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应急防护装备物品招标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2025)



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5057-3 
    项目名称: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74000 
    最高限价(元):37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74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无人机装备采购一批;    备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小型或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GAJ
地 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100院
联系方式:1879910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
联系方式:18609081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609081081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docx251.8K

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最终技术参数.docx25.5K

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马女士联系电话:18799108666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609081081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二、投标人须知15(一)、总则..........................................................15(二)谈判文件.......................................................1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8(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1(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3(六)合同的授予.....................................................28(七)纪律和监督.....................................................28(八)质疑与投诉.....................................................291.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31第三章评标办法.........................................................36一评定成交标准.....................................................37二投标文件初审.....................................................38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9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4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7第一部分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ZZB-2025057-3项目名称: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374000最高限价(元):374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374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无人机装备采购一批;备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具体详见谈判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小型或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100院联系方式:18799108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联系方式:186090810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609081081第2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地 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100院联 系 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18799108666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90810813项目信息名称:克州公安局应急防护装备物品采购项目(二包)三次项目编号:KZZB-2025057-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技术参数内容最高限价:374000元;注:投标总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4资金来源专项经费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6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①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近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得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采购范围满足谈判文件要求。8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踏勘现场□是☑否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1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报酬为人民币,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备注100以下1.58%100-5001.16%500-10000.93%1000-50000.6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8%=1.58(万元);(500-100)万元×1.16%=4.64(万元)(1000-500)万元×0.93%=4.65(万元)(2000-1000)万元×0.61%=6.1(万元)合计收费=1.58+4.64+4.65+6.1=16.97(万元)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 大写: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2025年6月23日上午10:30 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标书内附有此票据收据。 3、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0456301040005069 行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支行 行号:103893045636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908-4220265 (备注:必须写明 xx 公司 xx 项目保证金) 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成交结果公示后): 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成交企业 3 个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 2、成交企业: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加盖企业公章和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鲜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15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1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3608912708@@qq.com,接收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9081081“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20谈判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48小时内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是.22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3履约担保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0%的履约保证金(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格式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填写。24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 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谈判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谈判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谈判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谈判文件。(2)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27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8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1)本项目采购物品所属行业:工业;(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得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得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提供货品制造商为小微(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将“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 所列的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本项目落实10%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享受优惠政策。技术参数中全部标的物的制造商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才可享受10%价格评审优惠政策。(4)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节能环保政策说明投标中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3.属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查询并打印结果。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备注1、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3、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本采购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不构成对投标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供应商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供应商或该产品。4、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报价7、其他:(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保证成交后由本公司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机构。(4)采购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供货地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2.2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踏勘)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谈判文件14.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5.采购文件的组成15.1采购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5.2除15.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6.4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采购文件的发出17.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8.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谈判小组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成交(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诚信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担保函;7、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近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1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1.2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提供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小型或微型)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8、供货、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方案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0.3投标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1.投标报价21.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1.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21.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1.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单价报合计总价。综合单价包括:产品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1.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及服务交货地验收价格,其单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单价。21.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所有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1.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1.8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现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1.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21.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1.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成交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1.13投标人应根据服务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如有),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2.投标有效期2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投标保证金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23.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3.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4.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5.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3608912708@qq.com,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609081081)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6.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2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4.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谈判报价,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8.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资格审查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0.谈判小组的组建3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1.谈判小组的职责3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3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2.评标原则32.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最低价评审,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要求进行比较。32.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2.3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评委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新疆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4.评标程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5.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5.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6.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6.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6.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6.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7.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7.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7.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7.3法定代表人投标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委托代理人投标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37.4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的;37.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37.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7.7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7.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7.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37.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7.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7.1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7.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7.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7.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7.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7.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7.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8.废标38.1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9.突发情况处理39.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9.2采购代理机构或资格审查小组或谈判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资格审查小组或谈判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资格审查小组或谈判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0.定标40.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0.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1.成交通知书41.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成交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1.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2.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43.签订合同及公告43.1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43.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43.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3.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3.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4.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6.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6.1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6.2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7.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7.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8.质疑和投诉4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8.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8.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8.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上报至克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授权代表(如有):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如有):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1:法律依据2: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代理人):公章(单位):日期:附件:质疑及答复材料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提起投诉。2.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3.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5.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6.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由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7.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8.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克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与经四路交叉口10楼1005)联系电话:0908-4230287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定成交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谈判小组构成:本项目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单数。(二)评标依据:谈判小组将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三)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二、评标方法谈判小组将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评标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三、谈判(一)第一轮谈判1、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投标人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核以下内容: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产品的主要功能、性能、公司实力、售后服务承诺、免费质保期、对谈判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2、在本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参与谈判的投标人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若发现投标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大、小写不相符,谈判小组应提请投标人当场修正。最终报价一旦报出,谈判小组不再要求投标人再次报价。由各评审专家依据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成交投标人,第一轮谈判结束。(二)谈判文件的修改在第一轮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经采购人同意,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优化采购方案,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文件修改,应经谈判小组集体讨论,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第一轮谈判的投标人,并征求投标人的意见,确定投标人修正原响应文件所需的时间,要求投标人签收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三)第二轮谈判1、参与第一轮谈判的投标人递交修正后的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递交给谈判小组,修正后的响应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的,视同放弃谈判。2、投标人谈判过程中,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除上传谈判总价价格外,还应对每次谈判的分项报价签章上传。3、谈判小组依据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及投标人修正后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谈判。4、谈判小组确认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次报价和最终报价。由各评审专家依据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成交投标人,谈判结束。16.7谈判中止1、谈判时,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应当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单价控制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谈判小组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一)“谈判小组”将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若出现最低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如果评标价相同且最低最终报价也相同,根据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技术指标也相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可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者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第三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确定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候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所投标商品为同一品牌、性能配置相同时,则以最终报价最低者成交。(三)谈判小组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二投标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标项1,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具备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保函5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得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近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注意: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过程中,请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逐一上传资格性证明文件,如资格审查小组在检验电子标书(资格性审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标项1,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完整,主要内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制作;2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4投标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5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参数、功能需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等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8投标文件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有效报价,不存在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不存在恶意报价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推荐成交候选人11.1谈判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11.2若出现最低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如果评标价相同且最低最终报价也相同,根据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技术指标也相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成交候选人。‌12.无效投标条款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3)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的;(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8)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谈判小组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谈判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一、类购内容(技术)序号标的物数量设备参数1穿越机套装2套飞行器1、起飞重量 ≤ 380 克2、尺寸 ≤长 190 毫米,宽 220 毫米,高 70 毫米3、最大上升速度 ≥9 米/秒 4、最大下降速度 ≥9 米/秒 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海平面附近无风) ≥27 米/秒6、最大起飞海拔高度 ≥5000 米7、最长飞行时间 ≥ 23 分钟8、最长悬停时间 ≥ 21 分钟9、最大续航里程 ≥13.0 公里10、最大抗风速度 ≥10.7 米/秒(5 级风)11、工作环境温度 -10℃ 至 40℃12、卫星导航系统 GPS + Galileo + BeiDou13、机载内存 ≥46GB相机1、影像传感器:1/1.3 英寸影像传感器,有效像素 ≥1200 万2、镜头:视角(FOV):≥155°,等效焦距:≥12 mm,光圈:f/2.8对焦点:0.6 米至无穷远,ISO 范围100 至 256003、快门速度:录像:1/8000 至 1/30 秒,拍照:1/8000 至 1/50 秒4、最大照片尺寸:≥4000 × 2256(16∶9),≥4000 × 3000(4∶3)5、照片拍摄模式 单拍6、图片格式 JPEG7、视频格式 MP4(H.264/H.265)8、视频最大码率 ≥130Mbps9、支持文件系统 exFAT10、拍摄视角:支持标准、广角、超广角三种模式11、电子增稳:支持超强增稳 3.0+(RockSteady 3.0+)、地平线增稳(HorizonSteady)云台1、稳定系统1.1、单轴机械云台(俯仰轴)1.2、结构设计范围:俯仰:-95°至 90°1.3、可控转动范围:俯仰:-85°至 80°1.4、最大控制转速(俯仰) 100°/s1.5、角度抖动量 ≥±0.01°1.6、感知系统类型 下视和后视2、图传方案 O42.1、通信带宽 ≥60 MHz2.2、最大图传码率 ≥60Mbps2.3、天线四天线(二发四收)其他1、供应商承诺本产品3年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提供厂家原厂免费质保3年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2无人机图传设备4台1、≥2.4英寸触摸显示屏,阳光下可视;2、具备1*HDMI接口和1*Type_C接口,可通过USB或HDMI接口接入视频源采集设备,如手机(USB转HDMI)、穿戴摄像机、纽扣摄像机等USB接口类视频设备和无人机、DV等HDMI接口类视频设备;3、支持WIFI、蓝牙、4G/5G全网通、支持适配接入无人机、外设定位上传;4、支持双SIM卡,4G/5G全网通,可根据网络宽带切换运营商网络,保证视频流畅传输;5、≥IP53防护,1米抗跌落,可靠性高,适用各种严酷恶劣执法环境;6、支持GB/T28181-2016国际协议,上联平台实现实时图传、精准定位、语音对讲功能;7、采用高性能只能AI芯片,支持人脸、车牌智能识别,支持离线比对。8、供应商承诺本产品1年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提供厂家原厂免费质保1年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3无人机系留应急照明系统1套地面端:1.地面端输入电压:兼容AC 110V和220V;2.地面端输出功率≥3000W且箱体重量≤7.5kg;3.地面端尺寸:≤360mm×320mm×230mm;4.线缆长度:≥80m,线缆直径:≤3mm,线缆重量≤1.2kg/百米,过电流能力:≥10A;5.天空端需可与地面端对频,应具备有线和无线OTA升级功能;6.供电模式:应支持储能器、220V市电以及发电机供电;7.地面端需采用可背负式设计,可用专用背包背负;8.需配备≥5英寸显示屏,可实时显示电源输出功率、灯光开关、收线强度等信息;9.当地面端意外断电时,应具备蜂鸣器能发出报警声;10.连续工作时长:不低于24小时;天空端11.天空端额定功率≤2500W;12.天空端重量≤600g;13.天空端尺寸:≤170mm×100mm×70mm;14.输出电压:≤50V;15.输出电流:≤60A;机载矩阵照明灯1.重量:≤450 g2.单支灯光功率≥400w;总功率≥800w;3.尺寸:≤310*110*60 mm4.可快速拆装5.工作温度:-20°C-+50°C6.控制方式:TTL高电平7.三防等级不低于IP55,8.光通量≥80000 lm,9、照射面积≥6000㎡;边缘照度≥3 lx,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10.距离30米处的中心照度值≥80lx;10.距离50米处的中心照度值≥50lx;11.保护功能,灯光开启时,温度超过阈值,灯光自动关闭,当稳度下降恢复后,灯光能自动恢复开启。12、供应商承诺本产品3年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提供厂家原厂免费质保3年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4无人机1套机巢1、整机重量≤55kg2、外形尺寸≤650 x750 x 800mm3、机场及无人机的设备工作温度范围都至少为-30°C 至 50° C4、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5、设备最大允许降落风速不小于6级6、设备最大运行海拔高度不小于4000米7、RTK 基站卫星接收频率:设备所含RTK基站可同时接收GPS、GLONASS、BEIDOU、GALILEO四种卫星信号(后期出现单北斗硬件,需由供应商加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8、RTK 基站定位精准度:(设备所含RTK基站定位精度)水平精度小于等于1 cm+1 ppm(RMS);垂直精度小于等于2 cm+1 ppm(RMS)9、单北斗定位(仅北斗版本硬件):支持单北斗定位模式10、充电时间从15% 充至 95%小于30分钟11、电源安全保护:支持欠压、过载、断电保护12、媒体下载速率(机场):无人机及机场间的最大下载速率不低于20MB/s13、需要内置压缩机空调14、备用电池续航不少于4小时15、设备可使用蜂窝模块和SIM卡通过4G实现网络接入16、需要内置风速传感器17、需要内置雨量传感器18、需要内置环境温度传感器19、需要内置水浸传感器20、需要内置舱内温度传感器21、需要内置舱内湿度传感器22、设备同时配备内部及外部监控相机,且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23、设备同时配备内部及外部监控相机,且视角范围不低于150°24、设备同时配备内部及外部监控相机,且具备补光能力25、支持使用手机APP对机场进行部署、调试26、平台支持二次开发以及对接现有软件平台27、软件平台支持私有化部署28、设备具备边缘计算模块接口29、支持以太网、4G、5G、1.4GHz自组网(后期出现1.4G版本硬件,需由供应商加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0、支持日夜切换,支持闯入识别、语音报警提示,支持双向语音通话;31、必须接入上级部门无人机平台(司空2平台),并保证5年平台使用权限(针对此项提供承诺书)32、供应商承诺本产品5年官方旗舰保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无人机1、起飞重量(含电池丶普通桨叶和microSD卡丶无配件) ≤1850g2、最大起飞重量 ≥ 2000 g3、折叠后尺寸(长x宽x高) ≤380x420x220mm4、对角线轴距 ≤500mm5、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 ≥25km6、最长飞行时间 ≥54 分钟7、最大可抗风速 ≥11m/s8、全向感知系统 支持全向双目视觉避障系统,下方具备三维红外传感器,能够在探测到障碍物时在App上进行提醒,并自动减速刹车或绕行9、GNSS 支持GPS + BeiDou + Galileo + GLONASS10、单北斗定位(仅北斗版本硬件):支持单北斗定位模式11、单北斗定位(仅北斗版本硬件):单北斗定位模式,支持执行航点航线、面状航线等各类航线任务12、工作环境温度:工作温度范围覆盖-20°C 至 50°C13、防护等级不低于IP5214、GNSS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5 m,水平≤0.5 m15、RTK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1 m,水平≤0.1 m16、最大上升速度(配合遥控器): ≥10 m/s17、最大下降速度(配合遥控器): ≥8 m/s 18、最大水平飞行速度(配合遥控器): ≥20m/s19、最大上升速度(配合机场): ≥6 m/s20、最大下降速度(配合机场) :≥6 m/s 21、最大水平飞行速度(配合机场): ≥20m/s22、最大起飞海拔高度 ≥6000米23、RTK集成在无人机上24、图传要求:航空器图传和遥控频率为1430-1438MHz(后期硬件需由供应商加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25、数传要求:上行遥控器链路为840.5-845MHz1(后期硬件需由供应商加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26、供应商承诺本产品5年官方旗舰保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云台相机1、具有三种以上的相机2、2、广角相机CMOS:1/1.3英寸3、具备广角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4、具备中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1/1.3英寸5、中长焦相机像素:像素数不低于4800万6、具备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1/1.5英寸7、长焦相机像素数≥4500万8、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不低于110倍9、红外传感器分辨率 ≥640*512,超分模式≥1280*102410、红外传感器帧率:30Hz11、红外热成像测温方式:支持点测温和区域测温12、红外热成像相机变焦倍数:支持28倍数码变焦13、变焦方式:支持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联动变焦14、稳定系统:具备三轴机械增稳云台(俯仰、横滚、平移)15、可见光相机视频:可见光相机支持4k30p视频录制16、激光测距模块:最远正入射量程1800m17、红外补光:支持近红外补光灯18、云台俯仰:支持-90°至90°的俯仰范围19、供应商承诺本产品5年官方旗舰保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遥控器&图传系统1、天线8天线,采用2发4收天线方案2、一体化设计:具备遥控器和显示屏一体化设计4、显示器分辨率:地面站显示器应采用触摸屏,屏幕显示分辨率≥1920*1080p3、显示器亮度≥1400尼特4、遥控器4G增强图传 要控制支持4G增强图传模块,支持eSIM卡5、遥控器重量:重量小于1.2kg6、接口:支持HDMI,SD,Type-C,PD,USB-A 7、遥控器外置电池:遥控器支持选配37Wh外置电池8、遥控器防护等级:支持IP54防护等级9、供应商承诺本产品5年官方旗舰保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5无人机蜂巢配件1套1、探照灯1个:探照灯支持常亮和爆闪两种模式,能在百米之外依然清晰照亮目标。它还可以与云台智能联动,拍到哪跟到哪。同时提供广视野照明模式,在广角模式下可照亮更广泛的区域;2、喊话器1个:在 1 米处可达 114 分贝,广播距离可达 300 米。支持录音喊话、媒体导入与文字转语音,新增实时喊话功能,并支持回声抑制功能。探照灯及喊话器质保要求:供应商承诺1年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提供厂家原厂免费质保1年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3、飞行器电池4块:智能飞行电池采用高性能、高能量电芯,循环充放达 400 次,重量640克,能量149.9瓦时,容量6768毫安时。4、遥控器1个;飞行器电池及遥控器质保要求:供应商承诺本产品5年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提供厂家原厂免费质保5年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6软件1套1.有直播时间限制2.服务期限是5年其他上述产品中涉及操作系统的,供应商或厂家应提供免费5年系统升级(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合计374000元二、包装要求供方应提供货物(服务)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三、供货时间及方式。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供货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安装。四、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克州范围内)。五、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中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21.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安装费、税金费用、伴随服务过程中备件费、专用工具费、伴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六)验收保证的承诺1、到货验收:设备(装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对设备(装备)的外包装、数量及裸露便于核对的相关信息予以现场验收。若在现场到货验收时发现设备(装备)数量、规格、品种、参数等外观要求不合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质保卡、发票、厂家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同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该套设备(装备)的商检证,需计量鉴定的,还需提供初次计量鉴定证书,未提供初次计量鉴定证书的,可委托甲方送检,乙方承担鉴定费用。3、设备(装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须安装得设备(装备)必须由厂家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仪器,并在采购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确保设备(装备)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或未按时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4、培训验收:厂家提供现场免费操作及维护培训。成交供应商派工程师及厂家的技术人员至采购人的使用科室对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成交供应商派出培训人员及厂家技术人员所产生的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差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培训的结果必须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及培训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通过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培训验收后,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应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必要时采购人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各项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且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6、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7、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2次未能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承诺的,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成交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七、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具体详见上述类购内容(技术)内容中质保要求。2、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维护服务。3、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或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并只收损件的工本费。4、时间承诺:原厂免费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支持、设备(装备)维护、免费备件更换等服务。提供工程师7*24小时的进行远程值守服务,针对设备的技术问题,须提供7*24小时的在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出现使用故障(应急等情况时)必须保证,厂家提供快速响应的维修服务体系,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有效保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如修理时间超过1天应向用户提供备用装备(设备)。3、服务热线: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及厂家的服务热线及联系人,疆内应设售后服务网点,提供服务热线及联系人4、设备(装备)维护调试培训完成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负责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供货设备(装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运行及维护等方面的知识,直至对方能独立熟练操作、运行、维护。5、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装备)制造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过后免收维修费,只收损件的工本费。6、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原产品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授权厂商生产的全新产品,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八、付款方式采购设备(装备)全部验收合格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九、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其他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投标人在服务期必须遵守安全生产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4、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成交合同,或经核定成交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成交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其成交人的成交资格,确定排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顺位的投标人为成交人或依法重新招标。5、在实际供货时,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若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且未能按原价提供同等质量或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3、投标人在服务期必须遵守安全生产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目录及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诚信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担保函;7、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近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1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提供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小型或微型)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8、供货、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方案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注:1、为方便专家评审建议供应商编制目录对应页码。2、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编辑提供。3、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后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格式3: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申明内容如有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自觉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1、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采购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投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3、我公司法人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员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多个标的物)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③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行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防护装备物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