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招标公告(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5)
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0282-18-01-950987
投资项目名称
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
招标项目名称
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百顺镇、全安镇。
资金来源
除上级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除上级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投资估算为1030.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为880.93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标段全长7.401公里,项目在旧路路基路面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体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的设计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7.5米,路面宽为6.5米。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捌佰陆拾玖万肆仟陆佰贰拾玖元整(¥8694629.00元),其中:施工场地建设费为168123.00元(统一报价)、安全生产费为127980.00元(统一报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附录1至附录7。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关于企业和人员证书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附相应文件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9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751-3822626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村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61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孔工
联系电话
0751-8821012
招标监督机构
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1-3838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招标文件-南雄市X340线四标段施工.doc
广东省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韶关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投标人资格要求34.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16.发布公告的媒介127.联系方式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总则271.1项目概况27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7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27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71.5费用承担291.6保密291.7语言文字291.8计量单位291.9踏勘现场291.10投标预备会291.11分包291.12响应和偏差302.招标文件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312.2招标文件的澄清312.3招标文件的修改312.4招标文件的异议323.投标文件32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3.2投标报价333.3投标有效期353.4投标保证金3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3.6备选投标方案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84.投标39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394.2投标文件的递交39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95.开标405.1开标时间和地点405.1开标时间和地点405.2开标程序405.2开标程序426.评标436.1评标委员会436.2评标原则436.3评标437.合同授予437.1中标候选人公示437.2评标结果异议44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447.4定标447.5中标通知447.6中标结果公告447.7履约保证金447.8签订合同448.纪律和监督45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5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5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5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68.5投诉4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附件一:开标记录表47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48附件三:问题的澄清48附件四:中标通知书49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49附表六:确认通知49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5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651.一般约定651.1词语定义651.2语言文字671.3法律67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671.5合同协议书67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671.7联络681.8转让681.9严禁贿赂681.10化石、文物681.11专利技术68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692.发包人义务692.1遵守法律692.2发出开工通知692.3提供施工场地69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692.5组织设计交底692.6支付合同价款692.7组织竣工验收692.8其他义务693.监理人69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693.2总监理工程师703.3监理人员703.4监理人的指示703.5商定或确定704.承包人71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714.2履约担保724.3分包724.4联合体724.5承包人项目经理72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72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73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73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734.10承包人现场查勘734.11不利物质条件735.材料和工程设备74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74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工程不适用于分包)74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74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74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5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5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5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75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757.交通运输75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57.2场内施工道路757.3场外交通76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76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767.6水路和航空运输768.测量放线768.1施工控制网768.2施工测量76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76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77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77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77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779.3治安保卫779.4环境保护789.5事故处理7810.进度计划7810.1合同进度计划78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7811.开工和竣工7911.1开工7911.2竣工79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79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7911.6工期提前7912.暂停施工79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79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80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80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80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8013.工程质量8013.1工程质量要求80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81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81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81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8113.6清除不合格工程8214.试验和检验82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214.2现场材料试验8214.3现场工艺试验8215.变更82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8215.2变更权8315.3变更程序8315.4变更的估价原则83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8415.6暂列金额8415.7计日工8415.8暂估价8416.价格调整85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85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8617.计量与支付8617.1计量8617.2预付款8717.3工程进度付款8717.4质量保证金8817.5竣工结算8817.6最终结清8918.竣工验收8918.1竣工验收的含义89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9018.3验收9018.4单位工程验收9018.5施工期运行9118.6试运行9118.7竣工清场9118.8施工队伍的撤离91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91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9119.2缺陷责任92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92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9219.5承包人的进入权92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9219.7保修责任9220.保险9220.1工程保险92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9220.3人身意外伤害险9320.4第三者责任险9320.5其他保险93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9321.不可抗力9421.1不可抗力的确认9421.2不可抗力的通知94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9422.违约9522.1承包人违约9522.2发包人违约96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9723.索赔97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97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97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9823.4发包人的索赔9824.争议的解决9824.1争议的解决方式9824.2友好解决9824.3争议评审9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991.一般约定1001.1词语定义100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011.5合同协议书102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021.9严禁贿赂1022.发包人义务1032.3提供施工场地1033.监理人103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033.5商定或确定1044.承包人1044.1承包工的一般义务1044.2履约保证金1054.3分包1054.4联合体107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107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107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1074.10承包人现场查勘1084.11不利物质条件108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1084.13开展党建工作要求1085.材料和工程设备109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09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096.2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09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1097.交通运输109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1098.测量放线109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109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9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099.4环境保护11210.进度计划11310.1合同进度计划113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1310.3年度施工计划11310.4合同用款计划11311.开工和交工11311.1开工113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3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411.6工期提前11411.7工作时间的限制11512.暂停施工115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1513.工程质量11513.1工程质量要求115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15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16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16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1614.试验和检验11714.4试验和检验费用11715.变更117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1715.3变更程序117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17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1715.6暂列金额11816.价格调整118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1817.计量与支付11917.1计量11917.2预付款11917.3工程进度付款12017.4质量保证金12017.5交工结算12117.6最终结清12118.交工验收12118.2交工验收申请报告12118.3验收12218.9竣工文件122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219.2缺陷责任12219.5承包人的进入权12219.7保修责任12220.保险12320.1工程保险12320.4第三者责任险12320.5其他保险123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2321.不可抗力12421.1不可抗力的确认124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2422.违约12422.1承包人违约12422.2发包人违约12523.索赔125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125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2624.争议的解决12624.3争议评审12624.4仲裁12624.5仲裁的执行126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27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128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17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170附件二廉政合同172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174附件四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76附件五主要设备最低要求177附件六项目经理委托书178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179附件八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180附件九特殊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182附件十统一采购供应材料一览表183附件十一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184附件十二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处罚项目一览表186附件十三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193附件十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95附件十五工程结算协议19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22工程量清单(另册)222第二卷223第六章图纸(另册)224第三卷225第七章技术规范(自行收集)226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27第四卷228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229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章招标公告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已由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发改投审〔2025〕2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雄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雄交工字〔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12-440282-18-01-950987;项目业主为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标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建设地点:百顺镇、全安镇。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标段全长7.401公里,项目在旧路路基路面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体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的设计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7.5米,路面宽为6.5米。2.1.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1.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2.1.5项目投资估算为1030.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为880.93万元。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标段类别标段起讫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备注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本招标公告2.1及2.2条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附录1至附录7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关于企业和人员证书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附相应文件在投标文件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实行全过程电子投标形式。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电子投标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3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4.3.3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单位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5.5根据《关于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韶交易发〔2022〕24号)文件,自2022年11月28日起,进入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将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和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纸质保函等单证资料。5.6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7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录交易平台及时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本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公告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3)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7.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地 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97号邮政编码:512400联 系 人:邓工电 话:0751-3822626 代理机构:韶关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村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610号邮政编码:512000联 系 人:孔工电 话:0751-8821012 2025 年6月11日8.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6月11日18时00 分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3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8日16时00分4网上答疑时间2025年6月18日16时30分至2025年6月21日16 时00分5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30分。6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7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时间2025年7月8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8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地点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9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10时30分10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11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南雄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地 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97号 联 系 人:邓工电 话:0751-3822626 1.1.3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韶关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村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610号 联 系 人:孔工联系电话:0751-88210121.1.4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X340线全安至百顺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百顺段)四标段施工1.1.5标段建设地点百顺镇、全安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除上级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75分;质量等级: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质量评分≥75分;质量等级:合格。1.3.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资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形式: /1.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资格要求:1、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所附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形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或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投标人自行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建设工程栏目的公告公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的,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 /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投标人自行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建设工程栏目的公告公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的,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韶关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捌佰陆拾玖万肆仟陆佰贰拾 玖元整(¥8694629.00元), 其中:施工场地建设费为168123.00元(统一报价)、安全生产费为127980.00元(统一报价)。3.2.9投标报价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1、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担保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中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平台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不要求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计算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串通投标;或(2)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3)因投诉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4)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舞弊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或黑白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 2023年(近三个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五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在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通过了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未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文件可进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检查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检查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其中经济类专家2人,技术类专家5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示期限: 3 个日历天公示的其他内容: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及所有承诺使用最新一年度AA、A级投标人的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支票或转账或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额的3%。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要求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韶关市南雄市沿江东路97号交通大厦电 话:0751-3838785邮政编码:51240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包括缴纳投标保证金)。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4.4原1.4.4 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第 1.4.4(6)目内容修改如下:根据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暂停使用行贿犯罪档案的通知》(韶发改公资[2018]8号)的规定,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行贿犯罪档案,资格审查中行贿犯罪档案项审查结果均为合格。2.2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内容如下:澄清和修改内容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建设工程栏目的公告公示上发布。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3.1.1将投标人须知原文3.1.1款修改如下: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材料。第二个封信(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项部分内容细化如下:(1)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系统下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增加以下内容:(2)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总价和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投标报价三者应该一致。若发生不一致而且是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所致,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工程量清单不需要附单价分析表、项目清单、分项清单,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3.4.3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4.3款项修改如下: 3.4.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3.5.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1 项增加(3)目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复印件,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5.2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3.5.3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3 项内容修改如下:(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 3.5.3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 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5.4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4项内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近三年在当地(指项目所在地级市)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3.5.5删除原 3.5.5 项内容,修改如下:“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网站上査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除上述资料外,申请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3.5.7删除原 3.5.7 项内容,修改如下:“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 7 规定的主要设备3.7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3.7.6项,内容如下:3.7.6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3.7.3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3.7.3项,内容如下: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4.2.4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2.4项修改如下:4.2.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4.2.5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4.2.5项修改如下:4.2.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5.2.3原 5.2.3(7)增加如下内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6.1.2原 6.1.2 项末增加如下内容: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7.8.6增加 7.8.6 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条款如下: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1)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如下范围: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 85 %~ 115 %,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2)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 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 85 %~ 115 %内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第(1)条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指中标人中标价较造价管理部门核备的清单预算之下浮比例。8.5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8.5.1 项细化如下: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行政监督部门接到对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投诉的,应当制止或者要求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10.1在 10.1 款后增加如下条款:10.2款、10.3款、10.4款、10.5款、10.6款、10.7款、10.8款、10.9款。10.2 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10.2.1 招标文件中的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 如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有上一年度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但在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资格后审的为投标文件) 时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具体使用次数有关规定如下:1.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1)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活动 (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 使用AA级分值8次,用完8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分值取定;(2)连续最近两个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 AA 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取定;2.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的从业单位:当年度信用等级A级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B级分值取定。3.当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从业单位未承诺使用的信用等级分值的,AA级 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4.若从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由AA降级为A级时,AA级信用等级已使 用次数纳入A级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合并累计。10.2.2 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广东省确定, 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 (施工单位)信 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 (施工单位)信用评 价结果对待;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 (施工单位) 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C级或D级的,但在广东省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10.2.3 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 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注:属于资格预审项目的,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为准。当 出现跨年度信用等级时,以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申请使用信用等级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信用等级作比较,按“就低原则”认定等级,即降低等级的按低等级认定、升高等级的仍维持资审时的申请等级。)10.2.4 在招标评标中,信用评价等级采用按次、按标段或标类(指资格预审时 未明确具体标段的情形) 申请使用的原则,即在同一次招标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可 自愿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申请使用AA或A级信用等级,无论中标与否,均应根据 递交投标(或申请)文件情况按标段计算使用次数 (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除外) 。10.2.5 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类别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以 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10.2.6 如招标内容包含了多个标段类别 (如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设置不止一个资质时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方法一 (就低不就高模式) :独立投标的,按各类别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专业工程对应相应的信用等级 ,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10.2.7 附属区房建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参评范围,故附属区房建项目单独招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视为B级。10.3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10.4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 1.4.4(1)至(7) 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 D 级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0.5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新建或改、扩建、路面改造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的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10.6有关业绩的说明:10.6.1a、特大桥及大桥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b、完成整座桥梁的半幅或整座桥梁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达到特大桥或大桥对应技术标准的,按相应标标准以座计算;c、同一投标人的单座桥梁仅能计一次,只完成整个工程部分分部工程不参与计算业绩。10.6.2a、特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 6000m 的,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 6000m 的,均按 1 座计;完成单座特长隧道的一部分,该部分单洞累计长度大于 3000m 且不大于 6000m 的,按 0.5 座计,完成 N 座该类隧道按 N×0.5 座计;b、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 2000 米且不大于 6000 米的,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 2000 米且不大于6000 米的,均按 1 座计;c、同一座隧道同时满足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只计算一次业绩;特长隧道可计为长隧道。10.7 招标文件中如无特别说明,业绩里程累计长度均不扣除桥隧等构造物长度。10.8 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期间,出现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出现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0.9 同时对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不能使用同一套人员、设备。(如果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则允许使用同一套人员、设备)。11根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书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酬劳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酬劳,先由招标代理垫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协议书约定执行,评标专家酬劳以评标结束当日的评标专家酬劳签收表总额为准)。 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细化和修改,投标人应结合“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两部分内容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负债率不得高于50%。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4、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提供。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数据计算得出。近三个年度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最低要求中的第1、2、3项其财务能力以所有成员(含牵头人)合并加总计算为准,第4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近五年,成功完成业绩情况:类似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1个标段(其中有 1 个标段里程7.4km),且累计里程7.4km。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2、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联合体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各专业工程满足对应的业绩要求。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定。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5、近五年是指: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6、类似工程是指:指新建或改、扩建、路面改造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2、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填写情况说明。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数量资 格 要 求在 岗 要 求项目经理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1、项目经理所持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桥隧工程、路桥工程、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数量资 格 要 求质检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计划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道路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测量工程师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试验工程师1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财务负责人1会计师,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资料员1资料员,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注:1、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3、计划工程师的造价人员证书的等级结合项目属性按规定合理设定。4、试验相关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的要求。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②单位最低数量 要求1平地机≥180KW台22振动压路机≥18T台23双钢轮压路机≥10T台34胶轮压路机≥26T台35装载机≥2m3台46挖掘机1.0m3台47推土机≥165kw台38载重汽车15t 以上辆89稳定粒料拌和设备≥500t/h座210沥青砼拌和设备间歇式≥230t/h 或 320 t/h座211沥青砼摊铺机一次性摊铺宽度 ≥7.5m台212基层摊铺机一次性摊铺宽度 ≥7.5m台2……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施工设备。1.1.总则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本标段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1.5.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6.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7.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8.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9.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10.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2.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2.招标文件1.2.1.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1.2.3.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2.4.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3.投标文件1.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1.3.2.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3.4.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3.5.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是主包完成业绩或分包完成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3.6.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1.3.7.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1.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2投标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4.2.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4.3.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5.开标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2.2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1.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3%。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项目名称)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号补遗书,正文共页),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保函主要内容须与保函格式要求内容原则上保持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项规定。(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100分)施工组织设计(A):35分主要人员(B):25分其他因素(C):技术能力:20分履约信誉:20分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一暂估价一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2(1)施工组织设计35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5分(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2.1~15分;(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9.1~12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9分。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8.1~10分;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6.1~8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6分。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0分(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8.1~10分;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6.1~8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6分。2.2.2 (2)主要人员25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15分。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10分。2.2.2(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20分(1)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鲁班奖、詹天佑奖,每项加5分;(2)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每项加5分;注:技术能力加分最高20分,同一事项按较高分只计一次。履约信誉20分1.信用等级分值(10分)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10、9.5、8.9、7.3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2.履约情况(10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运输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的,扣1.5分/次;(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价。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第二信封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2.3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 项细化如下: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除履约信誉、技术能力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 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 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 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3.4.2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4.2 项第(2)、(3)、(4)目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3.4.2~3.2.4不适用)3.63.6.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增加3.6.3项: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3.7.1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7.1 项修改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 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 a-d 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3.9增加 3.9.3-3.9.7 项: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1)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其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②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①(1)招标公告第 3 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 1.4.3 项、1.4.4 项、1.4.5 项、1.11.1 项、1.12.2 项、 3.4.2 项、3.5.11 项、3.6.1 项;(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査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四升三改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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