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招标公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2025)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关于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5-06-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6-13 06:00:00至2025-06-20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6-24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月亮广场对面(锦月园)1幢1单元2楼202室01开标室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加敏
项目联系电话
13769093711
采购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墨江县景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434101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霖岚国际广场A座15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690937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5-C2-00723-LHZD-0006
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对官厅河K2+800位置进行道路改造,共涉及土方开挖631.2平方米,涵台基础C20混凝土浇筑216立方米,涵台身C20混凝土浇筑240立方米,盖板C30混凝土浇筑25立方米,洞口及洞身C20混凝土浇筑268立方米,计划使用钢筋共4500千克。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13 06:00至2025-06-2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6-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月亮广场对面(锦月园)1幢1单元2楼202室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其他: ★1、工期:120日历天。 ★2、项目(实施)地点: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3)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4)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contact)咨询学习网上投标程序。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地址:墨江县景星镇
联系方式:0879-434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霖岚国际广场A座1501号
联系方式:13769093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加敏
电 话:1376909371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磋商文件(审核发布稿).doc
2025-06-13
下载
其他文件
工程量清单.xlsx
2025-06-13
下载
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D2025PE027采购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采购文件6四、响应文件提交6五、开启6六、公告期限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0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1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五、磋商16六、成交结果17七、其他事项1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4响应文件封面35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6(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6(二)资格证明文件3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9(四)授权委托书40(五)廉政承诺书41(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42二、竞争性磋商函部分格式43(一)竞争性磋商函43(二)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44(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5(四)中小企业46(五)监狱企业声明48(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50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服务部分格式52(一)施工技术方案52(二)施工主要工序52(三)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2(四)施工进度计划52(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2(六)资源配备计划评审52(七)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53(八)项目经理简历表54(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55二次(最终)磋商报价表56第五章技术要求57第六章工程量清单58第七章磋商程序及方法59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5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D2025PE027政采云项目编号:PEZC2025-C2-00723-LHZD-0006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采购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元):600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00采购需求: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对官厅河K2+800位置进行道路改造,共涉及土方开挖631.2平方米,涵台基础C20混凝土浇筑216立方米,涵台身C20混凝土浇筑240立方米,盖板C30混凝土浇筑25立方米,洞口及洞身C20混凝土浇筑268立方米,计划使用钢筋共4500千克。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扫描件)。1.2供应商有效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磋商)担保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违约金等行政处罚);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3日06:00至2025年06月20日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其他:★1、工期:120日历天。★2、项目(实施)地点: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4、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3)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contact)咨询学习网上投标程序。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地址:墨江县景星镇联系方式:蔡鑫豪(137590119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霖岚国际广场A座1501号联系方式:13769093711、156088095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加敏、朱红云电话:13769093711、156088095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ZD2025PE027 2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3.2计划工期、工期、项目(实施)地点、质量标准、保修期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4.1.2财务状况报告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1.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见第一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接受 ■不接受9.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1(18)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4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等程序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件、无需到达招标现场。1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退还18.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七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款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评审标准。24.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个月全额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5.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记取,以成交价为计算基础。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7.1备选方案□接受 ■不接受(接受备选方案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格式及相关报价表中,列出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相关内容)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2)踏勘: ■不组织 □组织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技术要求”所列工程。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计划工期、工期、项目(实施)地点、质量标准、保修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4.1.4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4.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违约金等行政处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4.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5、磋商费用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6.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并加盖电子公章。受理质疑部门: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769093711、15608809520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霖岚国际广场A座1501号邮编:6500007、投诉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磋商程序及方法9、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9.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9.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9.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10.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1.2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磋商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2、报价和报价货币12.1供应商须就“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2.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第五章技术要求”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申请函中的磋商总报价。12.3供应商应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文件,结合供应商实际和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2.4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情况自主报价。12.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2.6本工程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审计审定价×优惠率(优惠率=第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如果优惠率>1,取优惠率=1)按响应文件计算结算价: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清单报价、合同计价规则、合同计量规则计算的完成工程量来计算的价格。12.7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2.8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并附身份证明。12.9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2.10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11其他报价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有效期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3.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4、响应文件的编制14.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4.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4.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电子签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确认。14.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提供。14.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4.6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14.7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15.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3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4磋商保证金的退回: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15.5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成交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6.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6.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7.1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7.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7.5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17.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撤回。五、磋商18、磋商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8.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8.3磋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七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磋商失败:(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项目磋商失败后,采购人应当将失败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六、成交结果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另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3.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2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工程签证,纳入最终审计结算。24、履约保证金24.1签订合同时约定。24.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6、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备选方案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发包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合同签订地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景星镇官厅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工程内容:对官厅河K2+800位置进行道路改造,共涉及土方开挖631.2平方米,涵台基础C20混凝土浇筑216立方米,涵台身C20混凝土浇筑240立方米,盖板C30混凝土浇筑25立方米,洞口及洞身C20混凝土浇筑268立方米,计划使用钢筋共4500千克。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和招标、响应文件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总价:。其中: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2.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不得超出合同总金额,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低于合同总金额的,按审定金额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高于合同总金额的,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6)响应文件及其附附件、附录;(7)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洽商记录、工程联系函、签证、通知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第一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采购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2依法纳税修改为: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其中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不单独计量。其他税金及雇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等,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不单独计量。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所在地周边交通情况、居民生活出行条件,尽量为他人提供可能的条件。积极维护好安全秩序,并做好安全标识,所需费用及因此对施工的影响,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充分预测,并把费用计入各报价子目,中标后业主不在另行支付。4.1.10其他义务(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执行4.2履约担保新增内容:4.2.2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3分包修改为:分包本项目除劳务分包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劳务分包应遵守“公路工程专用条款4.3.4项规定”。新增4.3.5条款: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劳务分包除外),一旦发现,业主有权中止合同,并不予任何计量及支付,并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第4.6.3项补充:(1)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获监理以及发包人许可,擅自离开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将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违约金。(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承担1万元/次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造成项目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造成项目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未获监理以及发包人许可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将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违约金。4.10承包人现场查勘第4.10项补充:4.10.3应认为,承包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并已经查明以下方面内容:(1)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2)水文和气候条件;(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4)取土场、弃土场、料场位置与状况;(5)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6)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7)现场考察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作周密布置,除充分考虑第9条规定外,还应对施工现场临近结构物的保护、使用地方道路的维护,以及施工用水的排放及排污作统一部署和安排。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因此认为,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是以业主所提供资料和他自己的察看和核查为依据的。承包人通过现场考察,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工、机、料费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已作了充分考虑。4.13审计、稽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承诺接受有关单位、部门的审计、稽查,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并按最终的审计结果结算费用。在审计、稽查过程中,承包人有责任配合,按时限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按时限要求签署相关认定,否则一切责任或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9.2.5项下全文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费费率:1.5%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总报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按《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特种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重新安装改造的施工设备需经相关部门的许可。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第“(3)”修改为:承包人不得因为工程进度款未拔付到位发生工程停工或进度滞后情形,否则按违约处理,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和造成的后果。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本款补充第15.4.6项:合同工期内产生的补充单价,计算时取用供应商投标时所附单价分析资料中的材料单价及费率。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项目所有材料发包人均不进行统供。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7.1计量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按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执行。本款补充第17.1.6项:17.1.6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向监理方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方审核后,报发包方。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7.3.3(1)修改为:工程交工前发包人按照实际工程进度支付施工费用,工程交工验收前发包人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向承包人支付审批的施工费用,每月支付的施工费用不超过计量款的85%,工程结算完成通过审计,办理完工程交工验收等手续,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向承包人支付施工费用,累计支付的施工费用不超过经审定工程结算的9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办理完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发包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施工费用余额。20.1工程保险本款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5‰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20.4第三者责任险本款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0.5‰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22.1承包人违约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按照签订合同时约定的相关规定执行。24.争议的解决修改为: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墨江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一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注册年份: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规模(请勾选):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主营范围:1. 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按磋商办法提供(扫描件)。2、资质证书按磋商办法提供(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磋商办法提供(扫描件)。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5、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磋商)担保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违约金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其他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自拟)(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磋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方将严格按照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组成员进场,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行政监督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在案。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二、竞争性磋商函部分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最终报价且按上述合同条款、服务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服务。2、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竞争性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竞争性磋商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限来完成。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中第13.1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二)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金额(元)小写大写1首次磋商总报价2项目负责人3计划工期承诺4质量标准承诺5说明备注:本表需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报。(四)中小企业(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如果是,请附后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监狱企业声明(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如果是,请附后面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果是,请附后面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服务部分格式(一)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二)施工主要工序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三)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四)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六)资源配备计划评审内容及格式供应商自拟(七)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年限职称学历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编号备注注:应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的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二次(最终)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官厅村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项目序号内容供应商填写1最终磋商报价小写: 大写: 2补充说明内容注:此表不需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时使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对官厅河K2+800位置进行道路改造,共涉及土方开挖631.2平方米,涵台基础C20混凝土浇筑216立方米,涵台身C20混凝土浇筑240立方米,盖板C30混凝土浇筑25立方米,洞口及洞身C20混凝土浇筑268立方米,计划使用钢筋共4500千克。二、主要技术要求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根据项目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上的标准外还应满足相关要求。三、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按合同采购内容及规格型号进行验收,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各类相关规范,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2、初验:在进行项目初验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须修改调整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整改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3、终验:修改完成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应以国家颁发的相关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项目招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四、图纸(如有)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细目编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01-1保险费总额-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取费基数为(不含设备费的建安工程费,费率为3.5‰)-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取费基数为(不含设备费的建安工程费,费率为0.5‰)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取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费率为1.5%203挖方路基203-1-1挖土方m3631.2421-2圬工421-2-2现浇涵台基础混凝土421-2-2-3C20混凝土m3216421-2-4现浇涵台身混凝土421-2-4-1C20混凝土m3240420-2-7预制安装盖板混凝土420-2-7-3C30混凝土m325501洞口及洞身501-1C20混凝土m3268421-3钢筋421-3-1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421-3-2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4500合计第七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资格评审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符合性评审磋商报价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详细评审标准总得分100分供应商的总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总得分Z= F1+F2F1、F2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及商务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报价评分F120分1、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2、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即:F1=C/(B1,B2,…,Bn)×20注:1)C为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B1,B2,…,Bn为第n个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最后报价。注: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F280分评审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评审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施工技术准备;2、整体施工部署;3、主要施工措施;4、重点难点处理措施。)以上4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20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主要工序评审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主要工序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2、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科学合理;3、提供了对应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的。以上3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5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整体质量承诺;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及隐患的处理措施;3、保修承诺)以上3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5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评审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施工进度安排;2、进度保障措施;3、违约责任处罚)。以上3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2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4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2、安全文明管理人员设置;3、安全文明管理制度;4、奖惩制度)。以上4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2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3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评审6分根据供应商的资源配备的整体计划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劳动力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2、材料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3、施工机具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以上3项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2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磋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施工技术指标高优先、施工主要工序完善优先、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完备优先、施工进度计划完备优先、资源配备指标高优先的原则进行书面投票推荐,根据投票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2.评审标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响应文件的技术应答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实质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打分。(1)报价评分标准:见前附表;(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实质性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磋商及最后报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并附身份证明。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或者加盖公章。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实质性条件不满足本项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3评分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商务部分(F2)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服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磋商结果3.4.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5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商务评审)时给予最终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商务评审)。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5.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环境标志、节能产品说明3.6.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6.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6.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3.6.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或可直接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磋商评审纪律5.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5.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6.无效报价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6.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6.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6.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6.6未全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公布第一次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n工程量清单表\n\n细目编号\n细目名称\n单位\n数量\n单价(元)\n合价(元)\n备注\n\n101-1\n保险费\n总额\n\n\n\n\n\n-a\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n总额\n1\n\n\n取费基数为(不含设备费的建安工程费,费率为3.5‰)\n\n-b\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n总额\n1\n\n\n取费基数为(不含设备费的建安工程费,费率为0.5‰)\n\n102-3\n安全生产费\n总额\n1\n\n\n取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费率为1.5%\n\n203\n挖方路基\n\n\n\n\n\n\n203-1-1\n挖土方\nm3\n631.2\n\n\n\n\n421-2\n圬工\n\n\n\n\n\n\n421-2-2\n现浇涵台基础混凝土\n\n\n\n\n\n\n421-2-2-3\nC20混凝土\nm3\n216\n\n\n\n\n421-2-4\n现浇涵台身混凝土\n\n\n\n\n\n\n421-2-4-1\nC20混凝土\nm3\n240\n\n\n\n\n420-2-7\n预制安装盖板混凝土\n\n\n\n\n\n\n420-2-7-3\nC30混凝土\nm3\n25\n\n\n\n\n501\n洞口及洞身\n\n\n\n\n\n\n501-1\nC20混凝土\nm3\n268\n\n\n\n\n421-3\n钢筋\n\n\n\n\n\n\n421-3-1\n光圆钢筋(HPB235、HPB300)\nkg\n\n\n\n\n\n421-3-2\n带肋钢筋(HRB335、HRB400)\nKg\n4500\n\n\n\n\n合计\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能安置点桥梁和路面修复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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