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 饮水机招标公告(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5-J3-00338-LCSS-0027
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90
最高限价(万元):90
采购需求:桶装水采购、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付款,若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10 06:00至2025-06-1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6-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茶苑路98号三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 其他: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3 年、预算金额为90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3.1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0571-88350735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福建CA:0591-87760022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 3.4获取电子谈判文件 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址: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塘街116号
联系方式:0883-213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茶苑路98号
联系方式:15769953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正美
电 话:1576995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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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2025-6-9.docx

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LCZC2025-J3-00338-LCSS-0027)采购人:临沧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最低评标价法)25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章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CZC2025-J3-00338-LCSS-00272.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5.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6.采购需求:标段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否桶装水采购、供应1项按院方需求,对青华医院、传染病医院、老院区、华旭综合门诊部的桶装水及瓶装矿泉水进行配送供应。需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饮水机,并对饮水机的产品质量负责,按季度对饮水机进行清洁消毒;供应商供应的桶装水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并定期提供检测报告。7.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付款,若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8.实施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9.采购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3年、预算金额为90万元。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3.1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4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联系方式:唐老师/0883-2137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茶苑路98号联系方式:15769953072/0883-21479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正美电话:1576995307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桶装水采购、供应批发业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报价方式及结算方式:设定最高控制单价,供应商按下浮比例报价。根据供货量,每月据实结算。10.1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01 包: 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至2028年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三次);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名: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临沧旗山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2518 041819 0000 78218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412861929保证金金额:¥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7.5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一)谈判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谈判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谈判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谈判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投标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1.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16.1解密地点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解密。19.1确定成交供应 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要求并列的成交候选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人根据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23.2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769953072/0883-2147929;通讯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茶苑路98号。24.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 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规定下浮60%;收取方式: 对公转账 ;缴纳时间: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 。25.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 /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 /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如涉及)。3.4正版软件3.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3.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3.6采购需求标准3.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7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本项目如涉及一体式计算机,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8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本项目如涉及台式计算机,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本项目如涉及便携式计算机,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最低评标价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5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签字或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签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8.6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9.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0.6.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保证金除外。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6解密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16.2本项目解密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6.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6.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谈判小组17.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3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最低评标价法)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审查1.1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实质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实质性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或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1-5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供证明文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4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实质性审查要求》见下表:实质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允许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允许,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实质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谈判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谈判进度另行通知。2.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3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3.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3.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响应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报告违法行为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1.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2.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3.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库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的有关要求。4.当采购项目涉及操作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的有关要求。5.当采购项目涉及通用服务器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的有关要求。6.当采购项目涉及工作站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的有关要求。7.当采购项目涉及一体式计算机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的有关要求。8.当采购项目涉及台式计算机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的有关要求。9.当采购项目涉及便携式计算机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的有关要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一、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付款,若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二、供货内容:包括桶装水及瓶装矿泉水。三、报价方式及结算方式:设定最高控制单价,供应商按下浮比例报价。根据供货量,每月据实结算。四、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需提供365×24小时送水服务,送达医院指定的病房、办公室等位置。送水人员新、老院至少各配备1名,要求持有健康证。(二)供应商需根据医院需求,提供水桶及饮水机,并对饮水机的产品质量负责,按季度对饮水机进行清洁消毒;供应商供应的桶装水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并定期提供检测报告。(三)供应商须具备满足医院服务需求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库房、配送车辆、配送人员及一定数量的库存,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查实后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注册地不作硬性要求。(四)对医院提出的紧急供货需求,供应商需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安排专人送达。(五)供应商需指定不少于1名业务人员与医院对接,业务人员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业务人员要求为中专以上学历,且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六)医院按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库房、配送车辆及供应能力情况;服务的及时性;产品质量;科室投诉等。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医院将解除合同。(七)对招标清单外的产品,供应商提供样品,医院进行市场询价后,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供货单价。附:《桶装水清单及控制价》桶装水清单及控制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控制单价(元)备注1桶装水18.9L装桶62瓶装水24瓶装,300ml箱18纸盒装,需按医院要求设计、定制水瓶3瓶装水24瓶装,300ml箱8塑膜装装,厂家通用款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无二、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付款,若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包括青华医院、老院区、传染病医院及华旭综合门诊部。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月对账、按月支付,供应商须于次月5日前汇总上月供应情况,并与医院共同核对,无误后按程序申请支付款项。3.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4.售后服务(质保期)(如适用)5.保险(如适用)三、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采购标的》要求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采购标的》要求2.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采购标的》要求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标的》要求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采购标的》要求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标的》要求3.验收标准4.其他要求(如有)5.图纸(如有)6.工程量清单(如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在本部分放置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说明: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5.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6.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7.明确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仅适用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若不适用请删去本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桶装水采购、供应配送合同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定期采购桶装水、瓶装水,乙方为桶装水、瓶装水的合法供应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桶装水、瓶装水的采购、供应及配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1.产品信息桶装水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人民币(¥)元/桶包装:____________瓶装水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人民币(¥)元/箱包装:____________2.采购数量及周期甲方每月采购桶装水数量:桶、瓶装水:箱配送周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3.价格及支付方式桶装水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桶,瓶装水:人民币(¥)__________元/箱,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________天内支付货款。4.配送及验收乙方负责将桶装水、瓶装水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保证产品完好无损。甲方收到货物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5.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桶装水、瓶装水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如桶装水瓶装水、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决。7.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未付货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配送货物,应按迟延交付货物价值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8.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9.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以上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口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参与本项目不符合或不享受财库[2014]68号规定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的,可在本格式空白处说明情况。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2)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A.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B.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3)不属于上述情形时,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1)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2)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供应商):乙方(拟分包单位):甲方承诺,一旦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2.分包金额:,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2)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是否属于强制节能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注:1.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联合协议、及就“(项目名称)”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二、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七、负责(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元;(2)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元;(…)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元。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谈判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示例:适用于投报总价的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下浮率%)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示例一,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元)数量合价(元)1主设备/系统及标 准附件1.1……1.2……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安装、调试、检验5培训6售后服务7其他8至最终目的地运保 费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格式示例二,适用于多种设备报价)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格式示例三,适用于服务类项目)★本表无需填写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在本部分放置清单计价表格)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提述。3.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口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口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1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2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谈判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下浮率%)其他声明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谈判后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3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谈判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格式示例一,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主设备/系统及标 准附件1.1……1.2……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安装、调试、检验5培训6售后服务7其他8至最终目的地运保 费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格式示例二,适用于多种设备报价)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格式示例三,适用于服务类项目)★本表无需填写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格式示例四,适用于工程类项目,且现场难以重新按工程量清单提供报价的)序号最后报价计算过程或说明(可以填写按第一次报价下浮/上浮比例,也可以填写相对第一次报价某部分价格变化情况)总价(元)备注1合计(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提述。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谈判后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中型”、“小微”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4最后报价构成表(如有,实质性格式,谈判后提交)14-1最终报价中分包情况说明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其他…合计14-2联合体最终报价情况说明序号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成员类型(选择)合同金额(人民币元)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其他…合计注:1.仅当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拟通过分包或联合体方式实现预留比例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当本项目(包)未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响应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表格填报提交即可。3.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4.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谈判后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桶装水 饮水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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