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期票据招标公告(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说明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说明.pdf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说明一、重要提示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MTN355号批准,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2、本次发行采用主承销商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指定账户收款的方式。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簿记管理人负责集中簿记建档工作。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6月10日09:00至2025年6月10日18:0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本《申购说明》。5、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7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3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品种一期限为5年,品种二期限为10年。每家承销商基本承销额为/(如有)。6、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申购区间为品种一(5年期):1.5%-2.5%;品种二(10年期):2.0%-3.0%。填写申购利率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报价单位为0.01%。7、承销商提交的簿记申购金额为实际需求金额。8、在本《申购说明》中,工作日是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包含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9、本次集中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商的《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请通过承销商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10、本次集中簿记建档截止后将停止接收承销商的《申购要约》,敬请留意。11、本次集中簿记建档发行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12、受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不排除经主承销商、发行人协商一致,于簿记正式启动前推迟发行的可能性。13、为尽量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本次簿记建档开始后,簿记申购区间存在调整可能。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条款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人民币56.91亿元,其中中期票据56.91亿元。另发行人待偿还公司债余额人民币23亿元,美元债余额为13亿美元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355号注册金额人民币57.8亿元本期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7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3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10亿元实际发行金额申购结束后定价配售完成前,根据实际申购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把簿记建档总额确定为最终发行金额,并根据此进行定价配售及缴款,开展后续工作期限品种一期限为5年,品种二期限为10年计息年度天数闰年366天/平年365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方式发行方式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托管方式由上海清算所托管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票面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公告日期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9日发行日期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0日起息日期2025年6月11日缴款日2025年6月11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12日付息日品种一:2026年至2030年每年的6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2026年至2035年每年的6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兑付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兑付日期品种一:2030年6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2035年6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公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偿付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本期债券无评级登记和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术支持机构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适用法律本期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三、申购区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区间确定为品种一(5年期):1.5%-2.5%,品种二(10年期):2.0%-3.0%,承销团成员的全部申购须位于上述区间内(含上下限)。四、申购时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6月10日09:00至2025年6月10日18:00,承销商须在上述规定的申购时间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五、申购程序1、承销商按本《申购说明》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申购要约》,并在本《申购说明》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2、各承销商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本说明前述规定的申购区间内自行确定申购价位,每家承销商可报出不超过50个意愿申购价位及相应的申购金额。每个价位所对应的申购金额即为该成员在该价位愿意投资的需求,所有价位的申购金额及最低承销额之和为该成员愿意投资的总需求。3、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4、每一承销商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出1份《申购要约》。六、确定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根据最终申购阶段收到的《申购要约》进行集中簿记建档,统计有效申购要约的数量。发行人可在申购时间结束前1小时或申购时间结束后,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与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最终发行规模并及时向承销商/市场投资人披露。七、债务融资工具定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定价原则及方式如下: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2、认购不足的定价集中簿记建档中,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最终发行规模的情况,则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截止时间前完成。(2)可与相关各方协商缩减实际发行金额。(3)推迟或取消发行,择机重新发行。八、债务融资工具配售与缴款1、定义:(1)有效申购要约: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以下/发行价格以上(含)仍有申购数量的符合簿记管理人格式要求的,于规定截止时间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起申购,其申购价位位于本《申购说明》所确定的申购区间内,且其他内容亦符合本《申购说明》要求的《申购要约》。(2)有效申购金额:每一有效申购要约中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以下/发行价格以上(含)的申购数量总和。(3)有效申购总金额:所有有效申购要约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金额总和。2、配售原则: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照如下原则及方式进行配售:(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金额进行全额配售。(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利率/价格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发行利率/价格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3)配售调整情况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团队议定,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并做好相关记录:①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如有);②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发行规模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最小申购单位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③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历史认购情况、询价的参与度、询价与申购的一致性、是否具备合作潜力等情况对配售情况进行合理调整。3、缴款办法: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0日将《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至各承销商,明确获配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承销商应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要求,于缴款日(2025年6月11日)17:00时前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九、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1、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联系人卢赫电话010-60838027传真/2、簿记管理人指定缴款账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各承销商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此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说明》之盖章页)发行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4日(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说明》之盖章页)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期票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