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 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招标公告(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 JSZC-320500-SZJX-C2025-005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X-C2025-0051
项目名称: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5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不断提升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提高大气多参数站等自动站的运维管理效率,使环境监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就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的运行维护进行采购,服务频次、质量需满足国家最新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等文件要求,同时完成数据初步审核及整理分析。运维工作中涉及维修、运输及更换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详见采购需求。
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即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中第五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已在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前标段评审中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本项目得标权。
合同履行期限: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运维期限为2025.6.25~2026.6.24;其他仪器运维期限为2026.1.1~2026.6.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6-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512-6833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
电话:0512-65200361
JSZC-320500-SZJX-C2025-0051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X-C2025-0051采购单位: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项目名称: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函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附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X-C2025-00512.项目名称: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第五标段: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等运维技术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4.采购需求:为不断提升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提高大气多参数站等自动站的运维管理效率,使环境监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就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的运行维护进行采购,服务频次、质量需满足国家最新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等文件要求,同时完成数据初步审核及整理分析。运维工作中涉及维修、运输及更换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详见采购需求。5.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即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中第五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已在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前标段评审中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本项目得标权。6.合同履行期限: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运维期限为2025.6.25~2026.6.24;其他仪器运维期限为2026.1.1~2026.6.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五、开启1.时间:2025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4.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5.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地址:苏州市竹园路8号联系人:李芳联系方式:0512-68338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联系人:陈丽韵、张瑾联系方式:0512-652003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926.00。成交服务费账户名: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526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南园支行请成交供应商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szjiexin2011@163.com。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合同。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封面9.2开标一览表(第一次报价)9.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还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4)磋商响应单位一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5)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6)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六章);(7)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9.5综合评审文件所需材料详见第五章评分标准。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9.6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9.7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9.3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9.4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8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报价明细表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1.2响应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人员安排及其他13.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承诺、人员安排及其他。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7.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处理。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1、响应文件解密21.1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2、磋商小组22.1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招标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5.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5.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5.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5.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5.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3.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5.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5.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3.9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响应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5.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的。25.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5.8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6、磋商程序及成交原则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响应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外,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响应,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2成交原则26.2.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的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26.2.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所有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26.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响应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6.2.4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即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中第五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已在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前标段评审中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本项目得标权。进入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26.2.5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3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6.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6.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4.3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4.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4.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4.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7.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7.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7.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8、联合体响应、分包、转包2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转包。29、质疑处理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公司、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29.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9.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0512-65200361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29.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32、标的物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3章合同文本甲方: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二、服务期限: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运维期限为2025.6.25~2026.6.24;其他仪器运维期限为2026.1.1~2026.6.4。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3、乙方中标的响应文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四、价格与支付:1、合同金额元(¥);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耗品耗材、主辅设备维护维修、标准物质、备品备件、管理、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合同余款待运维期满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如考核扣款金额高于余款,则高出部分从预付款保函中扣除,剩余保函金额无息退还乙方账户。乙方根据甲方结算结果,提供以下单据后,甲方支付费用。A、正式的发票B、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单据,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五、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2、以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为标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等有关规定验收。2.1考核要求服务期满后,甲方按照参照合同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对成交单位的每台设备服务内容完成情况和运行质量情况对进行绩效考核打分,依据得分情况支付相应运维费用。考核得分:每台设备绩效考核总分90(含)分以上的,支付全额运维费;设备绩效考核总分在60(含)~90分的,设备运维费=实际考核得分%*该设备全额运维费;得分<60,乙方获得0%该设备运维费用。标段内各设备运维费之和为该标段的实收运维费用。当月有效数据捕获率不足60%的,在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再按日扣除停运期间运维费。详细考核表如下:考核指标考核要求考核方式单项总分值实际得分数据有效率连续运行时段内单台仪器有效数据获取率=(该仪器获得的有效小时数/应有的小时数)×100%;有效数据是指审核通过的有效数据,因停电、不可抗力或定期维护和校准损失的小时数在应有小时数中扣除。根据每月每台仪器运维有效数据获取率进行考核,每月各设备单次扣分标准见第七章附件,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60设备环境保障情况设备及所在区域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未满足要求扣1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运维工作执行单台仪器仪器数据审核是否及时,运维质控内容、指标是否满足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监测档案的完整性,是否存在记录不规范、缺失、材料质量差、不按时提交等情况。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10未按要求的频次或数量更换耗材配件,使用非原装耗材配件且影响仪器性能。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外部质控检查运维单位应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外部专家等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控抽查,在质控检查中因技术不熟练、运维不到位等明显运维质量问题被通报的。单次被通报扣5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10工作响应当设备发生故障、网络连接出问题、断电、平台无数据、产生异常数据时,未及时响应解决;当需要临时开展数据审核或分析等工作时,未能及时提供支撑的。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考核得分确认后,乙方根据合同履约情况,提交运维服务成果作为验收材料,并配合甲方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验收。2.2运维要求(1)乙方需组织符合要求的运维及相关人员根据有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最新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对空气站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好质控工作并填好相应记录,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2)乙方须在苏州服务点配备充足的与本项目同型号的主要仪器备件常用的耗材备件,如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过滤膜、纸带、滤芯、泵维护包等。耗材、备件采购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交甲方入库,使用和管理应有相应的记录备查。(3)乙方根据所审核数据同时段内的空气质量和仪器运行状态,包括报警,关键参数等信息对数据进行审核,异常及无效数据须报告审核理由;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动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等管理文件要求对数据有效性进行审核。(4)乙方应建立空气自动站维护档案,将空气自动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根据有关规范、技术规定,并商甲方确定各类运维记录并及时填写,调整或修订时需报甲方确认。(5)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应分析报告,涵盖所运维仪器的主要特征因子,主要内容为各因子的时间空间变化特征、相关性等;服务期满后应提供包含该周期的分析结果,为甲方提供源解析、观测模型的技术支持,同时配合完成污染过程的临时性报告编制,支撑服务和报告次数不限。(6)其他甲方要求。六、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运维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得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按时交付合同中所列各项材料的,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不全的不予以验收。2.4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5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薪资报酬、生病、安全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6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员工、代理人及与乙方有其他关系的人员)提供运维服务时,因其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使甲方遭受任何索赔、开支、诉讼、债务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足额赔偿,以保障甲方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双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九、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二、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一份备存。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两份,代理机构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受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X-C2025-0051二、项目名称: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第五标段: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等运维技术服务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四、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即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中第五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已在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前标段评审中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本项目得标权。五、合同履行期限: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运维期限为2025.6.25~2026.6.24;其他仪器运维期限为2026.1.1~2026.6.4。六、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为不断提升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提高大气多参数站等自动站的运维管理效率,使环境监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就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的运行维护进行采购,服务频次、质量需满足国家最新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等文件要求,同时完成数据初步审核及整理分析。运维工作中涉及维修、运输及更换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主要特征因子仪器清单见附件。2、运维管理方针及目标(1)管理方针:运行规范、反应及时、数据准确、管理有效。(2)运维管理原则保密性原则:对运维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用户方系统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侵害用户方系统的行为。规范性原则:运维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可控性原则:运维服务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保证运维服务过程的可控性。(3)运维管理目标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且适合于采购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不断提高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质量。①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最新的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动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好相应记录。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②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耗材备件、设备的年检和年度校准、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有变更或调整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空气站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内容调整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3、运行维护工作内容(1)环境空气自动站的日常运行维护;(2)环境空气自动站的设备维护及维修;(3)环境空气自动站的系统质量管理;(4)大型活动或会议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5)突发性环境应急事故的辅助分析工作;(6)子站通讯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与省中心、国家站通讯保障);(7)数据分析及应用工作。七、采购要求:1、总体要求(1)人员要求:需配置项目负责人一名以及专业运维人员,成交单位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保持相对固定,更换人员时需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运维人员服从采购单位管理,并按时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工作。(2)设备硬件要求成交单位须配备充足的与本项目同型号的主要仪器备件常用的耗材备件,如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过滤膜、纸带、滤芯、泵维护包等。耗材、备件采购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交采购单位入库,使用和管理应有相应的记录备查。响应单位须承诺成交后设定维护专用的联系电话,对于站点出现的故障,应2小时内响应并上报采购单位,不能远程修复的,4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书面报备采购单位。运维人员配备电脑等基础办公设备,方便文件的编写和发送。配备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常用工具、校准设备等。如流量计、温度计、气压计等,校准设备应按要求每年送检。仪器运维实际地点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若调整或变更,成交单位需按要求无条件进行搬迁,搬迁过程中做好防护,导致仪器损害的成交单位需负全责,安装调试仪器后,并按合同继续运维仪器,应运维地点变更造成的仪器停运,不计入运行考核总时数。(3)工作计划响应单位负责根据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制定运维方案(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维护、保养及质控的具体措施、频次、质量要求、记录格式以及所需试剂、耗材及配件等,日常运维工作需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4)财产保护和数据保密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采购单位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转移及调换。在服务管理期间,成交单位应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加强数据信息等保护,发现重大问题按规定及时向采购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成交单位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成交单位违反上述条款中任何一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同时纳入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黑名单库,取消其未来五年参与采购单位项目的投标资格。(5)数据联网及审核运维人员根据所审核数据同时段内的空气质量和仪器运行状态,包括报警,关键参数等信息对数据进行审核,异常及无效数据须报告审核理由;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动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等管理文件要求对数据有效性进行审核,在每天12点之前审核昨日所有小时数据,每月初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上月所有原始数据及处理数据,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审核的及时向采购单位汇报。成交单位应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等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控抽查,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和相关规范,确保所有仪器设备数据联网、正常传输,辅助完成国家、省、市各平台数据审核工作。(6)日常运维记录成交单位应建立空气自动站维护档案,将空气自动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根据有关规范、技术规定,并商采购单位确定各类运维记录并及时填写,调整或修订时需报采购单位确认。①每周及时更新站点巡检记录。②服务中期上交一次站点运行小结。③服务结束后上交耗材用品使用情况和年度总结。④及时按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其它临时性记录和总结。⑤各项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各项参数记录详细,能够反映出维护具体所做的工作。⑥各项检验检测报告需提供原件,配合采购单位审核、验收及存档。⑦成交单位需配合采购单位开展不少于两次(期中和期末)的项目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2、技术要求在线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应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规定执行,并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总站气函〔2019〕424号)要求;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环境空气HONO分析仪和环境空气甲醛分析仪应分别参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及《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等相关规定开展日常运维和质量控制工作。成交单位需根据有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最新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动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好相应记录,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有变更或调整时,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空气站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HJ655-201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HJ817-2018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子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并记录巡检情况;(2)每天查看仪器数据和状态,国家颗粒物和光化学组分网的设备每天8:00-22:00期间,间隔不超过4小时,登陆数据平台查看数据上传情况,必要时查看数据与仪器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3)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4)检查供电、通讯、防雷、防水等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5)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当采样管路出现冷凝水时,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6)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7)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8)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运行是否正常;(9)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10)检查各种运维工具、仪器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11)每次巡检、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12)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13)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14)仪器工控机时间与北京时间、数据采集时间与平台展示时间应保持同步;(15)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16)按需更换标气与辅助气体。其中标气须为符合管理要求的有证标准物质。3、成果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所有设备的监测数据、运维记录、耗材更换记录;(2)所有设备服务期运维计划表;(3)每月运维小结报告(含期中和期末小结);(4)数据分析报告,及不定期提供污染过程的分析报告;(5)运维期内至少组织一次相关培训或专家指导,内容应包括介绍项目设备最新运用情况、优质的分析报告,应至少对采购单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相关技能。4、质量控制要求成交单位需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有相应记录。磋商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对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做出详细的说明。(1)量值溯源要求①成交单位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标准物质,并保持与采购单位使用的标准物质来源一致,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②成交单位所使用的仪表必需据有计量器具的认证,并定期到计量部门进行检定。(2)异常数据的检验成交单位应对检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上报采购单位;如为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采购单位,并配合采购单位进行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磋商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异常数据处理的方法。(3)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必须有操作人员的签字才算有效,每年进行整理归档考核。(4)分析报告要求成交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相应分析报告,涵盖所运维仪器的特征因子,主要内容为各因子的时间空间变化特征、相关性等,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分析严谨;为采购单位提供源解析、观测模型的技术支持,同时配合完成污染过程等临时专项报告编制,支撑服务和报告次数不限。5、系统设备维修要求成交单位需负责自动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非自然灾害、非战争等外部因素引起的采样、检测、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系统控制、供电和空调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含基础设施),并负责系统各设备常规耗品耗件的更换工作。由成交单位全权负责系统所有仪器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维修费用包含在本次响应报价中,同时还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丢失和损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由于自然灾害(地震、雷击等)、战争造成的设备损坏,成交单位不负责维修费用。属于成交单位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违反规程等造成的故障维修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设备故障超过24小时不能排除的,成交单位应提供备机(如无法提供备机,应提交解决方案,经采购单位同意,并限期解决)。备机必须经过设备性能测试,测试合格,方可送达现场安装。检测仪器被修复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相关技术指标验证。仪器大修后(更换设备测试关键部件),应按顺序进行漂移实验(如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及准确度实验、多点线性实验等技术指标验证。6、其他要求在运维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障站点及设备的安全,应做好防水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运维人员人身安全等均由成交单位负责。运维方在运维过程中导致站房等基础设施损坏的,需承担相应责任。7、履约验收要求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相应金额,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按照合同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对成交单位的每台设备服务内容完成情况和运行质量情况对进行绩效考核打分,依据得分情况支付运维费用,如发生扣款则在支付金额中扣除后再行支付。考核得分:每台设备绩效考核总分90(含)分以上的,支付全额运维费;设备绩效考核总分在60(含)~90分的,设备运维费=实际考核得分%*该设备全额运维费;得分<60,成交单位获得0%该设备运维费用。标段内各设备运维费之和为该标段的实际运维费用。当月有效数据捕获率不足60%的,在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再按日扣除停运期间运维费。详细考核表如下:考核得分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履约情况,提交运维服务成果作为验收材料,并配合采购单位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验收。考核指标考核要求考核方式单项总分值实际得分数据有效率连续运行时段内单台仪器有效数据获取率=(该仪器获得的有效小时数/应有的小时数)×100%;有效数据是指审核通过的有效数据,因停电、不可抗力或定期维护和校准损失的小时数在应有小时数中扣除。根据每月每台仪器运维有效数据获取率进行考核,每月各设备单次扣分标准见第七章附件,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60设备环境保障情况设备及所在区域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未满足要求扣1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运维工作执行单台仪器仪器数据审核是否及时,运维质控内容、指标是否满足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监测档案的完整性,是否存在记录不规范、缺失、材料质量差、不按时提交等情况。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10未按要求的频次或数量更换耗材配件,使用非原装耗材配件且影响仪器性能。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外部质控检查运维单位应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外部专家等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控抽查,在质控检查中因技术不熟练、运维不到位等明显运维质量问题被通报的。单次被通报扣5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10工作响应当设备发生故障、网络连接出问题、断电、平台无数据、产生异常数据时,未及时响应解决;当需要临时开展数据审核或分析等工作时,未能及时提供支撑的。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考核指标考核要求考核方式单项总分值实际得分数据有效率连续运行时段内单台仪器有效数据获取率=(该仪器获得的有效小时数/应有的小时数)×100%;有效数据是指审核通过的有效数据,因停电、不可抗力或定期维护和校准损失的小时数在应有小时数中扣除。根据每月每台仪器运维有效数据获取率进行考核,每月各设备单次扣分标准见第七章附件,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60设备环境保障情况设备及所在区域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未满足要求扣1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运维工作执行单台仪器仪器数据审核是否及时,运维质控内容、指标是否满足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监测档案的完整性,是否存在记录不规范、缺失、材料质量差、不按时提交等情况。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10未按要求的频次或数量更换耗材配件,使用非原装耗材配件且影响仪器性能。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外部质控检查运维单位应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外部专家等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控抽查,在质控检查中因技术不熟练、运维不到位等明显运维质量问题被通报的。单次被通报扣5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10工作响应当设备发生故障、网络连接出问题、断电、平台无数据、产生异常数据时,未及时响应解决;当需要临时开展数据审核或分析等工作时,未能及时提供支撑的。单次未满足要求扣2分,运维期内累计,扣完为止5四、报价说明1、响应单位需分别对所需运维的所有仪器填报运维单价,单台仪器运维费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单台仪器运维费预算,否则为无效响应。2、单台仪器运维费预算详见附件。3、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耗品耗材、主辅设备维护维修、标准物质、备品备件、管理、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应有费用。五、仪器型号清单、运维内容要求及扣款考核标准见采购文件附件。六、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配备方案、运维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经验证明材料等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及服务要求做出承诺,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均由成交单位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自行全部承担,与他人无涉。3、供应商应对所有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七、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八、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的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所有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4、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5、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即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中第五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已在原JSZC-320500-SZJX-C2025-0051号项目前标段评审中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本项目得标权。2、评分标准:(一)报价得分(10分)第一步:响应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有效响应报价。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注: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运维方案、服务承诺、技术实力、履约能力情况(90分)1、运维实施方案(39分)(1)运维服务方案(11分)概述详细,方案全面完善且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操作性强,总体安排科学的得11分;概述较为详细,方案较全面且建议合理,总体安排有一定可行性的得8分;方案一般,科学性及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简单,科学性及可操作性欠缺,仅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2)质量控制方案(10分)质量控制方案科学完善,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强得10分;质量控制方案比较科学完善,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良好得7分;质量控制方案简单,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3)日常运行维护各类表格格式及异常数据的检验及处理方法(6分)各类表格格式科学明晰、分类清楚、便于记录汇总、异常数据检验及处理方法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得6分;各类表格格式较清楚、分类较全、数据检验及处理方法较为科学,有一定针对性得4分;表格格式简略,记录汇总便利性欠缺得2分。(4)质量保障及安全管理措施(6分)质量保障及安全管理措施科学完善,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得6分;措施较全面,针对性可实施性良好得4分;措施简单,针对性可实施性欠缺得2分。(5)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6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科学完善,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得6分;制度规程较全面,针对性可实施性良好得4分;制度规程简单,针对性可实施性欠缺得2分。2、服务承诺(15分)(1)服务体系方案(5分)服务体系方案科学合理、规范且具有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合理、规范、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规范性及操作性欠缺的得1分。(2)服务响应情况及措施(5分)服务响应迅速及时,效率高,伴随服务应急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得5分;服务响应较快,伴随服务应急专业人员配置一般得3分;服务响应较慢,伴随服务应急专业人员配置欠缺得1分。(3)针对本项突发情况应急预案(5分)突发情况应急处理预案方案科学合理、规范性及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合理、规范、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简略,规范性及操作性欠缺的得1分。3、针对本项目技术实力配置比较(24分)(1)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2)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具备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在线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运维经验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以上运维人员经验证明材料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3)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中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一个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4)针对本项目设备配置(9分)1)日常运维仪器设备(5分)投入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仪器设备全、先进性可操作性强得5分;日常运行维护仪器设备较全、先进性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日常运行维护仪器设备简单、先进性可操作性欠缺得1分。2)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备品备件(耗材)(4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备品备件(耗材)充足得4分;备品备件(耗材)较全得2分;备品备件(耗材)简单欠缺得1分。(5)原厂技术支持情况(4分)针对本标段项目分析仪器品牌厂家技术支持能力强,具备全部(4项)涉及品牌仪器生产能力或仪器品牌厂家技术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支持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文件等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单位履约能力(12分)(1)响应单位具备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网查询链接并提供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2)响应单位类似经验业绩(10分)响应单位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设备仪器运行维护经验业绩,每有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为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贵公司(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九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第一次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备注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4、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序号费用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1、响应单位需分别对需运维的所有仪器填报运维单价,单台仪器运维费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单台仪器运维服务预算,否则为无效响应。2、单台仪器运维费预算详见附件。3、响应单位可自行添加表格中项目明细的内容。4、《磋商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等,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7、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时间12345…序号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时间12345…注:可参照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后响应。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8、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 年 万元实现利润20 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9、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第七章附件一、仪器清单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配置序号仪器名称数量仪器品牌仪器型号运维地点预算(万元)运维时间1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1套AerodyneTOF-ACSM西山202025.6.25~2026.6.242在线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1套瑞士万通2060 MARGAM西山13.32026.1.1~2026.6.43环境空气HONO分析仪1套北京志晨HONO-WLPAP西山2.12026.1.1~2026.6.44环境空气甲醛分析仪1套北京志晨HCHO-100西山2.12026.1.1~2026.6.4合计(万元)37.5二、运维维护要求1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1)每日例行检查:运维人员每天查看仪器各项参数是否正常,包括进气口压力,分子泵工作情况以及谱图有无异常,如有异常需立刻到场进行处理;(2)每周例行运维:运维人员需每周检查仪器的流量,如果流量偏小应及时清洗orifice,防止堵塞;(3)每月例行运维:运维人员需要每月进行一次流量标定,并清洗切割器。如遇重污染天气应及时进行清洗;(4)每季度质量控制:每季度更换全部过滤器;及时填写系统维护与质控记录(若系统维护与质控期间出现秸秆焚烧、沙尘、雾霾等重污染特殊天气,上述质控工作可依据用户需求进行延期);(5)每年度质控和运维: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整机评估测试,对年度获取监测数据有效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及时填写相关记录;(6)该仪器的常用耗材和备品备件更换频次和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表,减少更换频次需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其他备品备件的更换根据设备状态进行维修或更换。序号备品备件名称更换频率规格数量单位1进样口片6-12个月AO-221个2滤芯3-6个月AF-111个2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1)每日例行维护内容:①每天至少早晚两次查看仪器状态,检查仪器提示信息;②查看仪器各参数及其变化趋势,包括阴/阳离子柱压、阴/阳离子电导率、柱箱温度、SJAC加热温度、SJAC补液、WRD补液和采样泵真空度;③检查数据及其原始谱图,色谱基线(波动≤10%),调节并确保各积分参数为最佳,保证各物种保留时间正确,分离正常,积分正常;若有异常,及时记录并进行重积分审核;若仪器、数据存在异常,2小时内响应并上报采购单位,可以远程修复及时修复;如不能,须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站点现场进行处理;(2)每周例行维护内容:①检查室内外环境,周围无明显干扰源;空调运维状态检查,站房温湿度在要求范围;②按运维计划现场维护仪器,更换不足溶液,填写每周现场维护检查记录表,运维结束后清洁整理运维工作区;③检查色谱柱状态,更换采样单元过滤头,检查管路无气泡,漏液,堵塞;④检查备份数据库,检查工控机和数采软件,比对最新数据是否一致,确认数据上传正常;(3)每月例行维护内容:①核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清理各管路和传动部分,检查清理管路气泡;②更换淋洗液,更换保护柱滤芯滤膜,检查柱压,各试剂桶清洁灭菌;③检查、清洗室外切割器,拍照备查;(4)每季度例行维护内容:①清洁采样单元:清洗采样总管;拆卸并超声清洗SJAC,WRD和样品混合瓶及其相关管路;②清洁分析单元,更换保护柱后冲洗整个流路,检查各部分压力,残留压力大于0.1MPa则更换管路;清洁废液瓶;③检查清理润滑各Dosino高精度加液单元及其附属管路;(5)每半年更换阴阳离子色谱柱和定量环;①每半年检查或更换所有蠕动泵管,3根补液泵管,1根抑制剂再生泵管;②每半年检查或更换所有桶内过滤头,有污渍或变色及时更换;(6)每年检查更换所有在线过滤器和样品管路;①每年检查或更换高压泵密封圈,单向阀和保护柱柱套;②每年检查更换WRD密封圈;(7)该仪器的常用耗材和备品备件更换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表,减少更换频次需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其他备品备件的更换根据设备状态进行维修或更换,磷酸由采购单位提供。序号耗材名称数量单位更换频率1过滤头71个每周2保护柱滤芯滤膜1包每月3WRD密封圈1对每半年4阴离子柱1根每半年5阳离子柱1根每半年6peek管0.75mm1根每半年7peek管0.25mm1根每年8补液泵管3根每年9抑制剂泵管1根每年10在线过滤器滤芯1包每年11在线过滤器固定器1个每年12桶内过滤头1包每年13单向阀1对每年14高压泵密封圈2个每年15保护柱柱套1个每年16Dosino1个每年3环境空气HONO分析仪(1)每日维护①观察状态界面是否在设定范围内②观察浓度数据是否有正常③观察数采平台通信是否正常(2)每两周更换吸收液和配置衍生液,处理废液、更换针式过滤器及蠕动泵卡位(3)每月更换蠕动泵管(4)每季度更换颗粒物过滤器(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仪器的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清洗或更换等;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6)该仪器的常用耗材和备品备件更换频次和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表,减少更换频次需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其他备品备件的更换根据设备状态进行维修或更换。序号备品备件名称数量单位更换频率1颗粒物过滤器2个3个月2蠕动泵泵管0.64mm24根1个月3蠕动泵泵管0.64mm24根1个月4针式过滤器1盒2周4环境空气甲醛分析仪(1)每日维护①观察状态界面是否在设定范围内②观察浓度数据是否有正常③观察是否正常执行自动零点校准④观察数采平台通信是否正常(2)每周维护①更换吸收液和配置乙酰丙酮溶液②处理废液③更换过滤头滤膜④更换蠕动泵卡位(每两周)(3)每月更换蠕动泵管(4)每季度更换颗粒物过滤器(5)每半年采样支管每半年至少清洁1次,必要时更换。(6)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仪器的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清洗或更换等;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7)该仪器的常用耗材和备品备件更换频次和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表,减少更换频次需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其他备品备件的更换根据设备状态进行维修或更换。序号耗材名称数量单位更换周期1颗粒物过滤器2个3个月2蠕动泵泵管0.76mm5根1个月3蠕动泵泵管1.85 mm10根1个月4蠕动泵泵管1.14mm15根1个月5其他要求每月15日前提供上月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涵盖标段内水溶性离子、甲醛、HONO等因子,每年最后一份月报中应包含该运维周期的数据分析结果。三、扣款标准仪器名称月有效数据捕获率每月扣分标准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在线颗粒物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环境空气甲醛分析仪、环境空气HONO分析仪>=80%扣0分<80%且>=70%扣2分<70%扣4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 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