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设备招标公告(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2025)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遥感设备(极轨)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遥感设备(极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2543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遥感设备(极轨)
预算金额:1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号
招标内容
数量
用途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简要技术规格
1
遥感设备(极轨)
1套
科研
否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交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7日 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301开标厅(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汇款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号:9558851202064655277
备注:现金或转账获取招标文件。打款后(公对公,私对公皆可),投标人请填写附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发邮件至2561050689@qq.com(刘一鸣),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关于0625-25212543供应商报名资料表”。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如未查看到附件,请致电(刘一鸣)0571-85281286。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除上述指定网站外,本项目不存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的同时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附:(1)遥感设备(极轨)采购需求.pdf
(2)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北路36号
联系方式:马晓骏 0571-81963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方式:刘一鸣 0571-85281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一鸣、龚超
电 话: 0571-85281286,0571-8586083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遥感设备(极轨)
品目
货物/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卫星遥感设备
采购单位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7日 2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301开标厅(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楼)
预算金额
¥1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一鸣、龚超
项目联系电话
0571-85281286,0571-85860839
采购单位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北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晓骏 0571-81963065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邮政编码:310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一鸣 0571-85281286
附件:
附件1
遥感设备(极轨)采购需求.pdf
附件2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需求总引:(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如GB/T、相关行业标准等),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国际相关组织标准及规范(如CCSDS、WMO等推荐标准),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4.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基本要求:1.中标人须对中标产品(包括硬件、软件及集成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须保证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或更优。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本项目投标的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应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三)工作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采购人指定的国内(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临安研发基地)及海外站点(具体地点由双方协议确定)的现有及规划条件下正常工作。投标人可通过与采购人沟通了解相关条件,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四)环境要求:投标产品安装运行对环境的要求应能满足采购人能够提供的现有及规划条件。如投标产品对环境有特别要求(如恒温恒湿、特殊供电、电磁屏蔽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供解决方案,否则,未适应产品安装运行所要具备的环境条件的营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五)产品本体:产品本体是指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必要的辅助设施)在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就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指标及性能,并能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功能,不需要另外配置其他核心物品。(六)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是指与系统相关的辅助性物品,是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和方便采购人使用维护而提供的。第34页包括采购人要求随机配送或产品自身随机配送的物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各种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特别是针对海外站点的关键部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所需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七)选配件及其他:为了保证系统能长期高效工作和未来功能升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举与系统配套的选配件、可升级模块及其他设备的清单,具体包括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规格、用途、数量、参考价格,供采购人按需选购。并承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例如:5年)保持供应,价格原则不上涨或提供合理的调价机制。该项费用不包括在本次的投标报价之内。(八)工作范围:各投标人须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1.完成所有硬件设备供货、软件系统开发与许可、系统集成。2..完成国内和指定海外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联调。3.完成海洋二所临安基地海内外卫星遥感地面站总控中心(以下简称“临安总控中心”)相关软件系统的部署与集成。4.完成指定卫星数据的接收、处理及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5.完成相关技术文档的编制与提交。6.完成对采购人人员的技术培训。7.履行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包括国际运输、关税(若有)、协助清关、质保期内运维等)。8.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九)报价要求:1.采用含税的人民币报价。2.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具体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一览表编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是否允许进口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遥感设备(极轨)1套否工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通过建设一套高性能极轨卫星遥感接收和处理系统,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特别是环印度洋地区)的对地观测数据获取与服务能力。主要包括:第35页1.在指定海外国家或地区建设一套高性能7.5米X/Y基座极轨卫星数据接收天线系统,实现对多颗业务卫星数据的稳定接收。2.对现有及新建的国内外极轨卫星地面站(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建的海外站点)进行统一的运控管理,在杭州海洋二所临安基地建设海内外卫星遥感地面站总控中心(以下简称“临安总控中心”)的核心软件平台及基础支撑能力。3.扩展支持至少3颗国际先进的、对海洋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的极轨遥感卫星数据的接收、自动化预处理(L0-L1级)和遥感产品(L1-L3级)本地化生产能力。4.海外站点接收和处理的数据需具备实时或近实时回传至临安总控中心的能力。(三)采购需求1.高性能极轨卫星数据接收与处理系统1.1主要用途和功能要求(1)海外站点7.5米X/Y天线系统建设:①在采购人指定的海外国家或地区建设一套7.5米X/Y基座高精度极轨卫星跟踪天线系统,包括天线主体、伺服控制系统、射频前端(L/S/X多频段或根据目标卫星需求配置)、基带处理单元等,确保能够稳定、可靠地跟踪和接收包括但不限于AQUA、NPP、NOAA19/20/21、HY-1C/D、HY-2B/C/D等系列极轨卫星的下行数据。②天线系统应具备高增益、低噪声、高指向精度和高跟踪动态性能,能够适应当地气候环境长期稳定运行。③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如天线罩(根据需要)、空调、UPS不间断电源、防雷接地等,以保障天线系统的正常运行。④该海外站点接收的原始数据需具备本地初步存储和通过可靠网络链路向临安总控中心实时或近实时回传的能力。⑤投标人应充分利用和兼容采购人已有的部分运控和解调处理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和集成。(2)临安总控中心软件平台及核心能力建设:统一运控调度与状态监控软件系统:①开发或提供一套能够对采购人所有(现有及新建)国内外卫星遥感地面站(包括临安本地站及各海外站点)进行统一远程监控、任务调度、状态管理和故障诊断的中心运控软件平台。第36页②实现对各站点天线、接收机、处理器、网络等关键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可视化监控与告警。③支持对各站点卫星过境计划的自动生成、手动调整、冲突消解及任务指令的远程下发。④支持对各站点接收数据状态、处理任务队列、数据回传链路状态的监控与管理。⑤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支持未来新增地面站或卫星任务的平滑接入。⑥用户界面友好,操作便捷,支持多用户权限管理。新增卫星数据接收与处理能力:①扩展支持至少3颗国际先进的、对海洋遥感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新型极轨遥感卫星(例如:可考虑但不限于LANDSAT8/9、Sentinel系列、VIIRS后续星、或国内后续海洋/气象业务星等,具体卫星列表可由双方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最新情况协商确定)数据的完整接收能力。②为上述新增卫星提供配套的解调、帧同步、数据格式转换等L0级数据处理能力。③为上述新增卫星数据提供自动化L0-L1级预处理能力,包括辐射校正、几何校正(若适用)等,生成标准化的L1级产品。遥感产品生产与研发能力增强:①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针对多颗极轨卫星(包括本次新增卫星及部分已有卫星)的L1-L3级遥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卫星数据接收范围内的海面温度、海面高度、海面风场、叶绿素浓度、悬浮泥沙、水色指数、光学厚度等,具体产品列表可协商)的本地化自动化生产能力。产品算法应科学、可靠,产品精度需满足科研和业务应用要求。②提供支持遥感产品算法开发、验证和业务化运行的软件工具和环境。数据管理能力:①提供配套的数据管理软件,支持数据的编目、查询、归档、分发等功能。临安总控中心基础设施配套:①为临安总控中心(如运控管理平台、解调与任务调度平台、数据传输存储与处理平台等规划区域)提供上述运控软件、新增卫星处理软件、产品生产软件等的部署、集成与调试。②可包含少量支撑上述软件运行的核心服务器或工作站。(3)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培训与文档:①负责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集成、安装、调试和系统联调,确保整个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稳定、高效运行。第37页②负责海外站点天线系统的国际运输、保险、清关(协助采购人)及当地的安装调试工作。③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培训,包括系统操作、日常维护、故障诊断、软件使用、产品算法开发(若有)等,确保采购人技术人员能够独立承担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基本维护工作。④提供完整、准确、详细的中(英)文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方案、设备清单与规格书、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软件用户手册、接口控制文件(ICD)、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等。1.2技术指标要求(1)海外7.5米X/Y天线系统:①天线口径:7.5米。②基座形式:X/Y基座。③工作频段:能够覆盖L、S、X等主流对地观测卫星下行频段(具体配置根据目标卫星确定)。④G/T值:在各主要工作频段满足稳定接收目标卫星数据的要求。⑤跟踪精度:满足高码速率卫星数据接收的精度要求。⑥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能够适应指定海外站点的气候条件,具备长期连续稳定工作的能力。()临安总控中心软件平台:①可管理的地面站数量:支持不少于4个国内外地面站的统一接入与管理,并具备良好扩展性。②状态监控刷新率:关键设备状态信息刷新及时(例如:秒级)。③任务调度能力:支持多星、多站、多用户并发任务的有效调度与管理。()新增卫星支持:①支持至少3颗国际先进极轨遥感卫星数据的完整接收与L0-L1级自动化预处理。②L1级产品精度和质量需达到相关卫星数据提供方或行业公认标准。()遥感产品生产:①能够自动化生产针对多颗极轨卫星的不少于10种L1-L3级海洋遥感产品。②产品生产时效性:满足准业务化运行的要求。()系统整体可用性:年均可用率不低于99.5%。第38页1.3配置要求(1)海外站点部分:①7.5米X/Y天线系统(含天线面、馈源、X/Y基座、伺服控制柜等):1套②多频段低噪声放大器(LNA)、下变频器(LDC)等射频前端设备:1套③数字基带处理单元(含解调、解码、帧同步等功能):1套④时间频率标准设备:1套*数据采集与记录子系统:1套⑤本地监控与数据回传接口设备:1套⑥天线罩(根据需要配置):1套⑦配套UPS、空调、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1套(2)临安总控中心部分:①海内外地面站统一运控调度与状态监控软件系统:1套②新增至少3颗极轨卫星数据接收、L0-L1级预处理软件模块:各1套③多星L1-L3级遥感产品自动化生产与研发支持软件系统:1套④支撑上述软件运行的核心服务器/工作站:若干⑤必要的网络交换设备:若干(3)通用部分:①系统集成与综合测试服务:1项②国际运输、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含海外):1项③技术培训服务(操作、维护、开发等):1项④全套中(英)文技术文档:1套⑤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特别是针对海外站点):1批1.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和免费更换零部件(人为损坏除外)。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按照承诺的服务内容提供维修、退货、换货等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属于采购人人为损坏的,供应商可提供维修服务,但可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质保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商需配合进行系统优化和调试。当产品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供应商需提供7x24小时电话/网络技术支持服务。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接到采购人要求的通知后,供应商应立即给予第39页应答,并在国内48小时内、国外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提供解决方案。(四)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质保期:如1.4质保期所述,自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年。对于在质保期内维修或更换的部件,其质保期应从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或按原质保期与新部件标准保修期中较长者执行。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算法模型等)在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的BUG修复、安全补丁和同版本内的功能优化升级;对于跨大版本的升级,应提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方案。如质保期届满仍有重大质量和服务问题未解决的,则质保期延续至经采购人确认无任何质量和服务问题止。2.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约定,原则上采用按项目里程碑节点(如合同签订、设计评审、设备出厂、到货验收、国内部分初步验收、海外部分初步验收、整体试运行、最终验收、质保期满等)分期支付。3.售后服务响应:3.1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和在线支持渠道(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3.2故障响应:对于一般技术咨询,应在2小时内响应;对于影响系统部分功能的故障,应在4小时内提供初步解决方案;对于导致系统主要功能中断或数据丢失的严重故障,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处理。3.3现场服务:若远程无法解决问题,国内站点需在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海外站点需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例如:7-30天内,或通过快速派遣核心备件结合远程指导本地协助人员方式)到达现场或提供有效的现场解决方案。3.4供应商应在国内和(或)目标海外区域具备或指定有能力的服务机构或合作伙伴,以保障快速响应。4.技术培训:4.1供应商需提供全面、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1)系统操作人员培训:针对系统的日常操作、任务调度、数据监控、产品分发等。(2)系统维护人员培训:针对硬件设备的日常巡检与维护、软件系统的管理与配置、常见故障诊断与排除、数据备份与恢复等。(3)高级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培训:针对系统架构、核心算法原理、二次开发接口、产品算法集成与优化等。第40页4.2培训应结合理论讲解、上机实操和案例分析,提供详细的中文培训教材。培训地点、时间、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5.技术支持与升级:5.1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故障排除、系统优化建议。5.2定期(例如每年至少一次)提供系统健康检查和预防性维护建议。5.3对于新增卫星或数据处理需求的扩展,供应商应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方案。6.技术指标承诺: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技术参数和功能描述真实有效,针对不符合招标参数或无法实现的条款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出;如果提供虚假参数或承诺,在项目实施或验收阶段被证实,采购人具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备品备件与易耗件供应: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和易耗件清单,并在质保期内对关键备件的供应提供保障。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承诺以合理优惠的价格长期提供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易耗件和维修服务,并提前告知可能停产的部件及替代方案。(五)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采购人有权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最终用户代表以及其他必要的第三方机构(如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参与验收。2.验收时间:2.1各阶段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的项目里程碑节点进行,如工厂验收(FAT)、开箱验收、国内部分初步验收(SAT-Domestic)、海外部分初步验收(SAT-Overseas)、整体系统试运行考核、最终验收(FAT-Final)。2.2初步验收:在各部分(国内/海外)主要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具备独立或联合运行条件后进行。2.3最终验收:在国内和海外两部分均完成初步验收并通过双方约定的整体系统试运行考核期(3个月稳定可靠运行)后进行。3.验收方式:3.1采用分阶段验收方式。3.2结合文档审查、现场查验、设备测试(使用专业仪器或双方认可的测试工具和方法)、功能演示、性能指标考核、数据产品比对验证、稳定性压力测试、以及用户实际操作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第41页4.验收程序与内容依据:4.1验收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设计方案、接口控制文件、测试大纲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4.2供应商提交验收材料:在每个验收阶段前,中标人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交该阶段的验收申请、详细的自检报告、测试数据、相关技术文档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4.3档案材料与交付物验收:验收小组根据采购合同及服务内容,对项目履约过程中的相关档案及材料(如设计文档、出厂合格证、进口证明、软件许可、培训记录等)、过程文件资料和效果等方面进行逐项查验。4.4技术功能与性能验收:严格按照本需求“(三)采购需求”中1.1、1.2条所述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以及合同中细化的具体指标进行全面测试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1)海外7.5米天线系统的跟踪接收性能。(2)临安总控中心软件平台的各项功能(统一运控、状态监控、任务调度等)。(3)新增卫星数据接收、预处理(L0-L1)及产品(L1-L3)生产能力。(4)数据管理能力。(5)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展性。4.5现场查验与问题记录: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对验收的内容及情况与实际查验结果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实反馈,并在做相应记录。对于不合格项,中标人需限期整改。4.6验收结论与报告:查验结束后召开验收讨论会。验收小组结合档案材料验收和技术功能性能测试情况,对项目履约完成情况进行讨论总结,得出验收结论,并出具相应阶段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根据验收方案制作,并经验收小组主要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结论。5.验收合格标准:5.1所有合同约定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均已按规格、数量正确交付、安装并调试完毕。5.2所有合同约定的功能均已实现,并通过测试验证。5.3所有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均已达到或优于规定值,并通过测试验证。5.4系统在试运行期间表现稳定可靠,无重大缺陷。第42页5.5所有合同约定的技术文档、培训等服务均已按要求完成。5.6不存在影响系统正常、安全、高效运行的未解决问题。(六)交货与实施地点1.国内部分: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指定地点(主要为海洋二所临安基地)。2.海外部分: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议确定的指定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具体站点。3.中标人负责将所有合同设备安全运输至上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七)交货与实施期限1.国内部分交付与初步验收: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国内部分的设备交付、软件部署、系统集成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初步验收。2.海外部分交付与初步验收: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完成海外站点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初步验收。3.项目整体试运行:在国内和海外两部分均完成初步验收,且具备整体联调联试条件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整体系统试运行考核期。4.项目整体最终验收:整体系统试运行考核合格后1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5.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各里程碑节点时间表将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八)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述全部货物、软件、集成、安装调试、运输保险、关税(若有)、培训、技术文档、质保期内服务等所有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作为参考。2.合同主体:本项目合同甲方为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乙方为中标人。3.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3.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鼓励对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或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3.3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3.4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3.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中标人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且无未解决的违约事项后,无息退还。第43页4.合同款支付:合同款支付将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和付款比例进行。主要付款节点可能包括:合同签订生效(支付预付款)、设计方案评审通过、主要设备出厂验收合格、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国内部分初步验收合格、海外部分初步验收合格、整体系统试运行结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质保期满等。具体比例和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知识产权:详见本需求调查材料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约定。原则上,为本项目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或采购人拥有永久免费使用和二次开发的权利。6.保密要求:双方均应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7.国际运输、保险与关税:系统国内生产,由中标人运输至指定国家安装、调试、验收,相关费用以及国际运输、保险与关税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第44页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日期: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书款金额500元人民币标书款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标书款电子发票类型(根据所需勾选)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书款支付凭证(截图)项目联系人(接收采购相关文件)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遥感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