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卫国路院区和绿岛湖院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卫国路院区和绿岛湖院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2、项目编号:FSEY-CGB2025056
3、项目预算:160000元
4、服务期限:2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范围。
2、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供应商须在佛山市内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期内接到服务通知时,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b@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详见附件对应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老师或后勤管理办公室柯老师,电话:0757-88032803或0757-88032027。 
五、附件

卫国路院区和绿岛湖院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需求文件.docx

卫国路院区和绿岛湖院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需求文件一、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内容服务期项目预算(元)成交供应商数量 卫国路院区和绿岛湖院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2年1600001家(二)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本项目定点维修的服务对象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公用车。车辆维修内容为:一级、二级、三级车辆维修保养;大修、中修、小修理;车辆年审和其他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等。2.服务车辆清单:序号使用单位车牌号码购入日期品牌型号车 辆 种 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定编车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152232011-11-29上元牌 GDY5032XJHF√√2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8426A2018-11-5上元牌GDY5035XJHJ√√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391U52019-4-8上元牌GDY5038XJHF6√√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FS1722015-10-22金杯牌 SY5038XJHL-G2Z1BH√√5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FS2872011-2-17别克牌 SGM6520ATA√√6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FS1812009-12-10思威牌 DHW6454BCCR-V2.4√√7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265102019-1-17金杯牌SY6548G9S3BH√√8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U951C2019-7-19别克牌 SGM6531UBA1√√9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072PV2020-8-5传祺牌GAC6510M1K6√√10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045DJ2021-9-13来纳牌GDL5032XJH6F√√1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462X52021-8-6金杯牌 SY6535H2S1BG√√12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3PG102022-1-21宇舟牌GPY5040XJHJ3√√1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7RE202019-07-19来纳牌GDL5043XJH6FA√√1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粤E0V2RO2025-04-08康福佳牌QJM5037XJH-6√√15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未上牌康福佳牌√√(三)维修质量标准车辆的维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三)服务要求:1.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具有足够的维修配套硬件设备和维修技术人员队伍,守法诚信,社会信誉度良好,且与我院半经距离在10公里范围内。2.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汽车维修档案齐全,每月15号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车辆维修相关资料与统计数据报表。3.质量管理完善,具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使用配件保质保量。4.提供全省范围内24小时拖车服务,提供佛山市内免费接(送)保修车辆,对本项目公用车辆提供优先维修服务。5.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四)其他要求1.定点维修企业须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定期与不定期抽查。2.定点维修企业有发现违反合同规定或不履行义务的,情节严重或发生三次有效投诉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拒绝其参加下一届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用车定点维修采购的投标。3.定点维修企业不按时向采购人提交车辆维修相关资料和统计数据累计达三次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拒绝其参加下一届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用车定点维修采购的投标。4.定点维修企业一切因所投服务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定点维修企业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5.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且为原厂配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6.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7.对维修的公用车,进行一车一档管理。并以车辆维修单作为核验依据。8.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用车,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9.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10.合同期内,定点维修企业开展新的优惠活动的,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其他用户的优惠服务。(五)维修报价要求1.维修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参照标准核定收费率车辆维修保养工时费按照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并于2020年颁布的《佛山市禅城区机动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执行:维修项目工时费=基准价×维修项目工时费中标折扣。汽车维修企业核算工时折扣率≤90%;车辆维修和保养配件材料费按合法渠道的实际材料进货价为基准:配件材料费=实际进货价 ×(1+上浮率)配件材料费上浮率≤15%;外加工费按委托外加工成交价为基准:外加工费=发外加工费 ×(1+上浮率)外加工费上浮率≤5%;代办年审费按年审机构核定的正常收费凭单实报实销核收代办服务费:每辆车≤600元(含上线检测、例行检查等)2.工时定额、工时收费率、配件材料费上浮率、外加工费上浮率及代办年审费在合同服务期间只能下调,不能上浮。3.中标供应商需每季度提供辆维修和保养配件材料进货价格的来源证明文件。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进货价格进行抽查,如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按清单分项进行打折报价。其中一项超出报价范围的,视为报价无效处理。2.报价中须涵盖全程维修保养服务、交通、风险、保险、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所有费用。(二)服务期限:2年(三)付款方式:维修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每季度结束后,供应商在下一个季度的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费用明细表、车辆维修单(加盖中标人公章)等材料与采购人对账。完成对账并签名确认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后,在30工作日内支付有关费用。附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卫国路院区及绿岛湖院区公务车定点维修采购服务资格供应商名称报价内容分项报价价格分值报价得分汽车维修企业核算工时折扣率大写:百分之 小写: % 15配件材料费上浮率大写:百分之 小写: % 75外加工费上浮率大写:百分之 小写: % 5代办年审费核收代办服务费:每辆车 元(含上线检测、例行检查等)5价格总分: 注:1.报价要求:汽车维修企业核算工时收费率≤90%;配件材料费上浮率≤15%;外加工费上浮率≤5%;核收代办服务费:每辆车≤600元(含上线检测、例行检查等)。其中一项超出报价范围的,视为报价无效处理。2.工时定额、工时收费率、配件材料费上浮率、外加工费上浮率及代办年审费在合同执行期间只能下调,不能上浮。3.供应商在填写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4.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报价之内。5.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百分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项价格得分相加为价格总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