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招标公告(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2025)
浙江省本级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项目概况
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040395
项目名称: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
预算金额(元):970000
最高限价(元):9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备注:最高限价:970000元;预算执行书号:[2025]12937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7个月(从签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起)。其中项目建设期5个月内,项目试运行不少于12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 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 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 质疑与投诉: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线上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邮寄送达并联系代理机构)或政采云线上形式3.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电子交易说明:(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5. 其他事项:1) 提疑截止时间:2025-06-16 17:30:00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4)本项目有系统功能演示环节,统一采用录制视频的方式,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单独封装提交。(演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要求为Avi、MP4等常用格式。)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5118760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3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
传 真:4008266163转07347
项目联系人(询问):娄琼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68026、13606624810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浙江省档案馆
地址:杭州市丰潭路409号
传真: /
联系人:凌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11192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06-公开招标--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发售稿0609.doc805.3K
06-公开招标--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发售稿0609.pdf773.1K
06-公开招标--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发售稿0609.doc
06-公开招标--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发售稿0609.pdf
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编号:CTZB-2025040395项目名称: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TZ成县招标CHENGTAOTENDERING招标人: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前附表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2一、总则16二、招标文件23三、投标文件25四、投标29五、开标30六、评标32七、定标38八、合同签订及其他39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41一、项目概述41二、技术要求41三、验收测试要求57四、服务要求59五、其他约定63六、安全保密及质量保障要求63七、培训服务要求64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65九、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65十、其他要求:66第四部分合同文本67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74格式一:资格审查材料74格式二:投标声明函82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4格式四:以往业绩情况表88格式五:商务/技术偏离表89格式六:货物清单(不含报价)(货物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则不用)90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91格式八:开标一览表92格式九:报价明细表93格式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5格式十一:分包意向协议99投标文件封面101第六部分评分办法103一、评分办法103二、评分细则10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40395项目名称: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预算金额:970000元最高限价:97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1项970000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最高限价:970000元;预算执行书号:[2025]12937号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7个月(从签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起)。其中项目建设期5个月内,项目试运行不少于12个月。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中标方安排驻场人员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签发开工令。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通过最终验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4.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无。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招标文件。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5-06-3013:30:0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3.开标时间:2025-06-3013:30:004.开标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三)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质疑与投诉: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线上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邮寄送达并联系代理机构)或政采云线上形式3.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电子交易说明:(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5.其他事项:1)提疑截止时间:2025-06-1617:30:00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4)本项目有系统功能演示环节,统一采用录制视频的方式,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单独封装提交。(演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要求为Avi、MP4等常用格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老师联系电话(询问):85118760质疑联系人:刘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33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项目联系人(询问):娄琼瑶联系电话(询问):0571-88368026、13606624810传真:4008266163转07347质疑联系人:钱工、冯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浙江省档案馆地址:杭州市丰潭路409号传真:/联系人:凌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11192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1.前附表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一、(三)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八)踏勘现场不组织 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一、(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一、(十)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一、(十三)8;三、(六)、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若为货物项目)不允许。□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及交货方式:□CIP/□CIF。注:若允许进口,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一、(十三) 5、是否资格入围项目否。□是 入围家数:三、(一)1-3、投标文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三、(二)1-8、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三、(三)1-3、投标文件签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三、(四)1-3、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三、(五)1、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包含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上(2)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形式提交: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娄琼瑶收,电话:13606624810)。三、(七)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四、(一)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四、(二)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招标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招标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四、(三)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四、(四)1、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四、(五)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四、(六)投标样品(若为货物项目)1、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否;□是,详见第三部分要求。2、样品标识:□明标;□暗标。3、样品送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中标人样品处理:□退还;□封存至验收;□抵扣采购数量。5、样品退还时间:(另行通知)八、(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的90%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服务类费率工程类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之间部分1.1%0.8%0.7500-1000之间部分0.8%0.45%0.55%收费计算示例:(货物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100*1.5%+300*1.1%]*0.9=4.32万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注: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本项目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的90%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服务类费率工程类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之间部分1.1%0.8%0.7500-1000之间部分0.8%0.45%0.55%收费计算示例:(货物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100*1.5%+300*1.1%]*0.9=4.32万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注: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本项目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的90%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服务类费率工程类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之间部分1.1%0.8%0.7500-1000之间部分0.8%0.45%0.55%收费计算示例:(货物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100*1.5%+300*1.1%]*0.9=4.32万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注: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本项目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的90%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服务类费率工程类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之间部分1.1%0.8%0.7500-1000之间部分0.8%0.45%0.55%收费计算示例:(货物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100*1.5%+300*1.1%]*0.9=4.32万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注: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一、(十三)其他注意事项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用的政府文件内容如有最新文件规定的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continue@@continue@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continue@@continue@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continue@@continue@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continue@@continue@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continue@@continue@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continue@@continue@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查询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continue@@continue@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满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支持创新发展: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continue@@continue@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1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1.2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1.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continue@@continue@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应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 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注册并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continue@@continue@其他:为了节约社会资源,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放弃投标请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将盖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85831685@zjsct.cn)。谢谢配合!@continue@@continue@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自我意愿考虑是否参加现场开标大会,如参加现场开标大会,建议由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处理原本需要通过邮件形式传达的内容及签署,参加现场开标大会的授权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如不参加现场开标大会,授权代表需做好在线实时响应状态。注:开标期间,建议授权代表随身携带笔记本与CA锁,保持网络通畅(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建议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大会)。@continue@@continue@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服务的内容相同,且同时提供业绩的,业绩从低计分。@continue@@continue@☐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分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分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continue@@continue@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1家。@continue@@continue@▲本项目有系统功能演示环节,统一采用录制视频的方式,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单独封装提交。(演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要求为Avi、MP4等常用格式。)@continue@@continue@★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continue@@continue@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贰份,装订成册,在签订合同前分别给代理机构和使用方。一、总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定义招标(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中标人:系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系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系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包括系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本招标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的投标人:系指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是由本企业制造或者由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制造(提供),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系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系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档案馆;产品(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培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书面形式:系指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四)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执行。▲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联合体投标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3、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成员中有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须附相应声明函),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投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4、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十一)对供应商的限制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5、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无效。6、招标人将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明确标注(货物项目)。(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最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7、因特殊情况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的或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将不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取得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的,招标人可在中标人作出保证供货且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授予其合同,招标人将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8、招标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9、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二)询问、质疑、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供应商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本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档案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收件人:方老师,电话:85118760。(十三)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该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不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5、本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的,若出现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入围需求家数时,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投标人,其他有效投标人获得入围资格。只有二家及以下有效投标人的则重新组织招标。6、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货物项目)。7、▲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该货物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最终用户须为招标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货物项目)。(十四)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第六部分评分办法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上述招标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招标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递交的《询问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提疑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有必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书面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提疑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单独制作)(1)资格审查材料(按第五部分格式一要求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单独制作)2-1商务文件(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三)。(3)商务评分中所需的材料(如有,详见评标办法需要的内容)。(4)以往业绩情况(如有,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并按第五部分格式四要求编排)。(5)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有,如联合体协议、拟分包情况(详见分包意向协议)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商务响应文件)。(6)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是指对“第四部分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五)。2-2技术文件(1)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按标项分别描述(如有))及相对应的设备彩页说明或原厂出厂配置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六,货物项目)或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服务项目)。(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方案(包括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及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方案、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3)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资质证书、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同类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如其中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的,须按第五部分格式七格式编写)。(4)项目进度表。(5)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6)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是指对“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五)。3、报价文件(单独制作)(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八)。(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九)。(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小微(监狱)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人填写,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按顺序装订。有“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X”的须按照格式填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可根据第六部分评分办法中的评标细则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自评表》附于投标文件首页,并详细注明对应材料页码。(二)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二部分三、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本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4、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2)投标文件应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的文件格式为PDF。(4)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5、《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7、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要求进行响应。投标供应商若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未提供技术参数中明确要求的证明材料,则按评分细则中技术响应程度进行扣分。9、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0、编制投标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浏览器”。(三)投标文件签章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四)投标文件形式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见《前附表》。3、“备份投标文件”:见《前附表》。(五)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六)投标报价1、报价组成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人员工资、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包括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若为货物项目),投标报价还应包括:(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2)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可办理免税的除外)以及办理进口事宜所需的所有费用;(3)本须知“前附表”即使明确可免关税,如因国家(海关)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免关税的,关税由招标人承担;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的,合同价不予调整,关税由供应商承担,报价范围按前款(1)条执行;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投标人应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并由投标人承担汇率变动风险。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七)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见《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1、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见《前附表》。(五)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见《前附表》。(六)投标样品的递交与退还(货物项目)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及“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的要求提供样品。2、样品为投标文件的补充,仅作辅助评标用,但其应能真实反应投标货物的参数性能指标,所提供样品与投标文件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3、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样品标识为“明标”的,投标人须在样品本体明显位置标注“项目(标项);投标人全称;样品总件数-第几件”(A项目,标项B,XX公司16-1)。4、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样品标识为“暗标”的,投标人样品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否则视同未提交样品。5、投标人样品应于开标结束前到达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否则视为未提交样品。6、投标人样品应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起5个工作日取回。7、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中标样品“封存至验收”或“抵扣采购数量”的,中标人应将样品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期间应保证到达目的地的样品与评标样品完全一致。8、样品制作、安装、运输、拆除等递交、退还样品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样品的包装应方便样品运输、保存并二次包装,否则投标人取回样品时需自行携带包装。五、开标(一)开标形式1、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开标流程采取第一步先开启资格文件,第二步开启商务、技术文件;第三步开启报价文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宣布开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启动在线解密程序,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招标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启动异常情况处理,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反之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投标;(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在线公布开标结果给各投标人并通过邮件形式公布组织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及其他资料(如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可现场进行签署);(3)开启资格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开启商务、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开启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4)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审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开启报价文件;商务、技术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将不开启报价文件。(5)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平均分情况给各投标人。(如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可现场公布);(6)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线公布报价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给各投标人并要求其在报价开标一览表上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评审委员会对报价的符合性、合理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报价评审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最终得分排名名单;报价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将不进入最终得分排名名单。(7)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分情况和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给各投标人,同时公布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如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可现场公布);备注:1、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评审小组的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六评标”章节相关规定。2、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3、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一)评审工作组织及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咨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二)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4、反对不正当竞争。(三)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标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标工作。1、严格遵守评标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事先告知招标组织机构。2、服从招标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标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3、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评标现场安静,不在评标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标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配合招标组织机构回答投标人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评标过程、结果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标结果前不准泄露评标结果,不准将评标资料带出会场。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8、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招标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9、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评标委员评分完成后,再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提供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四)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2、在评标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3、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方法、评标依据、评标标准等。4、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商务、技术评分,评标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评标人员对各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7、评标人员对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8、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开启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9、价格评分,评标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进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调整并打分。10、评标人员对报价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12、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投标文件的鉴定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鉴定。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2、投标文件以供应商解密的电子版为准,若因无法正常解密,则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无效标情形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其资格或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进一步评审:(1)资格审查时出现:1)投标人未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资格文件;2)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2)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出现: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包括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符合带有“▲”标记的条款的)或缺漏的投标文件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5)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且未申明哪个有效的;6)未提供有效投标声明函的投标文件;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出现: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包括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符合带有“▲”标记的条款的)或缺漏的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投标文件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2)投标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报价且未申明哪个有效的;3)投标报价超预算的(含分项预算)或超最高限价的;4)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未提供有效《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或《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6)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报价的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4)如有多报、重报,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及报价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应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评标办法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八)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公告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七、定标(一)定标1、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1名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2、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结果报经招标人同意,最终确定中标人。(二)招标结果公告在招标人确认招标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招标结果发布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三)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其他(一)合同的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按照“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内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未按规定的时间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进行公告,或重新组织招标。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合格交货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中标人因制造商原因无法供货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二)售后服务考核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2.一、项目概述1.1建设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五章节中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四十一条:档案馆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应当采用磁介质、光介质、缩微胶片等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存储介质,定期检测载体的完好程度和数据的可读性。异地备份选址应当满足安全保密等要求。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建设灾难备份系统,实现重要电子档案及其管理系统的备份与灾难恢复。综上所述,党和国家关怀、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因此,为了推动“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筑牢平安中国的档案安全防线要求,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完善备份机制,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积极探索备份新途径,加强备份工作全过程安全监控,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加强浙江省档案馆电子档案资源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全省社会公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管理的能力。1.2采购清单序号系统/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系统1套具体技术要求请参见对应章节。采购内容具体以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为准。1.3.二、技术要求2.1总体要求(1)项目要求采用跨平台、标准的、开放的、技术成熟的、先进的软件开发和集成技术进行建设。确保系统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安全高效,并且充分考虑到系统今后纵向和横向的平滑扩张能力;(2)系统开发架构主体应采用基于B/S模式的三层或多层结构,基本做到客户端零维护,并且采用开放技术体系结构和先进的MVC开发模式,以提高系统的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3)系统架构中各层应采用成熟的、综合性能较好的Web中间件、数据库产品,适应于主流操作系统平台;应用程序不依赖任何特定硬件设备,适配多种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系统构建灵活、简明。合理分配和控制系统资源,性能稳定,运行高效;(4)有关档案基础数据库需符合国家档案馆和有关业务规范要求,系统应提供基于XML的数据交换接口,支持不同系统之间数据交换。(5)结合“热-温-冷”分层存储体系,支持全量、增量、差异备份及异地多活容灾,兼容主流分布式存储、蓝光光盘库、智能硬盘库及磁带库。系统集成持续数据保护、数据同步、智能分层等技术,确保备份效率与数据持久性。(6)通过端到端加密、WORM防篡改、可靠存证及智能故障预测与策略优化,满足等保三级、商用密码等合规要求。(7)系统支持私有部署、信创适配及开放API生态,确保高可用性与可扩展性,适应未来业务增长与技术演进需求。2.2应用系统业务需求2.2.1.数据接收2.2.1.1硬盘数据接收可对接智能硬盘库,可自定义只读硬盘槽和读写硬盘槽,实现硬盘插入自动挂载读取功能和数据一键备份功能。支持远程硬盘库接收,支持一键自动导入远程硬盘库数据和一键备份功能。要求提供硬盘数据采集处置功能,对接收的数据按地区或类型进行分类整理。要求支持自动获取文件名称、文件形成时间、修改日期、文件大小、文件类型等属性。2.2.1.2光盘数据接收要求提供光盘数据自动采集处置功能,接收蓝光光盘的数据时需支持记录BD光盘的物理唯一BCA编码,对接收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如馆藏、长久、数字馆、数字资源、亚运、登记备份、异地备份等。要求支持自动获取文件名称、文件形成时间、修改日期、文件大小、摘要码、文件类型等属性。2.2.1.3在线数据接收要求提供NFS、CIFS共享目录方式采集处置功能,对接收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如馆藏、长久、数字馆、数字资源、亚运、登记备份、异地备份等。要求支持自动获取文件名称、文件形成时间、修改日期、文件大小、摘要码、文件类型等属性。界面上提供自动挂载功能。2.2.1.4在线数据扫描可定期执行在线数据扫描,扫描结果比对已归档文件数据库,形成统计报表。2.2.1.5接收管理要求对数据接收模块,接收的数据按类目进行管理。2.2.2数据管理2.2.2.1封包管理要求支持手动或自动创建数据封包任务,将档案数据按照ISO标准化进行封包,单个数据包大小可选(如80G等),封包方式支持ISO标准包形式,单个数据包包含封包信息表(文件名称、文件大小、摘要码、文件类型等)和校验码,具体封包策略在系统管理模块中的封包策略进行调整。2.2.2.2巡检管理2.2.2.2.1智能巡检要求支持根据智能巡检策略,对已封装好的数据包自动进行巡检,并生成巡检报告,并将巡检报告中异常信息自动推送至档案管理员,支持短信报警(供应商提供短信猫)、系统消息的形式。2.2.2.2.2抽样巡检要求支持根据人工抽样巡检,可对已完成智能巡检的数据包,进行抽样巡检,可设置抽样比例、抽样深度等,并生成抽样巡检报告。支持在线浏览抽样巡检报告。2.2.3利用查询2.2.3.1数据查询2.2.3.1.1数据检索要求提供基本条件检索功能,支持多关键字组合查询,检索条件支持自定义配置,检索结果关键字标红,并支持结果中搜索。要求支持对文件名称、文件时间、文件数字摘要等信息搜索(含通配符),支持查询系统内的文件存储位置、版本、介质、份数等相关信息。要求支持通过文件详情可显示该文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文件名、别名、文件大小等),另需显示数据所在物理存储设备的具体盘位和介质序列号和文件所在存储介质的路径。2.2.3.1.2下载列表检索到文件可以单选和复选后添加到下载列表统一进行数据下载或导出,此功能可将需要下载的文件暂存到缓存区供多次使用,不用时可以将其删除。2.2.3.1.3恢复列表检索到文件可以单选和复选后选择要恢复的位置,然后系统自动将其添加到待恢复列表,开始任务后自动将备份数据恢复到指定位置。2.2.3.2开放查询(政务外网)2.2.3.2.1注册&登录要求提供用户的账号注册功能,注册时需填写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信息和验证码,注册完成后,在后台用户管理模块记录注册的用户信息。对已注册的用户可以通过用户名/手机号码、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时记住当前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对忘记密码的通过相关验证进行密码找回。政务外网查询平台要求提供和浙政钉对接功能。依据浙政钉组织,自动确定权限。2.2.3.2.2数据检索要求依据用户权限查询备份数据目录信息,使用者登录后可进行目录查询,系统自动记录使用者的浏览信息。目录查询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时间、文件数字摘要等信息搜索,支持查询系统内的文件存储位置、版本、介质、份数等相关信息。对接第三方存证查询功能。提供API接口对接功能。2.2.4备份与恢复2.2.4.1异地自动热备要求支持异地存储热备,实现自动同步。如存储系统提供可调用专业的备份与恢复系统功能(系统预留接口),数据同步达到分钟级别,相关功能集成到系统中并在同一界面展示和操作。支持大容量分布式存储(如6PB容量以上)。2.2.4.2热备恢复要求实现异地存储热备的数据,实时自动在线恢复,并对恢复的数据进行校验,确保恢复的数据完整、安全、可用。2.2.4.3离线备份要求支持离线设备备份,实现多套多介质数据备份。(1)硬盘数据备份(支持自动标签,支持将已封包好的数据包写入硬盘中,支持对接大型智能硬盘库,支持备份进度和备份结果实时展示);(2)光盘数据备份(支持将已封包好的数据包刻录到光盘库中,支持对接蓝光光盘库,支持刻录进度和刻录结果实时展示);(3)磁带数据备份(支持直接将数据包写入磁带库,支持对接Dell、昆腾、Hp、ibm等品牌磁带机,支持备份进度和备份结果实时展示)。(4)与标签打印机接口对接,可直接打印硬盘、磁带标签。配备标签打印机一台(由中标方提供)2.2.4.4离线恢复要求实现离线设备备份的数据,手动恢复,如硬盘、光盘、磁带备份的数据,根据系统备份清单,手动选择需要恢复的数据。2.2.5配置管理2.2.5.1分类管理2.2.5.1.1数据分类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定制数据分类树,分类树数据节点可关联载体保存位置,每个数据节点使用不同载体进行多副本保存位置设置。2.2.5.1.2分类树要求提供分类树设置的功能,包括分类树的新增、修改、删除和复制等。分类树创建后可按数据类型、年度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节点的创建,并支持扩展。2.2.5.1.3数据字典提供数据字典配置的功能,数据字典分类包括常规编码、业务编码,可对编码项名称、编码值,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显示、隐藏等操作。2.2.5.2资源管理支持对多种存储介质进行统一视图管理,介质实时状态展示、单个介质内文件列表浏览、维护等功能。符合DA/T75-2019的规定要求。2.2.5.2.1存储管理要求支持对存储设备登记、存储设备管理、存储介质状态管理等,如存储设备的属性、位置、状态、操作、读写权限等。存储管理包含异地备份存储(读写)、档案馆业务中心存储(只读)及备份系统管理的存储(读写)。2.2.5.2.2硬盘管理要求支持对离线硬盘登记、状态管理等,通过硬盘智能管理库进行管理,如硬盘的数量、容量、位置、读写权限等。实时进行硬盘管理,及时了解硬盘状况。2.2.5.2.3光盘管理要求支持光盘库设备登记、设备管理、光盘状态管理等。2.2.5.2.4磁带管理要求支持磁带库设备登记、设备管理、磁带状态管理等。2.2.6应用管理2.2.6.1数字摘要管理要求记录系统中数据处理环节所涉及的数字摘要,对数字摘要进行管理、检索等操作。2.2.6.2接口管理2.2.6.2.1对接管理要求与本系统对接的接口,集中在接口对接管理模块中,在该模块管理接口,如接口注册、接口信息配置、接口启动停止等。2.2.6.2.2调度管理要求自动监控与本系统进行接口对接的相关操作,实时了解接口调度情况,及时掌握系统接口运行情况,确保与本系统对接的接口稳定运行。2.2.6.3任务管理2.2.6.3.1封包任务要求支持对数据封包任务进行管理,如智能封包任务、手动封包任务,对封包任务进行跟踪处置。2.2.6.3.2巡检任务要求支持对巡检任务进行管理,如智能巡检任务、抽样巡检任务,对巡检任务进行跟踪处置。2.2.6.3.3备份任务要求支持对备份任务进行管理,对备份任务进行跟踪处置。2.2.6.3.4恢复任务要求支持对恢复任务进行管理,对恢复任务进行跟踪处置。2.2.6.3.5接收任务要求支持对数据接收环节的任务进行管理,自动监控数据接收环节任何操作,对接收任务进行跟踪处置。2.2.6.4预警管理2.2.6.4.1待领预警要求系统任务队列执行过程中发生必须由人工进行干预的异常时,例如:数据包备份过程中载体空间不足,检测任务发现异常后无法进行恢复操作、当服务器出现异常等情况,要求系统通过系统消息、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相关干系人,便于及时干预处理。对未被认领的预警信息由相关人员进行认领,系统支持通过后台预警设置模块,设置预警产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被认领,预警升级。2.2.6.4.2已领预警要求显示所有已经被领取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内容、预警类型、预警级别、预警时间、领取人和领取时间等信息。领取人在预警信息领取后,对处理完成的预警登记处理结果和处理日志,便于后续问题追溯。2.2.7系统管理2.2.7.1权限管理要求权限控制包括角色维护、角色赋权两个主要方面。角色维护包括添加角色、修改角色信息和删除角色。角色赋权支持分功能赋权(将功能菜单赋予角色)功能。角色创建完毕,并将相应权限赋予成功后,要将角色分配给相应用户,最终以用户的角色体现角色的权限。2.2.7.2预警管理要求产生预警后,告警信息会以系统消息、短信(系统预留短信接口)等形式通知到相关干系人。预警信息通知哪些人,以何种方式,通知发出来规定时间未得到有效处理会将告警信息的严重级别上升,这些策略的配置统一放置在预警策略进行配置管理。2.2.7.3用户管理要求提供对用户管理的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删除和初始密码等操作。新增用户时维护用户的基本信息,包括登录名、姓名和邮箱等。还支持设置用户的启用状态。提供浙政钉用户导入导出功能。2.2.7.4日志管理要求提供对日志管理的功能,用于对系统用户操作、登录等行为的记录。根据操作人、日志类型、操作模块和日志内容等查询日志记录;将日志记录导出为Excel文件;对日志提供手动审计或后台定时批量审计的功能。可对接后台日志审计系统。数据库可对接数据库审计系统。2.2.7.5消息管理要求消息管理提供记录系统中所有的系统消息,包括消息内容、发送时间和消息状态。对系统消息提供标记已读、全部标记已读及删除功能。2.2.7.6定时策略要求提供定时策略管理,如自动封包、自动巡检、自动检测、自动备份、自动预警、自动恢复等,本模块是对系统后台运行的定时任务进行集中管理。提供定时任务的开启功能,定时任务开启后,可根据定时任务设置的时间,系统进行定时对应的功能操作;提供定时任务的关闭功能,定时任务关闭后,系统不再执行该任务的定时操作。2.2.7.7检测策略要求提供检测策略设置,如数据包检测等,本功能配置检测项是否启用。2.2.7.8备份与恢复策略要求提供备份策略设置功能,对需要进行备份的数据制定备份策略,如数据类型、备份时间、备份的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备份结果和备份路径等信息。要求提供恢复策略设置功能,对需要进行恢复的数据制定恢复策略,如对异常数据进行自动恢复、对比检测等。此功能集成专业的备份与恢复系统(系统提供接口),直接调用相关策略。2.2.7.9封包策略要求提供封装策略的设置功能,包括封包规则、分类、电子档案数字对象和电子档案数字对象路径等,系统自动更具根据封装策略,生成“数据包”。设置数据包封包大小,如80G,封包方式ISO。2.2.7.10巡检策略要求提供巡检策略的设置功能,包括智能巡检策略、抽样巡检策略,如数字摘要、包大小、包信息、包是否完好等。2.2.8数据同步存证2.2.8.1存证业务流程系统为异地文件同步和接收数据长期保存提供第三方存证与验证功能,确保入库文件的真实性和⼀致性。系统通过API模块对接第三方存证与验证系统,先对入库数据、封装包等实施证据固化与信息存证,存证信息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大小、摘要码、时间戳和其他元数据信息。数据发生同步、备份、迁移等操作以后,再通过API模块进行数据对比验证,验证完成生成验证报告,确保同步或迁移数据的真实性与长期安全存储。第三方存证与验证系统通过一次性写入、不可删改的物理存储、可信时间戳等技术手段确保存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和不可删改性。区块链模块不单独建设。CCCCCCCCC↑④指纹数据与档案路径摘要数据,通过联盟链节点上链固化,签发证书档案馆数字身份校验档案数据指纹加密比对平台0比对结果指纹数据拉取靈数据分包SM离线传输云存储数据指纹计算档案馆内网服务器人工取包档案馆外网服务器核验服务①内网服务对档案数据人工将指纹列表外网服务器部署存证进行分包、打包、计csv文件,通过储服务,定时拉取本地核验指纹数据与路径信息、算数据指纹,生成指存介质,转存到外新增指纹列表文件,文件包、文件名、上链时纹列表文件csV网服务器解析数据,发起上链间等上链信息的一致性2.2.8.2存证证书服务为使上链信息可视化,针对关键档案可直观、权威地证明档案原貌,系统支持本地化部署证书服务。每批数据完成上链后,链上会根据档案包维度,生成证据链,核验服务机构会基于证据链签发存证证书,证书内容和制式如下,证书会以文件包名作为前缀进行命名,由本地证书服务从核验服务机构拉取至本地硬盘存储。2.2.8.3档案包核验服务基于档案存证服务,平台支持文件核验、指纹核验两种验证方式。2.2.9离线打包工具要求系统提供专业的离线打包工具,用于统一档案数据移交,将打包工作前置到待移交对象。工具支持信创操作系统以及Windows环境下运行。2.2.9.1功能模块工具主要功能模块:任务(包括数据分类、全备或增量、校验码等配置,一键自动封包)、统计(统计已封包文件数量、大小等)、监控(展示封包任务进度条包含(正在进行的文件、速度等))、日志(可查看和导出)、文件地图(显示备份任务数据目录树和空间占用情况)。2.2.9.2自动挂载界面上实现cifs、nfs等协议的自动挂载。2.2.9.3扫描任务扫描磁盘指定路径下的文件,生成文件树,依据摘要码,计算需备份文件。2.2.9.4封包任务工具能够扫描磁盘指定路径下的文件,生成文件目录,对打包文件实现全量、增量的打包方式,打包格式支持ISO。可实现一键封包功能。2.2.9.5数据分类数据分类作为浙江省档案馆管理各市、区档案的判断条件,备份时需将数据分类作为关键词与各市、区数据相关联;2.2.9.6重复率计算提供计算当前任务文件重复率功能,并列出重复文件信息;2.2.9.7校验码封包时可选择使用SM3校验码,且生成的封包文件需存储校验码;2.2.9.8自动交接表封包任务完成后可自动导出交接表。2.2.9.9文件地图(1)可以显示目录树结构,目录信息来源于本地数据库和本地文件读取。已备份、未备份的文件进行标记。(2)可以单独打开任意一个备份任务,显示备份任务包含数据的目录树,点击(漂移、括号)等形式显示数据包名、备份时间。(3)统计功能。(4)实现文件地图和打包任务的导入导出功能。2.2.10智能分析2.2.10.1多源异构数据整合目录信息抓取:分布式遍历所有目录,提取文件名、路径、大小、修改时间等元数据。全文数据提取:提取文档文件的文本内容并应用NLP技术分析。元数据提取:提取非文本文件(如视频、音频等)的属性(如分辨率、时长、编码格式等)。数据整合:将元数据、文件属性等存入分布式数据库。2.2.10.2智能索引库构建知识库构建:利用知识图谱、向量化技术等,实现上述数据的结构化存储与动态关联。2.2.10.3在线查询平台功能设计自然语言交互:支持用户通过自然语言输入查询,系统自动解析意图并匹配相关档案。智能推荐:根据用户查询历史与行为偏好,展示档案关联信息。2.2.10.4智能数据分析展示设备数据智能分析:支持对设备和介质容量、接收数据、备份数据、巡检数据、恢复数据、环境数据等进行动态、多维度统计分析,并可通过历史数据对比以图表形式展现结果。接收数据智能分析:支持统计、汇总接收的不同来源(不同档案馆)的档案数据,分析各个时间段接收的档案数量、类型,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案,动态分析全省各个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数量、类型,全面了解各档案来源情况,把握档案接收的发展趋势。保存数据智能分析:支持对系统中保存的数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以图表等可视化数据和分析结果展现。巡检数据智能分析:支持对系统中巡检数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以图表等可视化数据和分析结果展现。备份数据智能分析:支持对系统中数据备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以图表等可视化数据和分析结果展现。恢复数据智能分析:支持对系统中数据恢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以图表等可视化数据和分析结果展现。2.3应用系统非业务需求2.3.1总体设计要求系统在总体设计上,应具备高可用性、高性能、可伸缩、可扩展及安全性。系统应统一采用负载均衡部署模式,实现单节点故障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系统访问及接口应统一采用https协议。系统应同时支持IPV6和IPV4访问。2.3.2数据库需求兼容主流国产数据库如金仓、达梦等。2.3.3日志接口支持SNMP、Syslog等协议,可与日志审计设备对接。2.3.4可用性指标(1)目录检索客户端响应时间≤3秒。(2)系统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界面设计简单易用,符合用户的业务操作习惯,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使用的复杂程度。2.3.5效率指标(1)数据封包速率≥500MB/s(10GbE网络环境)。(2)全量备份速率≥500MB/s(10GbE网络环境),增量备份延迟≤1小时。(3)数据恢复速率≥1TB/h,RTO≤2小时。(4)在硬件条件达标情况下,支持≥50个并发扫描/封包/备份/恢复任务,任务失败率≤0.1%。(5)文件扫描速度≥100万个/小时。2.3.6系统安全性需求本系统应遵循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等级为:三级。系统的设计、实施必须遵照和满足信创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相应等级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安全可靠建设任务。2.3.7网络安全要求中标方应服从采购人的网络安全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检测、安全防护、应急演练、漏洞修复等工作。中标方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采用多层次的安全措施,包括身份认证、权限控制、数据加密等方面,具体采用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使用可信的平台/框架代码或第三方组件开发应用程序;应用程序访问数据库和服务器时应尽量使用最低权限;应用程序的输入输出需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恶意字符的带入;应用程序需加强访问控制,严格校验相关权限,并对口令的配置进行复杂度校验;有文件上传功能的应用系统必须采用白名单进行文件类型的限制;使用HTTPS协议传输数据等各类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系统在云环境部署后,若发现安全隐患,中标方须立即开展相关安全修复工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或消除隐患或作出暂不修复说明的,逾期时间未超过1天,采购人可按照隐患数量,每个隐患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逾期时间超过1天且未超过3天,采购人可按照隐患数量,每个隐患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逾期时间超过3天,采购人可按照隐患数量,每个隐患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十。若被发现其开发、维护的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和发生运维事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运维安全等)造成服务质量下降或造成采购人被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但系统运行总体正常的,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被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且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十;对系统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数据库数据丢失且无法恢复,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十五,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系统在进行等保2.0测评的过程中,中标方应无条件地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安全整改、漏洞修复等工作。2.3.8访问安全(1)多因子认证(MFA)登录,IP白名单限制管理端访问。(2)权限分离:管理员、审计员、安全员、操作员角色独立,操作需双人复核。2.3.9系统兼容性需求2.3.9.1服务器兼容性支持主流国产服务器(包括鲲鹏、飞腾、龙芯、海光等),确保在不同的硬件平台上都能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2.3.9.2存储设备兼容性支持主流国产存储设备(包括分布式存储、光盘库、硬盘库及磁带库等)的接口对接、设备管理、状态监控、数据读写等,确保异质异地多套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恢复性。2.3.9.3操作系统兼容性(1)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如银河麒麟、统信UOS等)运行环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操作系统环境,不受系统环境限制。(2)支持国产虚拟化与容器平台的部署、适配、管理、开发和运维,确保项目系统的高效运行,而且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2.3.9.4数据库兼容性支持基于国产操作系统实现独立的数据库持久层设计,采用先进的数据库引擎与可靠的数据库连接池技术,使得系统可支持主流的国产数据库平台系统,适应系统的数据层的兼容性与可移植性的需求。2.3.9.5字符编码兼容性支持存量数据的文件夹、文件名的各类字符编码(含乱码),系统可自动统一处理成规范的编码方式后备份入库,确保数据备份的文件完整性。2.3.10信创兼容性要求本系统建成后对国产桌面终端必须具有完全的兼容性和适应性,应至少支持2种以上国产技术路线(ARM、C86均要求支持),满足国产芯片(飞腾、龙芯、麒麟、兆芯、海光,至少支持两款)和基础硬件(以华为、联想、曙光、长城、同方、浪潮、华三等主流厂商的服务器、计算机产品等,至少支持两款)与2种以上操作系统(麒麟、统信等)的融合混搭、交叉访问,且能在目前政府管理部门普遍使用的主流国产浏览器(红莲花、360、统信UOS等)环境下正常访问和操作,组合环境主要指国产芯片+基础硬件+国产操作系统+国产中间件+国产数据库+国产浏览器,)。第三方测试机构须提供所选2种技术路线/组合环境情况下,所有功能的适配检测结果,如发现有不兼容情况,中标方要及时处理,进行兼容性和适应性改造。1.4.三、验收测试要求3.1总体要求(1)本项目在初验前应进行第三方系统功能(包括信创兼容性)检查测试、安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初验。(2)本项目在终验前应进行软件测试(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功能、性能和其他技术满足情况,并提供正式的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试(进行相应测试并提交正式的安全测试报告和整改说明书),软件测试和安全测试均通过后方可进行终验。(3)本项目系统功能检查测试、软件测试、安全测试相关费用、整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3.2软件测试本项目软件测试包括功能、性能(包括信创兼容性)测试。中标方须至少提交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报告和其他技术满足情况测试或验证报告(报告中涉及的不同内容可由不同第三方提供的分报告组成),且报告明确注明为针对本项目的“软件测试”,方可视为通过软件测试。3.2.1功能测试功能测试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和信息化系统软件,列出所有功能。3.2.2性能测试性能测试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的性能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测试、负载测试、疲劳测试等。3.3安全测试(1)本项目安全测试包括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安全配置核查、代码审计等,并要求输出上线前安全评估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报告,包括《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安全配置核查报告》《代码审计报告》等。(2)安全测试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提供有资质单位提交的测评报告。(3)项目中标方应根据安全测试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说明书》,确保无中危及以上漏洞遗留,并得到上述检测机构确认。(4)中标方须至少提交《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安全配置核查报告》,且无中危及以上漏洞,方可视为通过安全测试。3.4密评要求项目要开展密评工作,制定密码应用方案,按照密评和密码应用方案的要求开展建设。本系统项目在验收前需完成密评工作,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得分大于等于60分且没有高风险项,通过密评,取得密评报告,相关密评费、整改等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3.5等保要求项目须通过等保三级备案测评,测评结果80分及以上。3.6系统法规性需求系统符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等保三级要求,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法规遵从。1.5.四、服务要求4.1项目的知识产权(1)项目建设中所产生的过程产物、成果产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源代码、设计图、系统文档等),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工作。(3)项目建设中如需要采用第三方组件,需保证所使用的组件有完整的源码,无知识产权问题(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不能采用存在版权争议的开源产品,相关产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无安全漏洞、技术稳定可靠,并在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中明确,并得到采购方认可。(4)项目建设中如需采购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专利的中间件等软件产品,一次性采购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且要保证采购后无任何其他使用或服务等费用。(5)中标方对本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等应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4.2项目验收要求(1)中标方在项目正式验收前需要提供本系统完整的系统安装包、数据库脚本、源代码、所使用到的控件、中间件等产品以及相关的系统文档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以及流程、规则等的详细说明;数据库设计;系统测试报告;系统部署及维护手册;系统操作手册;监理要求的其他文档;培训文档;应急响应手册;源代码;试运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省相关部门关于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验收要求的其他材料等)。(2)对本项目已开发测试完成的平台系统,中标方按照验收规范,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并进行初验和竣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退回中标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4.3售后服务要求以及质保期要求(1)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中标方至少保证1名项目组核心开发人员驻场运维,若发生质量缺陷、安全漏洞,中标方应及时处理。(2)中标方应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支持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如在数据处理上存在的业务类和数据类疑问,应给予相关的说明文档和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咨询、提供技术脚本)。(3)系统在运行期间若需要升级操作系统和软件版本,中标方应及时升级,并提交相关的升级报告说明。(4)针对特殊日期(节假日、重大会议),中标方应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和突发情况预案。(5)中标方应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包括资源使用率(CPU、内存、存储、网络)、系统备份情况、网络安全情况、系统故障情况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6)中标方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在运行期间发生的系统迁移等需求。(7)中标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技术服务合规、安全、可靠。(8)售后服务期限: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正式使用后,中标方应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9)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投标人须按采购人相关要求,做好本项目系统的运行保障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有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售后服务要求。(10)试运行期间,中标方应协助采购人在省内设区市、县市区档案馆部署软件(差旅费由中标方负责)。4.4团队人员要求(1)中标方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核心团队(含项目经理)专职负责本项目,并由项目经理统筹中标方其他各类资源(包括人员、工具等)支撑保障本项目实施。(2)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职称(高级)资格(发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3)应标时,需提供上述核心团队人员名单、简历(包含但不仅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资格认证等)、本单位社保证明、工作分工和各自职责。同时,投标方应对拟投入的其他资源单独进行说明。4.5团队管理要求(1)中标方应服从采购人和监理方统一管理,按照采购人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推进和相关支持保障工作。同时,核心团队成员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2)中标方驻场开发团队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工作和放假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3)中标方核心团队应每周填写工作周报,按时参加采购人和监理方组织的相关会议,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4)投标文件中组成的项目工作组人员构成,应为项目实施中的实际工作人员并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替换人员征得采购人和监理方同意后方可上岗,并按相应的程序进行交接。(5)中标方应保持核心团队人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等团队成员,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团队成员空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每人每周扣除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严重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保留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6)中标方应成立项目工作组,工作组应由合理的角色和人员构成,每个人只能承担本项目的一种角色。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必须提供1名技术开发人员驻场服务。中标方应对本项目核心开发和运维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书面提交采购人。(7)中标方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详细、完整的工作日志。(8)采购人有权安排项目组人员的工作内容,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项目组人员。4.6工期要求项目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7个月(从签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起)。其中项目建设期5个月内,项目试运行不少于12个月。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中标方安排驻场人员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签发开工令。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通过最终验收。4.7项目延期处理中标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本合同总服务费千分之六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将相关情况提交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理,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并追究中标方其他法律责任。4.8实施地点及设施使用方式(1)实施地点:浙江省档案馆内(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2)工作时间:参照浙江省档案馆工作时间。(3)办公场所、水电等设施使用方式:省档案馆提供办公工位2个、停车位一个及水电等设施。4.9项目配套设备要求中标方应自行准备完备的系统开发和测试硬件。1.6.五、其他约定(1)本系统建设须符合《浙江省省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南(修订)》(浙数局发〔2023〕2号)相关要求。(2)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如遇到与标准相关的内容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方面考虑系统建设。(3)中标方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用户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4)如中标方对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范围理解不全面,要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1.7.六、安全保密及质量保障要求6.1质量保障要求中标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派出项目组核心人员进驻场地,并开展工作。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应当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工作组人员。工作人员进场后必须将个人与公司的保密协议复印件交采购人审核保存。6.2安全及保密要求(1)中标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工作。系统开发和测试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按规范进行,并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2)中标方必须承担本项目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长期有效,并不随项目完成而终止,同时为保证数据的安全和信息安全,中标方应与项目驻场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终身有效,并报采购人备案。(3)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数据的私自复制行为,由于中标方过错导致档案数据泄露的,中标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场前需集中进行安全和保密培训,相关培训需形成记录并归档。(4)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做与本项目开发无关的事情。(5)中标方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档案资料的保密安全。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档案资料或数据。(6)中标方不得遗失、损坏和损毁档案资料,如有违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完成项目后,双方均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本条款约定的中标方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合同效力终止而停止。1.8.七、培训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不少于5人次的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确定。(2)投标人负责提供培训资料,所有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及业务人员。系统相关软硬件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以备日常工作的需要。同时也要对业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确保其对业务系统能够正常、有效地使用。1.9.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应向中标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中标方支付违约金。(3)中标方逾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成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款中扣除。各阶段进度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服务或提交项目成果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中标方因逾期完成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方所交的货物及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愿意改正但逾期完成的,按中标方逾期处理。中标方拒绝改正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中标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5)双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任何由合同引起的及与之相关的争议,以及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条款及争议问题应提交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解决争议问题期间,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和执行。(6)本项目形成系统平台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归采购人所有。在未经采购人同意、授权的情况下,中标方不得擅自将产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10.九、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向采购方提交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待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中标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中标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招标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招标方要求中标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方派驻人员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3)2025年12月15日前,项目初验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5%;(4)项目试运行期满12个月,通过终验并交付采购方正式使用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5%;(5)收款方、出具票据方均必须与双方名称一致。中标方须在合同款项支付前向招标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票据,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方承担。10、功能演示要求▲1.本项目有系统功能演示环节,演示统一采用录制视频的方式,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单独封装提交。(1)时间要求:不超过15分钟;(2)顺序安排:按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3)视频格式要求:Avi、MP4等常用格式。2.系统功能演示内具体如下:①演示打包工具封包功能数据封包任务支持源文件处理方式,支持根路径选择,并展示已选择文件夹路径。确认封包任务,开始封包操作。展示封包任务运行情况(如创建时间、包名称、包大小、文件数量、文件容量及封包状态等),封包任务完成支持查看包数据明细(文件名称、文件格式、文件大小、文件路径存证情况等)。②演示数据包接收功能数据包接收支持接收离线打包工具移交数据包,支持新增接收任务,选择根路径,系统将自动接收包数据。数据包接收列表支持展示备份单位、备份名称、备份编号、备份时间、备份说明、数据分类、包数量等。③演示数据离线备份功能数据离线备份包括硬盘数据备份、光盘数据备份等。支持将已封包好的数据包写入硬盘中,支持对接硬盘库,支持备份进度和备份结果实时展示;支持将已封包好的数据包刻录到光盘库中,支持对接蓝光光盘库,支持刻录进度和刻录结果实时展示。④演示存储管理功能存储管理包括硬盘管理、光盘管理等。支持通过硬盘智能管理库管理硬盘,如硬盘的数量、容量、位置、读写权限等;支持通过光盘库管理光盘,如光盘的数量、容量、位置、读写权限等。⑤演示数据巡检功能数据巡检包含抽样巡检、智能巡检,抽样巡检支持自定义抽样比例、巡检范围(馆藏、长久、数字馆、亚运、登记备份、异地备份),智能巡检支持根据巡检策略,自动生成巡检任务。巡检结果支持列表展示(巡检时间、巡检模式、数据分类、应巡检数量、已巡检数量、正常、异常、用时等),同时支持查看巡检报告与巡检日志。11、其他要求:1、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3)其他相关标准。第四部分合同文本说明:本合同文本为招标人与中标人需要签订的正式文本,(联合体中标的可针对多方权益适当调整部分描述,但不得调整任何导致对其他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条款)。各投标人应对本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偏离表中注明。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确认书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服务标的内容、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金额单位:元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服务到达用户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序号服务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序号服务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7个月(从签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起)。其中项目建设期5个月内,项目试运行不少于12个月。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乙方安排驻场人员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签发开工令。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通过最终验收。服务地点:浙江省档案馆内(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履约保证金与付款条件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一般情况下待服务期届满及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派驻人员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2)2025年12月15日前,项目初验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5%;(3)项目试运行期满12个月,通过终验并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5%;(4)收款方、出具票据方均必须与双方名称一致。乙方须在合同款项支付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质量保证、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要求、安全保密、质量保障要求及培训服务要求保密、风险安全要求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服务要求1.乙方按照本合同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项目工作组并提供专业的技术团队服务;2、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售后服务要求以及质保期要求(1)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乙方至少保证1名项目组核心开发人员驻场运维,若发生质量缺陷、安全漏洞,乙方应及时处理。(2)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支持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如在数据处理上存在的业务类和数据类疑问,应给予相关的说明文档和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咨询、提供技术脚本)。(3)系统在运行期间若需要升级操作系统和软件版本,乙方应及时升级,并提交相关的升级报告说明。(4)针对特殊日期(节假日、重大会议),乙方应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和突发情况预案。(5)乙方应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包括资源使用率(CPU、内存、存储、网络)、系统备份情况、网络安全情况、系统故障情况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6)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在运行期间发生的系统迁移等需求。(7)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技术服务合规、安全、可靠。(8)售后服务期限: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正式使用后,乙方应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9)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乙方须按甲方相关要求,做好本项目系统的运行保障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有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售后服务要求。(10)试运行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在省内县市区档案馆部署软件(差旅费由乙方负责)。质量保障要求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派出项目组核心人员进驻场地,并开展工作。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应当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工作组人员。工作人员进场后必须将个人与公司的保密协议复印件交采购人审核保存。安全及保密要求(1)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工作。系统开发和测试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内按规范进行,并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2)乙方必须承担本项目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长期有效,并不随项目完成而终止,同时为保证数据的安全和信息安全,乙方应与项目驻场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终身有效,并报甲方备案。(3)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数据的私自复制行为,由于乙方过错导致档案数据泄露的,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场前需集中进行安全和保密培训,相关培训需形成记录并归档。(4)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做与本项目开发无关的事情。(5)乙方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档案资料的保密安全。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档案资料或数据。(6)乙方不得遗失、损坏和损毁档案资料,如有违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完成项目后,双方均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本条款约定的中标方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合同效力终止而停止。培训服务要求(1)乙方提供不少于5人次的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2)乙方负责提供培训资料,所有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及业务人员。系统相关软硬件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以备日常工作的需要。同时也要对业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确保其对业务系统能够正常、有效地使用。其他服务要求1.乙方应派遣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2.乙方应派出投标文件中指定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4.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八、验收1.项目服务期届满后,甲方将组织验收会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如下:(1)乙方在项目正式验收前需要提供本系统完整的系统安装包、数据库脚本、源代码、所使用到的控件、中间件等产品以及相关的系统文档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以及流程、规则等的详细说明;数据库设计;系统测试报告;系统部署及维护手册;系统操作手册;监理要求的其他文档;培训文档;应急响应手册;源代码;试运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省相关部门关于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验收要求的其他材料等)。(2)对本项目已开发测试完成的平台系统,乙方按照验收规范,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并进行初验和竣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退回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2.乙方应提供合同系统的有效检验文件,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的服务指标一起作为合同系统验收标准。3.乙方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系统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验收标准、检测办法、检测手段等经甲方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成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各阶段进度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服务或提交项目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及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愿意改正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处理。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5.双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任何由合同引起的及与之相关的争议,以及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条款及争议问题应提交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解决争议问题期间,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和执行。6.本项目形成系统平台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归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同意、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将产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绝整改的或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3次仍不符合前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甲方(盖章):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行:开户账号: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1.11.格式一:资格审查材料序号资格条件要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满足资格条件声明函,详见附件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十)10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须提供符合招标公告上列明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如无,则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1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以上2种的,此项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联合投标详见附件4。注:1.请按以上顺序编排所需资格文件并填写页码,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材料任何一项或未完整提供或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的均按无效标处理。2.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根据此表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或CA章。附件1:满足资格条件承诺函满足资格条件承诺函(招标人):我方(供应商)承诺满足本项目的资格条件,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经自查,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视为我单位投标无效。(4)经自查,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参与承接购买服务。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此函并加盖公章或CA章。附件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的其他资格条件为:无注:需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无,则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如有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CA章。附件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情况如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以上2种的,此项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属于以上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或CA章。附件4: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联合体各方承诺均能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包括基本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和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编号:CTZB-2025040395)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1.12.格式二:投标声明函浙江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编号:CTZB-2025040395)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方:1、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要)。4、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8、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9、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我方将严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数据长久保存异地备份与灾难恢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