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2025)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1303-04-01-230064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 名称
\
公告 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地段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 规模
项目分南北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507平方米。其中北地块用地面积为146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9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60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859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会议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公共厕所、5G通信基站、配电房、消防控制室、开关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及架空层和地下车库等功能;南地块用地面积为85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5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4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040平方米),主要设置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架空层和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等功能。天桥面积2055平方米,连接南北地块。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完成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项目总投资3269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86.00万元;勘察设计费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

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对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

工期
勘察及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其中: 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 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收到合格勘察报告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如需分批递交成果,须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进行深化设计。)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2.1 勘察资质和 2.2 设计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 5、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 标文件 的网络 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 标文件 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 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石园西街8号

招标人 联系人
刘工
联系 电话
0752-3391527

招标代理 机构
惠州瑞展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惠州大亚湾西区街道上杨下杨下李屋9号二楼

招标代理 联系人
王工
联系 电话
0752-5569004

招标监督 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 股
联系 电话
0752-381932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质量标准: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2.3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4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2.5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5.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 6.其他相关方式: 6.1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电话:0752-3911976 6.2监督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2-38193297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惠阳〔2025〕038号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6-06 17:0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07-02 09: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5-06-19 17: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5-06-20 17: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07-02 09:0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02 09:0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2025-07-02 08:30:00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2025-07-02 09:00:00
评标开始时间
2025-07-02 10:00:00

开标结束时间
2025-07-02 10:00:00
评标结束时间

开标室
1号开标室
评标室
2号评标室

定标室
1号定标室

开评标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上传-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25.6. 5).pdf

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文件起草部门)惠州瑞展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送审时间2025年06月04日是否已公开征求意见是口否公平竞争审查条款审查结果1.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有口无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有口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有口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有口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有口无8.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有口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有口无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有口无11.通过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增设证明事项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有口无12.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有口无口13.其他对投标人参与投标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注:(应说明具体情形)有口无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审查人签名:等2审查部门盖章:2025年6月4日205年6月4日--22--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TTI抽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惠州瑞展图E2025年6月扣百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其他资料八、定标因素表(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410-441303-04-01-230064投资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地段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构成全部来自企业自筹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分南北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507平方米。其中北地块用地面积为146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9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60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859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会议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公共厕所、5G通信基站、配电房、消防控制室、开关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及架空层和地下车库等功能;南地块用地面积为85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5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4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040平方米),主要设置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架空层和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等功能。天桥面积2055平方米,连接南北地块。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完成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项目总投资3269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86.00万元;勘察招标范围及规模设计费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对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工期勘察及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其中: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收到合格勘察报告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如需分批递交成果,须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进行深化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5、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下载招标文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标文件的方式的网络地址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石园西街8号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2-3391527招标代理机构惠州瑞展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街道上杨下杨下李屋9号二楼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2-5569004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联系电话0752-3819329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质量要求: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2.3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2.4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2.5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5.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6.其他相关方式:6.1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10楼联系电话:0752-39119766.2监督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52-38193297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发布日期: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石园西街8号联系人:刘工电话:0752-339152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惠州瑞展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街道上杨下杨下李屋9号二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752-55690041.1.4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地段1.1.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分南北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507平方米。其中北地块用地面积为146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9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60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859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会议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公共厕所、5G通信基站、配电房、消防控制室、开关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及架空层和地下车库等功能;南地块用地面积为85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5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4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040平方米),主要设置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架空层和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等功能。天桥面积2055平方米,连接南北地块。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完成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项目总投资3269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86.00万元;勘察设计费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1.1.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3269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86.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对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及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其中: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2、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收到合格勘察报告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如需分批递交成果,须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进行深化设计。)1.3.3质量标准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的相关规定。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1.4.3项内容。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时间: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形式: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时间: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以及设计合同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第1.3条〔法律〕、专用合同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分包第1.4条〔技术标准〕规定允许且经招标人同意的其他专业工程。勘察工作任务不得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及幅度: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公告的《招标日程安排表》所示时间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注意: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发布澄清说明的时间: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所示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提示:答疑澄清期间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提示:网上答疑澄清期间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1增值税税金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计算方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报价方式本项目勘察及设计费投标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的有效范围大于0%(不含本数),投标报价下浮率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例如:5.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百分数未保留两位小数以及不按以上有效范围报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项目勘察及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按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1投标有效期自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公告的《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估算勘察设计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列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形式的:(1)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191号)文件的要求,参加本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承诺制的有关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2)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承诺书页面进行上传并应显示有效)。(3)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7.3款进行签字盖章或同时单独在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的,均有效)。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撤回。(4)投标人有违反信用承诺函情形的,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予以记录。招标人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后1年内,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必须以现金或保函方式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全市各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不再接受违反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二)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日内退还。(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即转账、汇款形式)提交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保证金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通过网上银行将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退还至原汇款账号。(三)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资格审查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资格审查不作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资格审查不作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资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提供电子件截图或网页截图的彩色图片)。3.7.3(B)(1)签字或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1)签字或盖章要求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完成编制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对投标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提交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3)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不含公示版)的每一页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成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注明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页面之外,对其他页面仍须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可选择“每页签章(批量签章)”方式);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按规定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的招标项目指定模块,并且对电子商务投标文件进行保存。(注:①鉴于采用电子交易系统“每页签章(批量签章)”方式,因此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每一页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②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首页(封面)不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4)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只对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首页(封面)(即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注明“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页面)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对其首页(封面)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按规定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的招标项目指定模块,并且对电子技术投标文件进行保存。(注:电子技术投标文件首页(封面)不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注:“电子签章”是指法人单位电子公章;“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5)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所涉及的页面须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在该页面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对“联合体协议书”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注:①若联合体协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书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其签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的注明;②联合体投标的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则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本条款签字或盖章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7)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8)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公示版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的招标项目指定模块提交。3.7.3(B)(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文本格式为PDF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文本格式为doc或docx文件。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首页(封面)须有二维码。(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2)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至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首页(封面)无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3)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采用白色A4纸篇幅(纵向设置)编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采用白色A3纸篇幅(横向设置)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2、书面投标文件:(1)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正二副(在首页(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提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2)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首页(封面)二维码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的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包括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招标文件本章第3.7.3(1)项规定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可采用彩色或黑白方式从交易系统下载直接打印,副本也可以是经交易系统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打印件(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3)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4)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与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则以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7.3(B)(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不需要☑需要,分册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4.1.1投标文件密封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注:密封和标记事项不适用)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条款不适用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无须递交原件资料核查;原件资料递交规定:无。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准。4.2.2(B)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2(B)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指定模块。(注: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逾期未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或上传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作自动弃权处理。)4.2.3电子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各投标人的交易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5.2(4)(B)开标程序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方解密后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交易员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2.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符合规定的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6.3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方式☑“定量评审”方式,推荐前5名定标候选人,不足5个的,按不少于3个(含3个)实际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须重新组织招标。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5个中标候选人,不足5个的,按不少于3个(含3个)实际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重新组织招标。6.4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5人,其中:定标委员会组长1人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担任(政府投资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若授权委托代表则应授权其单位分管领导职务的人员担任),其余成员从招标人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当中随机抽取4人。6.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定标法□其他定标方法:6.7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开展定标工作。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招标人将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第一卷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若投标人认为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函或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其他事项特别提示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格式落款处、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封面以及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格式落款处标注有“日期”位置处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询疑时间之后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或解释。3.为了避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可能出现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建议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上传工作。4.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件。5.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及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首页(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需载明投标单位的全称(或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单位的全称)。6.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至指定模块并且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其首页(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须载明投标单位的全称(或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单位的全称)。7.按照《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特征码检查功能的告知函》(惠公易函〔2020〕70号)要求,特征码检测功能实现后,如有不同企业使用相同IP登录系统,该记录将会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推送提醒信息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投标人存有特征码为空或相同的情况,该记录将会通过交易系统提醒信息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8.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9.评标、定标方法按照《关于继续试行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3〕767号)执行。10.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其他事项特别提示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须载明的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10.2技术投标文件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10.3否决投标条款(一)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中第(9-16)项在评标时可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检测情况进行判定):(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B)(1)的规定,对投标人未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未电子签名的;(6)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8)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规定递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否决投标条款(12)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或者不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的;(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15)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二)其他否决投标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2)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功能要求而无显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封面无二维码的;(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不按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模块的;(4)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首页(封面)或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首页(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无载明投标单位全称的的(或联合体投标无载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全称的);(5)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模块提交并且不按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上传的,其首页(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无载明投标单位全称的(或联合体投标无载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全称的);(6)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8)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的对应人员不一致的(增派人员除外);(9)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资料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证书证件资料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提供电子件截图或网页截图的彩色图片)的;(10)投标人存在本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2.1.2、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13)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4)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未载明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上否决投标条款之一者,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执行下浮21%,最终以勘察设计中标价为基数计取。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商务投标文件涉及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及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注:本招标不召开)1.10.2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询疑时间前,将须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提出。1.10.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以匿名网上提交疑问形式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发布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答疑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公布告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下载。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任务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及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通知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通知潜在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布后,投标人自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查看。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通知潜在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发布后,投标人自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s://jsgc.hzggzyjy.cn/hz/)查看。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提出询疑。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其他资料八、定标因素表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对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条件的认识二、工作安排与进度计划三、对招标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四、勘察方案五、设计方案六、工程投资估算七、主要工程方案图纸八、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由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编制与提供。注:技术投标文件采用A3纸篇幅(横向设置)编制,单独装订成册,含封面、文字说明、所有的图表和图片在内,总页数不超过200页(即页数上限为200页)。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三)项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四)项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3.5.3“近年承担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附注:1、上述3.5.1至3.5.5项在电子商务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证书证件资料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提供电子件截图或网页截图的彩色图片)。2、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递交书面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是否分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注:密封和标记事项不适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条款不适用)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指定模块的电子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3.2投标人对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指定模块,否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3.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对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注: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B)项的规定。)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招标人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注:此条款本招标不适用)(B)招标人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B)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5)通过网络,核查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相关网页信息;(6)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确认并记录在案,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a.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b.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c.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d.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A)投标人代表(如有)、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B)投标人代表(如有)、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注:此条款本招标不适用);(8)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之“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之“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5个中标候选人,不足5个的,按不少于3个(含3个)可推荐的候选人数推荐,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随机载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须重新组织招标。6.4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担任(政府投资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若授权委托代表则应授权其单位分管领导职务的人员担任),其余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中产生,也可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成员从2倍或以上的备选人员名单(即从招标人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当中随机抽取确定。定标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组长承担定标过程中的管理责任。定标委员会人员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由招标人组织定标成员的抽取活动,抽取定标成员应当回避已确定为该项目定标委员会组长的1名人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6.5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定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价格因素、企业信誉、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水平、技术方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6.6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之“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定标程序进行定标。6.7定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时间和定标地点进行定标。招标人原则上在评标结束后立即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开展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推迟定标,但不得超过评标日期后3个工作日。超过3个工作日的,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7.2评标、定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中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应当按照定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经定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对其作进一步处理。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三方电子签章后发出,中标人在交易系统自行打印。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注:本招标项目对技术成果不予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定标工作。8.3对评标和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进行评标。8.3.2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和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和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和定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和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3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8.5.4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人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B)(1)项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3.1.3款规定的情形;没有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涉及“10.3否决投标条款”规定的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勘察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通过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勘察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勘察设计方案部分:40分(2)资信业绩部分:30分(3)投标报价部分:30分2.2.2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方法取所有有效标的投标下浮率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若有效投标人≤5家则直接取其报价下浮率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1-评标基准下浮率)注: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例如:5.12%)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0分)对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条件的认识(5分)优:对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的建设情况熟悉;对项目建设条件理解透彻,得5分;良:对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比较全面、准确;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的建设情况比较熟悉;对项目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0分)对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条件的认识(5分)建设条件有一定了解,得4分;差:对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不够全面、准确;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的建设情况不熟悉;对项目建设条件认识不清,得3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工作安排与进度计划(5分)优:工作组织体系和措施完善,工作安排得当;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5分;良:工作组织体系和措施比较完善,工作安排基本得当;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4分;差:工作组织体系和措施不够完善,工作安排不当;进度计划不可行,得3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对招标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8分)优:对项目内容理解透彻;对关键技术问题认识准确;采取的对策措施有效、可行,得8分;良:对项目内容理解较透彻;对关键技术问题认识较准确;采取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得6.4分;差:对项目内容理解不透彻;对关键技术问题认识较不清;采取的对策措施基本不可行,得4.8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勘察方案(4分)优: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非常了解,对本项目勘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勘察方案合理、可靠,得4分;良: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较了解,对本项目勘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勘察方案较合理、较可靠,得3分;差: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一般了解,对本项目制定勘察工作流程及方案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设计方案(10分)优:总体思路清晰明确、工程方案切合实际,满足项目要求,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经济、环保。关键性技术问题处理得当,可行,得10分;良:总体思路较清晰明确、工程方案基本切合实际,设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经济、环保。关键性技术问题处理基本可行,得8分;差:总体思路不够清晰、工程方案不切合实际,设计方案不够科学、合理、经济、环保。没有找到或没有处理关键性技术问题,得6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工程投资估算(3分)优:估算项目完整、计价准确、合理可行,得3分;良:估算项目较完整、计价较准确、合理,得2分;差:估算项目不完整、计价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要工程方案图纸(5分)优:设计图表清晰,图纸内容与实际符合,内容全面,得5分;良:设计图表较清晰,图纸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实际,得4分;差:计图表不够清晰,图纸内容与实际不符,或不够全面,得3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勘察项目负责人资历(5分)1、勘察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岩土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建筑项目勘察业绩:①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业绩,每项得3分;②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至7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业绩,得1.5分;③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业绩,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近3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3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勘察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建筑面积、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如前述资料未体现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历(5分)1、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建筑项目设计业绩:①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业绩,每项得3分;②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至7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业绩,得1.5分;③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业绩,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近3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3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设计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需体现建筑面积、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如前述资料未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业绩(12分)投标人(或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建筑项目设计业绩:(1)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业绩,得3分;(2)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至7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业绩,得1.5分;(3)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业绩,得0.5分。注:本项最高得12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设计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需体现建筑面积规模信息)。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其它专业负责人资历(5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3.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近3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3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在投标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认证体系(3分)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具体编制投标文件详见以下备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取所有有效标的投标下浮率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若有效投标人≤5家则直接取其报价下浮率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①偏差率≧0,则报价得分=30-偏差率×1;②偏差率<0,则报价得分=30+偏差率×2;其中:偏差率=100%×(投标人下浮率-评标基准下浮率)/(1-评标基准下浮率)按上述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备注:(1)上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的证明材料: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提供电子件截图或网页截图的彩色图片)。(2)上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的证明材料在开标、评标、定标阶段不需要递交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3)上表提及的证书有效期是指在本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视为有效。(4)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结果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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