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抗旱救灾物资招标公告(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项目概况 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JSZC-320724-JSXS-X2025-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JSXS-X2025-0009
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4.000000万元(采购包1:84.00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总价:84万元、采购包2总价:40万元,(为每个采购包最终完成合同价格);采购包1最高单价限价:1.20元/袋;采购包2最高单价限价:0.55元/袋;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采购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在后续采购包中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
采购需求:

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供货地点非集中,存在分散状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
2.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1.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1.3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包1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在农业农村部取得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登记适用作物必须包含小麦,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肥料登记企业生产。
(2)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采购包2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农药登记证登记企业生产。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6-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询价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775453020
采购包2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郇先生
联系电话:18961366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星时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保华旺苑A座11楼(水渡口大道和广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360341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8360341003

JSZC-320724-JSXS-X2025-0009采购文件.doc

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4-JSXS-X2025-0009采 购 人: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代理机构: 江苏星时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724-JSXS-X2025-00092、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包1名称: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名称: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包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12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5、最高限价:采购包1总价:84万元、采购包2总价:40万元,(为每个采购包最终完成合同价格);采购包1最高单价限价:1.20元/袋;采购包2最高单价限价:0.55元/袋;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采购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在后续采购包中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6、采购需求: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8、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供货地点非集中,存在分散状态。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2.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1.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1.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包1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在农业农村部取得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登记适用作物必须包含小麦,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肥料登记企业生产。(2)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3)采购包2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农药登记证登记企业生产。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2日(北京时间)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四、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交纸质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询价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联系人:采购包1:范女士联系方式:13775453020采购包2:郇先生联系方式:189613666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星时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保华旺苑A座11楼(水渡口大道和广州路交汇处)联系方式:183603410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工电话:18360341003八、电子化招标注意事项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B!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5.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2采购人: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7)采购包1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在农业农村部取得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登记适用作物必须包含小麦,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肥料登记企业生产。(8)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9)采购包2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农药登记证登记企业生产。(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它规定的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公告”)。特别提醒:(1)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2)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在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不清晰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7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一、总则(一)采购方式江苏星时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二)合格的供应商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第三条规定,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三)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四)投标费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1.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采购代理服务费与其他1.2.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0%向代理机构支付。注:上述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列。1.2.2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五)招标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构成(1)询价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需求;(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合同。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仔细检查招标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即时与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单位联系补全。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七)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电子版形式在交易平台进行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八)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均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如招标文件有修改,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单位将推迟招标截止日期和招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招标单位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次采购文件及后续如果有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下载。各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一律使用公制计量单位。(十)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1、报价文件(1)响应函:按附件一提供的“响应函(格式)”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按附件一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格式)”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2、资格审查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7)采购包1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在农业农村部取得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登记适用作物必须包含小麦,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肥料登记企业生产。(8)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9)采购包2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为农药登记证登记企业生产。(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3、商务文件(如有)4、技术文件(如有)5、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6、生成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2)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十一)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函、授权委托书、报价明细表等材料。(十二)投标报价1、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供应商投标总价以及单价超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对投标企业资质、服务、质保、交货时间等审查合格后、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企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设备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3、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结束最终成交,单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十三)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对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招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十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公告中要求提供纸质投标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十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2、采购单位将组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3、采购单位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十七)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十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五、无效标、废标条款(十九)无效投标条款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报价文件的。1.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4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或者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8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二十)废标条款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评审委员会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二十一)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六、招标程序及最终报价(二十二)开标会议1、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单位代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3、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二十三)评标定标1、评标委员会构成: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专家。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企业资质、服务等审查合格后,在有效报价中按由低至高的次序向采购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价格相同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请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条件、市场行情并结合自身实力独立报价。若招标人认为本次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不承担投标单位一切损失和补偿。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七、成交确定成交单位1.成交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六、招标程序及最终报价”。2.采购人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中标)资格: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2向采购人或者其他与本项目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审委员会发现的。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人串通投标,响应无效:5.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4.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本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5.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5.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4提起质疑的日期;5.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八、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签订合同L.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5.如发生成交供应商弃标,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处理。十、政策功能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1.2根据《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通知》规定,该划型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1.3.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4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部分项目需求1、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一、采购清单备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税收及其它相关服务,中标后费用不再另行增加,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同时包含分装送到指定地点价格,供应方负责产品的上下力资、按比例分装、技术服务、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序号采购产品规格型号最高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万元)登记作物防治对象采购包1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剂)执行标准:产品符合NY1429-2010技术指标,游离氨基酸含量≥100g/L,中量元素含量≥30g/L(注:中量元素含量指钙、镁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中量元素。含量不低于1g/L的单一中量元素均应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中。)100g/袋1.20/袋84.00小麦采购包2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5ml/袋0.55/袋40.00小麦调节生长序号采购产品规格型号最高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万元)登记作物防治对象采购包1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剂)执行标准:产品符合NY1429-2010技术指标,游离氨基酸含量≥100g/L,中量元素含量≥30g/L(注:中量元素含量指钙、镁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中量元素。含量不低于1g/L的单一中量元素均应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中。)100g/袋1.20/袋84.00小麦采购包2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5ml/袋0.55/袋40.00小麦调节生长注:本项目为预算固定总价方式,所有产品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数量和单价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采购人全部使用完采购预算(单项产品投标数量×单项产品单价=单项预算金额)。二、产品技术指标和要求1、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产品运输、分配、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使用安全问题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三、商务条款★1、交货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2、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供货地点非集中,存在分散状态。★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分发、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具体服务成本由采购方根据工作量统筹安排,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4、供应商必须考虑货物(产品)供应、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应提供详细的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6、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将会对所供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7、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合同签订的时间: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双方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不能签订合同并弃标,招标单位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上报相关中标单位信息。10、供应商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1、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采购人同意的项目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账后按合同付款(不计利息),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资金拨付进度。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在对采购项目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指标等内容全部认可的前提下报价。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对所招标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2、报价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的序号、品名、规格配置等,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报价中要求包括本次采购的所有费用。报价是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农药加工制造、相关检测、第三方核查及试验费、采购、包装运输费、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收、验收、保险、交付、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附件1响应函致: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题内容投标单价(元/袋)投标数量(袋)投标总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备注标题内容投标单价(元/袋)投标数量(袋)投标总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分标(如无分标,不必注明)项号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元/袋)数量总价(万元)产品名称12…N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元)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以上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农药加工制造、相关检测、第三方核查及试验费、采购、包装运输费、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收、验收、保险、交付、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的总和。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注:未按照本投标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签发日期:年月日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采购单位作为合同附件。附件4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货物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项号采购文件需求投标文件规格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附件8其它材料(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响应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第5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灌南县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灌南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灌南县小麦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所做的响应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的___分标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技术参数:1.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所有含税费用,同时包含分装送到指定地点价格,供应方负责产品的上下力资、按比例分装、技术服务、质量检验等伴随服务。三、技术资料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无七、质保期7.1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8.2交货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8.3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供货地点非集中,存在分散状态。九、合同款支付9.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账后按合同付款(不计利息)。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采购人应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9.3政府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通知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合同款。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0.2.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0.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0.3.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质量要求:乙方供货完成后,提供质检报告,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并可立即要求退换。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采购人将所有的货物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后;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立即予以更换,不得拒绝和延误。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如验收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11.5对技术复杂的项目,甲方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并由上述部门和专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灌南县。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县财政部门审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3.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16.3.2技术规格16.3.3乙方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16.3.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16.3.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灌南县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抗旱救灾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