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气管控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 JSZC-320211-ZXTC-G2025-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线上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07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13
项目名称: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13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对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国控点重点区域异常源排查及分析,紧紧围绕无锡市滨湖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达标规划与关键任务,利用科学、全面的手段对山水城整体大气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固定监测、移动监测和专家团队驻场开展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考核点周边、主要工业园区、重点大型企业及城区污染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为采购方提供精准决策,助力山水城空气质量改善。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6.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
11.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线上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0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线上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
联系人:王晓雯
联系电话:0510-85550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9
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
联系电话:0510-81027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
电话:0510-81027990
JSZC-320211-ZXTC-G2025-0013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名称: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第五部分附件第1部分.投标邀请我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1、采购内容:对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国控点重点区域异常源排查及分析,紧紧围绕无锡市滨湖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达标规划与关键任务,利用科学、全面的手段对山水城整体大气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固定监测、移动监测和专家团队驻场开展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考核点周边、主要工业园区、重点大型企业及城区污染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为采购方提供精准决策,助力山水城空气质量改善。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4、本项目采购预算:450万元。5、本项目最高限价:413万元。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6)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0)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11)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采购文件获取信息:1.获取采购文件期限: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上获取(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6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5年6月20日16:00,采购代理机构以线上不见面、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供应商。7投标供应商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起90天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网上):2025年7月7日14:0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5年7月7日14:003.网上投标解密时间:开启解密后30分钟。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注: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一份纸质文件正本,两份纸质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特别提醒:(1)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答疑澄清等提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0解密、投标时间:2025年7月7日14:00解密、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11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供应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121.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软件公司或采购代理机构。1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2014032011K联系人:王晓雯联系电话:0510-85550256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1室)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 联系电话:0510-81027990,15190303001电子邮箱:504529158@qq.com14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2.采购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回函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通知,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并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⑥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应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⑦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⑧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⑨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⑩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声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⑫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补充性文件①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②企业同类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③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④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注: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即报价中已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提供服务相关的全部设备(含办公设备、车辆使用等相关费用)、人工(含食宿费)、机械、差旅、保险、各种税费、配合、劳保、专利技术、利润等一切为实现本项目及后续服务而需要和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范围包含完成采购项目内容的发生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查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和材料、设备的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5分钟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偏离表(格式见附件;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6.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暗标部分:7.技术标(格式自拟)(六)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制作。7.暗标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供应商须按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上述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是指:1)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2)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供应商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3)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4)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5)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有空白页;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编制目录,从目录页后开始编制页码,页码采用宋体五号阿拉伯数字小写(如1、2、3…);段落设置时“口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不勾选”。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6)技术标内图片色彩及图片内文字不作要求。8.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行供应商注册;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投标文件的;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1.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3.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签章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19.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0.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项目特征;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暗标)的;22.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系统报价确认环节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23.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7.技术文件(暗标)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28.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30.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2.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3.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5.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7.电子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8.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所有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并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宣读各投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1.2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并根据不见面开标大厅流程及采购文件要求,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CA解密、【唱标】环节进行唱标确认、【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或最终报价的准备,其余环节均由代理机构语音播报,供应商观看开标即可。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1.4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一)-(四)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资格性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符合性检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2.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3.2.3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3.2.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5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6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2.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评委会组织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采购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审方法4.1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2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在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评分标准5.1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5.2评分项目及分值:评分细则(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明标(1)投标报价25分(2)投标人综合评价20分暗标(3)服务方案55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明标(1)投标报价(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投标人综合评价(20分)1)体系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系统内,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系统内,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拟派项目组成员(11分)①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②项目组成员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运维与质控培训合格证的,每有1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③项目组成员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培训合格证的,每有1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注: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②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并签章;③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内,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暗标(3)服务方案(55分)1)项目认识理解(12分)包括:①整体认识、需求理解;②目标认知、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整体方案设计;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本项最高得12分。理解透彻,逻辑非常清晰,描述深刻、内容涵盖全面的,得4分;基本理解、逻辑基本清晰,描述涵盖大部分内容的,得3分;理解模糊、逻辑不清晰,描述未涵盖相关内容的,得2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该条不得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2)项目服务设计(12分)投标供应商须结合采购需求中大气污染防治与达标需要进行阐述,包括:①提供科学、细致、合理、清晰的服务保障体系;②服务流程;③技术路线。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本项最高得12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2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该条不得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3)项目现状分析方案(12分)包括:①本项目实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排名;②本地污染成因解析;③已有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说明。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本项最高得12分。方案内容详实、需求条款贴合度高且分析准确的得4分;方案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方案未作说明或提供内容不能满足需求、存在逻辑错误,该条不得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4)技术装备支撑能力(10分)包括:①装备技术能力、应用能力评价;②技术先进性说明。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本项最高得10分。支撑装备方案完备、技术先进、应用完善的得5分;支撑装备方案较为完备、技术较为先进、应用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支撑装备方案有缺陷、技术性能及应用一般的得3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该条不得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5)项目实施保障(9分)投标供应商提供实施保障方案,内容包括:①实施计划、组织人员管理方案;②项目进度保障、主要支撑装备的运行维护方案;③技术培训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本项最高得9分。保障方案完整科学、阐述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的得3分;保障方案较为完整科学、描述清晰、方案可行的得2分;保障方案有缺陷、阐述基本清晰、方案可行的得1分;保障方案有重大缺陷、阐述不足、描述不清、偏向、方案不可行或不提供的,该条不得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十)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采购的整个过程均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4.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废标的确认: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7)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1.江苏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该平台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2.“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将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履约保函申请自动关联,实现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三方无缝衔接。供应商在线完成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和办理,采购人在线核验电子履约保函,全过程业务系统留痕、可追溯。电子履约保函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纸质保函难辨真伪、管理不便的痛点,助力采购人高效、便捷地管理保函。3.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4.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5.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十六)其他:1.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中标(成交)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按8折计取。附件一: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二: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国控点重点区域异常源排查及分析,紧紧围绕无锡市滨湖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达标规划与关键任务,利用科学、全面的手段对山水城整体大气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固定监测、移动监测和专家团队驻场开展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考核点周边、主要工业园区、重点大型企业及城区污染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为采购方提供精准决策,助力山水城空气质量改善。(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目标,通过聘请第三方大气环保管家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专注、专项”的技术和服务力量,助力政府部门解决当前区域大气突出环境问题,深化、细化本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大气指标数值持续向好。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服务响应总体要求:1、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二)服务要求:1、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3、采购预算:450万元;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于提交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聘请包括环保、气象等领域技术专家的形式,对项目监测结果(《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管控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并与管理部门讨论并评估本项目对无锡市滨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义。(三)项目服务内容1.重点区域VOCs在线源解析1.1VOCs在线源解析采用一套大气VOCs在线源解析设备(GC-MS)放置考核点位实时24h在线监测,服务周期80天(根据2个考核站点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以气相色谱法开展VOCs116种物质总浓度在线监测和在线源解析工作。对关注点位开展固定连续监测,获得不同天气条件、不同气团来源的高时间分辨率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数据和在线源解析数据,结合监测点位臭氧小时质量浓度和气象条件,分析影响无锡山水城臭氧浓度的主要污染源及其污染贡献率。共计80天。1.2甲烷、非甲烷在线解析采用一套大气甲烷、非甲烷总统在线分析仪放置考核点位实时24h在线监测,服务周期80天(根据2个考核站点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以气相色谱法开展VOCs总浓度监测。共计80天。1.3外场技术人员配备至少1名技术服务人员,多年环境监测项目服务经验对监测数据进行远程数据分析。1.4VOCs在线源解析分析报告(1)日报:监测区域VOCs浓度分布,特征组分浓度分布,异常点位筛查及分析等;(2)日报形式,非正式群报;(3)总结报告:完成80天监测后,出具总体分析报告,包括空气质量分析,VOCs组分分析,不同污染等级的有机组分变化、臭氧来源解析,不同污染等级源解析变化分析,典型重污染过程天气过程分析,特殊污染事件分析,防控工作建议等。2.污染溯源服务2.1VOCs走航监测服务(1)总体要求对站点周边3—5km范围、工业园区附近的VOCs排放特征进行摸底调查,画出污染地图,弄清污染物的时空分布、浓度水平、主要物种及排放规律等,在高值路段根据特征因子变化特征精准溯源到高排放企业。总计20天。(2)VOCs走航车技术要求1)设备系统同时具备单质谱快速分析和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模块。两套质谱模块具备能分别控制使用的独立的质量分析器和真空系统,保证两套模块可同时监测并提供分析结果;2)进样方式:仪器具有膜进样方法、定量环进样方法、富集管进样方法。3)离子源:为了保证烷烃、卤代烃类化合物完全电离,所采用离子源的电离能需在30eV以上;4)检测限:≤1ppb(甲苯、正己烷、三氯甲烷);5)测量范围:≥107(即7个数量级),满足高浓度和低浓度样品分析需求;6)直接质谱模式响应时间:≤1s;7)色谱质谱联用模式数据分析时间:≤6min,苯乙烯与1,2-二甲苯的分离度必须>1;2.2尘负荷技术要求针对站点周边重点路段,选择晴朗天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估各主要路段路面积尘情况,支撑“以克论净”考核工作。尘负荷走航天数不少于20天。1)测量范围:(0.01~50)g/m22)示值误差:±20%3)重复性误差:≤10%4)显示分辨率:±0.001g/m25)零点漂移:±0.05g/m26)最小测量周期:1秒2.3颗粒物分布走航服务(1)总体要求针对站点周边重点区域,选择晴朗天开展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并在高值段进行水平扫描监测,重点在秋冬季颗粒物高值时段评估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及扩散影响情况。总计20天。(2)颗粒物雷达技术要求1)车载核心设备采用便携式小型化轻量化设计,支持垂直探测、水平扫描和走航工作模式,方便搬运和安装,主机重量小于23kg;2)车载核心设备同步拍摄探测方位的污染图像,支持图片或者视频方式存储,摄像头具有夜视功能,在相同硬盘大小的情况下,为保证尽可能多的图片存储,摄像头像素分辨率不大于1280*960;3)车载核心设备主机高度不大于50cm,支持小型车挂装,无需对车辆进行改造即可走航探测;4)时间分辨率:单次采集脉冲数不低于10000次,数据更新周期不大于2.5s;5)车载核心设备整机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IP66,尘密防强烈喷水,可以在雨雪、沙尘恶劣天气下常年室外无防护工作。6)车载核心设备采用卡塞格林光学望远镜同轴系统设计,单望远镜设计,光学探测盲区低于15米;7)整机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IP66,尘密防强烈喷水,可以在雨雪、沙尘恶劣天气下常年室外无防护工作;(3)六参数车辆走航服务,服务期一年将目标区域划分为若干区域,对于国控点周边、建筑工地、交通干道等重点监控点位周边,利用空气六参数走航监测技术进行走航监测,通过昼夜走航、高值区域走航、应急走航等监测模式,快速排查空气六因子时空分布变化规律,获得区域空气六因子污染画像,从而针对性加强人工巡查和整治。(4)无人机走航服务,服务期一年针对国控点周边重点区域,利用无人机走航,快速掌握管控污染源的现状,落实减排措施是否到位,配合人工巡查,增加巡查广度和便捷性。(5)便携巡查设备监测服务,服务期一年巡查过程中,人员配备使用PID、FID、风速风量仪、油烟测量仪等便携设备,对排放口、无组织排放等进行现场测量,固定排放证据。(6)服务报告走航或巡查后出具相应的分析报告(含以上服务期内时段的数据报告)(7)外场人员配备人员数量不少于4名,具有多年环境监测项目服务工作经验3.大气精准管控综合驻场服务3.1空气质量值守服务数据值守人员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平台数据进行全年不间断的监控和分析,包括本地和周边区域数据,快速分析各污染物分布特点,结合气象状况,当地污染源状况、周边情况,综合研判污染成因及潜在污染源。发送可操作性的管控建议、措施,调度现场巡查人员或网格员进行污染排查。(1)日报:每日空气质量分析、主要污染物、累计浓度、站点排名等;形式为非正式群报。(2)周报:每周空气质量数据、污染过程分析(如有)、污染物贡献、排名分析、指标余量、巡查问题及交办情况等,共计52份;(3)月报:每月空气质量数据、污染过程分析(如有)、污染物贡献、排名分析、指标余量、巡查问题及交办情况等,共计12份;(4)年度报告:年度空气质量分析、(5)突高值报告:及时发现并汇报点位数据突高情况,快速调度。(6)污染过程:污染过程则调整为小时播报数据,并在污染过程结束后给出相应数据分析。3.2现场巡查与交办服务根据项目需求情况,结合无人机、人工巡查和驾驶巡查车等多种方式,携带便携式手持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快速监测巡查服务,包括监测站点周边污染源现场排查、辖区内重点源排查、典型时段专项巡查等。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核查工作,精准识别污染源,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拍照取证,进行问题交办,并提供污染事件巡查报告。(1)工业企业:检查企业的治理措施是否正常,如在应急管控期间,是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利用FID、PID、风速风量仪等设备,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测量取证。(2)施工工地:检查施工工地的六个百分百是否落实,如在应急管控期间,是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利用无人机、六参等设备,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3)道路积尘:检查重点道路的清洁保洁状况,发现积尘路段,及时交办。(4)餐饮油烟:检查餐馆的油烟治理措施是否正常,利用油烟测量仪,对餐馆排放情况进行测量取证。(5)汽修:检查汽修企业是否存在露天喷漆、有机溶剂随意存放等情况,利用FID、PID等设备,对排放情况进行测量取证。(6)加油站:检查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措施是否正常,卸油操作是否合理,利用FID、PID等设备,对排放情况进行测量取证。(7)非道路机械: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码头港口等范围内的非道路柴油机械进行排放标准核查、尾气排放检查,看是否存在冒黑烟情况,并进行抽检。(8)机动车:对重点道路的车流量进行监测,检查是否存在黑烟车、渣土车等污染排放较重的大型柴油车辆。(9)其他:其他污染源,比如居民燃煤、秸秆露天焚烧等,根据指挥及时进行现场巡查,拍照取证,及时交办对应的管理部门,并跟进整改落实。3.3预报预警和应急管控收集当地过去3—5年的污染过程监测数据,包括空气质量数据、气象条件、周边地区质量数据等,建立本地的污染分型案例库,在省级预报预警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地特征,提出细化的站点预报结果。在应急管控期间,跟踪解读污染过程,分析导致污染的成因,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包括重点源、重点区域、重点方向,及时开展研判和应急排查,实施走航等强化监测,为实现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基于排放清单数据和小尺度溯源模型,快速锁定潜在污染源,并对污染源贡献大小进行定量和排名,生成每日管控清单,评估污染来向,助力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目标区域空气质量运营态势全面感知、科学管理,实现精准管控。3.4指挥调度与效果评估服务通过对本地污染源数据、监测点实时数据、气象实况数据等进行精确分析,形成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为日常监测和管控工作提供多种气象信息支持,如污染专项行动计划、走航及巡查路径规划、现场实时调度,从而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基于预报评估、实时数据评估、站点排名评估、达标考核评估、人员绩效评估等数据统计,结合现场管控方案(涉VOCs企业减排管控、移动走航指挥调度、工地/道路雾炮调度、机动车执法检查等)落实情况,实时评估管控措施是否有效。3.5人员配备人员数量不少于4名。项目管理1名,数据分析1名,现场巡查2名。4.模型应用服务利用模型反向溯源,锁定对站点影响较大的重点污染源,并通过源强削减设置不同减排情景,定量评估对应污染源对站点的影响,提供污染源影响评估分析报告。5.平台定制服务应包括:立体监测网,集污染源监控、成因分析系统;数据采集及传输、服务器、数据应用、管理系统等。5.1首页展示系统总体概览,包括监控点位的联网情况、在线监控点位数、异常监控点位数、离线监控点位数;展示当前管辖区域内的空气综合质量情况,AQI指数及各类监控因子;近期超标情况及实时发生超标的点位名称,汇总展示最近几天的超标情况;综合排名展示,对点位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分析。5.2实时数据实时展示各点位各监控因子数据,包含企业名称、设备类型、点位状态、点位名称、监控数据、最新采集时间等;实时展示各点位的状态,包括正常状态、故障状态(包括掉线、恒值、异常数值等情况)、超标状态,并可以根据状态进行过滤查阅,将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筛选查阅;以AQI为核心,以图表等方式根据时间段来展示各个监控点的具体排名情况。5.3历史数据溯源展示每个点位下的污染因子的历史监测数据,可以按照时间可选择正序或倒序排列。同时具备不同的数据筛查方式,满足用户不同的数据查询要求。可根据所查询的开始截止时间以及所查询的数据类型(所有数据、零点数据、整点数据)将数据通过表格文件形式导出下载。支持各站点、各因子历史数据趋势查看,及多站点多因子同时查阅,并根据这些数据形成统计图表。根据选择的时间段,快速提取该时段内关注范围内的监控因子数据,配套显示各因子空气污染的动态扩散情况,以热力图结合动态的视频方式来追溯空气污染的起始位置,扩散的情况。5.4账号管理为便于实际现场业务,为采购人配置数据管理账号,划分不同管理账号权限,对应不同的功能模块。注:为实现本采购需求,所需设备、仪器应为合格产品且由投标人提供(可自有,可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保密要求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四、项目服务清单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一重点区域VOCs 在线源解析1VOCs 在线源解析天802甲烷、非甲烷在线解析天803外场技术人员人14VOCs在线源解析分析报告套1二VOC、颗粒物空间走航、尘负荷、六参数、无人机走航和便携式设备使用1VOC走航监测服务天202尘负荷走航评估服务天203颗粒物空间走航天204六参数车辆走航服务年15无人机走航服务年16便携监测设备年17服务报告费用套18外场人员年1三环境管理咨询服务1空气质量值守服务年12现场巡查与交办服务年13预报预警和应急管控年14指挥调度与效果评估服务年15人员人46车辆辆2四模型应用服务1空气质量溯源分析服务项1五平台租赁1平台服务年1五、其他有关说明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2、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技术偏离表中说明。3、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中标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请按锡财购〔2013〕5号文件执行。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价的30%,服务期满半年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服务期满后付清尾款。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1、政府采购编号:;2、采购内容:对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国控点重点区域异常源排查及分析,紧紧围绕无锡市滨湖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达标规划与关键任务,利用科学、全面的手段对山水城整体大气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固定监测、移动监测和专家团队驻场开展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考核点周边、主要工业园区、重点大型企业及城区污染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为采购方提供精准决策,助力山水城空气质量改善;3、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4、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于提交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聘请包括环保、气象等领域技术专家的形式,对项目监测结果(《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管控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并与管理部门讨论并评估本项目对无锡市滨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义;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6、服务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地点;7、合同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价的30%,服务期满半年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服务期满后付清尾款;8、售后服务:;9、违约责任:;10、解决争议的方式:;11、其他事项:;12、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执一份。14、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盖章)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年月日供方账号:★.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根据编号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内容:关于编号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供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价的30%,服务期满半年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服务期满后付清尾款。注:供方每次付款前需提供等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服务质量要求: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服务。2.如果任何服务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需方与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4.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服务完成条件: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2.项目人员要求:所有人员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驻场要求:中标单位应保证服务过程中每天都有服务人员在现场,项目经理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3天,每天不得少于5小时。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每周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人员要求为招标最低要求,实施过程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其余服务人员驻场、人员数量调整等,投标单位需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所有驻场服务人员必须为在本项目拟派人员名单上的人员。在特殊情况时须根据甲方要求及事前通知及时到场。中标后服务范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人员,如确需更换,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单位须成立工作小组,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小组成员。如因无法控制的原因需要更换小组成员,中标单位须提前两周提出调换申请,调换人员的资历条件不得低于原岗位,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换。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指定专人对项目总负责,并将相关事宜及时向甲方汇报和沟通。如甲方认为中标单位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需要时,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任何参与本合同的运维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如在甲方提出更换工作人员的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换该人员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中标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中标单位未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会议的,按1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中标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在驻扎现场的,按5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3.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六)需方的责任:1.及时向供方提供履行代理工作职责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供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供方服务质量不合格,从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时,应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为供方委派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4.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服务,其费用另定。5.供方在服务期间向需方出具的书面材料,仅限于本协议约定委托目的之用,不得另作他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需方承担责任。(七)供方责任:1.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2.对履约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的限制,为持续有效,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除外。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保密服务的要求导致需方遭受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充分照顾到需方的合法利益。4.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采购需求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八)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未达到验收标准且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在应付款中扣除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违约金,若对采购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全额赔偿。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5.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6.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7.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招标代理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我方收到贵方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⑥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应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⑦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⑧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⑨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⑩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声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⑫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补充性文件①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②企业同类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③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④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注: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即报价中已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提供服务相关的全部设备(含办公设备、车辆使用等相关费用)、人工(含食宿费)、机械、差旅、保险、各种税费、配合、劳保、专利技术、利润等一切为实现本项目及后续服务而需要和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范围包含完成采购项目内容的发生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查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和材料、设备的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5分钟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偏离表(格式见附件;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6.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暗标部分:7.技术标(格式自拟)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五、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供应商。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否则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九、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开户行: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地址:(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单位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10.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11.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2.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3.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14.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公平的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15.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元 总价(大写):金额大写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填写说明:1.评审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签章。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3.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即报价中已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提供服务相关的全部设备(含办公设备、车辆使用等相关费用)、人工(含食宿费)、机械、差旅、保险、各种税费、配合、劳保、专利技术、利润等一切为实现本项目及后续服务而需要和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范围包含完成采购项目内容的发生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查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和材料、设备的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六)明细报价表(格式):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总价:大写 小写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七)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序号姓名职称证书号/身份证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项目负责人2**人员3**人员………序号姓名职称证书号/身份证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项目负责人2**人员3**人员………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注:1.上表如需要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证书号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类似项目情况业主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备注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注:1.上表如需要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证书扫描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八)偏离表(格式)偏离表项目名称:山水城(雪浪街道)大气管控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ZXTC-G2025-0013序号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所在的位置备注注: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九)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注:附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出现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内容、盖章模糊不清等情况均不得分。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投标供应商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戒毒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十二)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投标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主营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十三)技术标(暗标)(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管控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