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业、供热成本监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通市海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发展和改革委员—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80000.00元,最高限额8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额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②拟派项目组负责人1人+成员2人,共3人,且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其中: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 日至2025年06月19 日止。
地点:供应商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楼西南角会议室(海门区北京路600号内)。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39099587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20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楼西南角会议室(海门区北京路600号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蒋先生 联系电话:1596283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
联系地址: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
竞谈文件-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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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十三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教育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发展和改革委员—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项目类型:服务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预算金额80000.00元,最高限额8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额的为无效投标。6、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②拟派项目组负责人1人+成员2人,共3人,且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其中: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9日止。地点:供应商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等招标资料。方式: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接收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楼西南角会议室(海门区北京路600号内)。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1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楼西南角会议室(海门区北京路600号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蒋先生联系电话:15962831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第30号)、《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苏价本〔2013〕265号)、《省物价局关于成本监审引入专业机构审核服务的意见》(苏价本〔2017〕224号)、《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号)、《江苏省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苏价规〔2017〕1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供热等三个专项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4号)和其他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就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引入会计服务机构进行采购。二、审核目标1.物业成本调查2家:核定2024年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汽车停放费定价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分别出具审核报告。2.供热成本监审3家:核定2024年供热定价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分别出具审核报告。三.成本监审(调查)内容及要求1.以审核单位的财务报表、账册、原始凭证和相关统计表等资料为依据,对各单位成本监审(调查)年度财务收支明细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做好核减、核增的工作底稿记录。2.计入物业(或供热)总成本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对其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进行核定,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工作底稿,说明核增、核减的原因及理由。3.固定资产原值、折旧费的审核根据按照《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苏价本﹝2013﹞265号)规定核算,并按实际用途分类汇总。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成本监审(调查)基本资料清单》以及成本审核过程中采购人对相关佐证资料的新要求,提取证据资料。5..根据审核结果,参照《成本监审报告》模版,分单位出具审核报告,与工作底稿及所提取的所有证据资料一并提交采购人。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成本审核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是否付款的重要依据。7.根据成本监审(调查)需要,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工作要求。四、审核原则1.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2.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被监审(调查)项目服务过程相关。3.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成本费用应当反映被监审(调查)单位基本服务的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允水平。4.权责发生制。凡属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当期定价成本。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服务期限:供热成本监审在项目签定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物业成本调查在项目签定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审核成果:完成资料取证、实地审核、数据核定、意见反馈,并按审核单位分别出具成本审核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四、付款方式:全部审核出具专项成本审核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于2025年底前一次性支付。注:每次付款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并以甲方财务入账为支付条件。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假期、政府财政困难、财务封账或乙方发票不符合财务规定,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五、其它相关说明: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未按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合同签订后因中标方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则中标方将被记录不良记录。2.完成本项目所有审计任务均须在采购人规定的办公地点完成,审计业务所涉及采购人提供的财务账册、会计凭证、销售台账等资料均不得带出指定办公地点或异地办公,否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以取消其审计业务,并不计已完任务任何费用。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的80%计收,低于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采购代理机构。第三部分竞谈须知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开标1日前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特别提示:请响应供应商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且现场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五、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5.投标文件分两部分组成:资格审查文件、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中均不得含有任何报价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6、开标一览表三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7、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六、报价准备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固定总价报价。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报告装帧费、办公设备摊销费及耗材、辅助材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税率为6%)等审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2、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3、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一、组织竞谈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谈判程序、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三、评定方法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是否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五、成交通知书1、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由采购人向成交方签发《成交通知书》并由代理机构盖章见证,《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人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未收到《成交通知书》的投标人默认为未成交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市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第30号)、《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苏价本〔2013〕265号)、《省物价局关于成本监审引入专业机构审核服务的意见》(苏价本〔2017〕224号)、《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号)、《江苏省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苏价规〔2017〕1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供热等三个专项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4号)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的标的物1.1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1.2服务期限与质量要求:供热成本监审在项目签定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物业成本调查在项目签定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3服务内容:①物业成本调查2家:核定2024年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汽车停放费定价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分别出具审核报告。②供热成本监审3家:核定2024年供热定价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分别出具审核报告。1.4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二、合同价格与支付2.1合同价格按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报告装帧费、办公设备摊销费及耗材、辅助材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税率为6%)等审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2.2支付方式:全部审核出具专项成本审核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于2025年底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注:每次付款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并以甲方财务入账为支付条件。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假期、政府财政困难、财务封账或乙方发票不符合财务规定,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要求3.1以审核单位的财务报表、账册、原始凭证和相关统计表等资料为依据,对各单位成本监审(调查)年度财务收支明细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做好核减、核增的工作底稿记录。3.2计入物业(或供热)总成本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对其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进行核定,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工作底稿,说明核增、核减的原因及理由。3.3固定资产原值、折旧费的审核根据按照《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苏价本﹝2013﹞265号)规定核算,并按实际用途分类汇总。3.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成本监审(调查)基本资料清单》以及成本审核过程中采购人对相关佐证资料的新要求,提取证据资料。3.5根据审核结果,参照《成本监审报告》模版,分单位出具审核报告,与工作底稿及所提取的所有证据资料一并提交采购人。3.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成本审核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是否付款的重要依据。3.7根据成本监审(调查)需要,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工作要求。四、审核原则4.1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4.2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被监审(调查)项目服务过程相关。4.3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成本费用应当反映被监审(调查)单位基本服务的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允水平。4.4权责发生制。凡属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当期定价成本。五、规范性要求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对已下达乙方的项目任务进行取消,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1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受委托项目任务的。5.2乙方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向被审计企业收取费用或其它利益并被查实的。5.3乙方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重大疏漏或因未达到规范要求多次被退回的。六、辅助服务6.1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方案。6.2乙方承诺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6.3乙方应当保证能够提供每个工作日8小时的电话咨询业务的服务。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7.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7.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7.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7.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乙方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附则10.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10.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附件:附件:《乙方中标报价明细表》。甲方(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中任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5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 页复印件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①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组成人员的合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任1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第 页相关证明材料10开标一览表三份须单独密封(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内的第1页。(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3)第1-9项为资格审查部分;第10项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正(副)本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资格审查或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1.2.附件:1.3.投标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贵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4.授权委托书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提供被受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投标现场。1.5.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本单位政府采购黑名单,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元)备注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80000.00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后附全费用单价明细表。大写(人民币):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以下内容为开标时填写:现场最终报价(总价)为:大写:小写: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最终全费用单价=第一次全费用单价报价×(最终总价÷第一次总价报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物业、供热成本监审(调查)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供热成本监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