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招标公告(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5)



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

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
招标文件预公示
本招标项目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已由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建设规模: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项目总投资约 13000万元,用于建设四个肉鸭养殖场,其中一个续建、三个新建;棚舍37栋及附属设施,及配套生活、养殖房屋设施;及道路、围墙、给排水、供电等土建工程。 注:中标人需要完成的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所能投入资金,对应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组价额,按中标费率计算出造价相匹配的建设内容,剩余内容由运营方自行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 6月12日至2025年6月15日。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商业四栋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187123825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浩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砀城镇奥林城市花园1栋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15055081967
电子邮件:3594586959@qq.com

附件:

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pdf

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pdf

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P-DSGC2025招标人: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浩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张浩,(签字)审核人:,尤方方,(签字)2025年月日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P-DSGC202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砀发改投资〔2025〕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砀山县周寨镇、薛楼园区、关帝庙镇、葛集镇。2.2建设规模: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用于建设四个肉鸭养殖场,其中一个续建、三个新建;棚舍37栋及附属设施,及配套生活、养殖房屋设施;及道路、围墙、给排水、供电等土建工程。注:中标人需要完成的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所能投入资金,对应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组价额,按中标费率计算出造价相匹配的建设内容,剩余内容由运营方自行投资。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工期130日历天)+10年运营期。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测、定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及经营承包工作(10年)。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无效。2.8其他:项目建成后招标人租赁给中标人使用,运营租赁费固定收益率为(本项目发承包结算额+招标人和运营方共识的其他投资)的6%(含所有税费)。运营期(租赁期)10年,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到期续租同样价格原运营方具备优先租赁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在建工程(含中标/中标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期(投标截止日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期(投标截止日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1)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2)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关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要求,新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中需要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的请按要求提供。3.4其他:/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时分。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6.异议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7.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0557-8095699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8.在线异议及投诉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砀山县欣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地址: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商业四栋联系人:张主任电话:1871238256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浩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砀山县砀城镇奥林城市花园1栋联系人:张工电话:15055081967电子邮件:3594586959@qq.com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砀山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电话:0557-80956992025年月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1.1.5建设地点砀山县周寨镇、薛楼园区、关帝庙镇、葛集镇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招标文件全部范围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建安工程费率形式报价,建安工程费率(除含施工总承包费用外,还包括代理费、设计费。不单独列项,不单独报价、不单独结算。),最高投标费率为100%。投标费率保留百分号前数字小数点后两位(**.**%)。2、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及清单中缺项、漏项可做调整,其余一律不做调整。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4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4.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5)项目经理资格: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踏勘集中地点:砀山县周寨镇、薛楼园区、关帝庙镇、葛集镇。注:为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勘察现场,了解施工环境,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请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过时不候。勘探现场签到表需附至投标文件中。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充、通知文件等。2.2.1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问题)时间:投标截止10日前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问”菜单发起提问。代理机构收到提问后会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回复。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澄清栏。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2.2.3提出异议时间:投标截止10日前方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文件(须加盖电子印章);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文件(需加盖电子印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表格,投标人可自拟表格3.2.1设备、材料要求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2.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建安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3.2.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设备主材费、辅材费等经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费用,相关取费标准执行国家、安徽省及宿州市相关规定。3、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4、渣土外运(如有)及管理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5、所有抽检、复检以及第三方检测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在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6、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配合招标人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7、本工程涉及新材料及新技术中标人应自行组织试验、检测、专家讨论会验证施工方案、技术、新材料,所需一切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试验、检测费等相关费用。8、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要求项目建设费结算总价款不得超出项目总中标价(因招标人要求增加合同外工程量除外),超出部分视为让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9.设计各阶段成果文件必须经招标人和现场管理单位审核,满足招标人和现场管理单位的实际需要,如不能满足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修改设计文件。10.中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具体情况,组织施工,自行完善施工条件。3.3.1投标有效期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现金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3、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4、账户信息: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①开户行:农行砀山县支行新①账号:②开户行:砀山中行②账号:③开户行:徽行砀山县支行③账号:④开户行:农商行砀山县支行④账号: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http://ggzyjy.ahsz.gov.cn/jrfw/financialService.html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3.4.1投标保证金使用纸质保函须在开标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是否*建议各招标人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说明: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认定。投标人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符合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投标函第4条按“0元”填写即可。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4.2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宿治欠办〔2020〕15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2、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文件执行。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现金办理部门:砀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地点:砀城镇道北路15号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56653699885.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5.6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运营方案1.是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不要求编制要求编制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要求:自行设计,格式自拟2.是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是否要求编制运营方案不要求编制要求编制运营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3.7.5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为网上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5份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4.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网上递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退还,退还投标文件的情形:5.1开标时间和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网址:不见面开标大厅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电子交易系统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7.1定标方式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结果公示/公告地点(或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7.2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限;如工期延长,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7.3.1履约担保3、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9.6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0557-8095699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正文及各类型图表,框图一律单黑色,图表内部的字体内容统一使用小4号宋体字(黑色),图表外部的字体与技术标全文字体保持一致。(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大标题用三号仿宋(GB2312)加粗字体居中(一、二、三、…),其余均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采用小三号仿宋(GB2312)字体;页边距:上2.5CM,下2.5CM,左3CM,右2.5CM,正文所有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正文内不允许出现非文字需要的其他任何符号和标志。(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不需编制页眉、页脚、页码,不设内封面,不得有图片出现,全文的文字及图表连续编排。(4)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页数不得超过100页。(5)标题用三号仿宋(GB2312)加粗字体居中(一、二、三、…),除一级标题外,其余均为正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正文内序号排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要求规定如下:正文编制格式一、工程概况1.1……1.1.1…………二、……2.1……2.1.1……2.2…………(6)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中横道图、网络图及一些表格和框图采用何种软件编制自行确定,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编制的要求,且不得出现与投标内容无关的文字、字符或标记;网络图、进度图、平面布置图放在投标文件最后(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7)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任何部位、任何条文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未按照要求编制的,该项一律按0分处理。(8)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按0分处理。10.2投标文件报送要求本工程由于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为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请参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上传。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3农民工工资要求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的通知》宿政秘[2015]107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施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10.4信用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被宿州市(含四县一区)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在限制范围内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投标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列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5)以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电子招标投标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网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这个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按照手册的提供的方法导出招标清单18szzb——按照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插上ca锁同步诚信库并挑选和完善其他信息——根据导出的18szzb做投标清单,18sztb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要按照如上链接投标人手册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12-58188516或0557-303032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加密的.SZTF。(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四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5)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新点客服电话:0512-581885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12解密1、投标人远程解密,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进行。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询标、质疑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投标文件无效;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13工程造价编制说明及要求1、造价编制依据:(1)依据经招标人审核批准且通过图审的施工图编制。(2)施工图审核通过后,由本项目代理公司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由招标人委派的协审单位审核。(3)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7〕191号),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册)》、《安徽省建筑13工程造价编制说明及要求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文件。(4)综合费、措施费按工程取费费率相应类别执行相关规定。(5)材料信息价以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发出当月宿州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价格信息价为基准价,结算时钢材、商品砼、碎石、水泥、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按照施工期内信息价中的加权平均价格与基准价偏离±5%(不含±5%)以外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信息价缺项的设备材料由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询价进行确定,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通过公开采购或询价等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按实际采购价按实结算。(6)本项目税金采用增值税计算方式,执行相关“营改增”规定,增值税税率为9%。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政策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计价规范或以上定额文件或造价管理文件或人工费文件等有更新时,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执行最新文件。2.审定价乘以中标人投标时的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勘察设计费为中标人的建安工程合同价,即中标人建安工程合同签约价=(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招标人委派的协审单位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即工程总承包合同基价)+勘察设计费)×中标人投标时的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设计变更增减部分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由审核单位进行审核,以审核后的该增减部分价格乘以中标人投标时的建安工程费费率即为中标人变更部分的建安工程结算价。1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付款金额为招标人投资金额(1)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进场后,招标人支付40%的预付款;(2)剩余工程款视工程进度进行支付,主体完工前付至工程价款的60%;(3)项目完工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运营方笼具等设备进场(每棚舍每批次可养殖40000只鸭苗,每棚舍笼具等投资不低于80万元),付至工程价款的95%;(5)待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中标单位须同时按审计价款的3%缴纳质保金。注:中标单位在最终结算价款拨付前需缴纳审计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保函(电子、纸质)、保证保险、或现金、支票等形式缴纳,由中标方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中标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质量保修期的质保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如选择转账、现金方式的,由中标人存入审计价款的3%(转账或现金)质保金,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同等金额的担保,方式:保函(电子、纸质)、保证保险、或现金、支票等形式缴纳,由中标方自行选择。15质量保证金形式保函(电子、纸质)、保证保险、或现金、支票等形式16招标代理服务费相关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192000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17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1、本工程由于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为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7事项sztf格式请参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4、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主持人宣布投标人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作无效投标处理。本招标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的质询、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预留一个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为准。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登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签章(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办理。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除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以外,联合体成员也需要签字盖章,其他投标材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18其他1.技能工人要求: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至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发现违规挂证人员,招标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清单加密锁号、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0)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间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6)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设计方案。(7)施工组织设计。(8)运营方案。(9)项目管理机构。(10)资格审查资料。(11)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形,涉及得有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3.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3.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5)展示投标价格。(6)进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评审阶段。(7)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8)复会,公布评审结果。(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异议、投诉或举报。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结果公示或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1.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8.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8.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1.4按投标人须知7.1条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当事人存在干扰投标、恶意(异议)、投诉,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披露办法》(宿公管委办〔2018〕3号、宿州规审〔2018〕10号)、《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就上述9.5.1、9.5.2、9.5.3所述内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盒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条件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近年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如有)5.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5.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设计方案:20分运营维护方案:10分施工组织设计:1分投标报价得分:69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5.2.1(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20分)1.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的理解(4分)①对项目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全面而深入的理解,能多维度的进行设计思考和实践的,得4分;②对项目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理解基本全面,设计内容清晰、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的,得3分;③对项目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理解全面,方案基本合规的一般得2分;④对项目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理解不全面,方案不合规的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4分)①设计质量管理措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形成独特的设计质量文化,进度措施具备高度的灵活性和预见性,能够迅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变更需求,得,4分;②设计质量管理措施有较先进的方法和工具,进度措施制定基本的进度管理计划,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和里程碑,得3分;③设计质量管理措施有确立基本的设计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确保设计输出符合预设的规范和要求,进度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一般得2分;④设计质量管理措施的设计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缺失,设计输出符合预设的规范和要求内容不全,进度措施不具有的针对性,差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3.投资控制保证措施(4分)①投资控制保证措施应能有效控制投资,达到限额设计的要求。设计投资措施可行、合理的得4分;②设计投资措施较可行、较合理的得3分;③设计投资措施基本可行、一般的得2分;④设计投资措施不可行、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4.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4分)①对设计工作重点有进行全局性的思考和规划提出创新性的设计思路,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论证,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方案,得4分;②对设计工作重点对设计目标进行更详细的分解,明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确保工作计划的合理性,识别出可能阻碍进度或影响质量的难点问题,得3分;③对设计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能够简要列出设计的主要目标和关键任务,一般得2分;④对设计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能够不简要列出设计的主要目标和关键任务,差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5.新技术、新工艺、设计创新科学的规划布局,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降本增效。(4分)①能够形成多技术的融合与集成,新工艺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实现绿色生产,创新的设计有更好的操作性和经济性,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对生产全流程管控,能够提升管理手段,降低人工作业难度和强度,加强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措施,提高生物资产死亡与疾病预防效率,得4分;②合理利用新的技术、工艺和创新设计能够带来更好的体验和经济效益,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可对生产有效的流程管控,得3分;③合理利用新的技术、工艺和创新设计能够带来更好的体验和经济效益,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可对生产有基本的流程管控,得2分;④有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但未考虑到经济性的,未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5.2.1(2)运营维护方案(10分)1.运营服务方案(5分)针对项目实际运营服务,编制可行性运营细则,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职责明晰等①运营服务方案符合实际、可行性强、详细得5分;②运营服务方案较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较详细得3分;③运营服务方案不太符合实际、可行性不强、粗略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2.维护方案(5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可行性的维护方案,评委根据方案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技术质量监管的措施、可靠性及技术保障的科学合理性,应急处理方案、设备设施维护方案、重大疫情应对方案、卫生保洁方案等。①编制内容全面、规范、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进行综合打分,维护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详细、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得5分;②维护方案比较合理严密、描述相对较为详细的,得3分;③维护方案基本合理,描述比较简单的,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5.2.1(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说明:(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重大偏差,应至少得70%的分数,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并经合议后评委可将其按0分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的,暗标中有单位、个人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按0分处理。(3)、评委会5人以上的,评委评出结果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会5(含5人)人以下的,取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技术暗标电子文档,技术暗标按0分处理。重大偏差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工程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施工时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偏差率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偏差率中间值得分采取直线内插。扣完为止。5.2.1(4)商务标评分标准(69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其报价不参与B值计算: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含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等信息)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相同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的。2、评标基准价B值1)A值为招标控制价2)B值为≥A值90%的初步评审合格各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小于A值90%的投标报价不参加B值平均值的计算)。3、评标基准价B值计算方法:1)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值;2)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3)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10<M≤2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4)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5%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剩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评标基准价B值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B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费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费率报价得分:偏差率≥0时,投标人费率报价得分=69-投标人费率报价的偏差率*0.2*100;偏差率<0时,投标人费率报价得分=69+投标人费率报价的偏差率*0.1*100。注:(1)评标基准价、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超过2位的,直接舍去,如报价95.256%,则在评审、订立合同时,均按95.25%执行。(2)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64.66。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1.2评标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号)《宿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1.2.1投标人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1.2.2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1.2.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投标截止日前截图并加盖公章)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2.4评标委员会登录安徽省住建厅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9321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其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2.5投标人对提供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相关情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不良行为予以曝光。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4.1评标工作准备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2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以上评审内容应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为合格,否则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详细评审4.3.1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后计入评标总分。4.3.2商务评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4.4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5.评审内容5.1初步评审5.1.1形式评审标准:见形式评审表。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响应性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5.3.1技术标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2商务评审:5.3.2.1投标报价评审:(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5.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5.3.3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3.5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5.2.1、5.3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5.3.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否决投标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8)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9)采用电子投标的项目,CA解密环节,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非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造成电子标书不能正常下载或导入评标系统的;(10)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含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等信息)一致的;(1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若采用“暗标”,其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的;(12)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13)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评标结果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记入评标报告中。经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所列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8.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9.其他9.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9.2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1(全称):承包人2(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砀山县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EPCO)。2.工程地点:砀山县周寨镇、薛楼园区、关帝庙镇、葛集镇。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合同价格1.签约合同价格(含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费率:(¥元)。%最终合同价=审核后的合同基准价×中标费率+合同明确允许的调价。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运营方式1、运营租赁费固定收益率为(本项目发承包结算额+招标人和运营方共识的其他投资)的6%(含所有税费)。运营期(租赁期)10年,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到期续租同样价格原运营方具备优先租赁权。2、工程总承包运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承包人(联合体):(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传真:电话:开户银行:电子信箱: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等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施工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3)设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包括:工程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用地,最终以施工图纸为准。1.1.3.11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指国家及省部颁标准、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由承包人提出,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5)通用合同条件;(6)其他合同文件。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执行通用条款。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执行通用条款。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另行约定。发包人的送达地址:另行约定。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另行约定承包人的送达地址:另行约定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除承包人为实施工程编制的相关工法、专利内容和依法属于承包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有权自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执行通用条款。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1)发包人应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进场道路手续;(2)其他工作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从发包人指定的接驳点接入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需的条件至施工现场内;负责对工程现场临近发包人正在使用、运行、或由发包人用于生产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负责处理工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实施期间应实行雨污分流,并充分考虑与项目区周边现有雨污水管道标高衔接问题,雨污水接入前应办理雨污管网接入手续,此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用水、电、电讯线路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投标时踏勘现场,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还需负责通道的日常维护至工程完工并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含相邻项目单位)使用;上述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3)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在施工中承包人若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杆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发生破坏,除无条件修复外,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且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000元/次的违约金。(4)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协调相关单位尽快使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所有工程前期及施工期间因协调处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代表发包人行使现场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初始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负责工程量的初始签证。按照发包人单位规定,本工程所有需要发包人签字的文件,必须由现场代表签字,符合要求后再按照权限履行报批手续。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本工程由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本合同中工程师均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本工程监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如下:(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1)本项目设计、采购、建安工程全部内容,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2)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费用全面控制;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督、巡查和验收;配合审查工程变更、造价控制;协调甲乙双方关系。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监理合同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工程师权限:监理人无权解除任何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任务、义务或责任;监理人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商定或确定的事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相关事项提交发包人,以发包人最终商定或确定为准。对发包人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发包人的确定意见执行。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的约定对发包人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除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自行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情形外,均由承包人负责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承包人提供会议纪要的,须报并发包人参会人员同意后方为有效。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条款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2%。(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宿州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注:若不能按时提供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等,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4)履约保证金退还: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30日历天内退还。若承包人选择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金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须保证保函金额初始值且持续有效。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项目经理职责: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对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过程质量、安全、进度负总责;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中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承包人具体组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权限:参与项目合同签订、组建项目管理班子、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筹备协调工作;按承包人授权范围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现场一切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设计负责人职责:1、负责规划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及报批、初设、其他支撑性报告、施工图等所有设计文件完成过程中的协调和统筹;2、按规定参加有发包人或行政主管单位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安排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3、在工程施工期间分阶段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在工程保修期根据发包人要求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解决有关问题;4、按时参加重大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等属于设计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5、其他承包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要求的工作。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设计负责人权限:按承包人授权范围要求负责项目设计班子的人事调动、设计周期进度安排、限额设计沟通等。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缺岗一天,交纳违约金5000元/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承包人授权范围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现场一切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4.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派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上岗后能力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且无需说明理由。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仍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将扣除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发包人要求更换但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主张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仍应按发包人指示执行。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累计3次终止合同并且暂停中标人在甲方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因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发包人视违约情况严重程度可以处以5万-20万元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承包人应明确并配备满足要求的施工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市〔2020〕5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建市〔2014〕161号)等文件规。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的主施工管理人员上岗后能力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且无需说明理由。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仍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直至解除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发包人要求更换但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3万元违约金,同时承包人仍应按发包人指示执行。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批准。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监理人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扣留任何未付的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用于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同时还将就此向承包人索赔。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禁止分包的以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程。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发包人同意。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本工程禁止违法分包。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书面批准不得分包。严禁挂靠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在确定各分包后应将项目各专业详图,设备、材料加工制造详图、二次深化图、节点详图等工程资料与分包进行交底工作,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同时,承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擅自分包,则对应的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一律不予支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进行扣除;(3)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视为承包人自行施工,发包人不需支付总承包管理费、配合费及其他费用;分包人或其雇员的行为或违约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违约,并为之负全部责任;(4)非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除非由于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布了错误的指示,或未按合同要求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义务要承担责任外,对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给发包人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导致索赔或诉讼,承包商不承担责任;(5)设计阶段:设计任务须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对本项目设计负总责。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按联合体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执行,联合体各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发包人在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承担连带责任。施工结束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联合体各方依然各自履行未尽义务和享有各自权利。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执行通用条款。执行通用条款。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另行约定,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另行约定。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供全套的竣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8套(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电子版光盘1套(.dwg和.pdf格式各一版)。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另行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在缺陷责任期内,操作和维修手册需要更新的,承包人须免费提供更新后的操作和维修手册。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1)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物资等均由承包人提供。对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有要求的,按《质控材料一览表》各项要求执行,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品牌有特殊需求的或附件《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没有的设备及材料,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向发包人推荐不少于三个知名品牌,同时提供推荐品牌设备及材料的相关型号、规格。具体内容由承包人在各设计阶段提供详单。(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有关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要求。需要非标设计的设备,应由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任务。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是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的专业厂家。正式采购前应由承包人组织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厂家进行考察,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后方可采购。(3)承包人应参加发包人或监理人组织的主要机电设备出厂检验和到场检验,并负责设备在现场的卸车和仓储保管及可能的二次转运。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发包人不提供一般性材料和设备,若有特殊材料或设备,如部分地方材料等,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必须提交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数量为图纸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承包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材料短缺的风险。(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执行通用条款。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执行通用条款。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前。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承包人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后由发包人确认,发包人不能提供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不再增加。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承包人在订购材料、设备前,必须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相关资料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批准后承包人方可采购,承包人在订购前至少30天提交样本、样品(不少于3套)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阅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采购。承包人须在样本/样品上张贴明显的标记,说明材料的名称、规格、颜色、等级、生产厂商及产品合格证等必要的信息并签字确认。所有经批准之样本/样品须由监理工程师封样保留,除发包人另有指示外,永久工程使用之物料必须符合该等样本/样品之质量标准。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3)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4)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5)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7)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无。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1)分部工程验收、水下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的验收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按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负领导责任和终身责任。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做好质量管理工作。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执行通用条款。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1)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隐蔽工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质检的部位,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在进行质检前5日以书面的方式把质检的范围、内容、标准、参检人等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予以配合。承包人自检部位、标准必须符合本项目建设相关规范、标准。(2)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和参检方的约定:根据建设程相关质量评定和验收规定执行,对于所有的隐蔽工程,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均需检查验收;对于重点的隐蔽工程,发包人需检查验收,重点的隐蔽工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约定;对于需要中间验收的部位(或中间验收的部分),发包人在进行质检前5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予以配合。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据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自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费用除外)。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使用场内交通须设置交通引导员和安全防护标志及设备,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发包人因迎接检查等原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出入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执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较长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亦应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承包人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后由发包人确认,发包人不能提供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不再增加。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7.5现场劳动用工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执行通用条款。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另行约定。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1)发包人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工程建设安全。(2)承包人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做好本单位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本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府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条例,遵守发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不得影响发包人的日常经营,承包人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设计,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工程的安全施工。(2)总承包方负责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每天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由责任人运至指定地点,承包方负责清运,否则监理人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监理人有权指示暂停施工,并按照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处理。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1)发包人负责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通信的接入点接至本项目红线内。承包人超过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接口负荷的,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但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的安装与配备,由承包人自理。因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4)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5)确需临时占用土地的,在占用前14日提交临时占地资料。由发包人协助办理申请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无法提供临时占地(或租地),相应的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应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中。(6)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完成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执行通用条款。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发包人及监理人确定的其他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执行通用条款。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1)设计进度计划:满足工程工期要求,具体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并报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确定。(2)采购进度计划:1)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采购前40天由承包人提交采购进度计划表。2)采购开始日期:由承包人确定。3)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工期顺延,不予补偿承包人损失。5)采购材料属于发包人质控品牌的,采购前须经发包人确认,且承包人须在投标文件承诺的质控品牌中选择。(3)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要求格式提供下月的进度表、劳动力投入计划表、设备投入使用计划表,如果有延期同时需要提供赶工方案。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相关指示导致关键路径发生变化的,应在发包人发出指示之日起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不影响关键路径。对于发包人指示,除非违法或明显不合理,承包人应当根据该修改意见对《工程进度计划表》做出相应的修改。发包人提出的指示,合同工期延误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进度计划含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具体在每阶段开始前7日内提交发包人3份。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进度计划表》后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除非违法或明显不合理,承包人应当根据该修改意见对《工程进度计划表》做出相应的修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合同工期延误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编制周进度报告和月进度报告,具体以按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提供。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违约金额为:5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鸭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