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手术室防辐射工程招标公告(温州市人民医院2025)


温州市本级卫计系统 | 工程
项目编号:WZLCZB(Z)-2025-06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人民医院内,工程费用约472265 元。工期:30 日历天。招标内容包括建筑 等工程,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含有辐射防护施工相关经营范围;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乐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乐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4.2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www.lecaiyun.com);
4.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乐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评审分值构成:技术资信标:30分,商务标:70分
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 14:30:00
8、投标地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9、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 14:30:00
10、开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幢803室
1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1.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乐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1.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11.4投标人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11.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2、其他事项:
12.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2.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联系人:肖女士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人民医院联 系 人:谢璐妍联系电话: 13600679646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电话:0577-8830667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斌、郑永强联系电话:13757727199 0577-89887322

附件信息: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终).doc1.0M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zip1.1M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终).doc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zip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项目编号:WZLCZB(Z)-2025-06026)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温州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总则2、投标报价说明3、评审4、其他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6、承诺书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其他要求9、技术标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WZLCZB(Z)-2025-0602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人民医院内,工程费用约472265元。工期:30日历天。招标内容包括建筑等工程,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含有辐射防护施工相关经营范围;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乐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乐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4.2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www.lecaiyun.com);4.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4.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乐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5、评审分值构成:技术资信标:30分,商务标:70分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008、投标地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9、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0010、开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幢803室1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1.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乐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11.4投标人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11.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2、其他事项:12.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1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2.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联系人:肖女士13.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市人民医院联 系 人:谢璐妍联系电话: 13600679646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0577-88306677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斌、郑永强联系电话:13757727199 0577-89887322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09:30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17:30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7月2日 14:30:00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 14:30:0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 14:3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幢803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不要求;(3)业绩要求:不要求;(4)信誉要求:见本章第10.4款及10.8款;(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见招标公告;(6)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时间安排表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时间安排表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偏差绝对值累计少于投标总价3%的视为已经分配在其他项目中而不予以调整,计算偏差绝对值累计大于等于投标总价3%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否决投标处理。敬请投标人对商务报价内容作出严谨的核对工作。□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时间安排表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见时间安排表。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或发送至195304301@qq.com并电联。2.2.2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时间见时间安排表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时间: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同本章前附表2.2.3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1.1.2资信技术标编制要求要求编制:明标编制;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3.3.1投标有效期90个工作日(自投标截止日起算)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供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3.5.11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卡不要求提供3.5.14资格审查其他材料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含资格审查)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开标当天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负责。)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4.1.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乐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时间安排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资料、证书原件除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见时间安排表5.2开标程序1、开标形式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准备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2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开标流程3.1开标、评标(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 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招标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解密成功后,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供应商对自己报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3)第一阶段:技术资信标评审;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第三阶段:资格审查。(4)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乐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基本账户转入)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工程造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72265元10.12创文明标化目标不要求10.6其他人员到场要求不要求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为电子评审,标文内涉及提供原件等内容均无需提供。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中标金额的差额累积法计算后下浮18%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注:1、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办理保证金等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本表关于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或修改,如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被同一家公司控股且有参股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如有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最终以招标人解释为准。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具体内容见本章第3.5款;(6)承诺书;(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2技术标: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则不需提供。3.1.1.3资信标: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则不需提供。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以下资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工程不要求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业绩证明材料,按本章第1.4.1款及10.3款要求提供;(本工程不要求提供)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工程不要求提供)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工程不要求提供)3.5.6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并附项目经理证书;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打印件,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具有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符合要求;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3.5.9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按本章第10.7款要求提供;(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3.5.10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3.5.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原件相同效力,无需提供纸质证书原件。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应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除外。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1、开标形式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准备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2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开标流程3.1开标、评标(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招标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解密成功后,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供应商对自己报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3)第一阶段:技术资信标评审;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第三阶段:资格审查。(4)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乐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浙江政府采购网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之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依此否决全部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2工程造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③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提供经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缺一不可。(2)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③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提供经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缺一不可。(3)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证明材料为准。(4)业绩中的项目经理名字、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如为专业工程则上述第(1)(2)(3)点中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10.4投标人信誉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没有被鹿城区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委(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没有被鹿城区区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委(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0.5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不得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通过验收为准);(2)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按投标人须知10.3款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准。(3)凡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或施工单位提供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的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4)在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原项目经理有备案主管部门的,还应征得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10.6到场的规定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0.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能提供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证书打印件的,则可不需提供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2)A类证书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A类证书中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必须与提供的任职文件相一致。(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若能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或其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则可不需提供复印件。对能够通过其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的必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否则视为查询不到。若投标人既提供原件又能在网站上查询到的则以原件为准。10.8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10.8.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件的规定如下: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10.8.2要求中标候选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否决其投标。10.8.3如在候选公示期间发生10.8.1、10.8.2款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10.9招标、评标、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在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的报价与投标总价上的报价不一致;4、商务标中未提供投标函或提供的投标函无有效投标报价。参加开标会议及到场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款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财务状况(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第10.8款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其他要求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2项关于技术标编制要求;3、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以投标函上的工期为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和3.1.2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文件评审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标:30分;2、资信标:0分;3、商务标:70分;4、其他评分因素: 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1%×A-0.1%×B),A、B为调整系数;A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5、6、7、8、9五个数字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B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十个整数数字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2、招标控制价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2项。3、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F%)=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F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30分)1、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2、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表内容,分出三个档次进行评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人综合情况投标人提供认证范围是辐射防护相关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位于有效期内)得1分,认证范围不符合者不得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位于有效期内)得1分,认证范围不符合者不得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位于有效期内)得1分,认证范围不符合者不得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投标人参与制定并已正式发布的与辐射防护相关的标准(含国标、地标、团标或行标等)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提供标准或发布的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项目拟派团队成员中具有1、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方向)执业证书,得2分。2、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系列),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项目人员证书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同一人员多本证书不能重复得分。3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由专家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分)44、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由专家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分)45、资源配备计划(施工机械、劳动力、材料等)、主要材料品牌因素由专家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资源配置(施工机械、劳动力、材料等)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对比,各投标主要材料品牌的符合度、知名度、信誉度、认可度、质量等因素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分)4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目标由专家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目标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0分)37、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由专家小组对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0分)38、同类案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同类型辐射防护工程(手术室装修的防辐射)的施工类似案例;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证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3)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特征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2.2.4(3) 商务标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其中:E1=0.6,E2=0.4 ,E=70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扣分标准不要求2.2.4(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不要求3.1评标程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技术标评审;第二阶段进行商务标评分值计算,设定评标区间;第三阶段进行商务标的形式、响应性评审和资格审查,若在评审过程中有被否决投标的,可以按排序先后依次递补。评标区间(3.2)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本警戒值(M)计算方法/入围方式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三名入围评标区间3.6.2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A)+商务标得分(C)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直接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值确定后,除计算错误外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包括商务标详细评审阶段中和资格评审中作否决其投标处理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程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评标区间3.2.1最高限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成本警戒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最高限价、成本警戒值按上述方法确定后,除计算错误外,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包括投标书评审阶段中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出现重大失误或对投标报价错误进行修正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3.3.2评标区间(入围方式)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若在评审过程中有被否决投标的,可以按排序先后依次递补。3.3商务标评审3.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3.3.2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对工程量清单漏项的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综合单价最高报价后计取规费、税金等;对工程量清单变动的计算原则是: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该项综合单价后计取规费、税金等。3.3.3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除外;(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4投标人文件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投标人须知中要求提供证书、资料原件的,评审时以原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作不符合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第10.9款及第10.10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否决其投标。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3.6评标结果3.6.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D;3.6.2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3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第2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第3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签订合同时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1.1.2.5设计人:名称:签订合同时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2.《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3.《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4.《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建建发〔2013〕273号)5.《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6.《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7.《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8.营改增后《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40号)9.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0号)10.《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11.《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2号)12《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注: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应以最新规定为准。若有规定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如有遗漏,承包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除非所使用规范、监理工程师或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一律就高不就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1)经发包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经发包人同意后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0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正式提交后14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将另行通知承包人。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外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借用市政道路的费用)的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均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签订合同时确定;身份证号:签订合同时确定;职务:签订合同时确定;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确定;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确定;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确定。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监督与批准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行使职责,行使除监理工程师职权外的其他工程师的职权协调关系。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款支付、索赔、工程变更、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签署权限必须遵照发包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合同时确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提供资金证明。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及竣工内业资料各6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并提供电子文件一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竣工验收前15天内。(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所有材料、设备在施工前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2)根据原市建设局《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的若干意见》(温建建[2009]287号)文件要求:工程款支付必须汇入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由企业拨付到项目部。3)如有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变更,承包人应执行施工,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以综合单价未谈妥而延误施工时间,如对综合单价有争议时,则在结算时报相关部门审定。4)本合同承包人应让发包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监理工程师了解整个工程的情况,便于对工程的管理,便于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做好配合。如果承包人要进行的施工和任何活动可能会影响本工程项目中的其它承包人的施工,必须至少提前通知发包方现场代表,由发包方现场代表来协调各方,以使工程顺利推进。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转发或下发的有关文件承包人应严格执行。6)本项目若经查实承包人存在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则本施工合同无效,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发包人及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供货商对合同实施存有争议,各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合同进行明确,不能确定的,三方应搁置争议,在结算时一并处理;承包人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施工或拖延施工,也不得据此作为工期索赔的理由。8)承包人必须在材料进场前10天内按投标文件中报的品牌提供材料样品及材料设备厂商的授权书或原厂证明供招标人审查,若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或低于招标文件中的参考品牌和技术参数,发包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参考品牌指定采购,承包人不得拒绝,且综合单价不得变动。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10)发生本工程调整或设计变更的,承包人必须予以实施,否则视同承包人合同违约,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并直接在工程款支付中扣罚,直至取消合同。11)如有设备产品升级换代,某种型号产品停产而无法购买时,承包人应提供经发包人同意认可的性能、指标均不低于该产品的升级产品来替代投标产品,且综合单价不予调整。1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产品,在进场前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质保书等材料。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承包人须提供。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与备案人员一致;身份证号:签订合同时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签订合同时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签订合同时填写;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签订合同时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签订合同时填写。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时间100%到位,但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时间内,不应影响施工进度,并安排好相关的值班人员,每月到岗天数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每少一天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未到位,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人.天的违约金;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其不得低于前任资历(资格、经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担1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承包人承担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承担5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20天内,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处罚处理,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系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余同),否则承包人承担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其中更换项目经理按本合同3.2.3条执行,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担5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签订合同时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合同价的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银行转账(基本账户转入)或履约保函。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全过程负责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内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负责。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签订合同时填写;职务: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签订合同时填写;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填写;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填写;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签订合同时填写。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通用条款执行;(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关于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承包人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责任(包括夜间施工照明,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并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全额划拨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承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50%,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支付。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时,承包人需同期上报《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申请表》、《安全生产费用收支情况报表》(含附件)。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监理人在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必须在三天内修正完毕并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监理人应在七天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七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工期开始计算时间以发开工令为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延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无;(2)无;(3)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业主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解决。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设计文件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温建建[2010]316号文件《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除第(4)点情况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清单项目特征只是部分发生变更的,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分析表,只对变更部分进行调整;(3)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即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口径、取费以及造价信息上的价格;如无信息价则采用市场价),由承包人参考投标文件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4)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超过1%、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在原报价基础上,调整不合理部分后,作为结算价格;(5)发包人在计划施工期之后发布变更指令,若非承包人原因,原综合单价不合理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和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变更部分综合单价,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变更、优质工程增加费、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外,合同价格均不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变更、优质工程增加费、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要求。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2013清单计价规范,2018浙江省计价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合同签定后收到发票14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30%,待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质量全部合格标准,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累计至合同价的85%(含预付款),余款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扣留结算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无质量问题的,保修期满一次性返还,不计息)。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节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节点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0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竣工结算价的1.5%;(2)竣工结算价的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12.4.4。(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5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经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并且没收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证金。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不服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等管理的行为,酌情处以1000-20000元/次的罚款,罚款可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投标及施工所提供的材料与设备存在品牌、型号及参数等错误或有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材料及设备与质量进行施工,发包方有权阻止承包人使用并要求拆除已施工部位,其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同时发包人有权指定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水平的材料及设备替代,价格不予调整。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为现场本单位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是。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价款结算进行审核,审核追加收费按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承包人支付。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完成的所有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2年;投标人承诺的部分材料、设备保修时间如超过以上时间的,以承包人承诺时间为准。厂家或代理商提供保修期限高于以上期限的,以厂家或代理商的保修期限为准。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2)承包人免费提供技术培训,一般为6人。接到保修电话后,承包人应2小时内做出响应,10小时内派人抵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设备拆回维修的,应无偿提供功能相当的替代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质保期内,承包人应派工程师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巡检、维护。质保期内、外所提供的设备价格应不高于浙江购买的一般市场价格及投标价格。根据发包人要求,同意提供系统的终身服务,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1.1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参考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及表格。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参考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结算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计价依据)是本工程计价的依据,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计价依据规定执行。本工程执行浙江省、温州市现行计价相关文件。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4.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设计要求,其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参照或不低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如有提供参考品牌的,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品牌档次应参照或相当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参考品牌的档次,否则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2.4.3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凡具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车通行条件的建筑工程(含桩基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2.4.4在我市市区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费用列入投标文件。2.5.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5.1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自主报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采用综合单价;以费率方式计价的,除另有规定外可参照计价依据(2018版)计取。投标人认为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中不发生费用的,应以“0”计价,不得删除。2.5.2本工程招标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前竣工增加费结合本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报价。2.5.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计价依据(2018版)及温州市规定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或基准费率的90%,否则按文件规定调整并保持投标总价不变。2.6其他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金额计算,不得变动。2.6.2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金额计算,不得变动。2.6.3计日工:以招标人提供的暂估数量进行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2.6.4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1)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总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2%向发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和协调费。总承包单位完成其直接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围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应无偿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分包单位则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2)发包人要求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总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2%-4%向发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分包单位则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总承包单位事先没有与发包人约定提供配合服务的,分包单位又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时,分包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的配合服务费,由总分包单位根据实际的发生额自行约定。(3)发包人自提供材料、设备的,对材料、设备进行管理、服务的单位可按材料价值的0.5%-1%、设备价值的0.2%-1%向发包方计取材料、设备的管理、服务费。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第10.2款。2.6.5标化工地增加费:我市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本工程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创文明标化工地,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计入创文明标化工地增加的费用。2.6.6优质工程增加费:本工程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优质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计入优质工程增加的费用。2.7规费、税金按下列要求报价:2.7.1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金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转发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299号)及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除规费过渡期内允许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3.评审如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发生变动,或规费(过渡期内)、税金等不按规定计取的,均视为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1.第二卷2.第六章图纸3.提供图纸电子文档45.第三卷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技术要求1.1必须达到施工图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1.2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他规范和标准;1.3国家、地方、待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7.第四卷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6、承诺书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其他要求9、技术标1、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10.2.2-6投标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表10.2.2-11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 工 程 名 称金 额(元)其中(元)备注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 计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  其中1.1人工费+机械费  2措施项目费  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其中2.1.1人工费+机械费  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1.1+2.1.1)×费率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1+2.1.1)×费率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3.1.1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  3.1.2优质工程增加费  3.1.3其他暂列金额  3.2暂估价  3.2.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3.2.2专业工程暂估价  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3.3计日工  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4规费(1.1+2.1.1)×费率 5税金(1+2+3+4+计税不计费)×费率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码)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合计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码)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合计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其中合价(元)其中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工程设备)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工料机费用合计(1+2+3)5管理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6利润(人工费+机械费)×费率7综合单价(4+5+6)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技术措施)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其中合价(元)其中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工程设备)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工料机费用合计(1+2+3)5管理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6利润(人工费+机械费)×费率7综合单价(4+5+6)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备注1安全文明施工费1.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2提前竣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合计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 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1.1标化工地增加费1.2优质工程增加费1.3其他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设备)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 计表10.2.2-2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标化工地增加费项2优质工程增加费项3其他暂列金额项3.1其他暂列金额项合 计表10.2.2-2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合 计表10.2.2-2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表10.2.2-25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表10.2.2-26计日工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 工12345人工小计二材 料12345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5施工机械小计合计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1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1.1.1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1.2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1.2.1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合 计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 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投标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序号产品名称投标材料、设备品牌名称型号、规格5、资格审查资料8.1.1.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8.1.1.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8.1.1.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8.1.1.4.(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8.1.1.5.(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职称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类似工程经历、业绩情况(或另附简历)项目经理6、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1、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没有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没有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2、我方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8、其他要求9、技术标(一)、技术标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不统一提供格式。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18年基期价格》(上、下册);工程施工规范及相关的标准;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政策规定;三、有关施工图技术问题说明:装修部分1、本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按泵送商品混凝土计入,与砌体同步浇捣的圈梁、压顶、过梁、构造柱等混凝土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计入。投标单位应在混凝土报价中综合考虑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不同塌落度所引起的价格差异计入报价。2、本工程针对定尺长度大于9m或自然层引起的钢筋连接按如下规定计入:直径大于等于φ18mm且小于φ25mm的钢筋,水平采用气压焊连接,竖向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直径大于等于φ25mm的钢筋按锥螺纹(套管冷挤压)连接,其余均按绑扎考虑,绑扎引起的钢筋搭接量并入清单的钢筋工程量内。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要求所有砼及砂浆均采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砼输送方式及高度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和现场实际情况按施工组织要求包含在综合报价中。预拌砂浆投标单位应根据设计及清单描述要求选择相应的规格型号,并将其造价计入在相关项目的综合报价内。4、防辐射施工面层高度按4000mm计入。5、穿墙管道、线管处铅板防护暂定计入,结算按实调整。6、本工程按5%的预留金20632元计入。\n【表10.2.2-1】\n\n\n\n\n\n\n\n\n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n工程\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n\n\n\n\n\n招 标 人:\n\n\n\n\n\n(单位盖章)\n\n\n造价咨询人:\n\n\n\n\n\n(单位盖章)\n\n\n\n\n【表10.2.2-2】\n\n\n\n\n\n\n\n\n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四楼13号手术室防辐射工程\n工程\n\n\n\n\n\n\n\n\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n\n\n\n招 标 人:\n\n\n造价咨询人:\n\n\n\n\n(单位盖章)\n\n\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n(签字或盖章)\n\n\n\n(签字或盖章)\n\n编 制 人:\n\n\n复 核 人:\n\n\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编制时间:\n\n\n复核时间:\n\n\n\n\n【表10.2.2-16】\n\n\n\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1页 共5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 (元)\n备注\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人工费\n机械费\n暂估价\n\n\n\n防辐射\n\n\n\n\n\n\n\n\n\n\n1\n011210002001\n金属隔断\n铅板防护布置在墙面\n1、4mm铅板+18mm阻燃板+40*60*2镀锌方管\n2、防护材料(复合密度≥11.34g/cm)\n3、施工(含墙角处理)等必须满足国家各项有关标准规定要求,防辐射材料需经过法定部门鉴定为合格产品,具有书面检测报告等资料;\nm2\n138.41\n\n\n\n\n\n\n\n2\n011302001001\n吊顶天棚\n铅板吊顶\n1、3mm铅板+18mm阻燃板+40*60*2镀锌方管(局部12#槽钢)\n2、防护材料(复合密度≥11.34g/cm)\n3、施工(含墙角处理)等必须满足国家各项有关标准规定要求,防辐射材料需经过法定部门鉴定为合格产品,具有书面检测报告等资料;\nm2\n57.24\n\n\n\n\n\n\n\n本页小计\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表10.2.2-16】\n\n\n\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2页 共5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 (元)\n备注\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人工费\n机械费\n暂估价\n\n3\n011406001001\n硫酸钡防护涂料敷设在地面\n硫酸钡防护涂料敷设在地面\n1、3mmPb厚GF型辐射防护涂料(密度≥4.0g/mm³,10mm为1mmpb)\n2、硫酸钡防护涂料(复合密度≥4.0g/cm),配比硫酸钡防护涂料混合砂(硫酸钡粗砂:硫酸钡细砂3:4):425#硅酸盐水泥为5:1,另加建筑胶水混合而成。现场涂刷时,每次粉刷厚度不超过10mm,待墙体干燥达70%时,再刷第二遍。室内施工环境温度条件为大于5摄氏度或湿度小于80%。\n3、涂料施工(含墙角处理)等必须满足国家各项有关标准规定要求,防辐射材料需经过法定部门鉴定为合格产品,具有书面检测报告等资料;\nm2\n57.24\n\n\n\n\n\n\n\n4\n011101001002\n水泥砂浆楼地面\n10mm厚M20水泥砂浆找平层\nm2\n57.24\n\n\n\n\n\n\n\n5\n011604001002\n平面抹灰层拆除\n拆除原地面20mm,垃圾外运及消纳\nm2\n57.24\n\n\n\n\n\n\n\n本页小计\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表10.2.2-16】\n\n\n\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3页 共5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 (元)\n备注\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人工费\n机械费\n暂估价\n\n6\n010804007001\n特种门\n电动单开防护门RMPc4-1022\n1、门净尺寸:1000*2200mm,门洞净尺寸:1000*2200mm,防护当量4.0mmPb;\n2、材质:冷拉型铝合金承重骨架;\n3、底层4.0mmpb铅板,中层防护板;饰面为镀锌钢板高光白或304不锈钢;\n4、开启方式:90°弧线开启;\n5、其他配置:配套下压式门锁、轴承门枢、门下安装密封条、带脚踢感应装置;\n6、所有防护门及观察窗安装完毕后,采用1厚抗手印304不锈钢专用防护套饰面(门窗套做法参照装饰),不锈钢专用防护套在墙体与门(窗)框之间应有防护材料衬垫;\n7、所有防护门留洞的三个侧面(上、左、右)及观察窗留洞的四个侧面与门框或窗框的缝隙,应采用机房相同的防护材料和相同防护当量做防护施工;\n8、含制作、运输、安装、配件等所有费用,必须满足国家各项有关标准规定要求,防辐射材料需经过法定部门鉴定为合格产品,具有书面检测报告等资料;\n樘\n1\n\n\n\n\n\n\n\n本页小计\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表10.2.2-16】\n\n\n\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4页 共5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 (元)\n备注\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人工费\n机械费\n暂估价\n\n7\n010804007002\n特种门\n电动防护门RMDC4-1522\n1、门净尺寸:1700×2350mm,门洞净尺寸:1500×2200mm,防护当量4.0mmPb;门上带400*300mm观察窗,防护当量4.0mmPb\n2、材质:冷拉型铝合金承重骨架;\n3、底层4.0mmpb铅板,中层防护板;饰面为镀锌钢板高光白或304不锈钢;\n4、开启方式:直线推拉式;\n5、其他配置:无凹槽下轨道;\n6、所有防护门及观察窗安装完毕后,采用1厚抗手印304不锈钢专用防护套饰面(门窗套做法参照装饰),不锈钢专用防护套在墙体与门(窗)框之间应有防护材料衬垫;\n7、所有防护门留洞的三个侧面(上、左、右)及观察窗留洞的四个侧面与门框或窗框的缝隙,应采用机房相同的防护材料和相同防护当量做防护施工;\n8、电动装置要求:重型电机DC24V,100W无刷电,800mm高红外安全光线、手动开关2套,门灯连锁装置、警示灯、警示三角标注,微电脑控制系统、上下轨道、盖板、五金配件;\n9、含制作、运输、安装、配件等所有费用,必须满足国家各项有关标准规定要求,防辐射材料需经过法定部门鉴定为合格产品,具有书面检测报告等资料;\n樘\n1\n\n\n\n\n\n\n\n本页小计\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表10.2.2-16】\n\n\n\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5页 共5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 (元)\n备注\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人工费\n机械费\n暂估价\n\n8\n030413004001\n管道包封\n穿墙管道包4mm铅板防护(工程量暂定)\nm2\n3.00\n\n\n\n\n\n\n\n9\n011701006001\n满堂脚手架\n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3.6m~5.2m\nm2\n57.24\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本页小计\n\n\n\n\n\n\n合计\n\n\n\n\n\n\n\n\n【表10.2.2-16】\n\n\n\n\n\n\n\n\n\n\n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 (元)\n备注\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人工费\n机械费\n暂估价\n\n\n\n[请输入分部名称]\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本页小计\n\n\n\n\n\n\n合计\n\n\n\n\n\n\n\n\n【表10.2.2-20】\n\n\n\n\n\n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建筑\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编号\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n金额\n(元)\n备注\n\n1\n011707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费\n\n\n\n\n\n1.1\n\n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n\n\n\n\n\n2\nZ01110900801\n提前竣工增加费\n\n\n\n\n\n3\n011707004001\n二次搬运费\n\n\n\n\n\n4\n011707005001\n冬雨季施工增加费\n\n\n\n\n\n5\n\n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n\n\n\n\n【表10.2.2-21】\n\n\n\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n工程名称:建筑\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 目 名 称\n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20631.92\n明细详见表10.2.2-22\n\n1.1\n标化工地增加费\n0.00\n明细详见表10.2.2-22\n\n1.2\n优质工程增加费\n0.00\n明细详见表10.2.2-22\n\n1.3\n其他暂列金额\n20631.92\n明细详见表10.2.2-22\n\n2\n暂估价\n0.00\n\n\n2.1\n材料(设备)暂估价\n-\n明细详见表10.2.2-23\n\n2.2\n专业工程暂估价\n0.00\n明细详见表10.2.2-24\n\n2.3\n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n0.00\n明细详见表10.2.2-25\n\n3\n计日工\n\n明细详见表10.2.2-26\n\n4\n总承包服务费\n\n明细详见表10.2.2-27\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n\n\n\n\n【表10.2.2-22】\n\n\n\n\n暂列金额明细表\n\n工程名称:建筑\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 目 名 称\n计量单位\n暂定金额(元)\n备注\n\n1\n标化工地增加费\n项\n\n\n\n2\n优质工程增加费\n项\n\n\n\n3\n其他暂列金额\n项\n20631.92\n估算比例一般不高于5%\n\n3.1\n其他暂列金额\n项\n20631.92\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计\n\n20631.92\n\n\n\n\n【表10.2.2-23】\n\n\n\n\n\n\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建筑\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n计量\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备注\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计\n\n\n\n\n\n\n\n【表10.2.2-24】\n\n\n\n\n专业工程暂估价表\n\n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术室防辐射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