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狱政设施零星维修招标公告(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
浙江省本级 | null
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项目编号:SQS-A202515023),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乔司监狱,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采购人本系统内部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简易程序采购。
内容为主要包括服务期内的土建、安装、市政等狱政设施的零星施工服务,各维修项目按单个合同结算,选定定点施工单位数量为1家,服务期为6个月,项目预算约为90万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响应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响应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1.4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未被采购人或者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1.6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非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响应人应出具承诺书,如有投诉,经查实后作无效响应处理)。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潜在响应人进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登录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自行下载。
2.3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2.4售价(元):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由潜在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向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缴纳。未按采购公告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缴纳采购文件费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服务单位拒收其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
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00秒;
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
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15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金),银行转账的响应保证金需由响应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账号: 3302010120100046058
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递交响应保函的详见采购文件关于此条内容的规定。
6.其他事项:
6.1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评审结果、成交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招天下网站(www.zhaotx.cn)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请响应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响应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招天下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6.2 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项目响应,将被拒绝。
6.3本项目为采购人非公开招标项目,且非政府采购项目。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05800281
邮箱:1662008269@qq.com
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五一路66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931951
监督部门:浙江省乔司监狱纪检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933190
附件信息:
(审定稿)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采购文件定稿6.9.docx (17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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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项目编号:SQS-A202515023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文件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采购代理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3第一章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6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采购文件123.响应文件134.报价响应165.递交响应文件176.评审187.合同授予19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20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二章评审办法231.评审原则232.评审组织233.评审程序和内容234.定标26第三章合同条款28第四章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说明4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节报价响应函部分格式52第二节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6第三节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59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项目编号:SQS-A202515023),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乔司监狱,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采购人本系统内部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内容为主要包括服务期内的土建、安装、市政等狱政设施的零星施工服务,各维修项目按单个合同结算,选定定点施工单位数量为1家,服务期为6个月,项目预算约为90万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响应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响应人资格要求1.1响应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1.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1.4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1.5未被采购人或者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1.6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非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响应人应出具承诺书,如有投诉,经查实后作无效响应处理)。2.采购文件的获取2.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潜在响应人进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登录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自行下载。2.3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2.4售价(元):每本2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由潜在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向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缴纳。未按采购公告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缴纳采购文件费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服务单位拒收其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00秒;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00秒;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5.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15000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金),银行转账的响应保证金需由响应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3302010120100046058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递交响应保函的详见采购文件关于此条内容的规定。6.其他事项:6.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评审结果、成交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招天下网站(www.zhaotx.cn)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请响应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响应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招天下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6.2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项目响应,将被拒绝。6.3本项目为采购人非公开招标项目,且非政府采购项目。7.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05800281邮箱:1662008269@qq.com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五一路666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71-86931951监督部门:浙江省乔司监狱纪检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33190第一章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五一路666号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931951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05800281 邮箱:1662008269@qq.com1.1.3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1.1.4项目采购编号SQS-A2025150231.1.5建设地点浙江省乔司监狱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采购范围服务期内的土建、安装、市政等狱政设施的零星施工服务。1.3.2服务期服务期:6个月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3.4承包方式单个项目均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固定单价的施工总承包方式1.4.1响应人资质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详见以下(1)~(3)采购人要求(1)资质条件详见公告(2)项目经理资格详见公告(3)其他要求详见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采购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1.10.2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人将疑问整理成书面形式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于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前传真到代理公司,并将电子稿件发至1662008269@qq.com,采购人将统一回复。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采购截止时间3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3采购截止时间按采购公告2.2.4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1计价方式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下浮(按编制当月信息价),下浮率由响应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但不得为浮动费率)。成交人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1-成交下浮率),合同期内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各响应人报下浮率时请将可能发生的税收政策对税金的影响考虑在内。各项取费费率见本文件技术要求部分。3.3.1响应文件有效期采购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3.4.1响应保证金金 额: 15000元整形 式: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金),银行转帐的响应保证金需由响应人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递交时请注明: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 3302010120100046058 响应人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交纳响应保证金,且响应人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注:报价响应保函原件在报价响应现场递交,报价响应保函中被担保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响应人名称一致且使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响应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后30日历天,保证金额不得低于上述响应保证金金额。响应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类型,若保函内无见索即付的表述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同,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保证金退还方式:若采购转账形式递交的,请在本文件规定的退还日之后,请将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及保证金转账凭证一起邮寄至代理公司处。3.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7.2响应文件份数商务标:壹份正本。技术标:壹份正本;资格后审部分:壹份正本。备注: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另行提供副本叁份。本项目采用二阶段开标法。“商务标”在第二阶段开启;响应人的商务报价应当且只能在“商务标”中出现,且“商务标”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否则如因违反上述要求,导致响应人报价提前泄露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7.3装订要求商务标装订成册,技术标装订成册,资格后审标装订成册。所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采用胶装装订(避免用活页装订方式)。4.1.2密封袋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标项号及标项名称(如有):采购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 00秒(采购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内装文件的名称(“商务标”、“资格后审、技术标”)响应人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同采购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7.1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人数均为 1 人7.3.1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2、履约担保的金额:9000元;3、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时;4、履约保函应当使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并需采购人确认、同意,且被担保单位的名称应当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1、本项目为监区内的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监管要求较高:监狱(押犯单位)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注意事项:①工作日原则施工时间为上午8:30-16:00(施工人员不出围墙),夜间一般不施工,具体施工时间按监狱规定。手机、香烟、现金不能带入施工区域,设备、材料、攀高物、脚手架、挖掘机等需每天清理出施工区域内,可以在分监狱警戒围墙内实现封闭管理的,可以不需要每天带进带出,但需要在警卫大队做好工具登记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民警确认。一旦施工结束,必须及时核实后带出。②进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必须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2、监区内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为男性,且无犯罪前科,进出监区并必须严格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3、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金额较小,施工工期大部分较紧迫,且应随叫随到。4、成交人承接项目时,与发包人再单独签订施工合同。5、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如实的填写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办公室座机和个人手机号码)和现办公地点,并保证该联系方式是畅通、无虚假和办公地点是真实的,若发现是虚假号码或者是空号或者办公地点虚假无法找到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6、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相关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具体可自行向采购人咨询了解。并将可能发生的影响导致的工程停工、延期的各种情况一并纳入项目整体综合考虑报价中,后期不作变更调整。7、因涉及生产安全管理、采购人遇上级部门巡查、不可预见性等因素导致的停工,响应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用一并包含中响应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本系统的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承包方式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承包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公告;(2)项目经理资格:详见公告;(3)其他要求:详见公告。1.4.2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响应人是有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3)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响应报价资格(包括在上级管理部门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4)资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5)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1.5费用承担1.5.1响应人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交缴纳规定的资料费用。资料费售后不退。1.5.2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3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承担,金额为6500元。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3302010120100046058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同时应对采购人保密事项进行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10采购预备会(答疑会)1.10.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答疑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主持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解答响应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10.2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整理成采购答疑补充文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1.10.4未出席采购预备会不作为否定响应人资格的理由。1.11分包按前附表规定。1.12偏离以下情形属于偏离:(1)响应人有第二章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时的符合性审查无效标处理情形之一的;(2)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5)响应文件格式;(6)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响应人购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响应人损失均自负。采购人应在收到响应人提出采购文件所缺内容的书面或传真通知后2天内给予补齐。2.2.2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疑问提交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此疑问予以澄清,采购人在收到疑问时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已收到,逾期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2.3在采购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果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距采购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采购截止时间。2.2.4响应人收到修改或澄清内容后,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采购文件有效性规定2.3.1采购文件、采购答疑补充文件(采购澄清纪要文件)、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答疑补充文件(采购澄清纪要文件)、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补充文件、或修改文件为准。2.3.2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采购答疑补充文件和修改文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响应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3.3所有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的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由报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资格后审部分等三部分文件组成。3.1.1.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响应函(2)投标报价表(3)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它响应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采购人用文字提出)3.1.1.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进监服务响应(5)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备(6)验收方案(7)响应及时性(8)日常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3.1.1.3资格后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表(2)响应人基本情况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格要求表(4)强制性资格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5)强制性资格条件—响应人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交易保证金3.1.1.4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响应报价3.2.1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采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3.2.2响应人报价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报价为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考虑各项费用后的综合报价;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2)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应是完成狱政零星维修采购工程范围(所有施工图内容)、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及工期的全部内容;(3)响应人的所报下浮率均包括完成零星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内容;3.2.4响应人修改报价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响应人在采购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响应函中的响应总报价。(2)响应人如需修改报价的必须按本章第4.3款的相关要求执行。(3)修改后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必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同意还是不同意。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和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或递交响应保函,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响应保函复印件必须放入报价响应函部分,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人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备查,响应保函原件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响应保证金必须通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进行缴纳和退还。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无效。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响应人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递交报价响应保函的未成交响应人需自行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取回报价响应保函。合同签订后30天内对未成交单位还未取回的报价响应保函,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3.4.4成交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递交报价响应保函的,在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取回报价响应保函。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未取回的报价响应保函,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履约担保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响应人提交报价响应保函的将向连带保证人和响应人提出索赔:(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响应人未参加递交响应文件会议的;(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风险控制保证金(如有)的;(4)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风险控制保证金(如有)或签订合同协议的;(5)响应人有本章1.4.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6)响应人有本章4.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资料按照“采购公告、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评审办法、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等有关章节的要求提供。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企业资格要求表”应附响应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3.5.3“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应按资格后审格式中的要求分别附人员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不提供)、职称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岗位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每个人员的证件单列。3.5.4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如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应按照资格后审格式要求部分提供有关材料原件。3.6备选报价响应方案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报价响应方案。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报价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响应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响应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份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响应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应盖响应人的公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3.7.5所有采购文件中有“响应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等字样的表格及文本都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所有需响应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3.7.6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4.报价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商务标封于一个密封袋中;资格后审、技术标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4.1.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按本章第4.2.5条宣布"迟到"时,响应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响应人地址原封退回;4.1.3如要求响应人提供资格后审资料证书、证件原件的,原件应单独封装,并在封皮表面写上“原件”字样、资料原件目录、响应人名称、递交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姓名、移动电话,证书、证件原件缺少由响应人自行负责;4.1.4未按本章第4.1.1项至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及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响应人。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后,应在递交响应文件会议签到单上签字确认。4.2.5在响应文件递交中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2)未按规定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或递交报价响应保函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并经采购人签收后,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4.4串通报价行为:(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响应人撤换响应文件、更改报价的;(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预算编制机构向响应人泄露标底的;(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人泄露响应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5)不同响应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响应保证金或开具报价响应保函的;(6)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报价事宜的或不同响应人与同一响应人联合响应的;(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9)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0)不同响应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同一个软件狗制作的响应文件;(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响应报价行为。5.递交响应文件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5.1.2参加递交响应文件会议的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与响应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以证明其身份。若递交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经开启后确认响应文件中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符合性审查通过。递交响应文件会议由采购代理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采购纪律;(2)宣布开启响应文件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由监标人公布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查验响应人委托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章第5.1.2项规定,点名确认响应人是否派人到场,并当众公布查验结果;(4)按照本章4.1款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响应人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按照先到后开的顺序开启资格后审、技术标;(5)开标会议的符合性审查完成后,将开封的资格后审、技术标交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技术标审查、响应性审查;(6)资格性、技术标审查、响应性审查结束后,当众宣布审查结果;若有无效报价情形的,原封退还无效响应人的商务标;(7)当众开启各响应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商务标,并对响应报价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形成书面记录,由响应人授权代表在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8)对开封的商务标文件提交评审小组进行评审;(9)开标会议结束结束。5.2开标会议的符合性审查开启时,响应人具有采购文件“第二章评审办法”3.2.1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则响应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响应文件仍然无效。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或者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三代以内近亲属的;(2)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的;(3)与响应人有经济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本项目设计人员、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管理部门人员以及采购代理和预算编制机构人员;(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评审小组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过程的保密6.3.1开启报价文件后,直到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3.2合同授予后,采购人不对所有响应人就评审过程情况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方法、评审因素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5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6.5.1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4)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中有部份综合单价明显高于合理的市场价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响应人作出合理解释并调整其不合理的综合单价。当评审小组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3%时,将认定其响应文件出现“偏离”,其错误不予修正。6.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书面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报价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1.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风险控制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7.1.3采购人不得在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之外确定成交供应商。7.1.4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需对拟成交供应商以下证书原件进行核查:(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B类证书包括项目经理;C类证书包括拟派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A类人员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上述证书凡一项核验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发布评审公示,评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和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和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响应人提交报价响应保函的将向连带保证人和响应人提出索赔,如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履约担保并订立书面合同。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响应人提交报价响应保函的将向连带保证人和响应人提出索赔;由于其放弃成交权而给采购人造成报价的所有损失,由放弃成交权的成交候选人承担。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当赔偿损失。7.4.3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成交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工程合同时,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办妥承包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该担保手续作为合同备案的附件。(项目有要求时适用)7.5合同终止按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第三部分专条款中约定执行。8.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采购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报价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否则,成交无效。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参照本系统有关规定,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和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和进行投诉应当注意以下事项:9.5.1提出异议注意事项1)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会议、评审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①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能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相应的截止时间应顺延。②对开标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告知解决处理的方法,并认真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进行开标会议。③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2)对采购人答复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浙江省乔司监狱纪检科投诉。9.5.2、进行投诉注意事项1)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会议、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2)当事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提起投诉。①对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或采购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在截止时间后提出的投诉不予接收。②对评审结果在公示期第N天向采购人提出异议的,其投诉时效为收到采购人异议答复次日起10-N+1天。最后一天遇节假日的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③采购人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投诉期限内。3)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⑤必要的证明材料;⑥投诉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件;⑦异议及异议答复材料。4)法定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响应人(含联合体成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5)法人当事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当事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投诉书须由授权代表或本人提交。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接收:①投诉人身份不符合本章9.5.2项第4条规定的;②投诉事项不具体,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对投诉问题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⑦投诉书内容不齐全,未按照本章9.5.2项第3条内容提交的。7)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评审信息或其它材料作为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予以驳回;此种情形下,投诉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审办法根据本系统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乔司监狱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1.评审原则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3.评审程序和内容3.1评审的一般程序为:(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响应文件的技术评审;(4)响应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5)询标、澄清响应文件的疑问;(6)根据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7)完成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侯选人。如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满足报价响应资格条件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小组审核确认,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3.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分别对响应文件进行以下顺序的符合性审查:开标会议的符合性审查,强制性资格符合性审查,评审时符合性审查(技术标响应文件审查和其他符合性审查、商务标),并做好详细记录。3.2.1开标会议的符合性审查。在报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或包装或少于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份数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地点递交的;(3)响应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4)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响应方案的除外;(5)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或报价响应保函,或报价响应保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规定其他在开标会议时可以否决响应文件或认定为无效标的情形。3.2.2资格审查。在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响应人为外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3)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报价响应资格(包括在本系统报价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4)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5)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未按采购文件资格后审部分要求提供材料的,如遇年检等特殊情况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报价响应函及报价响应函附录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7)响应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8)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9)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响应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3.2.3评审时符合性审查。在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1)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页面签字或盖章的;(2)未能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承诺内容进行承诺的,或履约担保不能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表格或应该填写表格为空白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6)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7)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复印件或原件,响应人未提交的,或提交虚假证件的;(10)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或者可以否决报价情形。对于响应人人为哄抬标价、串标,致使响应报价背离市场价格竞争规律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将不予评审;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都被否决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3.2.4技术评审(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或技术部分中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不一致或与资格后审资料不一致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4)日常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措施不可行;(5)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3.2.5商务标审查在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1)响应人的有效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2)对于响应人为哄抬标价、串标,致使响应报价背离市场价格竞争规律,经评审小组认定,将不予评审;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都被否决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3.3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0~100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单位为有效响应单位,其报价为有效报价。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小于3家的,本标项将废标。(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文件进入评分范围。若有效响应单位数量小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2)计算评标价:评标价=1-响应人填报的下浮率。(3)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有效响应人的评标价除M个最高价和M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去除M个最高价和M个最低价;M=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单位家数*10%,如存在非整数情况,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整数)。(4)评标基准值:a.由采购人代表在开标时,从1%、2%、3%、4%、5%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b.评审小组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5)根据响应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得分值。即:a.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b.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举例说明:若报价平均值为80%,随机抽取的下浮值为2%,则评标基准值=80%*(1-2%)=78.4%,投标人A填报的下浮率为15%,则其评标价为85%,则其报价得分=100-100*(85%-78.4%)/78.4%*1=91.58;投标人B填报的下浮率为25%,则其评标价为75%,则其报价得分=100-100*(78.4%-75%)/78.4%*0.5=97.83分。3.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应根据各响应人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次序,推荐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响应报价低者优先,得分、响应报价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有权不在开标和评审现场宣布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3日(如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以发布评审结果的形式通知各响应人,且不再另行通知评审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对评审结果不作原因解释。5.定标5.1定标由采购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5.2定标应当坚持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5.3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5.3.1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如未收到异议的,采购人应当根据评审报告,按照成交候选人的排序确定成交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以发布成交结果的形式通知成交人和其他未成交的响应人,且不再另行通知成交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落选原因解释。5.3.2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出现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或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拒签合同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出现上述情况的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3.3评审完毕后,如采购人发现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响应人的法律责任。6.签订合同6.1采购人的合同签订部门有权在合同签订之前对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企业信誉、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6.2成交人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与提交履约保证金。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6.3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6.4成交人响应承诺内容将在合同中写明,如违反(由采购人的合同签订部门负责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做出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响应人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6.5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不能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交响应保函的将向成交人和保证人提出索赔,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以违约处理,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条款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书合同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承包人(乙方):签订日期:202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书合同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书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合同内容甲方确定乙方为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负责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具体项目的合同内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浙江省有关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约定。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6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合同费率和结算办法3.1乙方完成项目结算时,按已完实物工程的实际量为结算依据,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工料单价法进行结算。每项综合单价结算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按编制当月信息价),合同期内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3.2措施费率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额定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额定费率中值计取。税金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额定费率(市区)计取。规费费率按照杭州市有关政府部门规定费率计取。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标准费率:建筑工程费率为16.57%;装修工程费率为15.16%,安装工程费率为21.72%;市政工程费率为:17.04%)。利润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标准费率:建筑工程费率为8.1%;装修工程费率为7.62%,安装工程费率为10.4%;市政工程费率为:9.99%)。安全责任险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中500万以下(含500万)的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中值费率乘以1.15系数。如遇政策性调整,以上费率作相应调整。该项供应商无需另行报价,今后结算将按采购文件明确的费率如实结算。3.3价格调整依据:主材价格调整顺序:①《杭州市造价信息》;②《浙江造价信息》;③监狱签证。人工费调整依据:按照《杭州造价信息》上由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季度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通知结算。进监狱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另外增加人工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杭州市季度人工信息价的50%补贴。3.4建筑垃圾、土方等外运的运距统一按“8公里以内”予以认定和结算。4、履约保证4.1乙方在成交通知书收到之后、合同签订时需缴纳人民币¥9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条款详见施工合同和有关承诺书,服务期内发生扣款事项的,则根据双方有关会议纪要明确扣款金额,在单个零星维修工程委托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资料送审后1个月内,累计计算该零星维修工程委托项目履约保证金(含监内施工安全保证金)扣款金额,一次性扣款;履约保证金退还为合同履行完毕(即所有委托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若有违约,按规定扣除后)3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函有效期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如期间履约保证金因扣款等原因导致保函额度不足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暂停服务资格。若成交人在合同履行期内被浙江省乔司监狱列入黑名单,该成交人提交在监狱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4.2履约保证金(含监内施工安全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甲方收到使用单位有关乙方的投诉或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经甲方查证属实后,根据如下合同约定,对乙方作出处罚:4.2.1乙方不服从使用单位安排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邀请公开招标项目的;4.2.2乙方接受使用单位施工项目,但不按期进场延误工程进度的;4.2.3乙方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4.2.4乙方违反使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4.2.5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廉洁从政制度的;4.2.6乙方出现其他违反有关承诺和要求的违约行为。4.3履约担保事项及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9000元(含监内施工安全保证金)用于担保服务期内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具体按以下条款执行。其中:4.3.1工程质量占:20%,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单个具体项目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工程质量部分的100%保证金;4.3.2工期占:20%,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乙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因乙方的原因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未能按时递交审计资料的,乙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元人民币,上限为合同暂定价的20%。4.3.3施工响应占:10%,在签订单个具体项目合同后,未能按期进场施工延误工程进度的,一次性扣除该部分100%保证金。4.3.4安全生产占:15%,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安全生产事故部分的100%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3.5管理制度占:10%,在单个具体项目合同实施中,因乙方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甲方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4.3.6治安占:5%,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规定,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4.3.7廉政保证金占:20%,按实际发生计取,上限额为30万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甲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违反上述条款的,则根据双方会议纪要明确扣罚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的金额,乙方必须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和及时缴纳违约金,否则将暂停施工单位定点服务,直至补足履约保证金和缴清违约金。5、工程验收和工程款支付5.1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工程结束后,由使用单位按监狱规定代表甲方自行安排验收。5.2工程款支付:按照签订的单个零星维修施工合同付款,具体见各金额的零星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用财政拨款经费支付款项的,按政府采购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和手续办理。6、工程审计管理6.1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分类:6.1.1结算送审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小额零星工程造价审核,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每月汇总竣工决算资料并提交监狱基建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监狱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组织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结算审计。6.1.2结算送审金额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以下类同)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项目提交竣工决算资料提交基建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组织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决算资料必须严格按浙监[2016]198号实行的《浙江省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办法》规定要求整理报送。6.2资料送审时间要求:送审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整报送监狱审计部门;送审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必须完胜报送监狱审计科;特殊情况需延迟报送,需书面报监狱审计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对送审资料确认签收后,工程进入审计实施程序。工程报审后,一般不再追加和受理工程变更资料。确有特殊原因,需追加工程结算调增调减送审材料,需经基建管理部门、监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按规定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报监狱审计部门审计。6.3工程造价审计所需资料内容和范围(具体目录见本协议附件1):6.3.1工程项目立项依据,包括:投资计划、立项文件或专项报告等;6.3.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6.3.3全套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及竣工图;6.3.4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过程中所签证的各类联系单;6.3.5附有工程量计算书、主要材料分析表、钢材抽筋明细表、材料差价明细表,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人员编审资格章的工程预(结)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电子文档);6.3.6施工实际用料与招投标时的品种、规格、数量有变更的相应资料;6.3.7有关影响工程造价的文件及其他资料。6.4需外部审计的,由监狱在省监狱管理局定点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费用由监狱统一支付给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审计的追加费用(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由施工单位负担,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给中介机构,并在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加以明确。6.5其余审计管理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办法》执行。7、双方约定7.1乙方不得将建设单位委托承建的维修工程在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并积极参加甲方邀请的公开招标项目。7.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建设工程有关要求,投入足够的、合格的项目管理、施工人员和工程施工设备,满足工程项目要求。7.3乙方在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乙方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班子配备人员,乙方如对项目班子成员进行调整的,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7.4乙方同意并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理。7.5乙方承诺对工作中涉及监狱秘密事项保密,严格遵守甲方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6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相应的施工保证措施完善;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等根据投标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7.7项目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要求: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治安管理、计划生育责任书执行。7.8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执行。7.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要求实施,创“标化、文明、绿色”工地。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拆除所有的临时设施,并按要求清理干净,如不按时拆除甲方有权进行拆除,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7.10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单项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7.10.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7.10.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7.10.3装修工程为贰年;7.10.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7.10.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7.10.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10.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贰年。7.1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需缴纳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3500.00元),质量保证条款详见施工合同和有关承诺书,服务期内发生扣款事项的,则根据双方有关会议纪要明确扣款金额扣款;质量保证金退还为合同履行结束(即所有委托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延后2年后的(若有违约,按规定扣除后)30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函有效期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如期间质量保证金因扣款等原因导致保函额度不足的,乙方及时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暂停服务资格。7.12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向甲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乙方须在合同履行期内向甲方每季度提交一次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8、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赔偿损失。8.2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协议4.2和4.3条款执行,同时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约定标准。具体扣款和赔偿的方法、数额在单项工程合同中予以约定。8.3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1)乙方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继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投标时的资质,并提供在乙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响应截止月不少于半年),且更换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2)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千元,并应派出资质和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人员。3.2.4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更换,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不得拒绝和拖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工程价款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万元,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9、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杭州市钱塘区。10、合同生效及其它10.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且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履约保函生效后)生效。10.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0.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10.4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采购文件、响应函以及响应函附录(3)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10.5本合同应当作为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单个项目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之一。10.6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与浙江省乔司监狱签订有关狱政设施零星维修施工合同,受本协议约束。10.7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共6份,其中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浙江省乔司监狱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送审资料目录 编号: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人合同金额施工单位联系电话送审金额甲方现场管理序号资料名称数量备注1结(决)算书份2项目实施报告份3零星工程维修项目申请表份4施工合同份5补充合同(协议)份6竣工图张7工程量确认联系单张8开工报告份9竣工报告份10竣工验收单份11(其他资料)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送审人:附件2:浙江省乔司监狱工程建设项目保密协议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乙方: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地址:一、鉴于: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做出如下约定。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二、保密信息: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有关浙江省乔司监狱单位情况、经营状况、规划方案、技术方案、投资计划、运营计划以及其他技术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书面、图像方式表明均具有保密性。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的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有关的单位情况、经营状况、客户名单、财务资料以及其他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书面、图像方式表明均具有保密性。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以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以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护,并至少采用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在任何一方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若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程度的责任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四、保密义务的终止:对方同意披露或使用该保密信息;有关的信息、技术已进入公共领域。五、返还保密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保密信息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保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协议签订地为杭州市钱塘区。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乙方:(盖章):(盖章):时间:202年月日时间:202年月日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乙方: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5、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乙方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乙方:(盖章)(盖章)时间:202年月日时间:202年月日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浙江省乔司监狱承包人(全称):为保证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贰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优先从质保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款详见施工合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暑,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浙江省乔司监狱法定代表人(签章):时间:202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时间:202年月日附件5:乔司监狱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狱基建工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美化监狱环境,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监狱基建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地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监狱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一、建筑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责任:(一)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切实做好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落实工地的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并落实工地的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度。(三)施工单位在监狱施工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必须与监狱基建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2.施工单位在监狱内部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载,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3.施工单位的施工必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类人员进出工地须戴安全帽;特殊机械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垂直运输机、井架搭建须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4.施工工地用电必须遵守监狱低压用电管理制度,接电须经监狱供电部门审批。5.施工工地应安排专人值班,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占用道路的必须经监狱同意,并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置灯光警示牌。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监狱有关规定,自觉做好文明施工。8.施工单位在监狱内活动不得与罪犯接触,不得替罪犯传递信件或物品、代打电话。(三)施工单位在监内(警戒区域)施工还须遵守以下规定:1.施工单位在监内施工必须遵守监狱有关监管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施工单位在监内施工必须妥善保管生产工具和建筑材料,并按规定场所堆放。固定架子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靠近围墙警戒区域。攀高物(包括铁杆、钢管、木头、绳子等)都必须及时清理出监,或专门设存放的房间加锁存放。3.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出监内必须登记,办理出入证并接受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单独进入监内。4.施工单位在监内施工,进出监内的时间安排必须与罪犯出收工时间错开,即在罪犯出工后,方可进监施工,罪犯收工前,必须收工出监,如需加班,须经分监狱报监狱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5.施工单位在接近警戒区域围墙施工或在围墙上施工,须向分监狱报告,经分监狱同意后切断警戒高压电网电源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须清理好电网附近的障碍物,确保送电后电网正常运行。(三)施工单位有违反以上所列款项的,每项扣1~3分,每分折扣履约保证金300元,直至扣完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四)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上(含10分)、20分以下(不含20分)的,暂停一年在监狱报名投标的资格。(五)施工单位有违反本办法行为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狱将勒令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的工期按正常工期计算,因此而出现超工期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在监狱报名投标资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全额扣完。二、监狱(以下简称甲方)职责:(一)监狱安委会、督查组、分监狱基建负责人和管教科、四大队负责督查本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有违反扣分条款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出具扣分通知书。扣分通知书由四大队负责归档保存。(二)考核督查扣分以施工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合同工期为周期,一个施工单位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分项目考核。(三)各分监狱应落实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分管领导和项目联系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对施工期间的监管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因相关单位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监管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的,按监狱监管安全督查细则进行查处。(四)监狱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应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协助使用单位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因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监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三、本责任书提取该工程履约保证金中的10%作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乙方须严格遵守条款规定,甲方负责对乙方考核。四、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乙方:(盖章)(盖章)时间:202年月日时间:202年月日附件6: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浙江省乔司监狱承包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二、工期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2、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人签证,工期可以顺延,其中(1)、(3)、(4)情况下不予补贴其他任何费用。(1)因发包人原因影响开工。(2)工程量变化且变化的工程量经折算为人民币超合同暂定价8%(含)的。(3)不可抗力。(4)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三、合同暂定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四、工程质量及验收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时国家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无偿服务期限以定点单位服务协议或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款为准。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承包人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4、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人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叁套。5、经验收,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若属施工责任者,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五、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1、项目结算方式:1.1乙方完成项目结算时,按已完实物工程的实际量为结算依据,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工料单价法进行结算。每项综合单价结算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按编制当月信息价),合同期内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1.2措施费率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额定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额定费率中值计取。税金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额定费率(市区)计取。规费费率按照杭州市有关政府部门规定费率计取。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标准费率:建筑工程费率为16.57%;装修工程费率为15.16%,安装工程费率为21.72%;市政工程费率为:17.04%)。利润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标准费率:建筑工程费率为8.1%;装修工程费率为7.62%,安装工程费率为10.4%;市政工程费率为:9.99%)。安全责任险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中500万以下(含500万)的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中值费率乘以1.15系数。如遇政策性调整,以上费率作相应调整。该项供应商无需另行报价,今后结算将按采购文件明确的费率如实结算。1.3价格调整依据:主材价格调整顺序:①《杭州市造价信息》;②《浙江造价信息》;③监狱签证。人工费调整依据:按照《杭州造价信息》上由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季度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通知结算。进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另外增加人工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杭州市季度人工信息价的50%补贴。1.4建筑垃圾、土方等外运的运距统一按“8公里以内”予以认定和结算。2、工程款支付:本合同最高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99999元。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资料递交齐全后,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85%的工程款(标准确定:如送审决算价低于合同暂定价则以决算价为准;如送审决算价高于合同暂定价则以合同暂定价为准),审计完毕后,按审定金额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或待审计完毕后,甲方按审定金额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足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未能提交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不承担违约责任。3、工程所用施工水电费用直接在审计中扣除。六、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1、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另有约定除外)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发包人有权制止使用,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发包人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并送交专业检测机构复检,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如发现承包人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发包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要求承包人调换或返工,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施工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承包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4、机械设备由承包人自备。七、发包人责任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3、提供施工图纸套(或施工说明)。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八、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2、遵守发包人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并按经发包人审核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人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贰套。5、承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工程决算资料,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工完场清,验收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和施工机具等全部撤清。7、在合同保修期间,对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补,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8、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挂靠,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2、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3、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4、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5、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有关监狱安全规章制度以及监狱工程建设项目保密和廉政管理制度。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杭州市钱塘区。十一、合同的生效和份数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2、未尽事宜,按招投标确定的《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和统一签订的合同附件执行。3、合同份数:本合同共6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日期:202年月日第四章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说明一、服务内容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选定1家定点施工单位,服务期为6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服务要求1、本项目为监区内的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监管要求较高:监狱(押犯单位)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注意事项:①工作日原则施工时间为上午8:30-16:00(施工人员不出围墙),夜间一般不施工,具体施工时间按监狱规定。手机、香烟、现金不能带入施工区域,设备、材料、攀高物、脚手架、挖掘机等需每天清理出施工区域内,可以在分监狱警戒围墙内实现封闭管理的,可以不需要每天带进带出,但需要在警卫大队做好工具登记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民警确认。一旦施工结束,必须及时核实后带出。②进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必须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2、监区内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为男性,无犯罪前科,进出监区并必须严格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3、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金额较小,施工工期大部分较紧迫,且应随叫随到。4、成交人承接项目时,与建设单位再单独签订施工合同。5、施工项目结算:(1)成交人完成项目结算时,按已完实物工程的实际量为结算依据,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工料单价法进行结算。每项综合单价结算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1-中投标下浮率)(按编制当月信息价),合同期内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2)价格调整依据:主材价格调整顺序:①《杭州市造价信息》;②《浙江造价信息》;③监狱签证。人工费调整依据:按照《杭州造价信息》上由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季度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通知结算。进监狱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另外增加人工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杭州市季度人工信息价的50%补贴。(3)建筑垃圾、土方等外运的运距统一按“8公里以内”予以认定和结算。三、项目分配监狱20万元以下的狱政零星维修工程类项目由定点施工单位承建,单个工程需签订相应合同。四、考核成交后对定点施工单位的考核:由工程使用单位配合监狱基建规划所在服务期内对定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监狱基建规划所另行制定。五、报价要求▲1、投标下浮率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下浮(按编制当月信息价),投标下浮率由响应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但不得为浮动费率)。成交人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合同期内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各响应人报投标下浮率时请将可能发生的税收政策对税金的影响考虑在内。2、施工组织措施费:措施费率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额定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额定费率中值计取。税金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额定费率(市区)计取。规费费率按照杭州市有关政府部门规定费率计取。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标准费率:建筑工程费率为16.57%;装修工程费率为15.16%,安装工程费率为21.72%;市政工程费率为:17.04%。利润: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标准费率:建筑工程费率为8.1%;装修工程费率为7.62%,安装工程费率为10.4%;市政工程费率为:9.99%。如遇政策性调整,以上费率作相应调整。该项投标人无需另行报价,今后结算将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费率如实结算。▲3、项目金额在0.5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通过浙江省监狱系统招标代理定点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相关造价咨询费(单个工程不超过146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发包人每季度在浙江省监狱系统招标代理定点单位中通过二次竞价方式确定)由成交人(定点供应商)支付,各响应人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六、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内容不得转包: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本项目内容不得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分包由其他单位承担;▲如有违反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第一节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二节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三节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第一节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施工响应文件工程名称:标项号及标项名称(如有):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报价响应函2、投标报价表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采购编号为的(标项)的采购文件,根据本系统内部管理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综合单价下浮率(最多保留为小数点后2位,且下浮率数值不得小于0)的响应报价并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我方承认报价响应函附录是我方报价响应函的组成部分。(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作为履约担保,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格式和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报价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存在采购文件第一章3.4.5规定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全部不予退还我方递交的响应保证金。(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报价约束。(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报价响应担保与本报价响应函同时递交。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二、投标报价表 响应报价报价内容下浮率(%)填报综合单价下浮率 %报价说明:1.重要提示:投标人所报下浮率数值保留为小数点后2位,且下浮率数值不得小于0。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二节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施工响应文件工程名称: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进监服务响应(格式自拟)2、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备3、验收方案(格式自拟)4、响应及时性(格式自拟)5、日常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格式自拟)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表2施工人员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职务姓名性别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工程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提供表内人员相关执业技术等级或能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第三节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施工响应文件工程名称:标项号及标项名称(如有):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后审须知1、响应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响应人的资格、业绩、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响应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不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3、“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表格内容如有附表、附件必须按主表内容顺序排列。二、资格后审申请资料表格式目录表 名表号备注申 请 表附件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格要求表附件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表附件4强制性资格条件—响应人承诺书附件5其他附件6附件1申请表申请人全称申请方式独立法人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填写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本次报价为本公司自主报价,无挂靠行为。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响应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若我公司成交将保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及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 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企业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等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流动资产万元开户银行帐号总人数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级建造师)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技工 人经营范围资质范围备 注注:1、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上述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如查实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格要求表序号强制性资格条件响应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响应人填写)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企业资质要求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部门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二企业资格要求姓名证明材料(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2企业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4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需提供任职文件)注:1、本表的附表、附件必须按上述顺序编排。2、响应文件中应附上清晰可辨的响应人《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部门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列入供应商黑名单。3、上述证件缺一不可,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如查实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以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表人 员人数资 历 要 求姓名申请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申请人填写)项目经理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男性拟派项目安全专职管理员1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男性注:1、上述人员须按上表要求分别附上清晰可辨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及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上述证件缺一不可,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如查实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强制性资格条件—响应人承诺书(采购单位):1、我公司承诺,本公司无采购文件第一章1.4.3条款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一章3.4.5规定的相关情形,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存在的情况。如出现采购文件第一章1.4.3条款规定的情况,或存在采购文件第一章3.4.5规定的相关情形,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存在的情况,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响应人的各项条件的,本公司同意采购人作出的不予退还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或向连带保证人提出索赔的决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我公司承诺,我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报价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情况;未被采购人或者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的情况。3、我公司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为我公司行贿犯罪记录。4、我公司承诺,对本工程中所有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保密。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国家和贵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5、我公司如成交,参与工程的施工,承诺监区内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均为男性,且无犯罪前科,进出监区严格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6、如我公司成交,承诺依据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在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7、我公司承诺,本项目工程不对外转包、分包。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本承诺,贵单位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没收我公司履约担保和风险控制保证金。8、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是外资控股或参股企业。9、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非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10、我公司承诺:凡涉及本项目的工程变更的程序和管理都将按照《浙江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11、保密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对工作中涉及的监狱以及公司秘密事项保密,严格遵守监狱系统有关保密规定。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国家和贵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12、我公司承诺,如我方成交,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响应保证金此处粘贴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4、报价响应保函保函编号/保险单号:致:(以下称“采购人”):鉴于_(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将于_年_月_日参加贵方采购编号(采购编号)的_(项目名称)的报价,我方接受响应人的委托,在此向采购人提供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见索即付响应保证:一、保证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如果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响应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响应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或拒签合同或拒绝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响应人在本项目报价活动中出现采购文件第一章1.4.3规定相关情形的;4、响应人在本项目报价活动中出现采购文件第一章3.4.5规定相关情形的;5、响应人在本项目报价活动中存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情形的。本报价响应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2、保证期间在该工程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或在延长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保持有效,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响应人在保证期间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或修改此保函。3、我方在本报价响应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4、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索赔通知必须在本报价响应保函有效期间内到达以下地址:。5、我方收到采购人提交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以上述保证责任金额为限,向采购人支付索赔金额。6、本报价响应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任何争议我方接受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七、本报价响应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签发之日起生效。连带保证人名称(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项目编号:SQS-A202515023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文件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采购代理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3第一章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6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采购文件123.响应文件134.报价响应165.递交响应文件176.评审187.合同授予19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20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二章评审办法231.评审原则232.评审组织233.评审程序和内容234.定标26第三章合同条款28第四章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说明4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节报价响应函部分格式52第二节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6第三节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59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项目编号:SQS-A202515023),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乔司监狱,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采购人本系统内部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内容为主要包括服务期内的土建、安装、市政等狱政设施的零星施工服务,各维修项目按单个合同结算,选定定点施工单位数量为1家,服务期为6个月,项目预算约为90万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响应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响应人资格要求1.1响应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1.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1.4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1.5未被采购人或者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1.6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非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响应人应出具承诺书,如有投诉,经查实后作无效响应处理)。2.采购文件的获取2.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潜在响应人进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登录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自行下载。2.3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2.4售价(元):每本2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由潜在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向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缴纳。未按采购公告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缴纳采购文件费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服务单位拒收其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00秒;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00秒;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5.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15000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金),银行转账的响应保证金需由响应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3302010120100046058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递交响应保函的详见采购文件关于此条内容的规定。6.其他事项:6.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评审结果、成交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招天下网站(www.zhaotx.cn)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请响应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响应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招天下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6.2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项目响应,将被拒绝。6.3本项目为采购人非公开招标项目,且非政府采购项目。7.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05800281邮箱:1662008269@qq.com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五一路666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71-86931951监督部门:浙江省乔司监狱纪检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33190第一章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浙江省乔司监狱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五一路666号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931951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05800281 邮箱:1662008269@qq.com1.1.3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1.1.4项目采购编号SQS-A2025150231.1.5建设地点浙江省乔司监狱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采购范围服务期内的土建、安装、市政等狱政设施的零星施工服务。1.3.2服务期服务期:6个月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3.4承包方式单个项目均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固定单价的施工总承包方式1.4.1响应人资质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详见以下(1)~(3)采购人要求(1)资质条件详见公告(2)项目经理资格详见公告(3)其他要求详见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采购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1.10.2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人将疑问整理成书面形式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于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前传真到代理公司,并将电子稿件发至1662008269@qq.com,采购人将统一回复。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采购截止时间3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3采购截止时间按采购公告2.2.4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1计价方式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下浮(按编制当月信息价),下浮率由响应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但不得为浮动费率)。成交人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综合单价*(1-成交下浮率),合同期内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各响应人报下浮率时请将可能发生的税收政策对税金的影响考虑在内。各项取费费率见本文件技术要求部分。3.3.1响应文件有效期采购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3.4.1响应保证金金 额: 15000元整形 式: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金),银行转帐的响应保证金需由响应人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递交时请注明: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年下半年度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定。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 3302010120100046058 响应人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交纳响应保证金,且响应人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注:报价响应保函原件在报价响应现场递交,报价响应保函中被担保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响应人名称一致且使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响应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后30日历天,保证金额不得低于上述响应保证金金额。响应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类型,若保函内无见索即付的表述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同,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保证金退还方式:若采购转账形式递交的,请在本文件规定的退还日之后,请将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及保证金转账凭证一起邮寄至代理公司处。3.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7.2响应文件份数商务标:壹份正本。技术标:壹份正本;资格后审部分:壹份正本。备注: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另行提供副本叁份。本项目采用二阶段开标法。“商务标”在第二阶段开启;响应人的商务报价应当且只能在“商务标”中出现,且“商务标”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否则如因违反上述要求,导致响应人报价提前泄露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7.3装订要求商务标装订成册,技术标装订成册,资格后审标装订成册。所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采用胶装装订(避免用活页装订方式)。4.1.2密封袋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标项号及标项名称(如有):采购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 00秒(采购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内装文件的名称(“商务标”、“资格后审、技术标”)响应人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同采购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658号招投标中心217开标室7.1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人数均为 1 人7.3.1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2、履约担保的金额:9000元;3、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时;4、履约保函应当使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并需采购人确认、同意,且被担保单位的名称应当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1、本项目为监区内的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监管要求较高:监狱(押犯单位)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注意事项:①工作日原则施工时间为上午8:30-16:00(施工人员不出围墙),夜间一般不施工,具体施工时间按监狱规定。手机、香烟、现金不能带入施工区域,设备、材料、攀高物、脚手架、挖掘机等需每天清理出施工区域内,可以在分监狱警戒围墙内实现封闭管理的,可以不需要每天带进带出,但需要在警卫大队做好工具登记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民警确认。一旦施工结束,必须及时核实后带出。②进围墙(含外侧隔离网墙)内施工必须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2、监区内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为男性,且无犯罪前科,进出监区并必须严格遵守监狱和各分监狱各项规定。3、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金额较小,施工工期大部分较紧迫,且应随叫随到。4、成交人承接项目时,与发包人再单独签订施工合同。5、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如实的填写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办公室座机和个人手机号码)和现办公地点,并保证该联系方式是畅通、无虚假和办公地点是真实的,若发现是虚假号码或者是空号或者办公地点虚假无法找到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6、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相关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具体可自行向采购人咨询了解。并将可能发生的影响导致的工程停工、延期的各种情况一并纳入项目整体综合考虑报价中,后期不作变更调整。7、因涉及生产安全管理、采购人遇上级部门巡查、不可预见性等因素导致的停工,响应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用一并包含中响应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本系统的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承包方式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承包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公告;(2)项目经理资格:详见公告;(3)其他要求:详见公告。1.4.2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响应人是有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3)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响应报价资格(包括在上级管理部门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4)资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5)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所在系统四级高级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采购人所在单位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1.5费用承担1.5.1响应人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交缴纳规定的资料费用。资料费售后不退。1.5.2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3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承担,金额为6500元。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3302010120100046058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同时应对采购人保密事项进行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10采购预备会(答疑会)1.10.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答疑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主持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解答响应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10.2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整理成采购答疑补充文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1.10.4未出席采购预备会不作为否定响应人资格的理由。1.11分包按前附表规定。1.12偏离以下情形属于偏离:(1)响应人有第二章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时的符合性审查无效标处理情形之一的;(2)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5)响应文件格式;(6)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响应人购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响应人损失均自负。采购人应在收到响应人提出采购文件所缺内容的书面或传真通知后2天内给予补齐。2.2.2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疑问提交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此疑问予以澄清,采购人在收到疑问时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已收到,逾期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2.3在采购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果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距采购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采购截止时间。2.2.4响应人收到修改或澄清内容后,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采购文件有效性规定2.3.1采购文件、采购答疑补充文件(采购澄清纪要文件)、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答疑补充文件(采购澄清纪要文件)、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补充文件、或修改文件为准。2.3.2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采购答疑补充文件和修改文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响应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3.3所有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的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由报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资格后审部分等三部分文件组成。3.1.1.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响应函(2)投标报价表(3)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它响应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采购人用文字提出)3.1.1.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进监服务响应(5)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备(6)验收方案(7)响应及时性(8)日常狱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3.1.1.3资格后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表(2)响应人基本情况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格要求表(4)强制性资格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5)强制性资格条件—响应人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交易保证金3.1.1.4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响应报价3.2.1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采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3.2.2响应人报价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报价为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考虑各项费用后的综合报价;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2)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应是完成狱政零星维修采购工程范围(所有施工图内容)、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及工期的全部内容;(3)响应人的所报下浮率均包括完成零星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内容;3.2.4响应人修改报价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响应人在采购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响应函中的响应总报价。(2)响应人如需修改报价的必须按本章第4.3款的相关要求执行。(3)修改后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必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同意还是不同意。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和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或递交响应保函,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响应保函复印件必须放入报价响应函部分,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人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备查,响应保函原件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响应保证金必须通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进行缴纳和退还。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无效。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响应人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递交报价响应保函的未成交响应人需自行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取回报价响应保函。合同签订后30天内对未成交单位还未取回的报价响应保函,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3.4.4成交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递交报价响应保函的,在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取回报价响应保函。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未取回的报价响应保函,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履约担保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3.4.5有下列情形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狱政设施零星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