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2025)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JC015
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330000
最高限价(元):1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须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供应商须承诺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投标文件制作:6.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6.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需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以用于在线解密不成功等异常情况处理。6.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6.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6.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7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标。6.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6.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5年07月02日11: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四楼4036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拟在2025年07月03日11:30之后,2025年07月03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收件人:岑老师 联系方式:0574-83890133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集采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6.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6.9如本项目改为电子备份文件评标,供应商须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1556150258@qq.com6.10请采购人代表及各供应商代表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健康,防止传染疾病传播。7、关于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其单位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可直接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8、特别政策: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9、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35501
质疑联系人:杨旭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5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以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90133
质疑联系人:周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12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自规局物业JC015-发布稿).doc405.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行政区域
海曙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6: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13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岑以诺

项目联系电话
0574-83890133

采购单位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87235501

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83890133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2025NBHSJC015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〇二五年六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2025NBHSJC015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采购经办人(签字或盖章)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招标文件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此页作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确认书)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招标文件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五、公告期限5六、其他补充事宜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一、投标须知前附表8二、总则9三、招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1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六、开标及评标16七、合同签订24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29第五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NBHSJC015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133.00最高限价(万元):133.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合同的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须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供应商须承诺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投标文件制作:6.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6.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需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以用于在线解密不成功等异常情况处理。6.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6.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6.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7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标。6.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6.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5年07月02日11: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四楼4036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拟在2025年07月03日11:30之后,2025年07月03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收件人:岑老师联系方式:0574-83890133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集采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6.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6.9如本项目改为电子备份文件评标,供应商须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1556150258@qq.com6.10请采购人代表及各供应商代表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健康,防止传染疾病传播。7、关于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其单位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可直接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8、特别政策: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9、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13008950059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传真:0574-87236382项目联系人:岑老师电话:0574-83890133质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4-8720128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1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9754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编号:2025NBHSJC0153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属性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类,属于 物业管理 行业。6投标文件组成: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风险自担)。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日历天。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9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合同的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13其他:/。14履约保证金:免收。15本招标文件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2.3“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2.5“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2.6“小签”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中文姓名。2.7“骑缝章”系指骑住投标文件所有缝的单位公章盖章,即盖完骑缝章后文本的每一页应该均有红印,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不论是中间漏还是前后漏。文本展开应该能够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2.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招标公告规定的特定条件。3.1.2投标人与采购人(含集中采购机构)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含集中采购机构)的委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1.3投标人与采购人(含集中采购机构)有下列关系的,系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1.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1.5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3.1.6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3.1.7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信息公告媒体5.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zfcg.czj.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五个网站为公告载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6.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若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私自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特别说明:9.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9.2关于知识产权9.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9.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9.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9.3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9.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9.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9.3.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得分。具体比例见评分表(如有)。9.3.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扩岗位提技能优环境积极帮扶残疾人就业的通知》(发改就业〔2024〕1066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和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采购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取除上述企业类型认定外的其他优惠措施,如优先采购、政策性加分等。9.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3.7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3.8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9.3.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4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9.5支持绿色发展9.5.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9.5.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9.5.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5.4为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鼓励采购人按需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浙财建〔2024〕28号)进行相关政策的落实。9.5.5为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鼓励采购人和供应商企业按需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执行绿色采购指南,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9.6若采购货物为信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应按照省市区信创、数据、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评审结束后定标前按规定进行信创产品采购计划事后审核,将审核结果报区财政备案。10.质疑和投诉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按公告要求于政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0.5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按规范格式提供),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明文件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11.3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1.4所有投标人(尤其是从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不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网站的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四、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3.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13.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非空白页)都要编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4.1资格文件:资格部分(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招标公告特定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6)其他所需证明材料。14.2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2)技术/服务方案;(3)实施方案;(4)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及相关合同复印件;(5)实施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6)评分标准中打分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7)与技术相关的其他资料。14.3报价文件:报价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5)与报价相关的其他资料。14.4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15.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5.3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5.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电子签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要求(备份响应文件自愿提供,风险自担):投标人应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如有多标项,应将各标项分别密封封装。16.2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资质原件或样品,应单独包封并注明其内容,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阅后退回投标人。16.3注明下列识别标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响应文件自愿提供,风险自担)的外包装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类型、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和“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4.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包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6.4.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自愿提供,风险自担)。16.4.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6.4.4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①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②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④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6.5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6.4条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6.6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7.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销。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此作为失信行为记录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准备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18.2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18.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线上开评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集中采购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是该供应商自身操作或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本身问题,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解密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19.评标19.1招标方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等组成。19.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无效标条件(6)经营信誉。20.评标方法及投标无效的情形20.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评审得出总分进行排名。各标项评标总分为100分,具体详见附:评分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2位。2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出现重大偏差)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0.2.1在资格审查(资格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5条的相关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第14.1条的资格部分)。20.2.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5条的相关部分);2、商务技术文件未明确响应招标文件或对实质性条款响应不完全;3、商务技术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8、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3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5条的相关部分);2、报价文件未明确响应招标文件或对实质性条款响应不完全;3、报价文件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其投标(响应)无效。2、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或IP地址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出现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在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评标纪律2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1.2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21.3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资格审查及评标程序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资格文件的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评审阶段(评委会评审)。22.1先评商务技术标。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内容为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特别是无效标条款,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22.2投标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2.3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未能在实质上明确响应的投标,应做无效标处理。22.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2.6.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响应实质性条款、要求,或未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的;(2)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按本规定第20.2规定作无效标处理。22.6.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明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7详细技术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进行打分汇总。22.7.1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进行记名打分。统计、汇总所有专家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委会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修正或书面说明理由。22.7.2综合评分。评分标准的评分,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各项指标得分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22.7.3若采购的主要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且能在官方发布网站查询)22.7.4若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或宁波市优质产品,自纳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之日起两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且能在官方发布网站查询)22.7.5本次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标将对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包括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标价格的扣除。23.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单独标项项目)或本标项(多标项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未提供具体原因说明的,报价不得分。附:评分表投标单位分值及评分标准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值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133万元的作无效标处理。核心管理人员素质12分项目总负责人(5分):50周岁以内,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上评分项不得分)主厨(3分):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个得2分,有3年及以上食堂工作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上评分项不得分)。面点师(2分):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面点师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上评分项不得分)。万能工(2分):45周岁以内,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和低压证的得1分,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上评分项不得分)。服务方案71分总体物业管理方案(1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物业管理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合理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1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9-11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6-8.9分);方案一般,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3-5.9分);方案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0-2.9分)。设备设施服务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备设施服务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合理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0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8-10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5-7.9分);方案一般,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2-4.9分);方案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0-1.9分)。安保服务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保服务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合理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0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8-10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5-7.9分);方案一般,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2-4.9分);方案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0-1.9分)。保洁服务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保洁服务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合理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0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8-10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5-7.9分);方案一般,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2-4.9分);方案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0-1.9分)。食堂管理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食堂服务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合理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0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8-10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5-7.9分);方案一般,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2-4.9分);方案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0-1.9分)。其他综合保障(包含组织机构制度、人员配置和管理、节能降耗)(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配置和管理、节能降耗是否全面、合理、适用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0分):制定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配置和管理、节能降耗全面、合理、适用性强(8-10分);制定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配置和管理、节能降耗较全面、较合理、适用性较强(5-7.9分);制定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配置和管理、节能降耗不够全面、不够合理、适用性一般(2-4.9分);制定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配置和管理、节能降耗有较大缺陷,适用性差(0-1.9分)。应急保障预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承诺,进行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0-10分):应急处理方案及承诺合理、完善,符合采购需求,有预见性(8-10分);应急处理方案及承诺较合理、完善,较符合采购需求,较有预见性(5-7.9分);应急处理方案及承诺不够合理、完善,不够符合采购需求,预见性一般(2-4.9分);应急处理方案及承诺不合理、完善,有缺陷,没有有预见性(0-1.9分)。管理体系6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1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服务业绩得1分,最高1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所需证明文件:1、商务、资信分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8最终得分及排序(1)各投标人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分的总和;(2)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项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再被推荐为其他任意标项的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2.9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3.评标过程监控及保密23.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3.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4.中标人确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定标时,若出现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和报价得分相同,且并列排名第一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公告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6.其他事项26.1到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开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程序不再继续进行,作废标处理。26.3及时复核供应商材料。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合同签订27.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等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3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除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跟标采购项目外)。3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第3章项目需求说明一、项目概况(一)物业的基本情况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项目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75平方米;集士港办公点位于菖蒲路2号: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二)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情况1、配电设施2、照明、给排水、换气设施3、消防设施4、监控设施5、空调设施二、综合服务管理项目内容及要求(一)综合服务管理项目范围1、区域内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2、区域内及周边的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管理。3、区域内及周边的卫生管理。4、区域内配电设施和空调设施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5、区域内照明、给排水、换气、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维修。6、工作日约150人职工早、中餐服务。7、其它临时性服务。(二)总体管理要求1、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服务质量。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人协商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3、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招标人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辞退。4、中标人须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并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5、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1、综合服务管理项目负责人(人员1人)(1)负责中标人与招标人的工作沟通与联系。(2)负责实施中标人承担的综合服务管理项目,督查中标人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2、安全保卫管理(人员6人,其中本部5人,集士港办公点1人)(1)人员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持有保安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保安服务经验。后期具体人员安排由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调度。(2)24小时不间断在大门口值勤,接待、登记来访人员,联系被访工作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3)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及时了解清楚,并报告和处置。(4)负责维护大厅秩序,处理突发事件;文明、礼貌的引导来访人员,并介绍相关业务政策,具备相关经验或学习能力强的为佳。(5)定时对各楼层和区域内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6)负责区域内及周边的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维护和车辆管理。(7)负责热水供应,但由卫生管理人员送达相应办公室。(8)接收、分发报刊和信件,重要信函即到即送。3、卫生管理(人员5人)(1)各层公共部位地面每天进行2次拖扫,走廊和楼梯扶手每天进行1次擦拭;(2)卫生间每天定时滚动保洁,做到无异味,台面、镜面、地面干净,基本干燥,无明显污渍;蹲便器、尿槽内无明显水迹污垢和其他污物;洗手池、拖把池干净整洁;洗手液、卫生纸等补充及时;每周对卫生间大洗1次,对各器具清洁消毒一次。(3)大堂地面及墙面、各层电梯出入处大理石每月抛光处理1次;大堂门面玻璃每天擦洗1次,地毯每周清洗1次。(4)一层公共部位幕墙玻璃内外侧(含大厅北侧窗户玻璃)、二层以上公共通道幕墙玻璃内侧、各层公共部位所有活动门窗内外侧、各层办公室门面每月作1次全面清洁。(5)会议室和主要领导办公室要及时打扫,做到地面、桌椅、门窗干净、整洁。(6)区域内道路每天清扫2次,并要对以上部位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7)区域周边道路及临时停车场每天清扫1次。(8)保洁箱每天清理1次,确保箱内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废品应归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9)生活水箱每年清洗2次。(10)大楼外墙面每年由中标人委托专业公司清洗1次。(11)做好排水、排污等工作。污水、雨水管道每季度疏通1次;化粪池每半年处理1次。(12)送热水至相应办公室。(13)完成其他保洁工作任务。(14)主要领导办公室、大厅清洁(台面和地面)、走廊、楼梯及垃圾桶的清洁须在上班前清洁完毕。(15)上述第(10)、(11)条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上述第(10)、(11)条外的保洁工具、消耗品由招标人提供,采取实报实销制或物品领用制,具体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4、食堂工作日职工早、中餐服务(人员7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面点师1人、勤杂工4人)食堂工作日职工早、中餐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中标人要保证招标人150名左右职工工作日早、中餐在食堂正常用餐。具体要求:(1)合理安排伙食,调剂好花色品种,保证早、中餐供应。(2)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规定的标准,每天进行购菜或配菜,具体方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费用由招标人负责。(3)中标人根据需要每半月1次采购大米、调味料和餐(工)具等物品,或每半月1次拟订采购计划交招标人采购后领用,具体方式工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费用由招标人负责。(4)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发现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处理或向招标人管理人员提出。(5)保管好库存物品,定期进行盘存,防止过期和霉变。(6)搞好食堂卫生,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打扫和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有垃圾要及时清理,职工用餐人数多而频繁时要及时清理桌椅。(7)做好灭蝇、灭蟑等工作。(8)中标人要定期对厨房、餐厅、食品、餐具等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指标达标,保障就餐人员用餐安全。(9)食堂工作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持证上岗。(10)做好食堂定期隔油池清理及每季度一次的脱排油烟清洗工作。(11)食堂工作人员要增加安全防范意识,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下班前检查各开关、设备,关好门窗。(12)食堂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将食堂的物品带走。(13)上述第(9)(10)条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上述第(9)(10)条外的保洁工具、消耗品由招标人提供,采取实报实销制或物品领用制,具体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5、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万能工1人,可兼职)(1)建立招标人主要设施设备台帐,做好区域内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2)及时联系、落实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对配电设施、空调设施、电梯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3)定期对消防、监控、供排水、照明、换气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修理。(4)定期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招标人和有关部门。(5)保障水、电的日常供给。(6)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任务。(7)上述第(2)条的专业维护保养费和安全检查费由招标人承担。上述第(2)条外的设施设备维修所需的原材料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中标人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维修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取实报实销制或物品领用制,具体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四)相关规定1、物业管理各专业岗位应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各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限。2、中标人及员工应主动配合招标人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招标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投诉处理率要达到100%。3、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党政要务及其他事务要严格做到不打听、不传播;对文件、资料要严格做到不偷看、不遗失、不擅自处理等。4、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所涉及到的设备、设施完好率要达到100%,因员工不慎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5、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行政、后勤保障、员工管理事故发生,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失窃案件发生率为零。6、捡到物品要及时上缴招标人有关部门。7、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要求做好用工工作。8、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如门卫登记表、巡岗记录卡、车辆夜间停放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五)物业公司需负担的其它支出:1、通讯费:中标人自行承担员工的电话、手机等通讯费用。2、制服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员工的工作服费用,款式及颜色需经招标人认可。3、值班室打扫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4、脱排烟道清洗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5、隔油池清洗:中标人自行承担。注:上述人员不得少于20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三、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一)物业管理经费包含费用1、人员工资费用;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宁波市的有关政策规定);3、福利;4、节假日加班费用(必须符合宁波市的有关政策规定);5、行政办公费用;6、服装费用;7、脱排烟道清洗费用;8、隔油池清洗费用;9、值班室打扫费用;10、管理费用;11、法定税费;12、其他费用。(二)其它补充说明1、本次招标,物业管理费最高限价133万元/年,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合同的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付款方式为按季度平均支付合同价款。2、在投标报价中,综合管理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招标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一般条款(双方可参照此格式或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以最终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1.1项目名称:1.2服务期限:1.3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年(¥元/年)人民币。三、履约保证金(若有)3.1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4.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合同付款方法5.1六、税6.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完成质量要求7.1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确认。7.2服务期间,乙方须配备足够的人员。7.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所以损失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8.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8.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9.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10.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方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补充协议、投标承诺、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补充执行。11.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注:1.以下的投标文件格式为通用的格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的要求为准,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格式。2.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的资格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须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后,分别密封包装。格式0注:请投标人使用此页格式作为所编写投标文件的封皮。海曙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启资格文件格式1-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告中的特定条件。格式1-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宁波市海曙区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贵中心年月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的邀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5、本公司(企业)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公告中的特定条件(提供特定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格式1-2投标人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致:宁波市海曙区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名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格式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格式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与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企业为企业(微型、小型、中型、大型)。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粘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格式1-5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招标文件的指标 投标文件的指标偏离情况证明资料我们承诺本服务指标响应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本表的每项内容,不得漏项。2.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优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服务响应劣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无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无差别。3.证明材料请填写“见本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格式1-6售后服务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可提供的优惠条件 1. 2. 3. 4.售后服务体系 1. 2. 3. 4.(若不够填写可附页)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7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年/月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备 注123456789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8项目实施工作人员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姓名职位负责工作任务同类项目工作经历备 注123456789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9投标产品详情合理化建议其他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格式自拟)报价部分格式2-1投标函致:宁波市海曙区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标项号、标项名称)进行投标。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1份(政采云系统上传),电子备份文件1份(U盘);2、投标项目标项的总价或费率为:(元或%)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4、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信请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投标报价(一年)(人民币:元)备注12…合计投标总价合计(大写):投标人申明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应按标项号分别填制;2、投标总价含义同“格式2-3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栏,“投标总价合计”应与“格式2-1投标函”中第2项“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一致;3、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人申明中载明。格式2-3投标分项报价表(明细报价表)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招标项目编号:_____标项包号:(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型号产地数量单位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组成产品总价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培训费运输保险费等12345678910111213…………投标总价合计:说明:1、项7=项8+项9+项10+项11+项12+项13;2、“投标总价合计”应与“格式2-1投标函”中第二项“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一致;3、单价为含税金额,项目有模块或配件的须提供明细,投标总价须小计;4、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后本表可不采用。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4(按照项目类型填报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服务类R、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的货物或承接的服务、工程为大型企业的,不需提供此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2-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格式自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以文件规定为准】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全文链接:http://zfcg.changzhou.gov.cn/print.php?fid=19135206014625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