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招标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
一、招标条件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经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1-330851-04-02-357227。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界区内。建设单位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25-25102472。
二、招标内容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五期电解及整流区(A段)、五期二次盐水及淡盐水区(A段)、五期一次盐水制备(A段)、五期氢处理区(A段)、五期氯处理(A段)、五期氯压缩(A段)、五期变配电楼、配电室及机柜间、五期配电室改造、氯氢循环水扩建、室外工程等的总图、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施工。详见工程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3.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人数按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置。
2.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采用评定分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3.2 CA办理:
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
网址: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3.3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82483213;
广联达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6月13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不见面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投标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
2.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八、发布公告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巨化数字化招采平台。
招标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570-3615646
招标代理: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龚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860839、85281286
2025年6月6日
[A3308010910000091002001]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建筑工程施工.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建筑工程施工[2025-5-2009:55].XML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102472招标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单位:巨化招标办公室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五章图纸94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412.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经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1-330851-04-02-357227。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界区内。建设单位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25-25102472。二、招标内容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五期电解及整流区(A段)、五期二次盐水及淡盐水区(A段)、五期一次盐水制备(A段)、五期氢处理区(A段)、五期氯处理(A段)、五期氯压缩(A段)、五期变配电楼、配电室及机柜间、五期配电室改造、氯氢循环水扩建、室外工程等的总图、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施工。详见工程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3.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三)其他: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人数按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置。2.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四、招投标方式1.公开招标。2.采用评定分离。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3.2CA办理: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网址: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3.3投标工具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82483213;广联达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6月13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六、投标文件递交(不见面开标)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30分00秒。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七、特别提醒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投标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2.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八、发布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巨化数字化招采平台。招标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570-3615646招标代理: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联系人:龚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571-85860839、852812862025年6月6日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570-361564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联系人:龚先生、刘先生 电话:0571-85860839、85281286电子邮箱:76653161@qq.com1.1.4项目名称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建筑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界区内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自有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00日历天内,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自计划开工日期至计划竣工日期)1.3.3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联系人: 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非主体工程分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无分包企业的资格要求: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因违法分包引起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最高投标限价1.预算金额:本工程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85.9283万元[含暂列金额300万元(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58.3461万元(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380万元(含税)];2.最高限价: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48.6286 万元[含暂列金额300万元(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58.3461万元(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380万元(含税)]。最高限价的计算公式:(预算金额-暂列金额*1.09-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09-专业工程暂估价)*0.85+暂列金额*1.09+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09+专业工程暂估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二、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3.5.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适用);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人员岗位、姓名以投标人填报的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为准)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不接受项目计划完工期前满60周岁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8、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10、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11、投标人诚信承诺书;12、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1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二、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技术资信评审内容。以上一、二条涉及的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特殊条款处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签字或盖章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二、联合体投标(如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在成员盖章后由牵头人扫描上传并按要求盖章)3.7.2投标文件份数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二、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2套。纸质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后邮寄至:收件公司: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收件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收 件 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571-85860839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参加开标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解密投标文件。2.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受理要求的(本章4.2.5条)。3.开标程序(一)招标人宣布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情况,并介绍本次招标工程相关情况。(二)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标段名称。(三)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须退回投标文件。(四)唱标。(五)评标委员会对(正式投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公布评审结果,投标人确认。(七)开标会议结束。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启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6.3.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 。R2.评定分离: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为8-15名时,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推荐9名中标候选人; 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正式投标人中剔除无效标后的投标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2.定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②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10日后召开定标会议。如有异议,在异议答复10日后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1:2的比例随机产生。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履约能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2.企业信誉: 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3.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4.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5.高质量发展所要求的创新、绿色、社会责任等因素;☑6.评标报告;□7.质询或(和)考察报告;□8.现场面试情况;£9.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拟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两阶段法。第一阶段采用票决方式决出 (2或3)名“拟中标人”。定标委员会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确定“拟中标人”:£直接票决法,即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拟中标人”。若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不够拟中标人数,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直至达到确定“拟中标人”数量;£逐轮票决法,即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拟中标人”。第二阶段分情形确定中标人。£发挥招标人党委(党组织)对招标投标活动的领导作用,由主要领导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由定标委员会集体议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从“拟中标人”名单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2.票决法;£3.集体议事法;□4.其他定标办法: 。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巨化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1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 。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电子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或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6、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二)技术标内容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内容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三)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5、修改暂列金或暂估价或不竞争价的;(四)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第二点规定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二、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10.4特别说明一、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0、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2、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0.5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9~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ggzy.qz.gov.cn/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9、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0、出现第9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7进浙备案如中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办妥《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10.8中标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1、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的50%执行。2、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根据“衢发改价[2018]14号”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收费标准如下:中标价(元)分档收费标准(元)200万(含)以下800200万-500万(含)2000500万-1000万(含)60001000-5000万(含)10000以上两项费用在报价表中无需单列报价子项,由投标人自行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投标单价中列支。10.9其他本项目由招标人的分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实施,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签订合同。3.2.第二节投标人须知3.2.1.1.总则3.2.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13)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或招投标监管部门、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以网络可查证文件为准)在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六个月计);(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3.2.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2.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2.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1.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2.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11.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3.2.1.12.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2.2.2.招标文件3.2.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规定的时间前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并在衢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公告和供下载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2.2.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发布公告。3.2.3.3.投标文件3.2.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及资信文件(上传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模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3)项目管理机构;(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技术标(上传在投标工具中的“技术标”模块):(1)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上传在投标工具中的“商务标正文”模块)(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传在投标工具中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模块)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2.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2.3.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2.3.5.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适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适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3.6.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2.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4.投标3.2.4.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4.1.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投标文件的拒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5.开标3.2.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3.2.5.2.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2.5.4.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6.评标3.2.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2.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2.6.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7.合同授予3.2.7.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2.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定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定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3.2.7.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2.7.4.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7.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2.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2.9.9.纪律和监督3.2.9.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2.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2.9.3.9.3对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正式投标人的产生过程、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中标人的确定等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3.2.9.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2.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项目交易所在地监管办备案。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3、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标评审;4、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5、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6、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7、完成评标报告。四、评审细则(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一)符合性内容、(二)商务标内容、(三)技术标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2、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3)询标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知相关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可以通过专用录音电话提醒相关投标人。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二)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标评审(3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1个业绩得1分,2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1-3分2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0-3分3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0-3分4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0-3分5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0-3分6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0-3分7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0-3分8工程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0-5分9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消防、施工应急预案(包括安全、环保、排水等预案)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0-4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所有有效评标专家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以上评分保留小数2位。(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70分)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报价为依据。投标报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3、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和图纸进行报价的,每处错误扣2分,招标人有权对错误进行修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4、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5、报价评分(1)最佳报价:a.当有效投标人>5家时,去掉1个最高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与最低报价的二次平均值为最佳报价;b.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最低报价的二次平均值为最佳报价;(2)报价得分:a.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时得满分;b.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0.5分,计算结果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即:70-0.5*100*(最佳报价-评标价)/最佳报价。c.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1.0分,计算结果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即:70-1*100*(评标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五)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标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的总和,满分为100分。(六)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其他建议。☑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1.票决拟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分两阶段法。第一阶段采用票决方式决出(2或3)名“拟中标人”。定标委员会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确定“拟中标人”:□直接票决法,即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拟中标人”。若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不够拟中标人数,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直至达到确定“拟中标人”数量;□逐轮票决法,即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拟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需注明投票理由。第二阶段分情形确定中标人。□情形一:发挥招标人党委(党组织)对招标投标活动的领导作用,由主要领导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由定标委员会集体议定后确定中标人。□情形二:招标人从“拟中标人”名单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2.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票决抽签法:□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3.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4.其他定标办法:。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界区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09-330851-04-02-304887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五期电解及整流区(A段)、五期二次盐水及淡盐水区(A段)、五期一次盐水制备(A段)、五期氢处理区(A段)、五期氯处理(A段)、五期氯压缩(A段)、五期变配电楼、配电室及机柜间、五期配电室改造、氯氢循环水扩建、室外工程等的总图、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施工。详见工程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测验收合格至交付使用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工期:400日历天内,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足额投入)。(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专用条款;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要;4、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衢州市柯城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且承包人提交足额的履约担保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浙江省、衢州市现行的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相关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本工程设计要求;(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浙江省、国家现行有关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3)地**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4)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单位同意;(5)对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项目,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家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及本标书的施工技术要求;(6)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中标通知书;(4)询标纪要;(5)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时间较晚者为准,任何不在上列的其他文件,皆不影响合同文件,除非双方另签补充合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定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4套,如承包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不得向他人提供本工程的图纸或将图纸用于其他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承包人进行索赔。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叁天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报告后柒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6.5条规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0.1条规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清洁和交通设施畅通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与保密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永久性限制,未经发包人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用途,工程竣工后,除为履行保修义务而允许承包人保留一套竣工图外,承包人应将图纸返还发包人。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享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事前书面同意,在不泄露发包人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的情况下使用。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11.4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相关的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发包人涉密区域。因需要进入涉密区域施工,必须经发包人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区域,不得在涉密区域拍照、录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参照本合同专用条款12.1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与监督,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项目管理内容的协调管理工作,行使除监理工程师职权外的其他工程师的职权协调关系,遵循巨化管理制度签发进度款及现场鉴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除选用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前七天,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七天,完成水准点与坐标点双方在施工现场的校验;开工前七天,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①所需正常施工的电源、水源已由发包方在开工前安装至施工现场边缘。②施工用电:施工场内临时低压接电及线缆铺设费用要求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③施工用水:施工场内临时用水接水管铺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④本工程水电费按结算总价的0.9%予以扣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⑤用电与用水高峰期时供应不足由承包人自行设法解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相关费用。(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在招标前提供已知原有地下管线资料,承包人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提出保护方案,发包人等有关部门及时审核后,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提供且招标文件未明确需承包人承担的保护工作,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及时报告施工现场内须保护的新发现的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未知地下管线由承包人负责开挖样洞并及时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承包人提出保护方案,发包人等有关部门及时审核后,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施工后还须另行保护措施的,由承包人提出保护方案,发包人等有关部门及时审核后,费用协商解决。因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本工程供应商须制定充分、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计划,报监理、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开工,并编制应急预案一套。每月25日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本月工程产值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和主要材料使用计划及计划完成产值,一式三份,如不按期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每周一报告本周作业计划,上周实施情况一式二份。(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指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的工程量)。(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办施工暂住人口证手续以及计划生育手续,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承担所有安全保卫责任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一切责任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一切责任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照政府有关部门及巨化集团公司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给予配合。如承包人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而造成的处罚由承包人承担。(4)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保护,所有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5)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结合《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省市相关规定,制定相应文明施工措施方案,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如承包人未按文明施工方案实施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暂停施工等处里。本工程承包人搭设的所有临时设施、施工便道等(包括借地范围内),在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清运完毕,达到监理和发包人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否则将不予结算。(6)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及完整的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二套(原件或抄件)、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交工资料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185-200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2019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8)《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HG/T20237-2014)要求。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否则,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按照人民币贰仟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7)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总监理工程师。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提出改进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执行。3.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影响到工程总体网络计划关键线路的,承包人应及提出书面报告给总监理工程师,72小时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经发包方审定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3.1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影响工程进度者。3.2发包方不能按计划供应材料、设备或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款或发包方按计划提供的材料、设备、施工图纸达不到质量要求,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而确实影响施工进度者。3.3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作日停水、停电连续8小时以上,或1个月停水、停电而影响施工累计3次(每次影响3小时以上),工期顺延1天。3.4不可抗力(需附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4.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工程承包人未履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5.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赔偿损失;6.承包人负责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保证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技术资料按单位工程整理,单位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负责将交工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加盖单位章后报业主组织项目验收。城建档案馆入档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现场代表一般情况不得变更,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应书面报发包方认可。8.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车辆管理,严格遵守巨化公司生产区域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9.发包方负责工程总体协调工作,组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处罚,负责完成由发包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10.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11.项目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单位提交有效的6个月内体检证明;因临时性工作,无法及时提交体检证明的,应填写健康承诺书,承诺自身不存在影响作业安全的疾病,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12.承包人需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3.本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管理系统(PMS)进行管理,承包人必须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授予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授予项目负责人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处置权,但应受到以下四个方面的限制。(1)只有在涉及工程及工程有关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才能行使该项权力;(2)项目负责人只有在同时无法联系到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该项权力;(3)项目负责人行使该项权力所采取的措施必要合理得当,而不能随意采取不必要的措施,如遭遇大风天气影响室外作业安全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暂停室外作业,但不能以此为由暂停室内工作;(4)项目负责人在采取措施后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报告全部情况。如果项目负责人行使临时处置权不符合四项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可以主张由承包人承担因项目负责人行使临时处置权而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责任。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考勤每月按日历天考核,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场考勤到位率低于85%,每人次每月扣2000-5000元,低于80%的,每人次每月扣5000-10000元,低于70%的,招标人有权更换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解除合同。经考核的其余项目管理成员现场考勤到位率低于85%,每人次每月扣1000-3000元,低于80%的,每人次每月扣3000-5000元,低于70%的,招标人有权更换相关责任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不到位违约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按以下标准处以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则处以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第二次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通知后28天内仍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在暂停施工后14天内仍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前。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处以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次/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处以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次/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3.4条规定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处以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次/人;若更换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处以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次/人。除上述违约责任外,同时扣除履约担保中的项目班子到位保证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防腐、消防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6条规定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签订前提供中标合同价的2%;履约保函出具银行:须由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具有出具保函资格机构出具;a)质量保证金占30%,视发生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处罚。若验收不合格或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则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关条款办理。b)工期保证金占25%,工期以合同工期和经批准的顺延工期为准,若不能按期竣工,则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关条款办理。c)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保证金占20%。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班子若不能按要求到位,则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关条款办理。d)文明安全生产保证金占10%,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罚没全部保证金。e)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占15%,若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则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关条款办理。说明: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上述履约保证金的内容构成系对履约保证金组成的说明,但不得构成对发包人处置履约保证金的限制,即对于上述任何一项违约情形,发包人均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总额范围内处分保证金,而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履约保证金的补足: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处分履约保证金权利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补足,以使整个合同期内的履约保证金始终维持在中标金额2%的数额。逾期未能补足的,每日按应补而未补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补交违约金。履约保证金返还:完成工程结算,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无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现场全过程协调,负责质量、安全、进度监督,签证及技术服务。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承包人须遵守以下要求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巨化股份〔2022〕118号)《巨化股份公司关于下发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的通知》(巨化股份〔2021〕78号)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执行国家和地方以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制度,并要求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按照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标化工地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非市区上限计取并单列,施工中必须保证全额投入,主要要求见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4)未按规定要求全额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发包人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达到规定要求,并对拒不落实整改的承包人作相应的违约处理。5)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6)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职工的安全,防止应施工不当使附近职工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7)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工程承包人未履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8)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调试等涉及安全的各个阶段均应认真执行国家及巨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签订并落实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在上述服务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具体条款按《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要求执行。10)承包人应确保工程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或若没有作出如此规定时,则以令发包人合理满意的方式)进行建设。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对安全构成威胁或非法地对公众构成干扰的方式履行本合同。若发包人认为如果不提出要求,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将会构成安全危险、环境危险、项目场地附近地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则其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要求承包人在自担费用和责任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施工。除非另经批准,否则承包人不得使用项目场地用作实施工程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11)承包人应实施和管理其服务范围内的安全、卫生、消防和环保方案,并按照法律及已生效的职业健康及安全标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承包人在服务中应防止人员伤害以及其它财产损害。12)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车辆管理,严格遵守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域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驱动内燃机严禁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机,且车辆必须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环保标牌。厂区内禁止使用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运送货物和人员。叉车应严格按照叉车的使用范围进行操作,在规定的区域从事相应的起升和行驶作业,不允许用来牵引车辆以及其它超范围使用的作业。13)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电化厂临时用电管理办法。施工过程中施工用电电缆、电线、气管、水管等须架空布设,不得散落在楼地面上;每日施工结束,应将工器具、设备材料等摆放整齐,将施工垃圾、边角料等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6.1.2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特点,运用承包人的经验、实力,对本项目合同结构和项目工程管理关系进行充分分析,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装卸搬运、起重吊装方法、测量方法、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检验验收、安全措施等;承包人应服从监理人的指令、服从管理,并密切配合完成各项施工工作;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的工作应予以配合、给予各类和施工有关的便利,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令)、《衢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衢住建办〔2021〕63号)相关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条规定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条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上限计取并单列,施工中必须保证全额投入,主要要求见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未按规定要求全额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发包人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达到规定要求,并对拒不落实整改的承包人作相应的违约处理。6.1.7环境保护6.1.7.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巨化股份〔2022〕133号)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6.1.7.2承包人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6.1.7.3如承包人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6.1.7.4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有环保标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令)《衢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衢住建办〔2021〕63号)相关规定,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7.1.3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师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工程师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业主将予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的指定开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金同等标准另行处罚,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8)工程延期的审批: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方案予以弥补,而不能影响工程的总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总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不足一天算一天),处以合同价款0.2%的违约金;如工期延误超出15天的,发包人还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以顺延。对于发包人另行组织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将无条件配合并做好移交工作。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6条规定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招标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由承包人投标时报价包干;(2)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6.1条规定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8.1条规定执行。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4条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发包人有可能根据工程需要修改施工图或发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工程量不论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对因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其结算口径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对变更单项材料累计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发包人有权通过招标确定材料价格及供货单位。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5条规定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5条规定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暂估价一览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以及暂估综合单价,采购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指定地点采购。设备、材料价格以及综合单价按无价材料确认程序进行确认,最终以确认价进入结算。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清单中的暂估工程为五期一次盐水及制备按专业工程暂估价60万元(含税);五期氯处理(A)段改造按专业工程暂估价60万元(含税);配电室及机柜间改造按专业工程暂估价60万元(含税);五期配电室改造按专业工程暂估价200万元(含税)。暂估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价由承包人根据2018年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等现行浙江省预算定额计价。施工组织措施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不计取)按规定费率的下限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上限计取,专款专用不下浮,其他项目费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的下限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人工价差按施工期间《衢州造价信息》人工市场平均信息价与定额人工的价差,价差只计税不取费。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衢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信息平均价计取,无信息价的材料其规格、型号、价格在使用前需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并按确认的价格进入结算,未按程序确认的无价材料,以发包方自定价格进入结算。按上述结算方式计算后总价下浮,下浮率为投标总报价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的预算价相比的下降幅度。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结算(1)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按实际工程量以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计取;(2)施工组织措施费(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不计取)按投标报价费率计取;(3)规费按投标报价费率计取;(4)税金按9%计取(如遇国家调整税率,则按税前价不变以新税率计取)。(5)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1)综合单价异常的判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与合同规定计价依据(即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计价依据)计算出来的综合单价相比较偏差±30%以上,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规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其他异常情况。2)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量增、减在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均按原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第(3)条”的规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后计算合价。(6)施工用水电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0.9%计。(7)场内土方自行平衡,余土、建筑垃圾不论距离远近运出巨化区域,合法处理。土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路线需向发包方备案确定路线运输,倾倒地点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若随意倾倒,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问责追究,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产生的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排放前需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按发包人指定的范围进行排放。(8)确保民工工资方面: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绝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9)承包人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供货单位需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中有业绩并经发包方确认,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对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要求并经监理、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需检测的材料检测后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所需水性PVDC系列涂料向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材料价格为暂估价,结算时价格按无价材料确认程序经发包人确认后在结算中予以调整。(10)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11)承包人承担±5%人工费、机械费和单项材料费价格风险,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具体调整范围和方法按衢住建办[2020]37号文件执行。(12)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取。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除不可抗力外的各种自然灾害;b、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当引起的责任;c、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不再增加;d、工程要素涨价风险;e、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的报价失误;f、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引起的综合单价成本差异(风险范围及范围外调整方法见下一页第2)条的规定);g、至甲方仓库领取甲供材料的费用在中标以后,在合同施工范围内,无论现场施工条件如何变化、设计如何变更、也无论工程量增减的幅度如何,均不再调整;h、施工期间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i、清单描述中有按图集或规范施工的,综合单价必须满足规范和图集要求,综合单价不作调整;j、本工程垃圾外运费用一次性包干,包括所有垃圾清理、搬运、外运与消纳所产生的费用,施工过程及结算时不予增加。k、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包干或费率包干(指规费、税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k、除本条明确允许调整内容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因素范围内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列,不再另行计列、调整。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今后有设计变更签证等情况须调整时,则按以下原则计价:(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合同中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根据2018年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计价。施工组织措施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不计取)按规定费率的下限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上限计取,专款专用不下浮,其他项目费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的下限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人工价差按施工期间《衢州造价信息》人工市场平均信息价与定额人工的价差,价差只计税不取费。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衢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信息平均价计取,无信息价的材料其规格、型号、价格在使用前需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并按确认的价格进入结算,未按程序确认的无价材料,以发包方自定价格进入结算。按上述结算方式计算后总价下浮,下浮率为投标总报价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的预算价相比的下降幅度。(4)本工程如有计工日(零星点工)发生时,按施工期间衢州市人工市场平均信息价计取,只计税金。(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不合理需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发包方审批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6)工程施工过程有关工程量经济签证,承包人在实际发生的72小时内由承包人送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并报发包方审批方可生效。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20%作为预付款【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5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承包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后,且承包人施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后,发包人按12.4.1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12.4.1扣回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施工图纸及变更联系单按实际计算,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浙江省、衢州市现行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2.3.3条规定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2.3.4条规定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是。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预付款申请。经监理、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20%作为预付款(【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其余按工程进度支付。(2)工程进度款(含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月结算(当实际进度小于进度计划的80%时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40%后,从每月工程款中扣除1/2,作为抵扣备料款的额度,当工程进度达到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80%时,结清全部备料款。工程进度达到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时,停止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二十日前,将已完工程量的月度报告送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按设计图纸核实承包人已完工程量实际量,签署意见及工程进度款付款凭证。发包人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考勤表及工程进度款付款凭证并经本项目发包人审批后,交财务办理付款手续。(3)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监理、业主审核后的已完工程量的20%按月支付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齐全部资料、图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量保修金(无息)。(6)付款方式:承兑:现金=8:2(7)承包人在付款节点到后,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经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审批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等文件规定,外来建筑安装企业,本省非本市(衢龙江常开)建筑安装企业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外省建筑安装企业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时提供预缴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2.4.2条规定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2.4.3条第(1)项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完成审查。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30天内完成支付。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2.4.6条第3项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条规定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人民币壹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本工程的工程结算(结算软件采用广达软件),经发包方复核同意,办理竣工结算。如发生经济签证,结算书中附有经发包方代表签字的签证单。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发包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本工程结算,审核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追加费由承包人承担,且由承包人与造价咨询公司自行结算。按《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Q/JHGFG239),承包商送审工程结算价经审核核减率超过20%的,承包商须支付违约金。核减率在20%以上(不含20%,下同),支付超出部分金额的10%;核减率在40%以上的,该承包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在24个月内不得承接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提交竣工结算审核资料时间的约定:完工后2个月内签证单确认完毕,确认完毕后2个月提交竣工结算审核资料,逾期提交的扣除违约金500元/天。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条第(3)项规定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指验收时发现的所有质量缺陷均整改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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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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