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 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5)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488-GXJT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834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水水质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247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保护区内布设 20 个水质监测点,针对16项水质监测指标,对保护区海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2247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红树林地海砂迁移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59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红树林地海砂迁移开展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2595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标项三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红树林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内受潮水冲刷影响的天然红树林6~7公顷、以及新造红树林27.31公顷进行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标项四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草床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在天然贝克喜盐草分布区、晟泰废弃养殖塘自然恢复区、两个陆基海草繁育圃和海草床生态修复110亩试验区开展科学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标项五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互花米草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内有待治理的互花米草9.13公顷、已经完成互花米草治理的光滩54.26公顷,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标项六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洋哺乳动物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等海洋哺乳动物进行监测,完善个体识别数据库,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4、5、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Ld9dQgL5RnwMx4Vu8m2IEg==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zfcg.gxzf.gov.cn/)。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9.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所有标项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已在前面两个标项名列前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标项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按标项一→标项二→...→标项六标段顺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 址:广西北海市云南路278号
项目联系人:黄莹
项目联系方式:0779-3050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禾塘新村E155号
项目联系人:杨幸声、吴向平
项目联系方式:0779-2031628/15277055924

附件信息:

(2025.6.9发布稿)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docx466.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

品目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08: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预算金额
¥183.4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幸声、吴向平

项目联系电话
0779-2031628/15277055924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广西北海市云南路2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9-3050466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海市银海区禾塘新村E1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9-2031628/15277055924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488-GXJT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响应文件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4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41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3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53第二节评审报告78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7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9第一节封面格式80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81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91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102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106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12第六章合同文本114标项一:海水水质监测115标项二:海砂监测126标项三:红树林地海砂迁移监测136标项四:海草床监测146标项五:互花米草监测157标项六:海洋哺乳动物监测168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17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488-GXJT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342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与采购预算金额一致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水水质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24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保护区内布设20个水质监测点,针对16项水质监测指标,对保护区海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247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本标项(否)联合体竞标备注:无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红树林地海砂迁移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59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红树林地海砂迁移开展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595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本标项(否)联合体竞标备注:无标项三: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红树林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内受潮水冲刷影响的天然红树林6~7公顷、以及新造红树林27.31公顷进行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本标项(否)联合体竞标备注:无标项四: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草床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在天然贝克喜盐草分布区、晟泰废弃养殖塘自然恢复区、两个陆基海草繁育圃和海草床生态修复110亩试验区开展科学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本标项(否)联合体竞标备注:无标项五: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互花米草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内有待治理的互花米草9.13公顷、已经完成互花米草治理的光滩54.26公顷,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本标项(否)联合体竞标备注:无标项六:标项名称: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洋哺乳动物监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等海洋哺乳动物进行监测,完善个体识别数据库,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并形成数据统计表、监测报告。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本标项(否)联合体竞标备注:无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4、5、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无;【分标2】:无;【分标3】:无;【分标4】:无;【分标5】:无;【分标6】: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竞标五、响应文件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Ld9dQgL5RnwMx4Vu8m2IEg==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zfcg.gxzf.gov.cn/)。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9.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所有标项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项,已在前面两个标项名列前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标项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按标项一→标项二→...→标项六标段顺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地址:广西北海市云南路278号项目联系人:黄莹联系电话:0779-30604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海市银海区禾塘新村E155号联系电话:0779-2031628/152770559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幸声、吴向平电话:0779-2031628/1527705592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6月09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如竞标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标项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享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水水质监测)项11、监测范围在保护区内共布设5条断面20个站点。 2、监测对象保护区水质状况相关影响因子。3、监测内容和指标本次监测内容共16项,包括水温、水深、透明度、盐度、悬浮物、pH、溶解氧(DO)、油类、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活性磷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活性硅酸盐和叶绿素a等。4、监测方法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固定和分析均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的要求进行,各监测指标的分析方法和依据参见下表。序号监测指标分析方法与依据1水温器测法2水深器测法3透明度透明圆盘法GB17378.4-2007/224盐度盐度计法GB17378.4-2007/29.25pHpH 计法GB17378.4-2007/26.16悬浮物重量法GB17378.4-2007 /27.17COD碱性高锰酸钾法GB17378.4-2007/32.18DO碘量法GB17378.4-2007 /319BOD5五日培养法GB17378.4 -2007/33.110硝酸盐镉柱还原法GB17378.4 -2007/38.111亚硝酸盐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GB17378.4-2007 /37.112氨次溴酸盐氧化法GB17378.4-2007/36.213活性磷酸盐磷钼蓝分光光度法GB17378.4-2007/39.114活性硅酸盐硅钼黄法GB17378.4-2007/17.115油类紫外分光光度法GB17378.4-2007/13.416叶绿素a分光光度法GB17378.7-2007/8.25、监测频率一年监测3次,每次间隔3个月以上,且需按照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各开展1次监测。6、项目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监测的数据汇总整理与分析,将形成以下成果:(1)数据统计表。项目监测过程中各种指标的数据统计表(电子版)。(2)监测日志、监测报告。监测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监测日志与监测报告,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采集工作照片、监测内容等(纸质版、电子版)。(3)海水质量分析报告。按要求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后3个月内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告需根据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等标准针对海水水质状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并评估海洋环境指标对海洋哺乳动物、鸟类和大型底栖动物等物种的影响以及建议等。监测报告需经甲方及专家审核通过。2247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形式: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交通、采样费、材料费、监测费、住宿、售后服务等费用)。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3、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控制价。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2.如因监测工作需要,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支付,支付进度款最多至合同款的的95%;3.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初稿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请款函、成果清单资料及正规的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支付服务费。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付款延误,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方能完成最终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3、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如无技术标准的或与现行标准冲突,按本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其他说明无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标项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享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红树林地海砂迁移监测)项11、监测范围新造红树林区 RGZ1、RGZ2 地块及附近滩涂,包含天然红树林区、新造红树林区和光滩。2、监测对象红树林地海砂。3、监测内容和指标(1)海砂沉积速率监测:在天然红树林区、新造红树林区和光滩分别布设监测站位,定期采集观测沉积变化,计算海砂沉积速率。(2)无人机监测沙丘地形:利用无人机搭载高分辨率相机和激光雷达等设备,对海砂形成的沙丘进行定期航拍,获取沙丘的三维地形数据,包括沙丘的高度、体积、面积、坡度等,分析沙丘的形态变化和迁移趋势。(3)水文模拟软件分析冲淤演变:收集周边海域的水文数据,如潮汐、海流、波浪等,利用水文模拟软件建立水动力模型,模拟周边海域的水流运动和泥沙输送过程,分析海砂迁移的原因及规律,预测未来海砂迁移的趋势和影响范围。4、监测方法(1)海砂沉积速率监测在天然红树林区、新造红树林区和光滩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布设监测站位。天然红树林区选择生长稳定、群落结构完整的区域;新造红树林区挑选近期种植且成活率较高的区域;光滩则选取与红树林相邻的、地势相对平坦的区域,确保站位间的相互独立性,避免相互干扰。沉积速率监测采用采取地表高程-水平标志层系统(RSET-MH系统)观测天然红树林区、新造红树林区和光滩地表高程变化及沉积速率。(2)无人机监测沙丘地形选用具有高分辨率相机和激光雷达的无人机。高分辨率相机能够获取清晰的沙丘表面图像,激光雷达则可以精确测量沙丘的三维地形数据,为后续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根据沙丘的高度、范围和地形复杂程度,合理设置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和飞行速度。利用无人机搭载的高分辨率相机拍摄沙丘的多角度图像,同时使用激光雷达获取沙丘的点云数据。飞行结束后,将采集到的数据导入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中,进行三维重建和地形分析。通过软件计算沙丘的高度、体积、面积、坡度等关键地形参数,并生成沙丘的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正射影像图(DOM),以便直观展示沙丘的地形变化和迁移趋势。(3)水文模拟软件分析冲淤演变选取适用于沿海海域水文模拟的商业软件或开源软件。收集周边海域的水文数据,包括潮汐数据(潮位、潮差、潮时等)、海流数据(流速、流向、流幅等)、波浪数据(波高、波长、周期等)。同时,获取红树林地及周边海域的地形地貌数据(如水深、底质类型、海岸线形态等)、气象数据(风速、风向、气压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预处理,确保数据的格式和精度符合软件的要求。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在水文模拟软件中建立周边海域的水动力模型。根据红树林地及周边海域的地理特征和水文条件,合理设置模型的边界条件、初始条件和计算参数。根据红树林的生物特征和生长状况,设置红树林的糙率参数等,以提高模型的模拟精度。运行水文模拟软件,模拟周边海域在不同时间尺度(如日、月、年)下的水流运动和泥沙输送过程。对输出的冲淤演变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泥沙的冲淤量、冲淤范围、冲淤速率等。根据模拟结果,深入分析海砂迁移的原因及规律,如潮汐、海流、波浪等水动力因素对海砂迁移的影响,以及红树林的生长状况和生物活动对海砂迁移的调控作用等。5、监测频率沉积速率监测每3个月监测1次,一年监测4次。沙丘地形一年监测3次。6、项目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监测的数据汇总整理与分析,将形成以下成果:(1)数据统计表。项目监测过程中各种指标的数据统计表(电子版)。(2)监测日志。每次监测结束后10天内提交监测日志,日志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采集工作照片、监测内容等(纸质版、电子版)。(3)监测报告。监测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监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4)海砂监测分析报告。按要求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后3个月内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告需针对红树林海砂迁移状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注:(根据实际,监测时间可推迟)259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形式: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交通、采样费、材料费、监测费、住宿、售后服务等费用)。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3、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控制价。 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50%的服务费用;2.如因监测工作需要,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支付,支付进度款最多至合同款的的95%;3.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材料初稿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请款函、成果清单资料及正规的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完成付款。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付款延误,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方能完成最终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3、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说明无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标项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享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红树林监测)项11、监测范围保护区内天然红树林6~7公顷,新造红树林27.31公顷。在天然红树林设置6个10 m×10 m的样方,在新造红树林区域随机设置7个10 m×10 m的样方,每个样方应至少相隔20 m以上。2、监测内容主要监测红树林生长状况、水体环境、沉积物状况和植物环境等情况。生长状况主要包括红树林的种类、数量、地径、树高、更新状况和病虫害状况等;水体包括pH、温度、溶解氧、电导率、盐度等;沉积物包括沉积速率、pH、总有机碳、全氮、全磷、全钾、速效磷、速效钾、硝态氮、铵态氮、微生物等;土壤细菌群落。3、监测指标和方法调查监测方法应参考相应行业和地方标准,如《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沉积物质量评价标准》(GB 18668-2002)和《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1-2005)等。红树林病虫害:病虫害的危害程度主要通过结合天然红树林群落样方调查开展,并通过踏查记录发生规模。在所有样方内选择5株样木,选择树冠上部4个不同生长方向且长30cm的枝条,分别计数有虫口、病害的叶片数量及叶片被啃食的程度,检查虫害的种类和发生阶段,统计各样方的叶片受害比例。水体理化性质:水体理化性质指标主要包括红树林区域潮沟水的温度、溶解氧、电导率、盐度及pH,分别反映了水体中含氧量和传导电流的能力、海水中盐类物质的质量分数和酸碱性强弱程度。在本试验中分别采用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和盐度计测定。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随机采集每个平行样方0~20 cm 的土壤,将每个处理的3个平行样方采集的土壤最终混匀为一个样品。剔除样品的根系、石块等杂质后,取部分土样立即储存于干冰桶中,待运回室内储藏于-80℃的环境中,以进行微生物测序;剩余部分储存于-20℃环境,用于测定其余理化性质。土壤理化性质:主要包括pH、有机碳、全氮、全磷、全钾、速效磷、速效钾、硝态氮、铵态氮,各指标的分析方法详见下表。土壤理化性质指标表序号指标分析方法1pHpH/OPR/电导率/溶解氧测量仪2有机碳(TOC)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3全氮(TN)凯氏蒸馏法4全磷(TP)氢氧化钠熔融-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5全钾(TK)氢氧化钠(NaOH)熔解,火焰光度法6硝态氮(NO3--N)KCl浸提-双波长紫外比色法7氨态氮(NH4+-N)KCl浸提-靛酚蓝比色法8速效磷NaHCO3浸提钼锑抗比色法9速效钾1molL-1NH4Ac-火焰光度法土壤细菌群落:土壤细菌的数量丰度以序列数表征,多样性采用OTUs、物种丰富度指数(Chao1、ACE指数)与群落多样性指数(Shannon、Simpson指数)来共同评估。4、监测频率一年监测3次,每次监测间隔3个月以上。5、项目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监测的数据汇总整理与分析,将形成以下成果:(1)数据统计表。项目监测过程中各种指标的数据统计表(电子版)。(2)监测日志。监测结束后10天内提交监测日志,日志内容包括监测点位、航拍照片集及矢量数据、经整理归类的监测对象照片等(纸质版、电子版)。(3)监测报告。监测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监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4)红树林监测分析报告。按要求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后3个月内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告需针对红树林生长状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4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形式: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交通、采样费、材料费、监测费、评审费、住宿、售后服务等费用)。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3、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控制价。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2、如因监测工作需要,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支付,支付进度款最多至合同价款的95%;3、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材料初稿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剩余款项;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请款函、成果清单资料及正规的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完成付款。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付款延误,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方能完成最终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3、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说明无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标项四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享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草床监测)项1为了解保护区海草床生态系统的状态及变化趋势,了解修复后海草的成活率和生长状况,评估海草修复成效,在天然贝克喜盐草分布区、晟泰废弃养殖塘自然恢复区、两个陆基海草繁育圃和海草床生态修复110亩试验区开展海草床监测。 1.监测站位设置 在天然贝克喜盐草分布区布置4个站点,晟泰废弃养殖塘自然恢复区布置2个站点,在两个陆基海草繁育圃各设置1个站点,在海草床生态修复110亩试验区设置5个站点,具体样方设置参考《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6部分:海草床》(HY/T 0460.6—2024)。2.监测指标与方法海草床生态修复监测指标体系包括海草植被、生物群落、水体环境、底质环境等,具体监测指标见下表。海草床监测指标及监测方法表监测内容监测指标指标监测方法海草植被种类、面积、盖度、茎枝密度和高度、移植植株成活率等种类、分布面积、盖度、茎枝密度和高度监测宜按照HY/T 083的规定执行;移植植株成活率的监测宜采用固定样方、随机样方、影像拍摄等方法。生物群落大型底栖动物的种类、生物量等宜按照GB/T12763.6的规定执行。水体环境水深、水温、盐度、透光率、总悬浮物、酸碱度(pH值)、营养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盐、磷酸盐)等水深、水温、盐度等水文参数的监测宜按照GB/T12763.2的规定执行;透光率的监测宜按照HY/T083的规定执行;总悬浮物等水质参数的监测宜按照GB17378.4的规定执行。底质环境粒度、总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等总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监测宜按照GB17378.5的规定执行;粒度的监测宜按照GB/T12763.8的规定执行。3.监测频次一年监测3次,每次间隔3个月以上。4.修复效果评估针对海草床生态修复110亩试验区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分析生态修复目标的实现和产生的综合效益提供基础信息。成活率评估:移植植株成活率不小于80%时,说明移植措施效果较好,宜保留并继续实施现有的移植修复措施;移植植株成活率小于80%时,宜分析具体原因并对移植修复措施或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经专家论证修改后实施。恢复率评估:评估指标恢复率按公式计算:式中:R —评估指标的恢复率;V —评估指标的指标值; —评估指标的目标值。(海草分布面积、盖度和茎枝密度的恢复率按公式计算,其中盖度和茎枝密度的指标值为所有站位监测值的平均值。)海草植被恢复率的评估与分级:评估指标恢复率的效果评估等级的满分赋值见下表。海草植被恢复率评估指标及满分赋值表指标满分赋值分布面积100盖度100茎枝密度100海草植被恢复率评估指数按公式计算:式中:ES—海草植被恢复率评估指数;Ri—第i个指标的恢复率;—第i个指标恢复率的满分赋值。5.项目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监测的数据汇总整理与分析,形成以下成果:(1)数据统计表。项目监测过程中各种指标的数据统计表(电子版)。(2)监测日志。监测结束后10天内提交监测日志,日志内容包括监测点位、航拍照片集及矢量数据、经整理归类的监测对象照片等(纸质版、电子版)。(3)监测报告。监测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监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4)海草床监测分析报告。按要求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后3个月内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告需针对海草床生长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为保护区海草床修复工作提供方向。3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形式: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交通、采样费、材料费、监测费、评审费、住宿、售后服务等费用)。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3、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控制价。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2、如因监测工作需要,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支付,支付进度款最多至合同款的的95%;3、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材料初稿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请款函、成果清单资料及正规的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完成付款。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付款延误,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方能完成最终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3、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说明无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标项五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享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互花米草监测)项1互花米草是保护区的入侵物种,局部已侵占本土红树林、海草和盐沼植物生长空间,破坏原有岸线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现有待治理的互花米草9.13公顷,已经完成互花米草治理的光滩54.26公顷,为及时掌握互花米草入侵状况,以及治理完后的复发情况,在保护区内开展互花米草情况监测。1、监测范围在9.13公顷待治理的互花米草以及54.26公顷完成互花米草治理的光滩开展监测。2、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互花米草、水体、沉积物及其相关的影响因子等。3、监测指标与方法参照《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林湿发〔2022〕124号)、《互花米草调查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办湿字〔2023〕17号)开展监测。(1)待治理的互花米草区域:在该区域通过随机设置4个0.5 m×0.5 m样方。主要监测互花米草的生长状况和面积。测定样方内互花米草株数(从数)、高度、密度、面积、生长状况等;利用无人机进行拍摄,计算该区域互花米草的生长面积。(2)已完成互花米草治理光滩区域:在该区域内随机设置12个0.5 m×0.5 m的样方,主要监测互花米草的复发状况。采用观测法观察样方内互花米草的株数(从数)、高度、密度、面积、生长状况等,利用密度计算其复发率;利用无人机拍摄计算复发面积。4、监测频率互花米草的生长与复发情况每3个月监测1次,即一年3次。具体见附表1。5、项目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监测过程的数据汇总整理与分析,将形成以下成果:(1)数据统计表。项目监测过程中各种指标的数据统计表(电子版)。(2)监测日志。每次监测结束后10天内提交监测日志,日志内容包括监测点位、航拍照片及矢量数据、经整理归类的监测对象照片等(纸质版、电子版)。(3)监测报告。监测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监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4)互花米草监测分析报告。按国家标准、互花米草技术调查规范、《互花米草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技术规范》(TCAOE 78-2024)等标准要求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后2个月内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告需针对互花米草复发及未治理情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1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形式: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交通、采样费、材料费、监测费、评审费、住宿、售后服务等费用)。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3、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控制价。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2、如因工作需要,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支付,支付进度款最多至合同款的95%;3、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材料初稿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剩余款项;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请款函、成果清单资料及正规的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完成付款。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付款延误,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方能完成最终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3、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说明无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标项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享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护、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项目(海洋环境监测—海洋哺乳动物监测)项11、项目概况在保护区全域开展海洋哺乳动物监测,对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等海洋哺乳动物进行监测,完善个体识别数据库。2、监测范围在保护区海域及周边海域开展海洋哺乳动物监测。 3、监测对象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等海洋哺乳动物进行监测。4、监测指标与方法中华白海豚监测及个体识别数据库更新:对保护区中华白海豚等海洋哺乳动物进行监测,更新完善个体识别数据库,全年进行野外船只监测调查33个船次,其中开展中华白海豚监测调查30个船次,开展中华白海豚饵料资源资源监测调查3个船次,并对其样品进行分析鉴定。监测调查采用截线监测调查法和照片识别法、标志重捕法结合的方式进行。5、项目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监测的数据汇总整理与分析,将形成以下成果:(1)数据统计表。项目监测过程中各种指标的数据统计表(电子版)。(2)监测日志。每次监测结束后10天内提交监测日志,日志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采集工作照片、监测内容等(纸质版、电子版)。(3)监测报告。每次监测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1次监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在所有监测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总体监测报告,报告需分析保护区海洋哺乳动物的分布情况、年龄结构、健康情况和数量等。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盖章版报告为止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形式: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其他(如交通、采样费、材料费、监测费、住宿、售后服务等费用)。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3、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控制价。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50%的服务费用;2.如因监测工作需要,需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支付,支付进度款最多至合同款的95%;3.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材料初稿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请款函、成果清单资料及正规的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请款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且乙方完成对应阶段履约义务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付款。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付款延误,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方能完成最终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验收所需工具、器材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3、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说明无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竞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如接受联合体竞标的,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采购文件“本项目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竞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竞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竞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竞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竞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8.联合体竞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特定备注要求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电子印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国家税务机关部门出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竞标截止时间止无欠缴税费的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9.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要求则需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供应商情况介绍;6.竞标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缴纳(中小企业按合同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办理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内容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审签完成的《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采购人在收到合格材料后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缴纳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云南路支行。银行账号:2107530009300184339。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免收履约保证金或者降低收取比例,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约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9-2031628/15277055924,通讯地址:北海市银海区禾塘新村E155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9-3060466,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云南路278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30分到12时00 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各标项以标项成交金额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统一进行折扣率80%收费,若代理费不足四千则按四千收取。4.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银行账号:20009101040029750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标准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标项一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政策性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 4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分注: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政策性价格扣除。1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总分50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独立打分)2.1服务方案分一档(15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实施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目标、服务内容详细、清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有完整的应对方案,能很好协调并处理问题。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方案,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可操作性高,科学完全可行的。能够按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提交工作成果;二档(10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完整、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三档(5分):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5分2.2服务质量承诺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提交服务质量承诺的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报告质量、廉洁承诺等方面进行独立打分。一档(10分):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清晰明确、针对性强,承诺坚决服从领导和管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二档(7分):服务质量承诺较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档(4分):服务质量承诺明确、简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0分2.3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按照服务要求提供的详细服务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独立打分。一档(10分):对本项目工作大纲阐述全面,工作进度计划十分明确、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指导作用阐述合理且有深入分析。有明确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进度安排详细合理,对整个项目质量管理有具体的保障制度和措施,且措施切实可行,如人员经验及素质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提出更换或补充人员需求,供应商承诺无条件满足,确保能按时优质完成服务项目;二档(7分):对本项目工作大纲、工作进度计划比较明确,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指导作用阐述合理。有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可行的,没有随意、频繁换人情形,能按时完成服务项目,能按照指出的工作重点、难点展开工作,并及时完成;三档(4分):对本项目工作大纲、工作进度、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指导作用均有阐述。基本服从工作安排,服务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勉强能在时限内完成服务项目。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0分2.4质量、进度控制方案一档(15分):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非常清晰合理,保证措施科学、确切实际,可操作性非常强,质量控制方法措施科学、得体到位;非常符合本项目的服务体系;二档(10分):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清晰合理,保证措施科学可行,可操作性比较强,质量控制方法措施科学;三档(5分):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一般,保证措施简单,可操作性不强,质量控制方法措施片面。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5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总共40分)3.1拟投入项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满分10分)①具有海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②具有担任海洋监测项目相关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个业绩加1分,此项满分5分。(2)项目组成员(满分10分)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海洋、生态环境、测绘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2分,满分10分。注:须提供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所有人员须为竞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且须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岗位培训证书、能够体现担任同类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不提供不计分。满分20分3.2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海洋监测项目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此项满分2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0分总得分=1+2+3100标项二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政策性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 4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分注: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政策性价格扣除。1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总分50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独立打分)2.1服务方案分一档(15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实施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目标、服务内容详细、清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有完整的应对方案,能很好协调并处理问题。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方案,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可操作性高,科学完全可行的。能够按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提交工作成果;二档(10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完整、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三档(5分):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5分2.2服务质量承诺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提交服务质量承诺的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报告质量、廉洁承诺等方面进行独立打分。一档(10分):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清晰明确、针对性强,承诺坚决服从领导和管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二档(7分):服务质量承诺较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档(4分):服务质量承诺明确、简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0分2.3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按照服务要求提供的详细服务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独立打分。一档(10分):对本项目工作大纲阐述全面,工作进度计划十分明确、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指导作用阐述合理且有深入分析。有明确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进度安排详细合理,对整个项目质量管理有具体的保障制度和措施,且措施切实可行,如人员经验及素质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提出更换或补充人员需求,供应商承诺无条件满足,确保能按时优质完成服务项目;二档(7分):对本项目工作大纲、工作进度计划比较明确,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指导作用阐述合理。有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可行的,没有随意、频繁换人情形,能按时完成服务项目,能按照指出的工作重点、难点展开工作,并及时完成;三档(4分):对本项目工作大纲、工作进度、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指导作用均有阐述。基本服从工作安排,服务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勉强能在时限内完成服务项目。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0分2.4质量、进度控制方案一档(15分):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非常清晰合理,保证措施科学、确切实际,可操作性非常强,质量控制方法措施科学、得体到位;非常符合本项目的服务体系;二档(10分):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清晰合理,保证措施科学可行,可操作性比较强,质量控制方法措施科学;三档(5分):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一般,保证措施简单,可操作性不强,质量控制方法措施片面。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5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总共40分)3.1拟投入项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满分10分)①具有林业或生态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②具有担任类似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个业绩加5分,此项满分5分。(2)项目组成员(满分10分)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林业或生态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2分,满分10分。注:须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一览表,所有人员须为竞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且须提供拟投入人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能够体现担任同类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不提供不计分。满分20分3.2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类似项目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此项满分2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0分总得分=1+2+3100标项三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政策性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 4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分注: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政策性价格扣除。1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总分60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独立打分)2.1服务方案分一档(15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实施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目标、服务内容详细、清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有完整的应对方案,能很好协调并处理问题。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方案,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可操作性高,科学完全可行的。能够按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提交工作成果;二档(10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完整、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三档(5分):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注:未提供或不符合最低入档条件的按不入档计0分处理。满分15分2.2服务质量承诺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提交服务质量承诺的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报告质量、廉洁承诺等方面进行独立打分。一档(15分):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清晰明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 海洋环境监测及宣传教育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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