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施日常维护招标公告(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



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L-2025-010
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地下给排水、中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维护。负责园区167公里供水管线、195.27公里排水管线、3条泄洪渠、5座提升泵站等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检、清淤、垃圾清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园区给排水、防洪渠运行正常。甲方安排的园区水务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开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991-7706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悦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003室
联系方式:18699085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清
电 话:1869908570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定稿).pdf468.3K

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YL-2025-010采购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悦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YL-2025-010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1050000元最高限价:1050000元/年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105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地下给排水、中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维护。负责园区167公里供水管线、195.27公里排水管线、3条泄洪渠、5座提升泵站等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检、清淤、垃圾清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园区给排水、防洪渠运行正常。甲方安排的园区水务相关工作。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联系方式:0991-77067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悦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A20楼联系方式:0991-48262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丽清电话:1869908570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给排水(消防)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项目编号XJYL-2025-0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内容地下给排水、中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维护。负责园区167公里供水管线、195.27公里排水管线、3条泄洪渠、5座提升泵站等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检、清淤、垃圾清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园区给排水、防洪渠运行正常。甲方安排的园区水务相关工作。2★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050000元,最高限价:1050000元/年供应商投标报价若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5投标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供应商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2)中标的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两份、格式为PDF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存储)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11:00时(北京时间)7★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9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07月04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供应商应于2025年07月04日11: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银行保函等形式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交。账户名称:新疆悦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账号:8113701012700209297行号:302881000088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响应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4.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简称、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4.1款)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③联系部门:新疆悦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④联系电话:0991-4826287⑤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A20楼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内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年度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的50%16质保期/17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服务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17政府采购政策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标项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磋商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第五章评审办法“商务评审”。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18其他说明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9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19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0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2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执行。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3本招标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3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4服务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5投标内容、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6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4.招标项目实施要求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2供应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服务计划。5.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5.1服务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服务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8.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合格供应商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9.3.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项目采购”项下的“获取采购文件”自行领取招标文件。9.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10.联合体投标10.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否则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0.1.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10.1.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3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12.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12.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评审”、“无效投标”、“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招标文件的获取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公告。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2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14.3投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4.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14.5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4.6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5.投标报价15.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3投标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15.3.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6.2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6.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6.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7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及PDF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特殊说明:中标人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书》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壹份加盖中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7.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招标答疑会及踏勘项目现场。1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9.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可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9.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19.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9.4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9.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时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9.6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按无效投标处理。19.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9.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0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0.1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0.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1.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1.2中标的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份、格式为PDF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存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提交22.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3.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3.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3.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4.迟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受,采购人对于逾期未上传到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在政采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的制定位置。(五)开标26.开标26.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远程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6.2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仍有供应商未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异常处理”,开启该单位的备份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26.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提示:开标时,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账号内的站内信;注册时留下的注册人的手机短息(系统会推送短信至注册联系人的手机),但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6.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六)资格审查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中资格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7.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七)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8.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8.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28.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28.3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4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28.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8.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8.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八)授予合同29.确定中标人29.1中标的标准29.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29.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9.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9.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3授予合同的准则29.3.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九)中标通知书30.中标通知书30.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十)合同的签订31.合同的签订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31.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1.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质疑与投诉32.质疑与投诉3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2.2.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32.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2.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2.4事实依据;32.2.5提起质疑的日期;32.2.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32.2.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32.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32.3.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3.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32.3.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32.3.4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2.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2.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十二)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3.2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33.2.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33.2.3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3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十三)其他34.中标服务费34.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3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悦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地下给排水、中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维护。负责园区167公里供水管线、195.27公里排水管线、3条泄洪渠、5座提升泵站等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检、清淤、垃圾清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园区给排水、防洪渠运行正常。甲方安排的园区水务相关工作。费用包含对运行、检查中发现工程或设备遭受局部损坏,可以通过简单的维修、较小的工作量(单次单项工作维修养护工时、材料、消耗性材料和机械使用总费用不超过1千元的维修养护,不含井盖)无需通过大修便可恢复工程和运行,包括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维修养护设备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检修、配件更换等。超过1千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根据实际维修需求按照清单据实结算。二、工作要求及标准(一)泵站1.日常保养1.1清洁每月清理泵体及周围杂物,避免堵塞。保持泵体表面干净,无污垢、泥沙堆积。1.2运行状态检查每天查看电机运行情况,包括电流、电压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和噪声。检查泵的排水情况,确保流量和扬程符合要求,无明显下降。2.定期保养2.1更换密封环当叶轮与密封环间隙增大,导致流量和效率下降时,需更换密封环,间隙一般保持在0.5mm左右。2.2检查电缆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电缆,若有破损、老化或开裂,应及时更换。对于局部小裂纹,清洁除垢后可用防水胶布缠绕,浸泡检查绝缘合格后可继续使用。2.3电机维护每月检查电机绝缘及紧固螺钉,绝缘下降需找专人维修,螺钉松动则重新紧固。检查绕组绝缘层有无老化迹象。2.4全面检查每季度应对潜污泵进行全面保养,拆开电动机,清洗所有部件,除去水垢和锈斑。检查部件完好度,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部件,包括轴承、叶轮等。2.5长期不用设备处理长期不用的潜污泵,应清洗并吊起置于通风干燥处,注意防冻。若置于水中,每15天至少运转30分钟(不能干磨),以检查其功能和适应性。3.巡检3.1巡检时间除24小时远程监控外,每天对泵站进行2次现场巡检。3.2巡检内容及标准设备运行状况:检查潜污泵、阀门、电气设施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有无异常振动、噪声,各设备的运行参数如电流、电压、压力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水位监测:观察集水池水位,确保水位在设计的正常运行范围内。仪表及控制系统:检查各类仪表如液位计、流量计等是否显示准确,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远程监控功能是否有效。泵站环境:保持泵站内清洁卫生,无杂物堆积,通风良好,无异味。泵体及电机:检查泵体有无渗漏,电机外壳温度、运行声音是否正常,风扇运转是否良好。密封部位:查看机械密封处和填料密封的泄漏情况,确保符合规定标准。管路系统:检查进出口管道有无振动、磨损。4.安全卫生管理4.1电气安全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定期检查电缆和电气设备,防止老化、破损。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4.2机械安全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装置。设备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标志。4.3防溺水安全集水池、格栅井等部位应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和盖板。水池清理、设备维修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配备救生设备。4.5通风与防毒安全泵站应保持良好的通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先进行通风换气,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4.6卫生情况全站内外每周打扫卫生2次,特殊情况随时打扫。4.7现场规范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检修维修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站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高低压电工证、焊工证等。5、配置要求5.1.服务内容日常保养:包括清洁、运行状态检查等。定期保养:包括更换密封环、检查电缆、电机维护、全面检查等。巡检:每天2次现场巡检,24小时远程监控。安全卫生管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溺水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通风与防毒安全、防洪安全、卫生情况、现场规范等。5.2.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整体项目管理和协调。运行巡检人员:3名(1名机修、1名高压电气专业人员、1名低压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巡检和维修。24小时远程监控及操作。技术人员:若干名,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5.3.设备配置专用生产车辆:1辆,用于应急抢险和设备运输。应急抢险设备设施:如大功率潜水泵、柴油水泵等。(二)给排水、中水管线、泄洪渠1.检查井井座出现松动,或发现井座、井盖、井箅断裂、丢失。2.检查在道路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对供排水设施的影响,私接雨污水支线等情况。3.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紧急情况设专人看护。4.排水设施应经常巡查,发现缺损、堵塞、私接、跑冒、漫溢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排水设施应定期疏通、清捞,保证过水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使水流畅通,正常发挥使用功能。5.负责对给排水、中水管道进行疏浚维护,泄洪渠进行定期清除杂草、堵塞物等工作。6.负责做好对各节日、重大活动及大型检查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工作。7.负责做好园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园区防涝排渍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抢修抢险情况,要求巡查和养护班组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安排巡查人员现场全程盯守并做好相关记录,抢险完工后,及时上报资料。8.每日2次巡检,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巡查人员每日填写《巡查日志表》,内容包括:每日巡查情况(出动巡查路线、车次、巡查总里程);给、排水设施主要病害及修复情况;雨、污接入口恢复情况;给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工作情况。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做好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巡视过程中发现其他产权单位排水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以督办单形式督促各产权单位落实管护责任。9.负责市区交办的各类维护作业及其它临时交办事项等工作。三、考核与奖惩机制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特制定以下考核机制:1.考核周期月度考核:针对给排水设施日常巡检、设备维护、应急响应、环境卫生等维护情况、台账材料现场进行检查。随机抽查:根据设施运行情况,不定期现场检查。2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分值备注1日常巡查每日2次102突发事件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内103突发事件处置力量到场时间小于12小时104一般故障抢修时间2日10例如管道堵塞清淤、阀门维修等小维修5安全事故<1次406巡检、抢修台账107泵站、泄洪渠环境卫生干净103考核标准月考核85分以上,不进行扣款。月考核60—85分,每扣1分扣除管理服务费500元。月考核60分以下,每扣1分扣除管理服务费1000元。连续3个月考核处于60分以下,第二年度合同不续签。4.考核结果公布和下达每月考核由甲方通知乙方到场,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双方现场签字确认。随机抽查可由甲方独自检查或通知乙方到场一同检查,甲方独自检查对于扣分点应做好水印相机材料留存工作,并及时将佐证材料下发乙方。四、费用结算方式地下给排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维护、泵站、防洪渠维护,为固定价,按年结算。第四章合同条款(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最终以实际签订的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五章评审办法1、评审说明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1.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评审2.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2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满分15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满分合计为85分,供应商各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2.3评审办法附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月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月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3.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串通投标(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分因素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价格评审(15分)价格评审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5%×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商务技术(85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得4分;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的初级职称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项目人员配备(6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成员须满足项目要求(其中管理人员1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巡检人员至少3名,其中1名机修、1名高压电气专业人员、1名低压电气专业人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人数≥10人,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持证人员每增加一人,加1分;满分6分。注: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技术工种须提供岗位证书,工作经验认定以岗位证书或毕业证为准,没有的不得分。设备投入(5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器械等;设备投入充足,优于采购项目需求得5分;设备投入齐全,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3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图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设施维护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定期保养方案;2、巡检方案;3、安全卫生管理方案;4、临时性工作安排及配置方案;5、服务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等。每提供一项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不够合理、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缺失不完善)的扣2分,扣完为止。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20分)提供关于1、园区防涝排渍应急预案;2、迎检处置预案;3、各节日、重大活动应急处置方案;4、其他突发事件预案;5、管网堵塞、爆裂等各项服务指标内容的保障措施。可以充分满足业主单位需求,预案具有可操作性,满足一项的得4分,最高2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不完善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人员管理及技术培训(5分)有详细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岗前培训方案,有定期对服务人员管理及技术培训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具体方案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算数性修正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中提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系统内回复的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评标委员会的权利4.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4.3.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4.3.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3.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评标过程的保密5.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定标原则6.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人(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保证金(三)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二、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三、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四)类似项目业绩(五)供应商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如有)(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服务方案(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一、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加盖电子公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电子公章)提供2023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采购人名称):对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单位成交,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声明不实,我单位愿意放弃本次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加盖电子公章)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月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月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投标保证金此处附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声明函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给排水设施日常维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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