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螺栓招标公告(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25)



鞍钢重机冶金公司2525020调节螺栓采购公告

鞍钢重机冶金公司2525020调节螺栓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重机冶金公司2525020调节螺栓(AGZJGSHGXHD250612216958)采购人为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重机冶金公司2525020调节螺栓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12时00分至2025年06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40甲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宋南南
联系人:
冯勤园

电话:
13941295040
电话:
6736661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6月12日
公章Epoint

附件:

单头螺柱.jpg
调节螺栓.jpg
调节螺栓委托方案.jpg
调节螺母.jpg
物料清单附件.pdf
外协合同范本.doc

12345678会签全部登C1.5ABC1兄长发用G洋..1350C1502575020-14-质品01长5日期DateMCc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ERIMccCapitalEngineering&ResearchIncorporationLimited业甲审定Approved名K台加出生湖审核Reviewed单头螺柱光北区表司2食oC城校核Checked司出供长D。元:营设计DesignedI0HW4保吉制图Drawn海馆二0apD三i6林部门/Dept.204331专业/Spec铁设备任务/Task非标机械重量0.4kgWeight材料Q2358Material2208SK管量业K比/Scale1:1第一角投影曰FirslAngleProjeclionMelhod物料编号/MaterialNumber图号/DocumentNumberLTZ1260.08-9页码/Sheets1/1版本/Rev图福/FormatA32345678OCERI202112028308L/9S7E2营计2图号间言管计IDW司包6-6Ksed44息。之套商查S源A51R部SSL舌号包0京5-80092LZ17JqwnNUun300/EVewJ0/图Aa8/*I/lsaqs/aqunNeaew/合a15uyI川日poupHuopalod值一1以es/1922012133eW甘6x0044bM喜事非yse1/28ds/不LEE200idg/U生UMeJO固paublsaoppa4]PaMalAeg洋串1333panuopeodooulpeesaauuauugdowW耐阜工当景中PaAoJddy20电aeof日a1-OSLiNnnQ8S8SL合中M营学8L9S7E2L0s万300+E2E(设备备件一机械)公开询比采购委托标准一、商务要求:1.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6.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9.供货方须在限期内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技术要求:1.满足实际生产要求,供应商成品供货,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明细,预测价格作为此次评标价格依据。每逾期1周按合同额0.5%/周进行违约扣款,累计考核上限为合同总额的10%,对于拖期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及要求索赔。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完后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24个月,以先到为准。供应商需满足我公司提出实际需求及提供图纸、数量,送货地点为鞍钢冶金设备制造公司加工分厂或制定地点三、资质及业绩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业绩要求:无四、财务要求:投标方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五、付款方式:付款与结算方式:货到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次月财务挂帐,挂账6个月付款90%,挂账12个月付款(质保金)10%,电子承兑结算(买方不负责贴息)。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收。七、投标联系人:王克亮联系电话:18841221008鞍钢重机公司冶金设备制造公司2025/5/26编制人:审核人:2345678全签AB06C1.5C1.50005060艺制风发2525020-1)中四a县K业+5中日期DateMcc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ERIMccCapitalEngineering&ResearchIncorporationLimited卡nl0R点远审定Approved如出M北富=光营豆审核Reviewed调节螺母商专S0校核Checked如KR旨长信设计DesignedH同01店迎制图DrawnB-言i贸OO郎门/Dept.204331专业/Spec.铁设备任务/Task非标机械重量0.8kgWeight材料Q2358Material数喜RR4特运比例/Scale1:1第一角投影曰PrejocllonMethodFirslAngle物料编号/MaterialNumber图号/OocumentNumberLTZ1260.08-6页码/Sheets111版本/Rev图幅/FormatA32345678CERI202135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0146973调节螺栓见图纸LTZ1260.08-5Q235816.0件无鞍钢厂区内2025.6.30加工分厂外成品2C0096282调节螺母见图纸LTZ1260.08-6Q235816.0件无鞍钢厂区内2025.6.30加工分厂外成品3C2331422单头螺柱见图纸LTZ1260.08-9Q235408.0件无鞍钢厂区内2025.6.30加工分厂外成品-承揽合同(通用)合同号:甲方: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哈尔滨轴承集团(辽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编码:承揽合同(通用)甲方(定作方):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揽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物料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规格型号材质报酬(不含税金额)交付期限备注单价金额按甲方要求送货合计: (含税)(人民币)大写:(¥)1.1承揽项目基本情况1.2本条所述报酬为含税金额,含税总金额为(大写)(¥)(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大写),增值税税率为13%,税金(大写)()。1.3本合同已包含设计费、制造费、原材料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质保期保障服务等一切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承揽任务而产生的所有税费。除本合同约定报酬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二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2.1技术标准:按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协议,技术文件。2.2质量要求:未尽之处遵照国家标准执行。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3.1货款与结算方式、时间:货到使用单位产品验收合格,次月挂账,挂账后第6个月付款90%,挂账12个月付款(质保金)10%,质保期一年,电子承兑结算(买方不负责贴息)3.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如乙方的上述账户资料发生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3甲方开票信息税号:91210300241503266G单位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40甲电话:0412-6625865开户行:工行鞍钢支行银行账号:0704024109221003663第四条质保期4.1质保期:年,自乙方交付最终成果之日起至。4.2质保期内,若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修复直至甲方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3有效期1年至年月日第五条工作成果的交付5.1乙方应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经甲方检验合同的工作成果。5.2验收标准:承揽人对该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负全部责任,质量“三包”一年5.2.1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如无如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适用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或按法律规定要求备案的企业标准。如前述标准之间不一致,执行较为严格的标准。5.2.2交付的工作成果除满足前述标准外,应当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约定的验收标准为承揽人按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后(附检测记录及产品合格证书),在货物出厂前一周通知定作人安排相关检验人员五日内检查、复检合格签字。5.3验收程序:承揽人接到定作人质量异议后,必须在4小时内回复并提供处理意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专业产品,承揽人负责现场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相关问题的处理。5.3.1乙方完成工作成果后2日内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2日内,应完成验收。5.3.2甲乙双方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若经检验合格,相关检测费用及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若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相关检测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货物无相关检测机构可进行质量鉴定,则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第六条承揽项目原材料6.1包装标准、包装物:包装按设计、技术协议要求,无要求的按国标出厂包装(满足运输、装卸需要),包装物不回收。6.2费用:图纸重量仅作参考,设备的实际重量与合同约定重量的误差不超过±3%,如低于3%,低出合同约定重量部分定作人按平均吨价从合同款中扣除。6.3售后服务:已接到定作人质量异议后,必须在4小时内回复并提供处理意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专业产品,承揽人负责现场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相关问题的处理。6.4包装标准、包装物:包装按设计、技术协议要求,无要求的按国标出厂包装(满足运输、装卸需要),包装物不回收。6.5交(提)货地点、方式:承揽人负责将货物送至鞍钢重机冶金设备制造公司铸造分厂库房,运费由承揽人承担。6.6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送达,无费用负担。6.7担保方式(也可另立相应担保合同书):无。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交付工作成果。7.1.2监督乙方承揽项目完成进展并提出整改意见。7.1.3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承揽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相关资料。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7.2.2乙方应具有完成承揽项目所必需的资质和技术条件。7.2.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7.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承揽项目交由任何第三方完成。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任一义务等,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而产生或支付的损失、债务以及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8.2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并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或按本合同报酬含税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3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一日,应按相应报酬金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报酬,还应按合同报酬含税总金额的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4因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的迟延交付,乙方应按第8.4条承担违约责任。8.5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报酬,还应按合同报酬含税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6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侵犯其他相关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犯其合法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需要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均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其他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第十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或迟延履行的情况及理由,并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保密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下列第12.1.1条约定的方式解决:12.1.1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2.1.2任何一方可向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权利义务转让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四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文件,应发送至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已送达:(1)文件当面交付的,对方工作人员签字时。(2)文件邮寄的,邮寄文件被签收时。(3)文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住所中列明的传真、电子邮箱时。(4)其他可视为送达的情形。一方变更住所中所列信息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若文书被退回,除发件人原因导致无法送达外,信件交邮之日起的第7日视为送达。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适用于仲裁及人民法院诉讼和执行程序各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第十六条附则16.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16.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其中甲方持4份,乙方持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甲 方: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刘益民 住 所: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40甲联系人: 王克亮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工行鞍钢支行 账 号0704024109221003663: 行 号:102223002409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住所: 联系人电 话:传 真: 电子邮件: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行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调节螺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