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施工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招标公告(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2025)



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竞价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606053.02元;
计划工期:
(1)收到施工图后12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预算文件;
(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5日历天;
(3)收到工程量清单修正联系单后2日历天内出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
(4)收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核;
(5)收到暂估价图纸及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完成暂估价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质量标准:国家及海南省现行造价咨询规范标准及委托人要求(具体见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查询复印件,且注册状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拟派人员注册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
3.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在本平台自行下载获取竞价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公告附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文件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2楼
电话:0898-31908519
联系人:冯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3楼
电话:0898-31908523
联系人:张女士

附件1:竞价比选文件-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doc
附件2: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docx

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采购项目编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竞价比选文件采购人: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需求任务书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9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拟对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组织竞价比选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比选,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0㎡(约30亩),总建筑面积为69720.00㎡,总建筑占地面积为5000㎡。其中拟建1栋地上15层的1#楼,建筑面积为14000㎡;1栋地上15层的2#楼,建筑面积为14000㎡;1栋地上16层的3#楼,建筑面积为27400㎡;地上3层的裙房,建筑面积为3100㎡;1座1层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1220㎡。同时配套建设围墙、大门、保安室、绿化工程、道路和广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和消防工程等;3、采购范围: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4、招标控制价:606053.02元;5、计划工期:(1)收到施工图后12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预算文件;(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5日历天;(3)收到工程量清单修正联系单后2日历天内出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4)收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核;(5)收到暂估价图纸及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完成暂估价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6、质量标准:国家及海南省现行造价咨询规范标准及委托人要求(具体见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7、简要技术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查询复印件,且注册状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拟派人员注册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他人员要求:/;5、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6、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7、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形式,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符合密封包装要求的签字盖章版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存储媒介为U盘)。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3、递交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4、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6、如开标过程中出现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的情况,其响应无效;7、本项目邀请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环节(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开标环节,如未提交的,可待拆封响应文件后核实)。四、服务费1、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费承诺书”。2、服务费金额:9090.80元。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公司名称: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003095800015转账备注: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2楼电话:0898-31908519联系人:冯女士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3楼电话:0898-31908523联系人:张女士日期:2025年6月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有关定义及相应职责1.1“采购人”:本次竞价比选的采购人是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1.2“供应商”系指实名购买竞价比选文件拟参加竞价比选和拟向采购人提供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1.2.1对竞价比选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1.2.2按要求缴纳竞价比选保证金(如有要求);1.2.3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2.4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系指在竞价比选过程中代表提交供应商处理竞价比选事宜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代表”参加竞价比选活动,对评审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1.2.5配合采购人就竞价比选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1.2.6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1.2.7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1.3“合格的供应商”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1.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审,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竞价比选费用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3.竞价比选文件的约束力3.1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未对竞价比选文件提出书面质疑,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价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竞价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拒收。二、竞价比选文件4、竞价比选文件的构成4.1竞价比选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价比选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需求任务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请仔细检查竞价比选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价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价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5、竞价比选文件的澄清潜在供应商如对竞价比选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下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逾期不受理)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人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6、竞价比选文件的修改6.l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价比选文件进行修改。6.2竞价比选文件的修改是竞价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价比选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竞价比选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竞价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的构成8.1供应商应根据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竞价比选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竞价比选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内容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8.2若供应商未按竞价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价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8.3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章)。9、响应文件编制9.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竞价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报价函》等竞价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9.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价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审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9.4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或电子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他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10、报价10.1响应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10.2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函的要求报价。11、备选方案本次竞价比选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视其响应文件无效。12、竞价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要求:竞价比选文件中明确盖章的地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13.2电子标签字以下两种形式之一均有效:(1)响应文件打印为文本签字后扫描;(2)响应文件打印为文本盖签名章或签字章后扫描;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供应商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应将签字盖章版PDF格式响应文件(存储媒介为U盘)密封在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封皮上均应写明:致: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注明:“请勿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14.2响应文件未密封者,采购人不予接收。14.3响应文件密封封皮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者,采购人予以接收,但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l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达,也可采用邮寄、非特定人员送达。15.2供应商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迟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15.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5.5竞价比选有效期:竞价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6、响应文件的开启16.l采购人按“竞价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16.2开启响应文件时,采购人邀请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无供应商参与开标会,采购人可邀请监督人员或见证人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采购人将作密封情况检查记录。16.3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4供应商自愿参与现场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未提交以上资料或拆封响应文件后也无法核实身份的供应商不予参加开标会。16.5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同开标记录情况,且无权对现场开标事宜提出任何异议。16.6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须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六、竞价比选、评审程序17、竞价比选、评审程序17.1评审小组成员由3名(含)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该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7.2评审办法17.2.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7.2.2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17.3资格符合性审查17.3.1评审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分别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比选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内容,评审小组将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17.3.2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17.3.3评审小组在资格符合性审查中,有权对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原则如下:(1)响应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明细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5)响应报价含税总价与依据不含税总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含税总价为准修正含税总价,如修正后的含税总价大于原含税总价时,则以原含税总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总价。(6)算术性错误修正,评审阶段评审小组可无需经供应商书面确认。评审小组依据修正后的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依据成交候选人推荐结果确定成交单位,采购人以评审小组修正后的价格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成交价格,则取消其成交资格。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17.4详细评审17.4.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打分。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价格评分详见: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权重 70 30 17.4.2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竞价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应商的得分,得分与响应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七、其他要求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壹份,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查询复印件,且注册状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拟派人员注册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5其他人员要求: / 。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6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7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8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否决。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响应认定条件)供应商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文件式样和签署是否符合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3工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4质量标准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5报价报价项目是否完整,存在漏报或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则为无效响应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7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不合格的被否决。附表2:详细评分表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响应报价:30分商务部分:50分技术部分:20分报价评分标准(30分)响应报价30分(1)报价注意事项:供应商以元为单位报价。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金额,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否决响应资格处理。(2)评审基准价的计算:①当有效供应商家数≤5时,所有有效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②当5商务评分标准(50分)类似项目业绩25分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1.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5分,本小项满分25分;2.单项合同金额42万元(含)—60万元(不含),每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20分;3.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含)—42万元(不含),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15分;4.单项合同金额低于30万元不得分。本大项满分25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需体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为联合体业绩或合同业绩中包含多项工作内容,应附相关材料证明供应商工作内容及相应合同额。团队成员资历25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或【工程造价咨询类】中级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类】或【工程造价咨询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本小项满分5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每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8分;3.其他人员配备:(1)配备人员中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查询复印件,且注册状态在有效期内),每人得2分,满分6分。(2)配备人员中具有【建筑类】或【工程造价咨询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加2分,满分6分。本小项满分12分。注:同一人持多个证件(多专业)不重复计分。本大项满分25分。证明材料:①须提供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可为供应商其分公司人员,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材料【相关成果文件或项目发包人(名称须与合同上载明的发包人一致)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为联合体业绩或合同业绩中包含多项工作内容,应附相关材料证明供应商工作内容及相应合同额。技术评分标准(20分)工作目标及组织机构4分针对性强、明确、具体及组织机构的适用性高、可行性强、人员配套较合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的,得2.5—4分;针对性基本满足需求、基本明确、基本具体及组织机构的适用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一般、人员配套基本合理、人员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的,得1.5—2.4分;针对性较差、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及组织机构的适用性差、可行性差、人员配套不够合理、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得0-1.4分。工作实施方案4分科学性强、较为合理,针对性高,工作组织安排较合理的,得2.5—4分;科学性一般、基本合理,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工作组织安排基本合理的,得1.5—2.4分;科学性差、不够合理,针对性低,工作组织安排不够合理的,得0-1.4分。质量控制措施4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控制措施全面、可行性高的,得2.5—4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善,控制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一般的,得1.5—2.4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控制措施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0-1.4分。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4分充分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工作时限并制定完整、有效的保证措施的,得2.5—4分;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工作时限并制定完整、有效的保证措施的,得1.5—2.4分;基本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工作时限,保证措施不够完整、详细的,得0-1.4分。重点与难点分析4分对本项目服务重点、难点阐述准确清晰,解决对策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2.5—4分;对本项目服务重点、难点阐述基本到位,解决对策可行性一般,得1.5—2.4分;对本项目服务重点、难点阐述不够具体,解决对策可行性较差,得0-1.4分。 第三章需求任务书/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响应报价函二、诚信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响应报价函致: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采购项目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竞价比选邀请,正式提交电子版U盘1份。据此函,兹承诺如下:我方同意响应竞价比选文件,就上述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响应报价,我方愿意以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我方响应报价的暂定总价,税率:%,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最终结算价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包含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所有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及相关服务的费用,计划工期为(1)收到施工图后12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预算文件;(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5日历天;(3)收到工程量清单修正联系单后2日历天内出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4)收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核;(5)收到暂估价图纸及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完成暂估价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质量标准国家及海南省现行造价咨询规范标准及委托人要求(具体见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1)我们根据竞价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此比选文件没有倾向性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及比选文件关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按供应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竞价比选保证金的规定。(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诚信承诺书致: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的比选活动。为体现我公司的“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此郑重承诺:1、根据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我公司在本次竞价比选活动中提供的所有相关人员证件、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等资料均真实、准确;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二、若成交,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响应方案等内容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不将工程款非法转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或个人账户;确保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责。三、如果我公司在竞价比选活动中提供了虚假材料,我公司同意立即取消响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收我公司的竞价比选保证金。如果我公司存在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均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同意上述承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企业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和附表2:详细评分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投入本次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拟派岗位备注项目负责人……...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和附表2:详细评分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情况表拟派人员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备注…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和附表2:详细评分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我司承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①投标资格处于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附:1、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我司已仔细研究了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竞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如下:我司承诺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若经查实,所提供材料不真实,愿意按否决响应资格处理,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存在伪造编制,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同意采购人取消我司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没收竞价比选保证金,并将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采购人依法追究我司刑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六、简述方案七、竞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服务费承诺书致: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完全明晰且认可比选文件及相关补遗、澄清、更正文件(如有)中涉及竞价比选服务费金额、方式及支付方法等内容的有关规定。并做出承诺如下:如我单位中选贵司组织的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我单位保证本比选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比选服务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贵司。如我司未能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司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开票信息发票信息说明开票类型(填写普票或专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请准确填写账号(如需专票须填写)开户行名称(如需专票须填写)具体填写至“XX分行”“XX支行”等地址、电话(如需专票须填写)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或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注:如上述信息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或填写有误,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发票,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承诺书未填写或未签字盖章或未提交或修改既有内容,将导致响应资格被否决。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咨询类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委托人: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咨询人: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签订时间: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3一、工程概况3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3三、服务期限3四、质量标准3五、酬金或计取方式4六、合同文件的构成5七、词语定义5八、合同订立6九、合同生效6十、合同份数6十一、承诺6十二、通知与送达7第二部分通用条件9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92.委托人的义务113.咨询人的义务124.违约责任145.支付15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57.争议解决178.其他18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0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202.委托人的义务203.咨询人的义务214.违约责任245.支付26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277.争议解决288.其他289.补充条款29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30附录B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31附录C咨询人名单及执业资格一览表32附录D廉政协议书33附录E保密承诺函36附录G委托人开票信息及咨询人收款账户信息38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2.工程地点:位于海口市空港及老城综合保税区范围内。3.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0㎡(约30亩),总建筑面积为69720.00㎡,总建筑占地面积为5000㎡。其中拟建1栋地上15层的1#楼,建筑面积为14000㎡;1栋地上15层的2#楼,建筑面积为14000㎡;1栋地上16层的3#楼,建筑面积为27400㎡;地上3层的裙房,建筑面积为3100㎡;1座1层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1220㎡。同时配套建设围墙、大门、保安室、绿化工程、道路和广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和消防工程等。。4.投资金额:41147.83万元。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完成预算评审的相关事宜。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答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同步进行。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现行造价咨询规范标准及委托人要求(具体见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五、签约合同价与结算方式1.签约合同价暂定为: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税率%。2.结算方式: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结算金额:以委托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最终编制成果造价为计算基数,依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厅、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收费标准计算的金额*(1-造价咨询基准下浮率),钢筋抽样费用不另行计算。造价咨询基准下浮率={1-造价咨询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收费基准价]}×100%=收费基准价:以【35996.68】万元为计算基数,依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厅、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收费标准计算的金额,钢筋抽样费用不另行计算。最终结算咨询费不高于对应预算批复金额,且不得高于政府部门工程竣工决算批复的金额。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格不变,合同含税价及税率相应调整,咨询人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变化导致价税金额的变更应在进度及结算金额中进行调整。4.咨询人提交虚假发票,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咨询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咨询人提交虚假发票,咨询人必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限内更换发票。委托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委托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咨询人违约金直至咨询人发票符合约定;委托人已支付款项的,委托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咨询人违约金,咨询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委托人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咨询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委托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咨询人相关责任。注:以上合同价格均已包含咨询人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而产生的来回差旅、邮递、通讯、文件编印、服务人员等一切费用及税费;钢筋抽样费用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另行计取。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4.专用条件及附录;5.通用条件;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签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时间为准,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附件之各项约定。如合同为委托代理人签署,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十、合同份数1.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叁份。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补充协议明确修改部分,其余应当遵照本合同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的内容条款如有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十一、承诺1.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造价咨询技术服务。2.本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不侵权保证、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3.咨询人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知晓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并充分熟悉本合同的文本含义,咨询人已获相应授权且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十二、通知与送达1.双方共同确认以下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具体详见附录F)可被用于各方之间书面材料、文件、图纸等送达之联络信息,也可用作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等材料送达之联络信息。若采取邮寄送达的,有且仅能使用邮政快递EMS的方式进行,送达时间及相关信息以邮政快递EMS载明的信息为准。若采取专人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准。2.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联络信息,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载明的联络信息进行邮寄,且视为送达。(下一页为签署页,无正文)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有);4.专用条件及附录;5.通用条件;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B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响应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B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8.5.1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5.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5.3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8.5.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说明:本专用合同条件是对“通用合同条件”的补充、细化和约定,应对照通用合同条件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专用合同条件”与“通用合同条件”不一致时,以本“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为准。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适用通用条件约定。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1)海南省现行工程造价定额;(2)《海南工程造价信息》;(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项目工程咨询专业工作有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海南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造价管理文件等)。1.5保密1.5.1按本合同附件E承担保密责任。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按下列第(1)种方式:(1)视委托人实际情况定。(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具体详见附录F),其权限范围:代表委托人对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进度及成果文件验收。对咨询人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解决由委托人处理的有关问题。2.4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详见附录C)人。3.1.2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详见附录F),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负责本合同造价咨询项目的实施_。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工作需求、工程进展等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情形微调项目咨询团队的内部参与人员,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无论任何原因更换确定项目负责人,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如咨询人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由咨询公司提前7日历天出具函件向委托人书面报告原因并提供合理合规的证明材料,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与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等条件的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方可。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失职。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1、成果报告纸质版8份(以及电子版);2、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文件(格式不限)及主要材料、设备询价单等;3、满足海南省现行造价咨询规范标准,以及委托人要求。咨询人应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适用性负责。详见附录A。3.2.3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1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规定时间内未回复意见视为无异议。3.2.4咨询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即行开展工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期交付委托人下达指令的成果文件,每逾期一日应减收签约合同价的2%。咨询人不按合同要求或不按服务期限进度提交工作成果或完成工作内容的,在委托人书面通知后五日内仍没有改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及接管工程现场,委托另一家技术服务单位继续工作,咨询人应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配合委托人的一切安排并负责赔偿委托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咨询费。3.2.5咨询人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并严格控制咨询成果质量。咨询人提供的咨询成果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咨询人应无条件完善、修改。如果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被委托人或国家有关部门(或地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则咨询人应继续修改并提交委托人上报,直至被委托人或国家有关部门(或地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受理为止,此过程咨询人不再另行收费。3.2.6咨询人应对本项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本条约定,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咨询人仍应足额赔偿。3.2.7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违反本条约定,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咨询人仍应足额赔偿。3.2.8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委托他方代为履行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同时咨询人承诺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或授权。如违反本条约定,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咨询人仍应足额赔偿。3.2.9咨询人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结论负责。如因咨询成果的不准确造成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咨询人承担,造成委托人损失以及委托人代为垫付第三方的费用,最终均由咨询人负担。3.2.10咨询人须踏勘委托人所提供的场地、周围环境及了解资料,掌握所有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情况,合同签订后咨询人以不清楚场地或环境以及其他理由为借口提出的任何索赔及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均不予考虑。3.2.11咨询人不得与咨询项目的施工方等关联人发生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关系,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核实,委托人将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退还已支付款项,咨询人还需支付签约合同价1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咨询人仍应足额赔偿。委托人保留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权利。3.2.12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服务阶段中,咨询人出具的正式成果文件经委托人审核后,如有差额的,应按如下方式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审核结果误差率3%审核结果误差率X>5%,误差率每增加1%,赔偿金相应增加签约合同价的20%,以签约合同价为上限。以上审核结果误差率是指由于造价咨询公司在招标施工图所对应的工程量计算错误、计价错误、清单缺漏项导致的咨询人成果金额差额占最终咨询人成果总金额(招标控制价正式成果文件总金额)的比例。以上审核结果经双方确认为准。3.2.13咨询人出具的正式成果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审计单位审查后,查实单项价款存在虚高或存在漏项的,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项,同时将影响在我司供应商履约评价得分。如履约评价列入D档的,咨询人被限制参与我司组织的非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3.2.14咨询人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3.2.15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或存在前述行为,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委托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按本合同专用及通用条件执行。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执行。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按本合同约定执行。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一计算,逾期利息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1)咨询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即行开展工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期交付委托人下达指令的成果文件每逾期一日应减收本签约合同价的2%。(2)咨询人出具的正式成果文件经委托人审核后,对审核结果误差处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3)咨询人的咨询成果经委托人或其委托的其他咨询单位审核,每发现5条错误,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发出1次警告,咨询人须就每5次警告向委托人赔偿签约合同价的5%,此项赔偿额最多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0%。(4)咨询人使用盗版加密锁形成的咨询成果致使委托人无法使用的,委托人有权解除与咨询人的咨询合同,同时咨询人应按合同签约总价的10%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若因此项原因造成委托人招标工作延迟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咨询人3年内参与委托人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的资格。(5)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成果挂网招标阶段需要委托人发布澄清才能招标的,咨询人须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若因澄清造成开标日期延迟的,咨询人须按签约合同价的15%向委托人进行赔偿,且开标日期每延迟1天,咨询人还应按签约合同价的1%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6)咨询人如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在确认发生之日起暂停咨询人参加委托人项目投标(非公开招标)3个月。如咨询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则依法依规处理,移交司法机关,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咨询费用,同时将其报相关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1)咨询人违约后,委托人向咨询人下发书面违约赔偿通知,违约赔偿金优先从当季度咨询费扣减,当季度咨询费不足以抵扣违约赔偿金的,咨询人需向委托人支付。(2)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4.2.3咨询人的其他违约行为:按通用条款执行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无。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预付款:无;(2)进度款:咨询人递交经政府部门批复后的完整施工图预算成果文件及经委托人审核确认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成果文件后,支付至初核金额(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第五条约定的结算方式核算)、签约合同价二者低值的80%;(3)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政府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批复后,根据政府部门工程竣工决算批复结果核算本合同最终价款,且在本项目每笔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直至付清本合同最终价款。(4)咨询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本合同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双方同意合同价款已包含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本合同价款不能如期支付时委托人对咨询人的补偿等,咨询人同意豁免委托人因此可能产生的逾期支付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如有)。(5)委托人支付本合同价款,因政府相关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拨款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6)咨询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具体详见附录G约定。(7)委托人指定开票信息:具体详见附录G约定。(8)委托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咨询人应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承担。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费用不增加。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工作内容增加时另行协商。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咨询人不得与咨询项目的施工方等关联人发生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关系,否则委托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海南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本合同约定执行。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具体详见附录F。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具体详见附录F。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适用通用条件约定。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但咨询人享有署名权。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适用通用条件约定。9.补充条款9.1咨询人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本合同认定无效。9.2合同履行期间,咨询人在本项目外出现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且影响本合同履约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名称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提供成果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及设计施工图后 [12]日历天内,且需满足发包人的招标节点需求施工图预算文件施工图预算疑问的回复发包人提供相关疑问后[ 1 ]日历天内完成答疑回复配合政府部门预算评审政府部门评审征询意见稿[ 1 ]天内完成征询意见回复函招标阶段工作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施工图纸后[5]日历天内,且需满足发包人的招标节点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疑问的回复发包人提供相关疑问后[ 1]日历天内完成答疑回复招标工程量清单修正收到工程量清单修正联系单后[ 2]日历天内完成答疑回复施工阶段工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收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合同工程量清单修正文件暂估价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施工图纸后[3]日历天内,且需满足发包人的招标节点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其它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中的工作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按委托人单独委托单要求按委托人单独委托单要求附录B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附录C咨询人名单及执业资格一览表附录D廉政协议书廉政协议书委托人:咨询人: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顺畅的商业秩序和公平的商业环境,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定,签订本廉政协议书。第一条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相关规定。(三)自确定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直至合同履行结束全过程,委托人和咨询人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及廉政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四)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另有说明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除外。(五)在业务活动中发现对方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委托人责任委托人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做到:(一)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咨询人索取和收受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二)不得在咨询人单位及咨询认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四)除合同特别约定外,不得向咨询人推销或指定使用各种材料及设备等。第三条咨询人责任咨询人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做到:(一)不得向委托人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金钱或实物;(三)不得为委托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四)不得组织有可能影响委托人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五)不得为委托人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如遇到委托人工作人员向咨询人单位或个人索要任何不正当利益时,咨询人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向委托人举报。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咨询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咨询人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咨询人的上述责任外,委托人有权终止与咨询人签订的合作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三)双方约定:本协议书由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担任监督单位。违约情况发生下由双方监督单位对本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承诺书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造价咨询合同》的附件,与造价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与主合同的有效期一致。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录E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致:我司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我司在此承诺:1、保密信息是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委托人及利益相关方的一切非公开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数据,以及本合同内容等,我司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我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仿造等)将保密信息泄露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人,不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我司承诺在确定中标单位前,招标控制价等文件仅限用于我司参与人员编制、审核工作,过程资料仅与委托人指定对接人联系及沟通,不得向合同外第三方发送,也不得接触除委托人指定对接人外的其他人员。2、我司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或委托人将这些保密信息公开为止,不因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而终止。3、我司充分了解并知悉,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我司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依据本承诺函追究我司责任。同时我司愿意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及约定,导致委托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承诺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录F委托人及咨询人相关人员信息表委托人咨询人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箱项目代表(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电话邮箱地址附录G委托人开票信息及咨询人收款账户信息1、咨询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户名:地址:账号:2、委托人指定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