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公告(2025)
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公告(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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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公告(第六期)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7〕8号)、《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库字〔2016〕156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六期)招标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六期总额度为16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三个月。本期国库现金管理由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自愿申请,存款额度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见附件)。二、招标条件本期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商业银行应满足以下投标基本条件:(一)在西宁市区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五)拥有足额的可供质押的国债或地**府债券,国债质押数额为银行定期存款金额的105%,地**府债质押数额为银行定期存款金额的115%。(六)招标日持有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余额不超过截止公告日一般性存款余额的10%。公告日一般性存款余额以银行报送数据为准,数据与实际不符的,责任自负。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公告领取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请于2025年6月12日到青海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招标公告规定做好投标工作。四、投标时间商业银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00,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青海省财政厅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六、开标、评标地点青海省财政厅六楼会议室中标结果将于2025年6月17日分别在青海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门户网站公布。七、特别提示参与投标的商业银行应认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防止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进而废标的情况发生。特此公告。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2025年6月12日附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编写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了解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以及条件后,再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使投标对招标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第三部分内容)。2.1投标文件封面2.2投标函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4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2.5开标一览表及相关附件(数据与监管机构不一致,每项扣1分)2.6投标人资格资料2.7投标方案首次参与2025年青海省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的投标人,需报送上述所有资料;已参与2025年青海省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的投标人,只报送(2.1)-(2.6)项有关资料。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1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双面打印,按照招标公告3.2投标人不能投两个或两个以上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整个投标文件内容除签名、签字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密封1.投标文件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伍份副本,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密封袋标注的文件类别与其内装文件类别应一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密封袋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本人签字且字体工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复印,但应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加盖骑缝章。3.投标文件中不许随意涂改或改写。投标人如对所投文件错处作必要的修改时,修改部分需加盖单位公章。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5.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三、无效投标除上述已明确的无效投标条款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为无效: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既没有到开标现场,又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或有代理人但无有效委托书。3.投标文件未对招标公告要求做出实质响应的。4.除规定的签字外,投标文件的内容如因手写不清楚,造成无法辨认或可能引起歧义。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另有规定。四、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时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存在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投标或评标。3.当合格投标人少于五家时,该项目招标终止。4.中标人应当按照代理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第二部分招标人开标、评标及中标确定一、开标和评标1.开标1.1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招标。1.2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现场拆封,核验无误后投标人签字离场。1.3投标人签字离场后,投标文件交评标小组评审。2.评标小组2.1评标小组成员由青海省财政厅(2人)、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2人)、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办(1人)派出人员构成,共5人。2.2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但在评标质询、澄清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现评标小组中有需回避的人员,应及时向青海省财政厅提出该成员回避的书面申请。核实后确实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及时更换。2.3评标小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2.4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依据招标公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进行。3.评标步骤评标依据是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步骤为:3.1资质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及必须达到的要求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不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3.2标书评审。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说明:澄清有关问题。为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必须是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中标确定1.中标人确定在投标人综合评价指标得分基础上,扣除应扣减项后得到投标人最终分值,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2.存储金额确定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得分值由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名在1-5位的资金分配总占比为60%,第1名占15%,依次递减1.5%;排名在6-10位的资金分配总占比为30%,第6名占8%,依次递减1%;排名在11位以后的资金分配总占比为10%,在剩余几家银行中均分。若多家银行得分相同,则按照上述资金分配占比之和进行均分。同时,按照《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一投标人存款额度分配应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a)如某投标人通过综合评价确定的存款额度超过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余额的20%,超出的额度在其他投标人间按原规则重新分配。b)如某投标人通过综合评价确定的存款额度超过其截至公告日一般性存款余额(来源于投标人报送资料)的10%,则最多给予其一般性存款余额10%的存款额度。超出的额度,在其他投标人间按原规则重新分配。其他未尽事宜,由评标小组成员共同协商确定。3.评标办法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按照《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具体为: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综合指标评价体系指标名称评分方法(百分制)指标信息安全性(35分)资本充足率(7分)按照资本充足率进行递减排名,比率最大者为第一名,得7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0.1分,如分值相同,按同档计分。资本充足率达不到监管标准(小于10.5%)的不得分。投标人总行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不良贷款率(7分)按照不良贷款率进行递增排名,比率最小者为第一名,得7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0.1分,如分值相同,按同档计分。不良贷款率达不到监管标准(大于3%)的不得分。投标人总行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拨备覆盖率(7分)按照拨备覆盖率进行递减排名,比率最大者为第一名,得7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0.1分,如分值相同,按同档计分。拨备覆盖率达不到监管标准(小于120%)的不得分。投标人总行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流动性覆盖率(7分)按照流动性覆盖率进行递减排名,比率最大者为第一名,得7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0.1分,如分值相同,按同档计分。流动性覆盖率达不到监管标准(小于100%)的不得分。投标人总行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银行按均值计分。流动性比例(7分)按照流动性比例进行递减排名,比率最大者为第一名,得7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0.1分,如分值相同,按同档计分。流动性比例达不到监管标准(小于25%)的不得分。投标人总行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收益性(30分)存款利率(30分)在符合青海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议定范围内,投标利率最高者得30分。其他银行每下降1个BP,减0.2分。投标人承诺本次国库定期存款利率水平情况。贡献度(25分)纳税规模(25分)根据参与银行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三税”)地方分享部分为评分依据。按照纳税规模从高到低排名,纳税规模最大的为第一名,得满分25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0.5分,如分值相同,按同档计分。投标人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服务质量(10分)服务财政国库管理业务(5分)共1分。办理省级财政国库业务的代理银行(含集中支付业务和非税业务等),按每期操作时上月度投诉情况进行评分,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0.5分,无投诉得满分。共2分。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上年度考评得分结果进行评分,排名第一的银行得满分,其余银行自第二名起依次递减0.1分。共1分。1.积极配合办理财政国库管理业务,及时解决上月度相关问题的,得0.5分,否则扣0.5分。2.每期操作时上月度未发生系统风险事件的,得0.5分,否则扣0.5分。共1分。根据每期操作时上月度参与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与省财政银行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及数据共享情况评分。每日按时上传得满分,一日未上传扣0.1分,扣完为止。服务人民银行国库管理业务(5分)共1分。未按规定及时报备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相关账户等相关资料,或未按照制度要求设置和使用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相关账户的,一经发现,在当年度每期操作时,均扣1分。共2分。定期存款到期时,未能在约定时间及时划转本金或利息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共1分。定期存款到期时,本金或利息附言格式有误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共1分。配合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开展情况,出现差错的,每次扣0.2分。扣分事项投标文件1.未胶装扣10分。2.无目录扣5分。3.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每项扣1分。4.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扣1分。5.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事项,由评标小组确定扣分项。资料送达未按时送达国库现金管理对账单和余额表的,每项每次扣1分。数据报送数据与监管机构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每项扣1分。工作配合情况未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衔接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工作的,扣1分。(1)根据资料进行计算并将评分填入《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考核评价测算表》并签名,评标小组成员评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2)评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小组成员独立完成打分并对打分承担个人责任。(4)无效投标的投标人,不予打分。4.中标通知在投标有效期内,经招标人确定后,在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网站进行公告。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六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日期:一、投标函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根据你方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六期)的招标公告,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郑重声明如下几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起有效期为90天。3.我方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名称(公章)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兹委托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六期)项目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事宜,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附代理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不接受粘贴和缩印),(不接受粘贴和缩印)三、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根据《2025年青海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六期)招标公告》相关规定,(投标人名称)特向你方郑重承诺:本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专职人员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反金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措施,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风险控制能力及履行协议的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特此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增加有关企业经营信誉承诺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银行名称(公章):序号评审内容数据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安全性资本充足率2024年12月末:%2024年12月末总行数据不良贷款率2024年12月末:%2024年12月末总行数据拨备覆盖率2024年12月末:%2024年12月末总行数据流动性覆盖率2024年12月末:%2024年12月末总行数据(资产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填本项)流动性比例2024年12月末:%2024年12月末总行数据(人民币)2收益性存款利率本期承诺存款利率为同期限基准利率加BP,每单位为1BP基准利率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公布的为准3贡献度在青海省纳税规模情况2024年度应纳税额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增值税万元请附:2024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税统计表(单位:万元,要素应包括序号、税款所属期、应纳税额)。每项均需盖公章4其他事项一般性存款余额2025年6月12日末:亿元2025年6月12日末省级分行数据,以银行填报数据为准,数据与实际不相符的责任自负注:保留两位小数五、投标人资格资料此处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总行任命文件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海监管局批复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加盖公章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总行任命文件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海监管局批复文件所列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履行签字职责,转授权副行长或他人履行签字职责的,应出示转授权书和受权人任职资格文件。六、投标方案投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支持青海省经济发展情况;代理财政国库业务情况;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衔接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工作情况;代理人民银行国库业务情况;保证存款资金安全性的措施;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相关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库现金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