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提升招标公告(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2025)



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号:

003154056/202506-00023

信息分类: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11

发布机构:

黟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6-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HJYCG2025T006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341000586130960B-20250611-000469-9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黟县碧阳镇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6-11 18:18:56

浏览次数

10329140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6



17



0

9



0

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YCG2025T006

项目名称:

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77.120055

万元

最高限价:

77.120055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黟县碧阳镇境内,主要内容包含星火村庄内部道路硬化及边沟、涵洞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道路共

9 段,合计长度 1510 米,路面宽度 1~3.5 米等外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5



6



11



9点00分



2025



6



17



9



0

0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

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6



1

7



9



0

0



(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



6



1

7



9



0

0



(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

工程类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

1个包

4.项目地点:

黄山市黟县碧阳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

(联系方式:

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

后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0559-2321557)

,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谈判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59-5522083

)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8.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



址:

黟县碧阳镇翼然路

98号

联系方式:

0559-5522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宇隆大厦

1402

联系方式:

0559-2545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工



话:

0559-2545542

附件:

工程量清单.xlsx.pdf

附件:

控制价.pdf

附件:

采购需求.pdf

附件:

采购公告.pdf

附件:

图纸.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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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工地每月不少于22个工作日,所有人员均应完成日常打卡,服从属地住建部门管理。若拟派项目组人员存在挂证现象,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处理。2材料要求施工建材均应符合国家标准。3工期接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完工4报价须知供应商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8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暂定价、暂估价、第三者责任险不得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合同签订地点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2服务期限60日历天3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4工程保修期保修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6验收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7付款付款人: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预付合同价的4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按照结算审核价的3%缴纳质保金至业主账户。(中标单位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注: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履约保证金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2.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如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黟县财政局)账号:20000095020666600000048100001开户银行:黟县农商行营业部(打款时请备注:201001碧阳镇+用途)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9质量保证金1.是否收取质量保证金:□否;√是:工程结算价款的3%。2.供应商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如以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质量保证金账户户名: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黟县财政局)账号:20000095020666600000048100001开户银行:黟县农商行营业部(打款时请备注:201001碧阳镇+用途)质保期满后予以退还。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YCG2025T006项目名称: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77.120055万元最高限价:77.120055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黟县碧阳镇境内,主要内容包含星火村庄内部道路硬化及边沟、涵洞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道路共9段,合计长度1510米,路面宽度1~3.5米等外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1日9点00分至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类别:工程类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4.项目地点:黄山市黟县碧阳镇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6.谈判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3)谈判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5522083)提出投诉。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地址:黟县碧阳镇翼然路98号联系方式:0559-55221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宇隆大厦1402联系方式:0559-25455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电话:0559-2545542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YCG2025T006项目名称: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77.120055万元最高限价:77.120055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黟县碧阳镇境内,主要内容包含星火村庄内部道路硬化及边沟、涵洞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道路共9段,合计长度1510米,路面宽度1~3.5米等外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1日9点00分至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类别:工程类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4.项目地点:黄山市黟县碧阳镇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6.谈判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3)谈判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5522083)提出投诉。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地址:黟县碧阳镇翼然路98号联系方式:0559-55221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宇隆大厦1402联系方式:0559-25455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电话:0559-2545542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YCG2025T006项目名称: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77.120055万元最高限价:77.120055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黟县碧阳镇境内,主要内容包含星火村庄内部道路硬化及边沟、涵洞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道路共9段,合计长度1510米,路面宽度1~3.5米等外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1日9点00分至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类别:工程类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4.项目地点:黄山市黟县碧阳镇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6.谈判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3)谈判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5522083)提出投诉。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地址:黟县碧阳镇翼然路98号联系方式:0559-55221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宇隆大厦1402联系方式:0559-25455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电话:0559-254554220250411黄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2025版本)项目名称: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JYCG2025T006采购人: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公告见谈判公告第1页/共97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3谈判保证金不收取4谈判有效期60日历日5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6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7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8确定成交候选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8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9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如有);(4)最终排序表10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1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12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无(2)收费标准□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元(原则上适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项目)□按下列标准的%收取。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原则上适用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13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14其他内容14.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14.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14.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14.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5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14.6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14.7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14.8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14.9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无(2)收费标准□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的100%收取。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别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不足1000元的14.9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1000元收取。15谈判及最终报价采取线上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及最终报价开启将采取短信通知方式,各供应商应保持系统中报名人和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一致,最终报价开启短信将发送至采购文件报名人手机中,如填写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及时获知最终报价通知,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备资格详见采购公告和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3)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5)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如接受,则提供退休人员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替代社保证明。17业绩(如有)要求说明(1)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的供应商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2)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或采购需求(时间以交/竣工17业绩(如有)要求说明时间为准),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业绩均指对应资质类别/的已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3)本文件提及的近三年均以开标之日为截止日向前推算三年。18工程清单报价书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制作工程清单报价书,价格标评审时仅以投标总价评审为依据,总价不超过预算价和最高限价,价格标即审核通过。在最终承诺报价后,最终承诺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报价金额,否则默认首次报价。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如有需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最终承诺报价中计算的下浮率制作工程清单报价书送交采购人处。19其他补充说明1、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19其他补充说明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第7页/共97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无总公司授权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5若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谈判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谈判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第8页/共97页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规定的网站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代第9页/共97页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公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首次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第10页/共97页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谈判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1.谈判有效期11.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谈判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第11页/共97页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3.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4.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14.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第12页/共97页14.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4.4.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谈判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第13页/共97页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标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后报价应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未进行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最后报价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否则默认首次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默认首次报价。17.2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也未书面表明退出谈判的:若谈判过程中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则默认首次报价(即价格标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若谈判过程中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则默认供应商退出谈判。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第14页/共97页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17.6除非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17.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7.8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谈判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谈判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7.9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7.9.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谈判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第15页/共97页17.9.2谈判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17.9.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17.9.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17.10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7.11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单位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第16页/共97页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谈判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第17页/共97页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接收与答复29.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最迟应当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若涉及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需要向所有潜在供应商明确的,答复给质疑人的同时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程序进行公布。第18页/共97页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页/共97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工地每月不少于22个工作日,所有人员均应完成日常打卡,服从属地住建部门管理。若拟派项目组人员存在挂证现象,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处理。2材料要求施工建材均应符合国家标准。3工期接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完工4报价须知供应商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7本项目采标的名称:星火村清湖、长岭、长丰组组内道路提升采购项7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目所属行业:建筑业8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暂定价、暂估价、第三者责任险不得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合同签订地点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2服务期限60日历天3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4工程保修期保修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6验收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7付款付款人: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预付合同价的4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按照结算审核价的3%缴纳质保金至业主账户。(中标单位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注: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履约保证金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2.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如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黟县财政局)账号:20000095020666600000048100001开户银行:黟县农商行营业部(打款时请备注:201001碧阳镇+用途)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9质量保证金1.是否收取质量保证金:□否;√是:工程结算价款的3%。2.供应商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如以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质量保证金账户户名: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黟县财政局)账号:20000095020666600000048100001开户银行:黟县农商行营业部(打款时请备注:201001碧阳镇+用途)质保期满后予以退还。第22页/共97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初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其他行业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无须供应商提供,由3记录第14.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谈判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谈判公告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项目)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5条,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谈判公告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9谈判承诺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3技术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诚信履约承诺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5电子投标文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涉嫌违法违规行为15件制作(电子投标适用)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无效的,将报送监管部门处理16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第26页/共97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第27页/共97页(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第28页/共97页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29页/共97页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30页/共97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3.2.1项目经理姓名:据实填写身份证号:据实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据实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据实填写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施工合同。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45.1.1(5)/。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中标人未按期完成工程(以书面申请竣工验收送达采购人之日计),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15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3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总价包干,原则上不予以签证。(3)其他价格方式:/。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支付期限: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回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付款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012.2.2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进场开工后,预付合同价的4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按照结算审核价的3%缴纳质保金至业主账户。(中标单位自主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注: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2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3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2)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第33页/共97页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据实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据实填写;联系电话:据实填写,;电子信箱:据实填写;通信地址:据实填写。1.1.2.5设计人:名称:据实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据实填写;联系电话:据实填写,;电子信箱:据实填写,;通信地址:据实填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搭建的临时现场办公室、临时工棚、材料堆放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筑临时设施。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第34页/共97页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日内。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定。1.10交通运输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35页/共97页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姓名:据实填写,;身份证号:据实填写职务:据实填写联系电话:据实填写电子信箱:据实填写,;通信地址:据实填写,。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在项目施工现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与职责,督促检查有关各方履行合约;协调有关工程各方的关系:经发包人批准后的有关工程成果资料的签发。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第36页/共97页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竣工资料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交发包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身份证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据实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据实填写;据实填写;据实填写;据实填写;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第37页/共97页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负责,且经发包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发包人可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负责,且经发包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发包人可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同时追究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第38页/共97页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据实填写;职务:据实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据实填写;联系电话:据实填写;电子信箱:据实填写,;通信地址:据实填写;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据实填写,。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第39页/共97页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本款补充5.4.3项:5.4.3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不合格分项报告》或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在监理人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条补充5.6款:5.6质量事故的处理5.6.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处理。5.6.2发包人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发现有技术、质量和其他问题的,可通过监理人责令承包人返工或整改;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予以解决,承包人按照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第40页/共97页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安徽省及黄山市文明施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黄建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的相关规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第41页/共97页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延误,经发包人同意后工期顺延,但费用不予另行签证。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的奖励: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采购前应提供样品、采购时需有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第42页/共97页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另行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除外情形:①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的,超过15%的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同】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有明显错误的除外;②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的幅度超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的,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的,超过15%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第43页/共97页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按照费率计算的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2)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合同专业条款第10.4.1.1目计算;(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下浮标准,提出新的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的依据;(4)如果承包人未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采用。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见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第44页/共97页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执行通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45页/共97页(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其他价格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支付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第46页/共97页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据实填写,账号:据实填写;(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据实填写元。(3)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5)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第47页/共97页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第48页/共9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