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改造 餐厅运行服务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302025CCS00050
项目名称: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96000
最高限价(元):12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1296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为满足芮城县纪委监委办公人员用餐服务,强化食堂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温馨、安全、文明的就餐环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D幢三单元2101室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费率计取,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芮城县大禹东街9号
联系方式:0359-3023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D幢三单元2101室
联系方式:1536484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36484229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定稿-芮城纪委餐厅运行.docx135.1K

情况说明.pdf131.1K

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4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合同条款18第五章采购需求20第六章评审办法2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8302025CCS00050项目名称: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96000最高限价(元):1296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1296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为满足芮城县纪委监委办公人员用餐服务,强化食堂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温馨、安全、文明的就餐环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三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D幢三单元2101室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费率计取,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芮城县大禹东街9号联系方式:0359-3023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D幢三单元2101室联系方式:153648422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5364842299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名称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名 称: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地 址:芮城县大禹东街9号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359-30230354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北区D幢三单元2101室联 系 人:王女士电 话:0359-2226128/15364842299邮 箱:muhongsx@163.com5采购预算金额1296000元(432000元/年)6最高限价1296000元(432000元/年)7服务期三年8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9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10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 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勘察现场不组织14备选方案不接受15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302025CCS000504.支付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东城支行行号:104181006342账号:1430135291685.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6.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7.电汇形式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制作。2、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请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18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19履约保证金无20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费率计取,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⑥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供应商账户对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将无法解密、将失去投标资格。本项目磋商函及最终报价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发出,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及在线报价。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技术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2、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在平台发布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磋商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平台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写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价格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12.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按人民币元进行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磋商保证金:见须知附表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16.2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6.4电子响应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制作。4、响应文件的递交1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须知表。1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须知表。18.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9.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0.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磋商小组21.1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2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1.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2.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由其授权委托代表签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2.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特别注意事项23.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供应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I.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包含不同投标人在不同批次投标活动中信息相同情况;J.投标文件的制作、记录上传IP地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IP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1)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3.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技术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4.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24.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磋商过程保密25.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5.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5.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6.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7.成交通知2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履约保证金:无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将合同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29.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0.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质疑程序及处理31.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之日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3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3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第四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合同文件:《成交通知书》及下列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服务需求一览表;(3)响应报价表;(4)响应过程答疑函;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服务内容及版权:3.1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3.2著作权及使用权4、合同金额:(大写)元,(小写)元。(其他格式自拟)5、付款方式:6、履行时间、服务地点、方式6.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时间为年,具体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6.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3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7、甲方的权利义务7.1甲方的权力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7.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开户信息。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8、乙方的权利义务8.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开户信息。8.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地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9、违约责任9.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缴纳违约赔偿金,赔偿费应按服务总价计价金额每迟交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服务计价金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2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本款第(1)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0、验收甲方验收合格。11、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保密条款12.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12.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13、合同纠纷的解决履约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4、不可抗力14.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政策变化以及其它经甲、乙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合同生效15.1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5.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6、合同的终止16.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16.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16.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17、其他17.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17.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公章)中标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名称: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品目名称:货物服务工程行业类别:餐饮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96000元(432000元/年)项目简要描述:为满足芮城县纪委监委办公人员用餐服务,强化食堂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温馨、安全、文明的就餐环境,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分包情况:不分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是否组织现场勘查:不组织采购单位地址:芮城县大禹东街9号项目负责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59-3023035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无三、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1)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2)服务内容:为满足芮城县纪委监委办公人员用餐服务,配备必要的健康的食堂服务人员,采购新鲜卫生的餐饮食材,做好厨电设备的维护,保障餐厅环境及餐具的舒适整洁,服务人员要身体健康,并按照规范操作,安全用火、用气等。①供应商必须保证餐厅操作间、用餐区等经营场地环境卫生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应每日对餐厅进行无死角清洁,保证餐厅用餐环境的卫生。②供应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依法雇用餐厅所需员工,供应商应对所雇员工负责并进行工作培训。餐厅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餐饮行业健康证,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法规及采购人的制度、规定,并有良好的服务态度。③供应商应保证供餐正点、充足、优质、品种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剩余的饭菜。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足量供餐。④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诸如岗位责任及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执行、操作。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预防工作。⑤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应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采购人有权对餐厅及服务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卫生、食品、服务等检查。如有违规,采购人可视情况依法依规对供应商提出处理意见。⑥所有服务人员应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积极配合大楼内外的临时性工作,服务期间出现的用工纠纷、工伤、意外、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⑦乙方应负责办理餐厅运行所需的相关证件。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三年;2)交付地点: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芮城县西矿南路);3)付款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约定;4)售后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关的配合服务。第六章评审办法1、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信用情况、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竞争性磋商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报价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名称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4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5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6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2、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满分一、商务部分(5分)5分1、合同执行能力与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类似业绩案例,要求以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近三年为2022年6月-2025年6月内签署。5分二、技术部分(80分)80分1、服务方案(24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含①食品安全管控方案②餐饮服务方案③餐饮质量管控方案④食堂后厨及餐厅清洁方案⑤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⑥菜品搭配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4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4分,方案每项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24分2、制度保障(2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制度保障方案,包含①食堂卫生管理制度②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③食堂库房管理制度④预防食物中毒制度⑤食品安全突发应急处置预案⑥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⑦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⑧食品留样制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4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3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24分3、人力资源配备(12分)根据本项目拟投入①组织机构设置②各岗位人员配备及分工③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④各岗位工作制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2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3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12分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方案,包含①设施设备使用管理方案②设施设备清洗消杀方案③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④设施设备检查制度⑤设施设备检查维修档案管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10分5、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含①临时会议接待需求②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③发生影响正常用餐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赔付⑤服务人员未能正常履职的应对措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10分三、价格部分(15分)15分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最终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5%×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15分备注:1.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地编入投标文件。2.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3.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4.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载明,否则不予认可。5.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记零分。6.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价格部分得分以磋商小组共同认定的得分为其最终得分。7.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2.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4.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个人的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XX年XX月XX日目录一、资格部分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竞争性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营业执照;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诚信投标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二、报价部分1、第一轮报价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三、商务、技术部分:1、供应商企业简况;2、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3、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技术方案;5、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有)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6)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身份证编号:.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人)贵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六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名称)的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芮城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餐厅运行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第一轮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服务期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甲方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甲方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23……后附业绩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性别岗位123……………………注:供应商须随此表附上服务团队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如有)。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方案参照评定内容及标准的技术部分进行编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情况说明本单位集中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餐厅运行服务项目,2025年4月18日首次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后因该项目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由1年变更为3年,2025年6月6日新增关联采购指标,再次发布政府采购意向。特此说明中国共产党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6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改造 餐厅运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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