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服务管理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侯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812025CCS00055
项目名称: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07532.15
最高限价(元):2307532.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307532.1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热线:95763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理供应商入驻;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标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标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上述网站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收费标准收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侯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市府路18号市委楼
联系方式:0357-4224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
联系方式:13546184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546184084

附件信息:

文件.pdf397.5K

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1410812025CCS0005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侯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812025CCS00055项目名称: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307532.15最高限价(元):2307532.1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2307532.15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开标室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技术支持热线:95763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理供应商入驻;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标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标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上述网站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收费标准收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侯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市府路18号市委楼联系方式:0357-42247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联系方式:135461840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354618408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及要求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4、特定资格条件:无2现场踏勘否是答疑会否是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答疑会,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06月21日10时0分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无问题也需发送无问题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21810177@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账户:140501718908000022454、交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返还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4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5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6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7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3人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是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2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2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供应商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5、绿色产品(1)本项目不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2)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在评审标准中给予其4%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3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0.4分包不允许分包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6质疑1.6.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须从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联系部门:中国共产党侯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联系部门: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46184084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1.6.4质疑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4事实依据;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4商务、技术要求;2.1.5合同原则;2.1.6响应文件格式。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1资格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2)声明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磋商保证金的提交;(9)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3.1.2商务及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3)商务响应表;(4)服务方案;(5)技术响应表;(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1.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5)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磋商报价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4.4.5【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6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7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8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10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1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5磋商原则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6、合同授予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声明书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审查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按期、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转出,审查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供应商开户行证明的账号是否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注:若存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交、未足额交纳或未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等情形,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要求符合性要求1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货物/服务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章的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章的技术要求中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评分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参数指标、性能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5、磋商小组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五、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0分)(评委会共同认定)101、具有相关类似的成功案例,以提供的供应商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加2.5分,最高得10分;10二、技术、服务部分(80分)801、实施方案(4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认识和理解;(2)风险管理;(3)安全管理;(4)保密管理;(5)档案管理。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0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8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402、运维管理制度(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维管理制度,包含①运维组织和职责②运维流程和规范③运维工具和系统④应急预案。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0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5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203、员工管理办法(16分)根据《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包含但不限于①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②日常管理及考核③入离职手续办理④员工后勤保障。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6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4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6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4、人力资源配备(4分)根据本项目拟投入①组织机构设置②各岗位工作制度。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4三、价格分(10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3.2.3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2.3.3.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3.2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供应商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3.3.3绿色产品(1)本项目不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2)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在评审标准中给予其4%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评分结果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3.3供应商得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侯马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2、预算金额:2307532.15元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4、项目内容:政策法规宣传服务,向网格内居民、单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政府重要决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开展国家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宣传等;信息采集服务,包括人口信息,人房关联信息,重点场所信息,组织信息等;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网格内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铁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或线索及时向社区综治中心报告;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代办、志愿者、公共服务等利民便民服务;参与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服务;协助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处置、一般治安事件处置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等服务。5、履约要求:合同约定6、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三、技术服务要求基础信息采集。采集、录入、更新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动态掌握网格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情况,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特殊人群、“三留守”人员等,做到对网格内人员信息清、基础设施清、居住情况清。社情民意收集。通过走访巡查工作,及时了解网格内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协助解决群众诉求。政策法规宣传。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建立网格微信群,推动网格内居民、企业、商户、机关等至少“一户一代表”进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重要决策,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倡导文明社会风尚。安全隐患排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网格内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铁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或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定期排查、入户走访等,及时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就地协调化解,较为复杂或涉及政策类的矛盾纠纷向有关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报告。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协助公安、卫健、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参与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公共服务代办。对网格内居民需要办理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等事项开展代办服务,为网格内居民群众提供综合类的公共服务。其他工作。配合开展党建相关工作,开展宗教等场所的走访,协助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参与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发动网格内楼栋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工作要求:(一)日常巡查走访,每周将负责的区域至少走访一遍。每次巡查情况要详实记录,并将网格内变化的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平台。(二)坚持循环工作周期,每周将巡查网格时所收集的信息和解决的问题(事项)进行汇总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1次,每月对网格内的空巢老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家庭和企业重点监管对象等走访一次,每季度对网格内的普通居民家庭、两新组织等至少走访一轮。(三)动态掌握网格情况,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掌握变化信息;凡涉及矛盾纠纷、治安刑事案件、安全隐患、涉稳重点人员、聚集性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持续关注事态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上报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同一问题一般不重复报送,情况特殊例外。第五章合同原则服务合同草案需方:供方:供方在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1)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付款方式: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五、服务时间及地点1、合同履约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需方安排相关部门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符合相关标准后,通过并完成项目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七、需方责任1、用户单位应当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2、对供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要求供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有对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需方投诉,需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检查,经落实后情况属实,可要求供方及时纠正。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和供方在投标中的承诺执行,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标书服务承诺内容,符合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及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2、供方不达需方要求时,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费用自负。供方应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等进行服务。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注:双方针对本项目共商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主要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双方各自的职责、义务、服务范围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二)声明书;(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八)磋商保证金的提交;(九)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声明书声明书:(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八)磋商保证金的提交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九)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格文件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地址: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供应商情况介绍;(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三)商务响应表;(四)服务方案;(五)技术响应表;(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八)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一)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三)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五)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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