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招标公告(安徽省公安厅2025)
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2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2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1330
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2包(二次)
预算金额:第2包42万元
最高限价:第2包4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其中第2包新媒体协助运维服务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按年度执行,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原则上不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00至2025年07月01日09: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4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10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2025BFAFZ01330).docx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BFAFZ01330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BFAFZ013302.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3.项目地点:安徽省4.项目单位:安徽省公安厅5.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3个包,其中第2包新媒体协助运维服务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7.项目预算:第2包42万元8.最高限价:第2包42万元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3个包,本次采购第2包二、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第1页/共65页联系人:刘警官电话:0551-6280156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64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电话:0551-68150413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6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3个包,本次采购第2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5.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7.3投标文件解密时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17.3间计时为准)18.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19.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2.3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6.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每包:1-3家26.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8.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0.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1.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采购人(4)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2.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1中标服务费免收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37其他内容37.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7.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7.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7.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37.4重要提示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37.6特别提醒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7.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8页/共65页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4.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9页/共65页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第10页/共65页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第11页/共65页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2.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第12页/共65页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投标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3页/共65页(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5.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8.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第14页/共65页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第15页/共65页20.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无效21.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第16页/共65页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21.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比较与评价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第17页/共65页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3.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4.保密要求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第18页/共65页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6.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8.中标结果公告2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8.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中标通知书第19页/共65页29.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告知招标结果3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中标服务费33.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第20页/共65页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页/共65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至合同款项50%,2025年9月底前支付至合同款项75%,2025年12月底前支付至合同款项90%,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据实支付剩余尾款(不影响项目款项支付进度)。2服务地点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按年度执行,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原则上不变。4本项目采购标的第2包:4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2包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2包:新媒体协助运维服务二、项目概况为提升公安新媒体策划、创新创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安徽省公安新闻舆论工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协助运维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内容策划、信息采编、海报设计等,不断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服务需求采购人微博微信平台运维服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维护现有微信平台栏目,做好内容和技术运维工作,实时进行调整,紧跟采购人业务发展趋势及用户需求;二是做好双微日常内容发布工作,确保信息高质高效发布;三是在采购人指导下,加强新媒体产品创新创作;四是做好采购人微博微信宣传推广工作;五是对采购人新媒体账号进行动态检测,确保不出现错误词汇、表述不当、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六是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1、中标人须具有媒体属性并组织专业运维团队,包括专业驻点人员2名,具备两年及以上新媒体运营工作经验。自带工作设备,协助做好日常运维工作。中标人团队中应配有设计和技术等专业人员,满足采购人新媒体产品策划制作的美工需求,同时为微信平台和线上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开展账号健康、安全、高质量运维工作提供必要的各类平台保障。2、驻点人员须熟悉公安业务,有很强的融媒体策划、创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采编工作,并具有策划专题和深度报道能力。驻点人员有一定的创新策划能力和PS图片制作水平,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承担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撤回驻点人员。采购人每月对驻点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等进行考核,如对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驻点人员,直至满意为止。3、中标人驻点人员原则上平均每日利用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发送不少于6条信息,官方微信平均每天发送信息不少于一次,平均每次1-3条信第23页/共65页息。所有运维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各项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微博微信发布内容和频次可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4、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加强融媒体宣传策划和线上活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宣传任务,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不少于6个,形式包括不限于H5、短视频、图说和海报等,策划实施线上活动不少于6次,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撑,不断丰富和完善微博微信维护工作,达到权威发布、生动解读、扩大影响、政民互动和创新传播等诉求。为提高活动质量和宣传实效,增强账号影响力和粉丝粘性,须提供必要的交通安全文化周边文创宣传品。围绕交管业务等主题内容,制作PPT课件,课件质量要满足采购人需求。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相关事宜。5、做好采购人相关信息的网络推广工作。中标人应协同利用相关其他平台资源,结合采购人工作实际,做好多平台网络推广,包括:组织协调有影响力的微博账号转发、评论和推广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的重点微博;能够协调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推广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重点文章,确保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个原创新媒体作品被国家级媒体平台采用转发。中标人应具有或能协调具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协助采购人做好引导发声等工作。中标人应每季度组织专家对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及地市支队微信微博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6、中标人须具有运营粉丝互动活动的能力和增加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微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微博、微信粉丝数应持续增长,如有账号影响力等相关排行榜单,须在现有位次上有所突破,进一步提升影响力。中标人技术人员可以支持微信公众号后台服务接口对接等技术问题,可根据采购人业务发展及用户需求,对已有微信平台进行栏目规划及相应升级。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四、报价要求本包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维、宣传策划、采第24页/共65页编、内容创作、因需要出差和驻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人需考虑各种风险,综合报价。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工作中需要注意保密工作,因工作掌握的信息和数据等不得透漏给第三方或者以此牟取利益。签约后,驻点人员业务上服从采购人管理,并签署保密协议,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政审。驻点人员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不可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在重要节点、节假日和双休日参与建设单位值班,协助做好新媒体账号运维、人员保障和其他应急工作。服务期间创作的新媒体作品,版权归属于采购人。中标人单位负责人要在服务期内每月至少一次到采购人进行会商,采购人对中标人上月项目效果进行评价、反馈,就重点工作及时沟通。2、中标人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应当租用取得相应许可证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经营者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经营者提供的相关服务。第25页/共65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全部内容。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条要求注:如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故障无法查询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作为评审依据。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4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投标人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26页/共65页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5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商务响应表)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第27页/共65页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第2包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0分)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设计需要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方案的分项内容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保障、过程管理、售后服务等相关环节,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响应情况。整体方案设计能够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的得5分;整体方案设计能够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的得3分;整体方案设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性有待提升的得1分;整体方案设计不满足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方案针对性。整体方案设计内容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5分;整体方案设计内容思路较为清晰、重点较为突出,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整体方案设计内容思路的清晰度有待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方案可行性。整体方案设计便于实施,切实可行的得5分;整体方案设计较为便于实施,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整体方案设计可行性有待提升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5分宣传引导方案投标人对采购人新媒体内容宣传推广或进行辟谣、应对和舆论引导提供宣传0-5分第28页/共65页引导方案,由评标委员会依据宣传引导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宣传引导方案思路新颖、清晰,内容丰富且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得5分;(2)宣传引导方案思路较为清晰,内容较为丰富且针对性较强、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3)方案思路有待完善,内容、针对性、可行性有待完善的,得1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策划方案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设计原创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内容具有原创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题策划或原创策划,制作相关页面,并提供实施保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策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完整详实,表述清晰,能够体现上述评审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方案设计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整体较突出较全面,基本满足上述评审指标,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应度的,得3分;(3)方案设计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设计差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0-10分第29页/共65页的,不得分。2、具有较强的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制作能力,包括图解、H5、海报和音视频等,通过各种形式丰富发布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策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完整详实,表述清晰,能够体现上述评审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方案设计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整体较突出较全面,基本满足上述评审指标,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应度的,得3分;(3)方案设计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设计差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服务团队管理方案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设计运维服务团队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服务团队人员充足、职责分工明确,并有相关工作经验;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完整规范,涵盖绩效奖惩、监督管理和沟通协作等方面。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完整详实,表述清晰,能够体现上述评审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0-5分第30页/共65页要求的,得5分;(2)方案设计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整体较突出较全面,基本满足上述评审指标,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应度的,得3分;(3)方案设计针对性、可行性和全面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设计差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投标人履约能力1、投标人获得*****公布的“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得3分。2、投标人入选**********“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网上公示截图、批复等)。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下列媒体平台:(1)通过媒体网站的得3分;(2)通过新闻客户端的得3分;(3)通过手机报平台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客户端、手机报平台截图扫描件(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或提供媒体平台(网站或客户端或手机报平台)合作协议扫描件。未能体现内容(如投标人名称)另附相关证明材料。0-15分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0-10分第31页/共65页业单位)委托的微博(或微信)平台建设(或运维)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10分;注:(1)以上业绩为已服务完毕业绩(无需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完成情况即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主要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员配备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符合下列条件:(1)团队人员为中文类、新闻、广告、动画设计、摄影或编导等相关专业;(2)团队成员包含设计、美编、后台、技术支撑等;(3)学历均在本科及以上的;(4)不少于8人。以上条件均满足,得6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详细信息(包含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岗位安排等),格式自拟。②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0-20分第32页/共65页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2、为双微运行服务的上述第1项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②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3、上述第1项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书或记者证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②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上述第1项服务团队中人员有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每获得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作品委托单位(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省级,以此类推。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第34页/共65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第2包:包名)任务书编号:JC34000120252254号项目编号:2025BFAFZ01330买方: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卖方: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51-66223645买方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名称及内容本合同采购服务名称和内容同采购文件规定。二、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2)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3)中标或成交公告;(4)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5)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第35页/共65页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四、服务期限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由买方进行验收。五、验收要求(一)质量标准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二)验收组织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三)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七、售后服务(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个月。第36页/共65页(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八、履约保证金(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收受人为,,期限为验收合格后。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九、违约责任(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第37页/共65页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九)如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买方工作人员实施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尾款支付且卖方需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额。十、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第38页/共65页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二、其他(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买方:,卖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第39页/共65页买方:卖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第2包】投标人:年月日第40页/共65页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投标人全称投标范围第2包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其他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41页/共65页二、投标函致: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42页/共65页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43页/共65页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第44页/共65页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注: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第45页/共65页六、投标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投标人电子签章:第46页/共65页七、人员配备(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第47页/共65页八、服务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第48页/共65页采购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至合同款项50%,2025年9月底前支付至合同款项75%,2025年12月底前支付至合同款项90%,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据实支付剩余尾款(不影响项目款项支付进度)。2服务地点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按年度执行,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原则上不变。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第2包:标的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2包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2包:新媒体协助运维服务二、项目概况为提升公安新媒体策划、创新创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安徽省公安新闻舆论工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协助运维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内容策划、信息采编、海报设计等,不断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服务需求采购人微博微信平台运维服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维护现有微信平台栏目,做好内容和技术运维工作,实时进行调整,紧跟采购人业务发展趋势及用户需求;二是做好双微日常内容发布工作,确保信息高质高效发布;三是在采购人指导下,加强新媒体产品创新创作;四是做好采购人微博微信宣传推广工作;五是对采购人新媒体账号进行动态检测,确保不出现错误词汇、表述不当、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六是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1、中标人须具有媒体属性并组织专业运维团队,包括专业驻点人员2名,具备两年及以上新媒体运营工作经验。自带工作设备,协助做好日常运维工作。中标人团队中应配有设计和技术等专业人员,满足采购人新媒体产品策划制作的美工需求,同时为微信平台和线上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开展账号健康、安全、高质量运维工作提供必要的各类平台保障。2、驻点人员须熟悉公安业务,有很强的融媒体策划、创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采编工作,并具有策划专题和深度报道能力。驻点人员有一定的创新策划能力和PS图片制作水平,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承担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撤回驻点人员。采购人每月对驻点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等进行考核,如对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驻点人员,直至满意为止。3、中标人驻点人员原则上平均每日利用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发送不少于6条信息,官方微信平均每天发送信息不少于一次,平均每次1-3条信息。所有运维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各项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微博微信发布内容和频次可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4、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加强融媒体宣传策划和线上活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宣传任务,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不少于6个,形式包括不限于H5、短视频、图说和海报等,策划实施线上活动不少于6次,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撑,不断丰富和完善微博微信维护工作,达到权威发布、生动解读、扩大影响、政民互动和创新传播等诉求。为提高活动质量和宣传实效,增强账号影响力和粉丝粘性,须提供必要的交通安全文化周边文创宣传品。围绕交管业务等主题内容,制作PPT课件,课件质量要满足采购人需求。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相关事宜。5、做好采购人相关信息的网络推广工作。中标人应协同利用相关其他平台资源,结合采购人工作实际,做好多平台网络推广,包括:组织协调有影响力的微博账号转发、评论和推广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的重点微博;能够协调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推广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重点文章,确保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个原创新媒体作品被国家级媒体平台采用转发。中标人应具有或能协调具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协助采购人做好引导发声等工作。中标人应每季度组织专家对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及地市支队微信微博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6、中标人须具有运营粉丝互动活动的能力和增加安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微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微博、微信粉丝数应持续增长,如有账号影响力等相关排行榜单,须在现有位次上有所突破,进一步提升影响力。中标人技术人员可以支持微信公众号后台服务接口对接等技术问题,可根据采购人业务发展及用户需求,对已有微信平台进行栏目规划及相应升级。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四、报价要求本包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维、宣传策划、采编、内容创作、因需要出差和驻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人需考虑各种风险,综合报价。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工作中需要注意保密工作,因工作掌握的信息和数据等不得透漏给第三方或者以此牟取利益。签约后,驻点人员业务上服从采购人管理,并签署保密协议,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政审。驻点人员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不可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在重要节点、节假日和双休日参与建设单位值班,协助做好新媒体账号运维、人员保障和其他应急工作。服务期间创作的新媒体作品,版权归属于采购人。中标人单位负责人要在服务期内每月至少一次到采购人进行会商,采购人对中标人上月项目效果进行评价、反馈,就重点工作及时沟通。2、中标人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应当租用取得相应许可证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经营者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经营者提供的相关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