土方尽量考虑场内利用,除了非适用材料或非适用土外,所有可利用的土方、材料均需平衡利用,其平衡原则为(所有填方按竣工(完工)压实体积考虑;所有挖方、拆除物按原始体积考虑;所有构筑物按实际占用的体积考虑;不考虑挖土与填土在体积上的变化;不考虑灰土的含灰量引起的体积变化;不考虑填土密实度和取土密实度的差异;所有缺土的填方按上述原则平衡)。承包人务必考虑该原则,尤其在取土与回填、土方或路基结构层密实度等因素中,充分考虑挖土、填土、缺方内运(即场外自行取土)的单价及风险。(3)场内堆土需要做到有效覆盖、围挡、避免扬尘、塌方;基坑支护、降水等工作承包人自行根据现场勘察及地勘报告结果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要求调整投标报价。(4)土方外运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5)施工便道需满足高程与压实度要求,施工期间的修补、养护等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如遇维修,承包人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修复;如未到达.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费用从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按实际发生额的双倍扣除。(6)如有河塘排水工程量按进场施工时河塘的原有水方量计量,施工过程中任何情况增加的水量(如下雨等)产生的费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不再另计。(7)机械进退场费已经包含在台班报价当中,不再另计。(8)工程施工周期中涉及的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用(包括掺加外加剂等)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9)承包人必须根据现场条件编制具体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认可后实施;承包人超挖、少挖或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涉及施工方案变更,应由承包人报发包人、监理人签字确认后施工。(10)承包人自行考虑与外场市政道路对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寻找、开挖等),施工过程中不另外考虑。承包人应根据实际需求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接通相应的管线和路口。费用均自行考虑,结算不调整。11、承包人应保持场地整洁卫生,现场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如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不清理干净,则由发包人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完工)前及时将临时设施及施工设备拆除,做到工完场清(含建筑垃圾清运),如收到发包人通知15天内仍不拆除,由发包人自行组织人员拆除,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为了进行项目的配套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及施工设备,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12、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应编制详细的劳动力资源计划和劳动力保障措施;施工过程中注意与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隐蔽工程封闭前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确认各方工作完成,并报影像资料留档。13、如承包范围、施工界面存在争议,以承包人经发包人认可的书面指令为准。14、承包人应确保材料供应款、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到位,承担因材料供应款、农民工工资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责任。15、承包人若虚报、瞒报、违法挂靠、转包、弄虚作假、进度滞后超投标工期20%以上的现象,则发包人单位记承包人不良记录,参照(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执行。16、现场必须封闭施工。临时设施费中包括现场的临时道路、符合防火标准的生活和施工管理临时用房、临时围墙等相关临时设施的建设、拆除清运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不另行考虑。17、承包人必须执行当地有关标准化、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市容、环保、环卫、市政、城管、扬尘控制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由承包人负责。18、在本工程施工区域内,对于发包人要求增加的施工内容,视为本合同施工范围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必须施工。对于此部分增加工程的结算,原则上执行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承包人拒绝施工,所发生工程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双倍扣除。19、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节后复工、农忙期间施工、雨季施工的赶工保障措施。20、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现场处理,则按5000元/次处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2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市政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由于承包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在合同责任期内负责保修。其他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7、其他约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审定价款的3%。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施工合同付款方式。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八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安全协议甲方:施工单位:工程名称: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各施工单位的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促进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双方签订以下条款作为保证:1、甲方责任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2、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乙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督促乙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限期进行整改。8、配合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在乙方施工区域遵守乙方制定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2、乙方责任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2、认真按业主、现场监理部提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3、要做到有制度、有奖惩,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无事故。4、对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意见,做到及时清除隐患,定人定时整改。5、对进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职工不违章作业。6、做好各类安全资料台账工作,严禁后补。7、如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规章制度,以及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并按照规定无条件接受处罚。甲方(公章):施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6.工程项目部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8.编制一份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及防尘降噪措施的方案,所发生费用由我方承担。9.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施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另附)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声明函6、投标保证金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后)三、辅助资料表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5、表3.5劳动力计划表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五、承诺书六、本工程拟投入与本项目相应的有效期内的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注册建造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造价编制员、安全员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5、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8、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纪要、补充说明、中标通知书等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序号名 称投 标 及 报 价 情 况备注1投 标 单 位2注册建造师姓名:类别:证号:3工 期(日历天)共 日历天。4质 量投标质量:5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6备注备注:以上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出生日期: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上方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未提供复印件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人声明函:我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竞争,愿意完全接受编制说明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1、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2、应标材料在开标、评标、决标的全过程中,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3、愿意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我单位如果未按标书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接受处罚。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三辅助资料表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业绩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结构类型层数及高度中标价其它情况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投标人业绩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结构类型层数及高度中标价其它情况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现场:1.项目经理(投标注册建造师)2、技术负责人3.安全管理(安全员)4.施工管理(施工员)5.质量管理(质量员)6.预算管理(预算员)7.材料管理(材料员)备注:参加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每位员工只能任命一个岗位,投标书中均需提供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作为废标处理。社保缴纳凭证中仅保留上表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信息。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分包项目主要内容估算价格分包单位名称、地址做过同类工程的情况表3.5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单位:人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一、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二、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三、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五、冬、雨季施工措施,夜间施工措施,节假日施工措施等;六、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七、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八、合理化建议。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一、临时设施布置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二、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 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6.工程项目部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8.编制一份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及防尘降噪措施的方案,所发生费用由我方承担。9.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施工单位(章)年月日五、承诺书: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在贵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本人承诺:一、我单位拟派投标注册建造师是且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自愿放弃此工程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二、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今后两年内在你单位的投标权;三、本单位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五、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六、本单位承诺投标过程中将严谨细致阅读清单、图纸,全方位考虑施工方案,报价将含图纸所示所有内容。七、本单位已知该项目进度紧、难度大、配合要求高,若本单位中标,将提前准备所有材料;不折不扣的按照招标人所定总工期和节点工期目标进行计划安排和施工;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控制施工质量,保证招标质量要求;主动配合其他相关单位的施工;保证文明施工,确保零安全事故。若违背承诺,愿按照合同接受处罚。八、本单位遵守常州市有关诚信考核和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六、本工程拟投入与本项目相应的有效期内的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或其他等相关资料。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0101 土石方工程
1
010103001001
回填方
1.现状沟塘、水面回填
2.5.02亩养殖坑塘、25.16亩坑塘水面进行土地复垦整理
3.回填土质符合种植要求,综合考虑周边可利用土源,运距自行考虑;
4.回填后按要求整形造坡,不另计费用;
5.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村委及公共运输道路条件,不另计二次短驳费用等;
6.工程量暂估:按回填压实体积计算。
m3
30000
分部小计
分部分项合计
1
011706002001
排水、降水
总价包干:直至竣工交付,现状及现场后续与项目关联的所有村委排水要求
项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500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420
2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3
011707003001
非夜间施工照明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在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时,建筑工程、仿古工程、修缮土建部分仅地下室(地宫)部分可计取;单独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安装部分仅特殊施工部位内施工项目可计取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6
011707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8
01170700800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9
01170700900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0
011707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1
011707011001
住宅分户验收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
12
011707012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3
011707091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4
011707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500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420
2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3
011707003001
非夜间施工照明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在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时,建筑工程、仿古工程、修缮土建部分仅地下室(地宫)部分可计取;单独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安装部分仅特殊施工部位内施工项目可计取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6
011707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8
01170700800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9
01170700900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0
011707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1
011707011001
住宅分户验收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
12
011707012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3
011707091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4
011707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030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投标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项目价值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项目价值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00.000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300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240
1.3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100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
9.000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公章)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荫沙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 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项目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招标编号MHJ2025038 项目估算造价约35万元招标内容、数量、用途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含编制说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格要求企 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5年06月05日~2025年06月12日(截止至开标时间)资料费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单位于开标现场缴纳资料费200元整(现金)。投标人提问及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cznd.gov.c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06月09日下午5点前以邮件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zctzb@163.com。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需澄清,于2025年06月10日下午5点前同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及地址同开标时间及地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14时00分开标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1楼会议室(富民花园二期)联系人、电话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丁工 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31)备注1、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技术要求和现场因素,报价时综合考虑。2、投标项目投标注册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和本人同意对外公布新北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工程名称: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2.投资额:约35万元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6月-2025年7月,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三、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下述1个标段的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标段序号工程名称招标内容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1荫沙村废弃沟塘复垦工程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32.5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企业、投标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无五、其他报名条件: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单位于开标现场缴纳资料费200元整(现金)。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由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收取;3.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4.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相关文件执行。5.投标注册建造师如有在建工程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1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指投标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6.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北支行;账号:9902001817892654。(联系方式:0519-815801528158019181580192(转分机号6031)2.投标人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账单上注明票据号码。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法定工作日15时00分(不需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弃沟塘复垦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