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招标公告(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25)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

采购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5-06-0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6-09 06:00:00至2025-06-12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禹、陈浩、李柳菁、陈杨帆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171078

采购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21013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商务中心B座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171078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J3-03232-YNCK-0050
项目名称: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26
最高限价(万元):26
采购需求:开设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线上营销推广专区,精准流量推广,特色主题产品推介活动,云南企业及产品专题推介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活动推广时间持续10天(含)以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9 06:00至2025-06-1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6-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科园路99号开评标室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谈判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商务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联系方式:0871-6321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商务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871-68171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禹、陈浩、李柳菁、陈杨帆
电 话:0871-6817107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发布-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谈判文件.docx
2025-06-09
下载

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J3-03232-YNCK-0050招标编号:CKZB-2025-Z037采购人:云南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一、总则9二、谈判文件9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0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1五、谈判与确定成交12六、授予合同18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20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9一、报价一览表30二、资格证明文件31三、商务部分格式32(一)报价一览表32(二)谈判函33(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34(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五)报价组成表37(六)商务条款偏离表38(七)人员配备情况39(八)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保障措施41(九)其他42四、技术文件43(一)服务条款偏离表43(二)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44(三)实施服务方案45(四)中小企业声明函46(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六)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51(七)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52(八)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53(九)其他54第五章服务要求5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5-J3-03232-YNCK-0050项目名称: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6.00万元最高限价:26.00万元采购需求:开设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线上营销推广专区,精准流量推广,特色主题产品推介活动,云南企业及产品专题推介等服务。合同履行期限:活动推广时间持续10天(含)以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供应商须提供2022~2024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册公司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注:3.1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投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谈判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地址:北京路175号联系方式:0871-632101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商务中心B座6楼联系方式:0871-681710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禹、陈浩、李柳菁、陈杨帆电话:0871-681710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名 称:云南省商务厅地 址:北京路175号联系方式:0871-6313520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商务中心B座6楼联系人:朱禹、陈浩、李柳菁、陈杨帆联系方式:0871-68171078项目名称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项目编号YNZC2025-J3-03232-YNCK-00502.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3.4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 □接受4.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9.1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13.1谈判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4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15.1响应文件密封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7.2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履约保证金金额无2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款单位: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明科技支行银行账号:7302 8101 8260 0021 489财务电话:0871-68391865联 系 人:梅师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27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8付款方式完成所有约定服务内容,通过项目验收后一次性付清29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次竞争性谈判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谈判文件仅适用于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2、定义本谈判文件中所称“采购人”系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的购买单位“云南省商务厅”。“代理机构”系指“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系指“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货物”系指按本谈判文件中采购人所需的货物。“服务”系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成交人须承担的供货、售后等伴随服务。“谈判文件”系指由代理机构编制、发售给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3.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4、参加谈判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供应商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本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谈判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7、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7.3为使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7.4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响应文件8.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材料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9.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谈判函;9.2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报价表;9.3按照第11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9.4按照第11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10、谈判函格式和谈判供货及报价一览表10.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附件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谈判函、谈判报价一览表等。10.2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0.3谈判报价表中的货物种类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1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若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3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顺序制作并提交相关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2、谈判有效期12.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9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3、谈判响应文件14.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3.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3.3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4、谈判报价(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保留到分位;(2)必须保证参与报价的服务目前都能够供应;(3)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成本、服务费、税费、利润等);(4)所有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如实报价,如发现涂改现象,即作废标处理。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5、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6、谈判截止时间16.1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16.2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截止时间的制约。17、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18、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18.2修改文件应按第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文件上传。18.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谈判与确定成交19、谈判19.1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9.2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9.3本次谈判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最低价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谈判,根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及商务评审→谈判和最终报价→评审报告的程序进行。20、谈判小组20.1谈判文件开启后,将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0.2谈判小组由3人及3人以上的单数人数组成,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0.3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20.4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予以保密。21、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1.1谈判响应文件启封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1.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申请被拒绝。22、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2.1.1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开启响应文件确认第一轮报价后,谈判小组审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2022~2024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册公司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注:(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评审中的(7)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资格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进入到下一步评审。22.1.2符合性评审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条款如下:(1)谈判响应文件的盖章、签署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4)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款规定;(5)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款规定;(6)付款方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款规定(7)谈判响应文件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8)其他不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进入到下一步评审。22.2技术及商务评审谈判小组将对每一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未通过本轮评审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其它实质性要求:(1)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的响应性、完整性;服务的质量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满足,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2)对谈判文件“需求参数”进行逐一响应。(3)服务要求。注:1)技术参数满足及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均视为质量相等的情形。不作价格调整。2)服务响应及合同条件等商务条款满足及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服务相等的情形,不作价格调整。谈判小组评审确定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予推荐。注:采购人保留对谈判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谈判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切后果谈判人自行承担。22.3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2.4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22.5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22.6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7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2.8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2.9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31条,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注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2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3、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3.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要求对有必要澄清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主要就谈判文件第五章中的内容及谈判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本项目谈判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谈判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一轮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23.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代表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3.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3.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价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人候选人实质上响应并满足谈判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的,才可进入第二轮报价,根据第二轮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成交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6、授予合同26.1谈判小组将向采购人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作为授予合同的首选成交人。26.2采购人可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存在虚假及隐瞒实际情况的事实,第一成交候选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及损失;采购人将依次考察下一成交候选人,若无虚假及隐瞒实际情况的事实,采购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27、代理机构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谈判报价,损害采购人利益及供应商搞虚假响应,影响到谈判的公正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或第二轮报价均突破预算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保留在成交之前拒绝任何谈判申请以及宣布谈判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谈判申请的权利。28、采购人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标时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有权对谈判文件中所述货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其数量。29、成交通知书29.1在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确认其谈判申请已被接受。29.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具体签订内容由采购人及中标人最终商定,但不能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条件)政府采购合同项 目 名 称:合 同 编 号: (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 方:乙 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邮编:65001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投标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招标公司名及合同编号)“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 总则第1.1条 定义第1.1.1条 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 项目: 第1.1.3条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第1.1.4条 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第1.3条 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 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2条 内容及双方责任 第2.1条 合同内容 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 第2.2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项目期间,甲方作为委托方负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乙方各项工作给予必要的协调、支持和帮助。(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敦促乙方工作进展,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行为。 (3)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文件等。(4)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所产生的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甲方对于评价报告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报告、数据、结论等享有再次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权利。第2.3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2)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项目期间,接受甲方指导、检查和督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遵照甲方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5)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6)乙方应明确工作的总负责人,并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7)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等以任何形式用于自身对外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8)乙方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第2.4条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2.5条 乙方提供 。第3条 合同总价第3.1条 合同价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 (¥ 元)。第3.2条 付款方式: 第3.3条 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4条 本合同价款包含 等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3.5条 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上述收款信息必须与开票信息一致,否则将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第4条 成果提交第4.1条 验收人员的组成 第4.2条 成果提交时间交验时间: 第4.2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第5条 服务承诺第5.1条 乙方服务承诺如下: 第6条 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第6.1条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第6.3条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对与本项目各项技术、数据和已形成的各项成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履行相关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的任何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文档。如因保密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当,乙方除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外,亦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第6.4条 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 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6.5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任何时间、地点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甲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7条 不可抗力第7.1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第7.2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8条 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8.1条 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时限推迟的,甲方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直至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止。如因客观事实或甲方原因导致工作时限推迟的,由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第8.2条 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第8.3条 乙方应确保各项服务及相应成果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因为乙方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乙方拒绝整改或经过一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全部费用。第8.4条 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第8.5条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8.6条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9条 其他第9.1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2条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9.3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通过协商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中止是无正当理由暂停履约;终止就是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9.4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执二份,丙方执一份。第9.5条 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6条 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内容1服务名称2投标总报价小写:¥元大写:3合同履行期限4项目实施地点5备注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2022~2024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册公司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注:(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评审中的(7)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三、商务部分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内容1服务名称2投标总报价小写:¥元大写:3合同履行期限4项目实施地点5备注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谈判函致:(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提交谈判申请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以最终谈判报价及合同履行期限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如出现在规定时限内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未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情况,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如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将追偿。4、本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时间后90日,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响应文件保持有效。5、除非另外达成生效的协议,否则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五)报价组成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单项含税报价(单位:万元)备注1234含税总价(万元)注:1、招标范围中如涉及到税金等其它费用均包含在其单价中。2、本表“报价组成表总报价(万元)”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的价格保持一致。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实质性商务条款谈判文件的条款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对应承诺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项目实施地点3谈判有效期4付款方式………………………………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七)人员配备情况附表1: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学历所学专业联系电话职称、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身份证号类似项目完成情况采购单位名称承担工作项目规模完成期其他备注附表2: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学历身份证号参与过的类似项目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拟定岗位(八)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保障措施(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九)其他(供应商认为还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四、技术文件(一)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服务规范、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注12345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在备注中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提供投标产品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二)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三)实施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此附件与中标公告同时公示,请投标人慎重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电子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3、不提供本表视为放弃小微企业减免政策。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此附件与中标公告同时公示,请投标人慎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申请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填写本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六)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注: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供应商自行提供(七)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八)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九)其他供应商认为已经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服务要求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采购需求一、活动背景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跨境电商交流合作,推动外贸新业态创新发展,举办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二、活动宗旨本次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聚焦跨境电商全链路发展,以引进外籍网红达人、境外采购商、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为载体,推进云南跨境电商产业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高质量健康发展为目标,从生态构建、产业协同、科技赋能出发,助力“云品出海”。通过线上线下媒体传播,彰显云南开放形象,吸引全球资源聚集,扩大国际影响力。三、采购内容项目名称: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主要包含:活动推广时间持续10天(含)以上,开设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线上营销推广专区,精准流量推广,特色主题产品推介活动,云南企业及产品专题推介等服务。(一)开设云南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线上营销推广专区。全面展示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情况,根据会期活动进行内容更新维护,借力活动提升选品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活动期间,每日更新跨境电商系列活动相关动态不低于10条;每日更新不少于50条产品推介信息;每日不少于50条商机更新维护;支持中英双语展示;支持产品询盘;轻量化选品库(200+跨境电商产品线上展示);访问量突破5万次,完成不少于100家云南企业,25个品类的云南产品推广,日均独立访客不低于1000人次。(二)特色主题产品推介活动策划与实施。开展针对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的产品推介活动,覆盖潜在目标人群,为活动造势,提高活动关注度,为选品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拓展订单机会。开展一场产品推介活动,活动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线上浏览量不少于2万人次;活动现场推广产品不少于100款。(三)特色专题推介策划与执行。联合相关媒体和自媒体,在主流媒体网站开展贸易无忧暨跨境电商系列活动专题推介策划,浏览量不少于2万人次。持续时间不少于7天。(四)精准流量推广。TikTok、Instagram等主流平台精准投放,总曝光≥10万+人次;国内抖音等平台话题投放,话题内容总曝光≥10万次;邀请跨境电商网红达人、跨境电商行业意见领袖发布相关短视频≥10个,实现话题加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跨境电商系列活动推广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