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管养巡护服务招标公告(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
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10: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MMFZ00080
项目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项目区域范围安徽巢湖柘皋河湿地全域,总面积6699亩。实施内容包含湿地生态功能维护、基础设施维护、湿地巡护巡查及管理保障、湿地水质水位检测及设备维护、绿化管养、保安保洁、社区共建共管、湿地宣教讲解、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X(X≤2),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2日上午00:00至2025年07月0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232175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1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东风路436号
联系方式:0551-88111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8232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乐娜
电话:18792138561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4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1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关于印发《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试行).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项目编号:2025AMMFZ00080采购人: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MMFZ000802.项目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3.项目地点:巢湖市4.项目单位: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5.项目概况:项目区域范围安徽巢湖柘皋河湿地全域,总面积6699亩,实施内容包含湿地生态功能维护、基础设施维护、湿地巡护及管理保障、湿地水质检测及设备维护、绿化管养、保安保洁、社区共建共管等。服务期限为1+X(X≤2),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200.00万元/年8.最高限价:200.00万元/年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东风路436号第1页共91页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8811120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韩工电话:0551-8232175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巢湖市财政局地址:巢湖市世纪大道68号电话:0551-82367013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2页共9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3.2采购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巢湖市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7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5.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1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18.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19.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2.31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6.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6.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8.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报价扣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报价扣除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4页共91页30.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1.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2.12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1中标服务费(1)金额:□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合公协【2023】03)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根据(1)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合财购〔2022〕573号及(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合财购〔2022〕184号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5页共91页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本项目代理机构(4)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韩工0551-82321755通讯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37其他内容37.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7.2社保证明材料(如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37.2社保证明材料(如要求)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7.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关于印发《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林业园林((2025】16号)》、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试行)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7.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37.6特别提醒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7.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其他补充说明2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CA锁并牢记解锁密码),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可远程网上询标)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未安排工作人员至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第8页共91页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5、投标人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书制作系统内格式为系统自带默认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按招标文件内容对系统格式内容进行修正。投标人所上传投标函等材料必须与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作为无效投标。6、特别提醒: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7、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提供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三份(光盘或U盘介质)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第9页共91页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4.4若采购需求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第10页共91页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1页共91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12页共91页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2.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3页共91页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投标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5.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第14页共91页交易系统上传。17.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8.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15页共91页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16页共91页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无效21.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21.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比较与评价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第17页共91页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3.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保密要求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18页共91页26.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8.中标结果公告2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8.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中标通知书29.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告知招标结果第19页共91页3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履约保证金31.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中标服务费33.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第20页共91页出质疑。36.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页共91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依据考核结果,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合同价均分为12个月支付,每个月15日前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扣除月考核扣款等),中标人提供税票。2服务地点巢湖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X年(X≤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具体详见《巢湖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第22页共91页项目区域范围安徽巢湖柘皋河湿地全域,总面积6699亩。实施内容包含湿地生态功能维护、基础设施维护、湿地巡护巡查及管理保障、湿地水质水位检测及设备维护、绿化管养、保安保洁、社区共建共管、湿地宣教讲解、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等。三、服务需求(一)总体要求1、湿地管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巢湖市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汇编》等及合同中约定的条款。2、湿地日常管养实行分区养护,根据湿地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划分,湿地保育区保持湿地生态系统自然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恢复重建区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宣教为主的宣教活动,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活动;各湿地管养作业分区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各总体规划明确。3、中标人所有操作工人,应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4、中标人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及劳动用品自备,维修费用自理。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5、本招标文件所附湿地养护管理标准,各种设备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将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组成部分。6、中标人不得再将此项目进行转包,采购人将追究合同违约责任。7、中标人承担合同约定湿地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和职责(含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8、及时清理外运绿地养护产生的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超过3天。第23页共91页9、前后中标人现场移交,管护范围内植被、设施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不得减少或降低。10、中标人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与职责,项目服务期产生的工伤、死亡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1、定期进行湿地宣教讲解、日常接待、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12、中标人与湿地周边社区签订共建共管协议,开展网格化巡护等工作。(二)湿地巡护使用无人机、平板等专用设备实行管养范围内全域巡护和重点巡护等,建立湿地巡护网格化管理机制。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湿地巡护管理和巡护日志、巡护台账记录等工作,平板中图形处理软件用来定位,核查点位等,对湿地周边共建共管巡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巡护信息统一管理,使用GIS等软件进行数据记录。湿地巡护工作依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内容,主要是发现并及时制止侵占破坏湿地行为和湿地范围内合理利用经营行为的监督等。(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常巡查监测记录湿地生物动态情况,鸟类迁飞状态品种及数量等信息并记录档案;发现张网捕鸟、狩猎、药杀等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置。每年结合考核出具一份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成果,包含动植物相关本底资料。(四)水位、水量及水质收集湿地水位、水质、水量变化资料,整理日常巡护巡查等台账及其他基础资料,根据湿地功能需要制定水位调控方案,季节性调控湿地水位并记录调控量;根据湿地周边区域使用性质,在湿地进出水口等位置选定水质监测点位,定期检测点位水质并形成月对比数据。定期交由采购人。(五)有害生物防治调查并记录湿地范围内有害生物品种、分布区域、危害程度等信息,根据有害生物生长及干扰特点,科学制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并有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六)植物管养第24页共91页湿地植物实行分区管养。保育区保持原生态;恢复重建区合理进行人工干预;合理利用区(原合理利用区、科普宣教区、管理服务区)根据生长特点及人类活动需求重点管养。主要内容有水生植物收割、松土除草、浇水或排水、修剪整形、扶正支撑、补植、绿地容貌(及时清运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养护残留物)、安全施工、防火、清雪等。1、水生植物收割根据湿地水面水生植被生长特点及鸟类栖息需要,确定水生植物收割品种和收割要求,拟定水生植物收割方案并季节性施行。2、浇水、排水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秋季;对于范围内因地势低洼积水影响植被正常生长的区域合理引排水。3、松土、除草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松土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生长期每月松土一次;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4、树木保护、支撑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如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5、修剪整形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对于剪口中走直径大于15cm以上的粗壮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6、乔木补植及死树处理第25页共91页树木生长良好,株形优美。死亡植株不影响绿化效果,单株树木无大范围枯枝,保持树木的良好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树木存活率应达到98%以上,树木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补植季节选择恰当、合适;对枯死孤植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然后适时补栽;对枯死的大树,倒伐前须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7、花、灌木养护养护标准: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形丰满。花木生长季节有花可观,无徒长现象,常绿植物不影响其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灌木存活率应达到95%以上,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补植。修剪整形: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注意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老化枝应有计划的更新;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频率一般为2—3次/年;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种植在草坪内的花、灌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结合切边对长势欠佳的花灌木施冬肥或春肥。8、草坪养护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七)设施维护湿地内设施含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户外宣教牌、宣教馆(含馆内标本、绿植租赁维护)、监控监测设备、泵站及设备、路灯、巡护道路、栈道、广场及附属设施等。日常管理中,中标第26页共91页人应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外观整洁、文字画面内容清晰、功能运行正常。若有丢失、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原则上要求一周内恢复。所有户外的木质材料、金属材料设施每年油漆一次,每次两遍。(八)宣教及科研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维护标准1、确定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证宣教场馆(含标本等)、设备正常运转。2、设备柜等主要仪器干净整洁无杂物。3、月清洗、月更换试剂、月校准仪器、仪器故障及时维修、试剂标签按时更换(注:此处会产生耗材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标本定期防蛀、防鼠、保持恒定湿度。4、定期收集记录监测设备产生的各种数据,并归纳成档。如发现数据出现较大异常时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5、维护人员定期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九)泵房设备维护标准1、确定专业人员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围墙、道路、泵房等附属设施保持完好,泵房内干净整洁无杂物;设施、机电设备和管配件等配表面应清洁、无锈蚀。3、维护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机电、仪表和监控设备应根据原产品技术要求配备相应的易损零配件,及时维修或者损坏的部件及部位。4、定期对电机、水泵进行维护保养,延长电机、水泵的使用寿命;电机、水泵运行前例行检查,确保电机、水泵的正常运行;运行中进行运行监测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5、电机、水泵的运行、巡视、维修、保养要有详细的记录,相关记录应定期纳入档案管理。第27页共91页6、每年汛期或发生洪涝灾害时,临时增加设备维护巡视的人员与次数,保证机组全天24小时运行,可运行率为100%。(十)环境卫生及秩序1、湿地区域内为全天候卫生保洁。保洁标准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水,公共秩序良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设广告牌、乱悬挂条幅,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等;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扬尘作业。2、湿地区域环卫设施齐全整洁,每日至少清倒1次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垃圾桶应密闭,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抛洒、存留垃圾,不得有满溢现象。3、湿地区域绿化带的砂石、泥土、果皮、塑料袋、纸屑、饮料包装盒等垃圾应及时清理;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草地、草坪、树木、道路、人行道禁止晾晒衣物、农作物和秸秆、各类腌制品现象,无建筑垃圾堆放。4、湿地区域的塘、沟等各种水域做到定期疏浚,保持水流畅通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漂浮物、白色垃圾、死鱼等,无倾倒废弃物现象;清除岸边枯死树、垃圾等,保持塘埂岸堤边坡清洁,无纸屑、杂物、白色垃圾等;发现岸边大堤上有开垦种植农作物、乱建乱堆等现象时应及时劝阻并上报采购人。5、湿地区域公共厕所管理维护包括配厕纸、卫生香、清洁工具等,要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定期进行灭鼠、灭蟑,室内水电损坏(老化)应自行维修,确保灯明水通;公厕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保洁,大便池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尿液、无尿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墙壁、顶棚、门、窗干净整洁;公厕无臭味、无蝇蛆;公厕管理维护费含水电费。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6、对湿地公园内经营的小摊小贩进行规范经营,统一管理,摊位形式统一;严禁摊贩占用公共绿地经营。(十一)人员配备要求第28页共91页序号片区岗位数量(人)人员要求人员职责1项目负责人1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全面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负责整个项目人员分配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园区规划、植物养护管理、花卉种植与管理、绿化养护、网格化巡护、湿地宣教等工作2柘皋河湿地设施维护员1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能胜任现场作业,负责对公园作业范围内水电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湿地内泵站、宣教设施、监测设备运行维护4湿地资料员1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收集湿地水位、水质、水量变化资料,整理日常巡护巡查等台账及其他基础资料5讲解员1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湿地宣教讲解、日常接待、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6保洁员1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负责湿地范围保洁工作7绿化工2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负责湿地全范围绿化养第29页共91页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护及设施维修等工作8巡护员(含共建共管人员)1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湿地全范围网格化巡护、保安等工作,与社区、村委共建共管合计50备注:1、中标人配备的本项目所有人员中,凡男性年龄为18-60周岁、女性年龄在18-50周岁及符合《*************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的所有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保险)。中标人未给所聘人员购买社保而导致发生纠纷、人身安全事故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2、中标人所有操作工人,应爱护园中设施及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物件、设备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3、中标人应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安全问题负责。4、中标人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5、中标人每年给公园工作人员至少体检一次,有心脏病等的不适合夜间及室外工作人员不得聘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十二)机械设备配备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对讲机个4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施工作业服装套40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2施工作业服装套40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3高枝油锯台2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4油锯台2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5割草机台5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6灭火机台4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7绿篱机台1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8垃圾运输车(板车或三轮车)辆4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9打捞船或木盆台1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0园林绿化洒水车台1额定载重≥9000KG,投标人10园林绿化洒水车台1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1两轮巡护电动车辆2长续航电摩(72V-35A),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2无人机台1配电池2块(存储卡64G及以上),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3平板台1可运行大型图形处理软件,存储空间256G及以上,自行安装GIS软件,并熟练使用,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备注:上述机械设备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增加机械设备数量或增加为完成本项目的其他机械设备,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以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费用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项目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第32页共91页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意外伤害险等)、管理费、绿化补植栽植费、草坪更新费、施肥费用、病虫害防治费用、水质监测费、生物多样性监测、标本租赁费、湿地巡护车油费及保险、共建共管费、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垃圾车、扫把、保洁材料、橡皮棍、手电筒、对讲机等)、消耗品损坏及时维修更新、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绿化养护费用、基础设施及栈道维护、维修费用、项目管理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电费、水费、网费等)、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总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870元/月•人)计算。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保缴费基数为4227元/月•人(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标后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保险);鼓励为所有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全额承担。4、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未发现的报价遗漏,视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5、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有关人员,延长服务时间,所需要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6、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予以调整,采购人不予以追加。第33页共91页7.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管护服务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8.本项目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人)费用(元)月小计(元)A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501870121122000B所有人员社保五险50984.8912590934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39270小计(A+B+C)1752204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117748.11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869952.11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人)费用(元)月小计(元)A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501870121122000B所有人员社保五险50984.8912590934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39270小计(A+B+C)1752204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58874.05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811078.05注: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第34页共91页3、政策性费用中核算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中标后投标人未给相关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作为工资一并发放给相关人员。4、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5、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予以调整,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管理期间,须协助采购人根据《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考核办法(试行)》考评获取补偿资金,若不能配合达到要求,或考核结果因养护成效不理想,排名较上一年度持续下降,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每天必须确保常驻作业人数:绿化工必须确保常驻作业人数不少于8人,否则按合同约定处罚,集中绿化作业时根据工作量增加绿化工数量;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养护作业要求及时上岗,作息时间上午7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根据季节适当调整,每天不少于8小时);巡护员白班设置两班轮岗,夜班配备巡护员不少于2人值守,确保24小时不断岗。3、日常管养工作结合合肥市“双十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合双十指〔2022〕1号《关于印发〈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巢湖市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汇编》中各项巡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执行。4、日常工作及月度考核参照《巢湖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巢湖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序号项目养护内容考核标准1、按月出具主要区域进出水口水质中关键污染因子(氨1湿地养护成效评价(30)(1)水质检测监测,建立湿地内进出水口水质监测台账,按时收集水质变化数据氮、总磷、总氮、COD等)监测值,未按时提供扣3分;2、湿地净化功能发挥稳定,有效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污水处理厂尾水、村镇居民生活污水等,监测主要区域进出口水质监测值变化,未按月整理台账的扣3分;(2)水量监测和水位调控1、根据湿地地形地貌条件建立湿地内外水循环,保持水系畅通,发现水系不畅通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一处扣3分;2、根据湿地生态水位需求,建立季节性水位调控机制,未提供方案并不能具体落实的每月扣3分;3、按月提供水量监测台账,未形成台账的扣3分;(3)物种多样性保护1、水鸟等主要保护对象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或增加,发现一处威胁鸟类栖息安全行为(如张网、毒饵、滥捕等)扣1分。2、湿地挺水、浮叶、沉水植物梯带分布规律明显,每缺少一种类型植被扣1分;沉水植物面积占比不低于10%,每降低4个百分点扣1分。3、将鸟类分布集中区划定为鸟类保护小区,存在应划分没划分的,每处扣1分,设定提示、警示标识,鸟类及野生动物生境保护得当,每发现一处违背动物栖息特征的扣1分;没及时采取减少生态影响相关措施的扣1分。(4)有害生物防治1、没及时开展入侵物种清除和防控工作,扣1分。2、入侵种类和空间分布范围没得到有效控制,并呈现扩大趋势,扣1分。第36页共91页3、病虫害未得到有效防治,且有发生大面积植物生长受损现象的,扣1分。(5)植物养护1、不同功能区的植物养护符合分区管护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分区管护要求的扣1分;2、生长季植被覆盖度保持稳定,且长势良好,每发现一处长势不佳或长势过旺影响其他植物生长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3、挺水植物收割方案科学合理,收割高度合理,未及时收割扣3分,造成水体二次污染的扣1分;4、浮叶、沉水植物生长过密时未及时疏移,扣1分。水面保持整洁干净,未及时打捞影响景观的杂物垃圾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5、收割等产生的生产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2基础设施维护(20)(1)功能设施维护1、巡护道路、栈道、观鸟设施等功能完好,养护及时,无严重破损,每发现1处严重破损且维修不及时扣1分;2、设施无涂刻、无招贴、蜘蛛网现象,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有涂刻、招贴、蜘蛛网每处扣0.5分;金属构件设施有明显锈斑、油漆剥落每处扣0.5分。(2)界碑、界桩维护1、界碑界桩设置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合理布置,外围边界节点标识醒目,未及时修复更新扣1分;主要出入口、重要节点、显著位置等有规划或保护范围标识,有第37页共91页损毁未及时修复扣1分。(3)宣教、监测监控设施维护1、宣教场馆内设备设施,养护单位负责维护运行,每发现一处损毁,维护不及时扣0.5分;2、室外宣教保持内容准确,设施整洁完好,每发现一处损毁,维护不及时扣0.5分;3、监测监控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扣0.5分;4、引排水等附属设施维护良好,能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扣0.5分。(4)指示牌、警示牌等各类标牌设置合理,文字、图案简洁明了、规范完整,并有中英文对照;根据湿地管理需要,养护单位有义务在必要处设置规范的警示牌、指示牌,需要设置未设置扣0.5分。(5)便民服务设施设置维护。1、因地制宜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态公厕等便民服务设施,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每发现一次垃圾散乱堆放等环境问题减0.2分;2、无残疾人设施每处扣0.2分;不规范牢固每项扣0.2分。湿地巡护及管理保障(20)(1)湿地巡护及保护管理1、建立网格化巡护机制,人员配备不合理扣1分,工作职责不明确扣1分;2、未制定巡护工作方案及巡护路线扣1分;巡护工作台账及问题点位台账未建立或保存不完整扣1分。3、湿地禁止行为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每处扣2分;4、对日常巡查、督查发现,或社会举报、媒体报道的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未及时上报,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扣1分;5、湿地保护工作不力,受到国家级通报的扣5分;受到省级通报的扣3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扣2分。(2)安全生产1、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应配备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的扣1分;2、开展隐患排查和防火防溺水行动,没有预案扣1分;情况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的扣1分;3、日常管理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3分。4环境卫生状况(20)(1)全天候保洁,保洁工作定员定岗,地面无明显垃圾,拉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不能实现全天候保洁扣1分;保洁人员不足、人员不在岗扣1分;有垃圾、烟头等未及时清扫每处扣0.5分。(2)水面有专人清捞,无漂浮垃圾;水面垃圾无专人清捞每处扣1分;有明显漂浮垃圾扣0.5分。(3)公厕有专人保洁,有水冲,打扫及时,无异臭积垢,灯、厕具及残疾人设施完好;公厕无专人保洁扣1分;打扫不及时、有异臭积垢扣1分;设施不完好扣1分。(4)垃圾容器外表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袋袋装率100%。垃圾容器破损、不干净整洁扣0.5分;垃圾袋袋装率100%,无袋装每处扣0.5分。(5)保洁工具放置合理。保洁工具放置不规范扣1分。5服务质量(10)(1)湿地内服务人员衣着统一整洁,佩带标志,对游客耐心热情,语言文明,上岗不吃零食、聊天,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服务人员未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扣0.5分,不能做到文明服务酌情扣1-5分;扎推聊天、做无关事项扣1分。(2)管理人员坚守岗位,文明管管理人员不在岗在位扣1分;着装不整洁、无统一标识第39页共91页理,依法管理,着装整洁,有统一标识;扣1分;不能做到文明管理酌情扣1-5分。(3)建立健全投诉机制,设立便民利民服务点,市民、游客意见有专人答复;投诉机制不健全扣1分;无便民利民服服务点扣1分;市民、游客意见无专人答复扣1分。(4)秩序良好,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乞讨、兜售、无证设摊、强拉强卖、躺卧、看相、算命)等现象。湿地内秩序较混乱扣1分;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扣1分。(5)按上级要求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未及时按要求开展扣2分。注:满分为100分,按月进行考核;7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为及格。月最终得分为70分及以上的,全额发放承包方每月应得的月管护费;低于70分的,每低1分扣缴当月管护费基数的1%,当月扣除。低于60分的,扣除当月全部管护费。当年月考核有3次不及格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履约期内如有政策性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第40页共91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条要求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4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投标人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41页共91页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5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商务响应表)7服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8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时自主选择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或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第42页共91页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用于交易活动。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时可直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证照。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因政务数据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等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依据交易文件约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或绿化或林业类养护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合同时间、项目内容等相关评审因素,不能完整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须另外提供合同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2)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合同的业绩不累计计分;同一个项目不同标段包别的业绩不累计计分;同一个项目包含不同服务内容的仅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3)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同可以重复计分。(4)此项业绩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0-15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完成一个园林或绿化或林业类养护服务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注:0-15分第43页共91页(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合同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如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合同时间、采购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实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3)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合同的业绩不累计计分;同一个项目不同标段包别的业绩不累计计分;同一个项目包含不同服务内容的仅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4)合同中服务期限必须全部履约完成,否则不予认可。(5)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相同可以重复计分。(6)此项业绩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企业荣誉投标人获得过县(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或绿化或林业类相关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因素,未提供的不得分。2、此项荣誉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0-10分项目负责人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类专业初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0-5分第44页共91页同或工资条扫描件或影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身份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服务内容、需求总体响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编制的管养巡护总体方案,包括湿地巡护及管理保障、湿地养护成效、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状况、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参见《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试行)》),评标委员会从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方案内容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情况,结合项目采购需求配备的人员方案,包含人员结构与职责分工、人员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计划及标准等,由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日常养护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编制的日常管护方案,内容包括养护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重点突出每月养护工作重点、水生植物收割、外来物种清除、病虫害防治、0-5分第45页共91页宣教及科研监测设施设备维护等问题解决办法等,由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服务质量控制措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包含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包含月度、季度工作的计划与实施程序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第46页共91页安全管理和应急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含建立安全相关制度及相关措施、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编制的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主要包含湿地管护合同和信息管理方面主要内容、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评标委员会从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较为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内容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第47页共91页重难点措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编制的重难点措施,包含项目要点、难点和关键点以及解决的办法等内容,从详细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内容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服务响应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标准保证响应: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高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作出响应:(1)内容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较为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内容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5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第48页共91页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采购需求(本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依据考核结果,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合同价均分为12个月支付,每个月15日前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扣除月考核扣款等),中标人提供税票。2服务地点巢湖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X年(X≤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具体详见《巢湖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2025-2028年度柘皋河湿地管养巡护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项目区域范围安徽巢湖柘皋河湿地全域,总面积6699亩。实施内容包含湿地生态功能维护、基础设施维护、湿地巡护巡查及管理保障、湿地水质水位检测及设备维护、绿化管养、保安保洁、社区共建共管、湿地宣教讲解、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等。三、服务需求(一)总体要求1、湿地管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巢湖市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汇编》等及合同中约定的条款。2、湿地日常管养实行分区养护,根据湿地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划分,湿地保育区保持湿地生态系统自然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恢复重建区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宣教为主的宣教活动,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活动;各湿地管养作业分区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各总体规划明确。3、中标人所有操作工人,应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4、中标人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及劳动用品自备,维修费用自理。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5、本招标文件所附湿地养护管理标准,各种设备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将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组成部分。6、中标人不得再将此项目进行转包,采购人将追究合同违约责任。7、中标人承担合同约定湿地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和职责(含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8、及时清理外运绿地养护产生的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超过3天。9、前后中标人现场移交,管护范围内植被、设施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不得减少或降低。10、中标人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与职责,项目服务期产生的工伤、死亡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1、定期进行湿地宣教讲解、日常接待、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12、中标人与湿地周边社区签订共建共管协议,开展网格化巡护等工作。(二)湿地巡护使用无人机、平板等专用设备实行管养范围内全域巡护和重点巡护等,建立湿地巡护网格化管理机制。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湿地巡护管理和巡护日志、巡护台账记录等工作,平板中图形处理软件用来定位,核查点位等,对湿地周边共建共管巡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巡护信息统一管理,使用GIS等软件进行数据记录。湿地巡护工作依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内容,主要是发现并及时制止侵占破坏湿地行为和湿地范围内合理利用经营行为的监督等。(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常巡查监测记录湿地生物动态情况,鸟类迁飞状态品种及数量等信息并记录档案;发现张网捕鸟、狩猎、药杀等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置。每年结合考核出具一份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成果,包含动植物相关本底资料。(四)水位、水量及水质收集湿地水位、水质、水量变化资料,整理日常巡护巡查等台账及其他基础资料,根据湿地功能需要制定水位调控方案,季节性调控湿地水位并记录调控量;根据湿地周边区域使用性质,在湿地进出水口等位置选定水质监测点位,定期检测点位水质并形成月对比数据。定期交由采购人。(五)有害生物防治调查并记录湿地范围内有害生物品种、分布区域、危害程度等信息,根据有害生物生长及干扰特点,科学制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并有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六)植物管养湿地植物实行分区管养。保育区保持原生态;恢复重建区合理进行人工干预;合理利用区(原合理利用区、科普宣教区、管理服务区)根据生长特点及人类活动需求重点管养。主要内容有水生植物收割、松土除草、浇水或排水、修剪整形、扶正支撑、补植、绿地容貌(及时清运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养护残留物)、安全施工、防火、清雪等。1、水生植物收割根据湿地水面水生植被生长特点及鸟类栖息需要,确定水生植物收割品种和收割要求,拟定水生植物收割方案并季节性施行。2、浇水、排水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秋季;对于范围内因地势低洼积水影响植被正常生长的区域合理引排水。3、松土、除草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松土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生长期每月松土一次;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4、树木保护、支撑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如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5、修剪整形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对于剪口中走直径大于15cm以上的粗壮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6、乔木补植及死树处理树木生长良好,株形优美。死亡植株不影响绿化效果,单株树木无大范围枯枝,保持树木的良好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树木存活率应达到98%以上,树木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补植季节选择恰当、合适;对枯死孤植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然后适时补栽;对枯死的大树,倒伐前须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7、花、灌木养护养护标准: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形丰满。花木生长季节有花可观,无徒长现象,常绿植物不影响其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灌木存活率应达到95%以上,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补植。修剪整形: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注意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老化枝应有计划的更新;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频率一般为2—3次/年;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种植在草坪内的花、灌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结合切边对长势欠佳的花灌木施冬肥或春肥。8、草坪养护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七)设施维护湿地内设施含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户外宣教牌、宣教馆(含馆内标本、绿植租赁维护)、监控监测设备、泵站及设备、路灯、巡护道路、栈道、广场及附属设施等。日常管理中,中标人应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外观整洁、文字画面内容清晰、功能运行正常。若有丢失、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原则上要求一周内恢复。所有户外的木质材料、金属材料设施每年油漆一次,每次两遍。(八)宣教及科研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维护标准1、确定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证宣教场馆(含标本等)、设备正常运转。2、设备柜等主要仪器干净整洁无杂物。3、月清洗、月更换试剂、月校准仪器、仪器故障及时维修、试剂标签按时更换(注:此处会产生耗材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标本定期防蛀、防鼠、保持恒定湿度。4、定期收集记录监测设备产生的各种数据,并归纳成档。如发现数据出现较大异常时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5、维护人员定期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九)泵房设备维护标准1、确定专业人员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围墙、道路、泵房等附属设施保持完好,泵房内干净整洁无杂物;设施、机电设备和管配件等配表面应清洁、无锈蚀。3、维护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机电、仪表和监控设备应根据原产品技术要求配备相应的易损零配件,及时维修或者损坏的部件及部位。4、定期对电机、水泵进行维护保养,延长电机、水泵的使用寿命;电机、水泵运行前例行检查,确保电机、水泵的正常运行;运行中进行运行监测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5、电机、水泵的运行、巡视、维修、保养要有详细的记录,相关记录应定期纳入档案管理。6、每年汛期或发生洪涝灾害时,临时增加设备维护巡视的人员与次数,保证机组全天24小时运行,可运行率为100%。(十)环境卫生及秩序1、湿地区域内为全天候卫生保洁。保洁标准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水,公共秩序良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设广告牌、乱悬挂条幅,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等;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扬尘作业。2、湿地区域环卫设施齐全整洁,每日至少清倒1次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垃圾桶应密闭,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抛洒、存留垃圾,不得有满溢现象。3、湿地区域绿化带的砂石、泥土、果皮、塑料袋、纸屑、饮料包装盒等垃圾应及时清理;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草地、草坪、树木、道路、人行道禁止晾晒衣物、农作物和秸秆、各类腌制品现象,无建筑垃圾堆放。4、湿地区域的塘、沟等各种水域做到定期疏浚,保持水流畅通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漂浮物、白色垃圾、死鱼等,无倾倒废弃物现象;清除岸边枯死树、垃圾等,保持塘埂岸堤边坡清洁,无纸屑、杂物、白色垃圾等;发现岸边大堤上有开垦种植农作物、乱建乱堆等现象时应及时劝阻并上报采购人。5、湿地区域公共厕所管理维护包括配厕纸、卫生香、清洁工具等,要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定期进行灭鼠、灭蟑,室内水电损坏(老化)应自行维修,确保灯明水通;公厕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保洁,大便池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尿液、无尿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墙壁、顶棚、门、窗干净整洁;公厕无臭味、无蝇蛆;公厕管理维护费含水电费。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6、对湿地公园内经营的小摊小贩进行规范经营,统一管理,摊位形式统一;严禁摊贩占用公共绿地经营。(十一)人员配备要求序号片区岗位数量(人)人员要求人员职责1项目负责人1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全面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负责整个项目人员分配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园区规划、植物养护管理、花卉种植与管理、绿化养护、网格化巡护、湿地宣教等工作2柘皋河湿地设施维护员1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能胜任现场作业,负责对公园作业范围内水电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湿地内泵站、宣教设施、监测设备运行维护4湿地资料员1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收集湿地水位、水质、水量变化资料,整理日常巡护巡查等台账及其他基础资料5讲解员1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湿地宣教讲解、日常接待、宣教活动组织及其他基础宣教任务。6保洁员1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负责湿地范围保洁工作7绿化工2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负责湿地全范围绿化养护及设施维修等工作8巡护员(含共建共管人员)1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湿地全范围网格化巡护、保安等工作,与社区、村委共建共管合计50备注:1、中标人配备的本项目所有人员中,凡男性年龄为18-60周岁、女性年龄在18-50周岁及符合《*************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的所有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保险)。中标人未给所聘人员购买社保而导致发生纠纷、人身安全事故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2、中标人所有操作工人,应爱护园中设施及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物件、设备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3、中标人应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安全问题负责。4、中标人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5、中标人每年给公园工作人员至少体检一次,有心脏病等的不适合夜间及室外工作人员不得聘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十二)机械设备配备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对讲机个4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2施工作业服装套40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3高枝油锯台2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4油锯台2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5割草机台5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6灭火机台4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7绿篱机台1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8垃圾运输车(板车或三轮车)辆4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9打捞船或木盆台1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0园林绿化洒水车台1额定载重≥9000KG,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1两轮巡护电动车辆2长续航电摩(72V-35A),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2无人机台1配电池2块(存储卡64G及以上),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3平板台1可运行大型图形处理软件,存储空间256G及以上,自行安装GIS软件,并熟练使用,投标人自行提供,新购、已购或租赁, 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备注:上述机械设备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增加机械设备数量或增加为完成本项目的其他机械设备,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以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费用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项目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意外伤害险等)、管理费、绿化补植栽植费、草坪更新费、施肥费用、病虫害防治费用、水质监测费、生物多样性监测、标本租赁费、湿地巡护车油费及保险、共建共管费、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垃圾车、扫把、保洁材料、橡皮棍、手电筒、对讲机等)、消耗品损坏及时维修更新、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绿化养护费用、基础设施及栈道维护、维修费用、项目管理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电费、水费、网费等)、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总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870元/月•人)计算。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保缴费基数为4227元/月•人(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标后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保险);鼓励为所有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全额承担。4、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未发现的报价遗漏,视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5、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有关人员,延长服务时间,所需要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6、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予以调整,采购人不予以追加。7.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管护服务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8.本项目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人)费用(元)月小计(元)A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501870121122000B所有人员社保五险50984.8912590934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39270小计(A+B+C)1752204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117748.11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869952.11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人)费用(元)月小计(元)A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501870121122000B所有人员社保五险50984.8912590934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39270小计(A+B+C)1752204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58874.05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811078.05注: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3、政策性费用中核算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中标后投标人未给相关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作为工资一并发放给相关人员。4、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5、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予以调整,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管理期间,须协助采购人根据《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考核办法(试行)》考评获取补偿资金,若不能配合达到要求,或考核结果因养护成效不理想,排名较上一年度持续下降,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每天必须确保常驻作业人数:绿化工必须确保常驻作业人数不少于8人,否则按合同约定处罚,集中绿化作业时根据工作量增加绿化工数量;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养护作业要求及时上岗,作息时间上午7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根据季节适当调整,每天不少于8小时);巡护员白班设置两班轮岗,夜班配备巡护员不少于2人值守,确保24小时不断岗。3、日常管养工作结合合肥市“双十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合双十指〔2022〕1号《关于印发〈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巢湖市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汇编》中各项巡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执行。4、日常工作及月度考核参照《巢湖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巢湖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序号项目养 护 内 容考 核 标 准1湿地养护成效评价(30)(1)水质检测监测,建立湿地内进出水口水质监测台账,按时收集水质变化数据1、按月出具主要区域进出水口水质中关键污染因子(氨氮、总磷、总氮、COD等)监测值,未按时提供扣3分;2、湿地净化功能发挥稳定,有效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污水处理厂尾水、村镇居民生活污水等,监测主要区域进出口水质监测值变化,未按月整理台账的扣3分;(2)水量监测和水位调控1、根据湿地地形地貌条件建立湿地内外水循环,保持水系畅通,发现水系不畅通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一处扣3分;2、根据湿地生态水位需求,建立季节性水位调控机制,未提供方案并不能具体落实的每月扣3分;3、按月提供水量监测台账,未形成台账的扣3分;(3)物种多样性保护1、水鸟等主要保护对象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或增加,发现一处威胁鸟类栖息安全行为(如张网、毒饵、滥捕等)扣1分。2、湿地挺水、浮叶、沉水植物梯带分布规律明显,每缺少一种类型植被扣1分;沉水植物面积占比不低于10%,每降低4个百分点扣1分。3、将鸟类分布集中区划定为鸟类保护小区,存在应划分没划分的,每处扣1分,设定提示、警示标识,鸟类及野生动物生境保护得当,每发现一处违背动物栖息特征的扣1分;没及时采取减少生态影响相关措施的扣1分。(4)有害生物防治1、没及时开展入侵物种清除和防控工作,扣1分。2、入侵种类和空间分布范围没得到有效控制,并呈现扩大趋势,扣1分。 3、病虫害未得到有效防治,且有发生大面积植物生长受损现象的,扣1分。(5)植物养护1、不同功能区的植物养护符合分区管护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分区管护要求的扣1分;2、生长季植被覆盖度保持稳定,且长势良好,每发现一处长势不佳或长势过旺影响其他植物生长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3、挺水植物收割方案科学合理,收割高度合理,未及时收割扣3分,造成水体二次污染的扣1分;4、浮叶、沉水植物生长过密时未及时疏移,扣1分。水面保持整洁干净,未及时打捞影响景观的杂物垃圾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5、收割等产生的生产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2基础设施维护(20)(1)功能设施维护1、巡护道路、栈道、观鸟设施等功能完好,养护及时,无严重破损,每发现1处严重破损且维修不及时扣1分;2、设施无涂刻、无招贴、蜘蛛网现象,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有涂刻、 招贴、蜘蛛网每处扣0.5分;金属构件设施有明显锈斑、油漆剥落每处扣0.5分。(2) 界碑、界桩维护1、界碑界桩设置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合理布置,外围边界节点标识醒目,未及时修复更新扣1分;主要出入口、重要节点、显著位置等有规划或保护范围标识,有损毁未及时修复扣1分。(3)宣教、监测监控设施维护1、宣教场馆内设备设施,养护单位负责维护运行,每发现一处损毁,维护不及时扣0.5分;2、室外宣教保持内容准确,设施整洁完好,每发现一处损毁,维护不及时扣0.5分;3、监测监控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扣0.5分;4、引排水等附属设施维护良好,能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扣0.5分。(4)指示牌、警示牌等各类标牌设置合理,文字、图案简洁明了、规范完整,并有中英文对照;根据湿地管理需要,养护单位有义务在必要处设置规范的警示牌、指示牌,需要设置未设置扣0.5分。(5)便民服务设施设置维护。1、因地制宜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态公厕等便民服务设施,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每发现一次垃圾散乱堆放等环境问题减0.2分;2、无残疾人设施每处扣 0.2分;不规范牢固每项扣0.2分。3湿地巡护及管理保障(20)(1)湿地巡护及保护管理 1、建立网格化巡护机制,人员配备不合理扣1分,工作职责不明确扣1分;2、未制定巡护工作方案及巡护路线扣1分;巡护工作台账及问题点位台账未建立或保存不完整扣1分。3、湿地禁止行为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每处扣2分;4、对日常巡查、督查发现,或社会举报、媒体报道的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未及时上报,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1分;5、湿地保护工作不力,受到国家级通报的扣5分;受到省级通报的扣3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扣2分。(2)安全生产1、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应配备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的扣1分;2、开展隐患排查和防火防溺水行动,没有预案扣1分;情况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的扣1分;3、日常管理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3分。4环境卫生状况(20)(1)全天候保洁,保洁工作定员定岗,地面无明显垃圾,拉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不能实现全天候保洁扣 1分;保洁人员不足、人员不在岗扣1分;有垃圾、烟头等未及时清扫每处扣0.5分。(2) 水面有专人清捞,无漂浮垃圾;水面垃圾无专人清捞每处扣1分;有明显漂浮垃圾扣0.5分。(3)公厕有专人保洁,有水冲,打扫及时,无异臭积垢,灯、厕具及残疾人设施完好;公厕无专人保洁扣1分;打扫不及时、有异臭积垢扣1分;设施不完好扣1分。(4)垃圾容器外表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袋袋装率100%。垃圾容器破损、不干净整洁扣0. 5分;垃圾袋袋装率100%,无袋装每处扣0.5分。(5)保洁工具放置合理。保洁工具放置不规范扣1分。5服务质量(10)(1)湿地内服务人员衣着统一整洁,佩带标志,对游客耐心热情,语言文明,上岗不吃零食、聊天,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服务人员未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扣0.5分,不能做到文明服务酌情扣1-5分;扎推聊天、做无关事项扣1分。(2)管理人员坚守岗位,文明管理,依法管理,着装整洁,有统一标识;管理人员不在岗在位扣1分;着装不整洁、无统一标识扣1分;不能做到文明管理酌情扣1- 5分。(3)建立健全投诉机制,设立便民利民服务点,市民、游客意见有专人答复;投诉机制不健全扣 1分;无便民利民服服务点扣1分;市民、游客意见无专人答复扣1分。(4)秩序良好,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乞讨、兜售、无证设摊、强拉强卖、躺卧、看相、算命)等现象。湿地内秩序较混乱扣1分;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扣1分。(5)按上级要求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未及时按要求开展扣2分。注:满分为100分,按月进行考核;7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为及格。月最终得分为70分及以上的,全额发放承包方每月应得的月管护费;低于70分的,每低1分扣缴当月管护费基数的1%,当月扣除。低于60分的,扣除当月全部管护费。当年月考核有3次不及格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履约期内如有政策性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文件合肥市财政局合林业园林[2025]16号关于印发《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环湖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持续巩固环巢湖湿地生态修复成果,筑牢巢湖湿地生态屏障,稳步提升环巢湖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擦亮巢湖最好名片,持续引导和激励环湖县(市)区加强湿地管理养护,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合肥市财政局2025年5月16日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湿地后期养护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合肥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政办[2019]17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补偿环巢湖湿地所在县(市)区土地流转费用及管养奖补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总量控制、注重绩效、引导激励、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的补偿范围包括合肥巢湖湖滨湿地、包河派河口湿地、肥东十八联圩湿地、肥东玉带河湿地、巢湖半岛湿地、巢湖柘皋河湿地、巢湖槐林湿地、庐江栖凤洲湿地、庐江马尾河湿地、肥西三河湿地。第五条土地流转补偿。采取定额补偿方式,市本级每年按300元/亩对环巢湖湿地范围内流转集体土地费用进行补偿。各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根据核定的土地流转合同及补偿标准,组织申报补偿资金,市林业和园林局复核后,市财政局根据复核后的补偿金额下达资金。第六条湿地管养补偿。管养补助资金按照各湿地上一年度实际签订日常管养合同单价的50%(以300元/亩为上限)乘以对应管养面积核定,其中20%的管养补助资金通过绩效评价予以奖补分配,实行总量控制。市林业和园林局于每年8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湿地日常管护与综合效益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1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分配意见下达资金。具体奖补评价按照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管养奖补实施细则执行。第七条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各相关县(市)区林业和财政部门对市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要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并对申报资料、执行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自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第八条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项用于补偿湿地土地流转、湿地日常管养(《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明确的植物养护、动物保护、水生态维护、外来物种控制、生态监测、设施管护、日常巡查、可持续利用、安全保障)等方面,不得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等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符的开支。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虚报冒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林业园林[2022]7号)同时废止。附件: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管养奖补实施细则2环巢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管养奖补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巩固环巢湖湿地生态修复成果,筑牢巢湖湿地生态屏障,稳步提升环巢湖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擦亮巢湖最好名片,持续引导和激励县(市)区加强湿地管理养护,结合前期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现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奖补目标深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优化设置奖补评价指标,明确湿地管养工作重点,强化政策激励,调动环湖县(市)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积极性,实现以奖促管,推动环巢湖湿地保护管理利用再上新台阶。二、奖补对象环湖县(市)区人民政府(巢湖市、庐江县、肥东县、肥西县、包河区)。三、奖补范围包河巢湖湖滨湿地、肥东十八联圩湿地、肥东玉带河湿地、巢湖半岛湿地、巢湖柘皋河湿地、巢湖槐林湿地、庐江栖凤洲湿地、庐江马尾河湿地、肥西三河湿地、包河派河口湿地。四、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不超过应补助管养资金的20%,具体依据各湿地评价得分权重分配奖补资金。五、奖补评价方式围绕湿地日常管护和湿地生态、社会、经济等综合效益设置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共16个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设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式,注重绩效与可操作性,力求公平公正。3采用实地核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具体开展奖补评价工作。(具体评价指标详见后)(一)湿地日常管护评价(35分)。制定管护方案,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任务。重点对水生态维护、植物维护、管理维护等设置评价指标。该项内容采取实地核查,分别于当年6月底、12月底前进行1次现地抽点核查,将2次核查得分加权平均作为最终得分。(二)湿地综合效益评价(65分)。科学谋划、合理管护,增强湿地生态、社会、经济三方面综合服务成效。生态效益围绕湿地水质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设置评价指标;社会效益围绕便民服务设施布设、科普宣教体系构建设置评价指标;经济效益围绕带动周边社区居民就业、湿地产品价值实现、探索“湿地+”发展模式设置评价指标。该项内容于次年6月底前提供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如监测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对照评价指标审核赋分。六、奖补组织和实施(一)自评。环湖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照《环巢湖湿地管养奖补评价指标表》对上年度湿地综合效益成效逐项进行自评,自评结果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林业和园林局。上报资料包括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签订的管养合同(含管养内容、覆盖管养面积)(二)核查。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县(市)区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审核,依据专家测评情况确定评价结果。4环巢湖湿地管养奖补评价指标表序号评价分类评价内容分值评价标准核查备注1湿地日常管护评价(35分)水生态维护121.水循环:畅通湿地内外循环,增加湿地水动力,保持水系常年畅通,得4分。除汛期等特殊情况外,每发现1处水系不通或涵闸不运行,扣0.5分;2.水位调控:完善多目标协同的水位调控制度,明确不同季节最低运行水位和冬季最高运行水位(水深),得4分。每发现1处水面水位未达到运行要求或者宜湿未湿,扣0.5分;3.水面保洁:水面保持整洁,及时打捞影响景观的杂物(垃圾、枯枝落叶聚集),得4分。每发现1处水面杂物聚集未及时打捞,扣0.5分。2植物维护161.整体长势:不同生态型植物生长季长势良好,植被分布及盖度合理,得4分。每发现1处植被盖度不佳或恶性杂草(萍草、杠板归、鸡矢藤、乌薮莓)长势过旺影响其它植物生长未得到处理,扣0.5分;2.水生植物管控:水生植物(挺水、浮叶、漂浮和沉水)生长过密时,要及时疏移打捞,防范爆发性生长影响水体流动;植物盖度下降时,要及时补足,得4分。每发现1处水面水生植物覆盖占比超60%或沉水植物覆盖占比低于10%,扣0.5分;未及时疏移打捞对水体产生影响,扣0.5分;3.减少生态影响:湿地植被管养(收割、疏移、打捞等)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产生的生态影响最小化,得4分。在鸟类保护小区等鸟类聚集区每发现1次相关人为活动干扰、影响野生动物栖息,扣0.5分;4.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持续开展入侵物种(植物、动物)清除和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其空间分布范围,得4分。每发现1处入侵物种成片生长超过20m2未采取防控措施,扣0.5分。3管理维护71.设施维护:各类设施包括巡护道路、栈道、观鸟设施、各类标识标牌、体验导览解说设施、监测监控设施及引排水等附属设施维护良好,得3分。每发现1处损坏未维修,扣0.5分;每发现1处标识标牌内容表述有误的,扣0.5分;2.环境维护:湿地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得2分。每发现1处垃圾散乱堆放,扣0.5分;3.管理保障:视频监控全覆盖,得1分;建设智慧监管体系,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54湿地综合效益评价(65分)生态效益301.水质改善:各湿地(湖体除外)年平均水质稳定或变好,或保持Ⅲ类及以上,得5分;年平均出水水质优于进水水质,得3分;关键污染因子总磷、氨氮消减比例保持稳定或提升,得3分;强化湿地与巢湖水体交换,发挥湿地对湖内水体净化作用,得4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2.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动态监测成果,明确保护目标物种,实施栖息地恢复,推动水鸟等主要保护对象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或增加,得15分。物种丰富度、目标物种种群数量减少的,酌情扣分。5社会效益171.完善设施布局:因地制宜增设便民服务设施(厕所、座椅、垃圾桶、解说导览设施等),满足市民休闲需求,酌情给分,最高得5分;2.丰富科普功能:构建体系化湿地科普教育体系(建设科普教育设施,培育自然讲师队伍,开发精品课程),每年面向社会开展科普体验活动不少于12次,或受众规模达5000人次,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延伸科普价值,探索湿地自然学校发展路径,与周边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共建活动,酌情给分,最高得5分。6经济效益181.联动周边社区:与湿地周边社区共建共管,并逐步实现全覆盖,引导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社区居民就业增收额保持稳定或增长,酌情给分,最高得5分;2.发展“湿地+”:项目资金投入(含社会资本投入)较上年度有增加,酌情给分,最高得3分;“湿地+”融合发展产值超过实际投入或稳步增长,酌情给分,最高得7分;接待人次保持稳定或显著增加,酌情给分,最高得3分。7减分项5分湿地保护相关工作受到上级通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测数据存在失实行为,发生以上任一行为,扣5分。备注: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评价指标,难以设置普适性量化指标,突出各湿地自身纵向比较,依据实际情况酌情赋分。2.水质监测点布设尽量覆盖湿地各进出水口、不同植被分布区和人为干扰区,能够体现湿地水质水文特征,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透明度、溶解氧、pH等,其它指标依据管理需求设置。监测频率为每月1次。3.涉及扣分项内容扣分的,该项分值扣完为止。6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导则(试行)为巩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修复成果,稳定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努力把巢湖打造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导则。一、植物养护1.分区养护湿地保育区:以保护培育为主,保持湿地生态系统自然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恢复重建区:以自然恢复、自然生长为主,原则上不进行修剪、收割、除草和施肥(因保障植物成活、正常生长和净化水质等特殊需要除外)。合理利用区(包括科普宣教区、管理服务区):可以兼顾生态旅游、自然体验、环境教育等需要,适度进行修剪、补植、更新。收割后湿地植物残体,依据不同植物种类生物学特性,用于饲料、有机肥、能源燃料、药用、食用、编制工艺品等资源化利用,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注:非湿地公园管理体系参照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明确管护分区。2.养护措施—2-陆生植物因灾害或季节变化等原因成片枯死的,应及时清除,消除火灾隐患。挺水植物收割,根基保留高度应保证翌年春季正常萌发生长,一般保留20公分。同时要充分考虑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可采取分区、分片、分期等方式进行,收割周期建议2-3年,最大限度减少生态影响。入侵型、生态破坏型浮水植物,如凤眼莲、大藻、喜旱莲子草、粉绿狐尾藻等,应及时打捞,防止泛滥成灾,避免造成生态破坏。沉水植物生长过于茂密,在水体表面形成较大厚冠层,冠层覆盖度达到70%及以上的区域,视情况进行修剪,修剪至水面以下20cm-30cm;冠层覆盖度达到90%及以上的区域,视情况进行疏移,疏移至冠层覆盖度不低于45%。3.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日常巡查中开展病虫害监测与预报工作,发现病虫害后应进行成因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避免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病虫害防控首选物理、生物防治措施,确需采用化学防控措施,应选用对水质、水生动物及鸟类影响较小的植物源、生物源等环境友好型仿生农药。二、动物保护1.鸟类保护。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和鸟类活动情况,科-3—学划定鸟类保护区域。开展观鸟、科学研究以及科普活动等一般保持至少300米安全距离,避免影响鸟类正常觅食和繁殖。改善鸟类生存栖息环境,加强区域内鱼塘、虾池的管理,清理各类鸟网、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消除威胁候鸟迁徙安全的隐患。2.生境营造。在湿地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外围边界,根据地形条件,可采取挖掘壕沟、栽植绿篱、绿化缓冲等措施进行生态隔离,最大限度保障野生动物栖息生境和活动不受干扰。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通过人造灌木丛、搭建昆虫旅馆和生物塔等自然生态手法,为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空间。三、水生态维护1.水循环。加强湿地内水循环,水循环方式首选自流,不能自流的,可选择泵排等方式。对水系沟渠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水流畅通。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月,雨季视情况增加次数。如发现水系沟渠有垮塌、滑坡、淤积、堵塞及植物生长过盛影响水流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断面修复。2.水位调控。根据水质、水量监测结果和鸟类、鱼类、植物等生存繁衍特性,建立生态预警和水位调控机制,科学合理调控湿地区域水位。植物生长期,挺水植物区域水位一般不得低于10公分,沉水植物区域一般不得低于50公分,其他湿地区域做到应湿尽湿,保持湿地基本属性。四、外来物种控制加强对湿地范围内随意放生、遗弃外来物种等行为的管理。—4-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喜旱莲子草、凤眼莲、粉绿狐尾藻等典型外来入侵植物,发现后立即采取连根拔除或人工打捞等物理方式清除,避免造成生态破坏。对福寿螺可采用人工捕螺摘卵或养鸭、养青鱼食螺等方式清除。对其它入侵动物,发现后应及时处理。五、生态监测开展湿地生态状况调查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环境指标、生物资源、植物病虫、动物疫病以及生态保护状况等。1.环境指标监测。根据湿地面积、地形地貌等因素,科学设置监测点位。湿地侵占每半年1次,通过卫星影像判读、巡护和实地调查结合方式进行;水质每月1次(总磷、总氮、氨氮、pH值、COD等),可与生态环境部门数据共享;水量每月1次,可与水行政部门数据共享。2.生物资源监测。根据湿地面积、野生动物栖息、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群落等因素,科学设置监测样点、样线。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每年1次;植被种类、植被的类型、面积、覆盖度等,每年1次。3.植物病虫监测。加强监测,掌握病虫害发生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以及害虫主要天敌种类、分布与种群消长情况。病虫害发生重要阶段(5月至11月),每半月监测不少于1次;其他时间段(12月至4月),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4动物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对湿地内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越冬地、停歇地等,科学确定巡护路线、-5-监测巡查时间和频率,明确巡护监测范围。5.生态保护报告。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湿地功能与利用、游客量、基础设施、湿地受胁因素等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六、设施管护1.宣教设施。规范设置湿地科普、特色文化和湿地动植物等标识标牌。科普内容须科学严谨,准确无误。在深水域、沼泽区域、植被密集、供电设施等处设置防水、防火、防电等警示标志。室内宣教馆应充分利用,供公众参观学习、自然体验、教学互动和志愿者活动等。2.服务设施。生态公厕和其他便民服务设施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外观、颜色与环境相协调。3环境设施。合理布设垃圾箱,收集散落垃圾,设施设备卫生整洁。定期打捞湿地水面漂浮垃圾、保持湿地环境景观优美。4其他设施。定期检查道路、河流护坡、栈道、观鸟设施、防火、泵站、车船、防护等设施设备,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其功能完好。七、日常巡查加强日常巡查巡护,明确巡护人员,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制定量化考核及保障激励措施。及时发现并处理湿地占用及破坏行为、野生动物伤害、疫源疫病、生物入侵、病虫害、自然灾害等湿地威胁因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设施、出入口-6-等做到每日巡查至少一次,其他区域每周不少于2次,做好巡查记录和档案管理。八、可持续利用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应符合湿地保护要求,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地域特色、文化和区位优势等,探索研究退耕、退养后的土地利用方式,充分发挥土地集约化使用效益。鼓励安排当地居民参与湿地管护。采取定向扶持、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建等方式,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相协调。九、安全保障管护机构应根据湿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养护作业、防水、防火、旅游观光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等,定期开展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检查记录。十、管养保障1.管理机构。每个湿地应明确管护机构,管护机构负责湿地规划、管理和养护等相关工作,研究制订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村居沟通协调,实现共建共管共享。2.管理人员。管护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专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湿地管养巡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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