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招标公告(中共淳安县委统战部2025)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5〕2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追加畲族体验研学点提升建设项目7万元。
从今日起7日内,若有异议,请到县民宗局222办公室或拨打电话057189600337反映。
中共淳安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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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追加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