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61244744376
采购单位: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 13967964070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13 09:43 -2025-06-18 17:00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 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人寿保险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人寿保险服务; 年龄:18至69周岁(超65周岁5人);保险责任: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类别:机械制造及后勤保障人员(清洁、食堂帮工、炉工、制模、绿化、装配钳工、搬运工、镗工);主险:医疗6万、身故伤残60万、住院津贴100元/天,免赔3天,单次不超过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人数:51人(具体按实结算,中途增减人员按短期费率计算);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次要参数要求:
1项
47073.00
-
买家留言: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团体险商务文件.doc
响应附件要求:1.响应文件封面(见附件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承诺书(见附件三);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四); 5.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浙江省 金华市 永康市 永康市城西新区四方路8号
送货备注:-
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在线询价)采购单位: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需求……………………………………………3第二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第三章报价单及承诺书……………………………………10第一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47073元/一年,最高单价限价为923元/人。二、采购方式:在线询价三、服务内容及要求险种: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数:51人(具体按实结算,中途增减人员按短期费率计算)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工种:机械制造及后勤保障人员(清洁、食堂帮工、炉工、制模、绿化、装配钳工、搬运工、镗工)年龄范围:18至69周岁(超65周岁5人)主险:医疗6万、身故伤残60万、住院津贴100元/天,免赔3天,单次不超过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特别约定:1、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6万/人,身故伤残最高赔偿限额为60万/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绝对免赔人民币200元后按100%赔付,住院津贴免赔3天,单次赔偿限额不超过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2、残疾等级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伤残等级比率表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100%90%80%70%60%50%40%30%20%10%3、保险期间内短期费率按月计算,增加/减少人员保费计算标准按月比例进行计算。四、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2.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区域性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并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五、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价模块中应填写投标总价。乐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价模块中填写的保费总价与本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保费总价不一致的或计算有误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保留至元)。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一览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资格;未上传以上资料,响应无效。4.本项目设有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人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六、支付方式1.保险费支付:在签订合同之后服务期内,根据业主每次实际参保人数进行参保,每次根据实际投保人数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人数根据实际参保人数为准。3.保险期内中途增加批次人员按月比例计算保费。五、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上传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封面(见附件一);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承诺书(见附件三);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四);5.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资格;未上传(或上传不齐全)以上响应文件资料,响应无效,取消中标资格。②响应人投标报价以及提供材料均应依据本商务需求要求,资料弄虚作假、随意乱报价、未及时配合采购人签订合同等情形,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乐采云平台,对供应商进行扣分等处罚。第二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经过在线询价(编号:),确定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保险协议的构成本保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名册、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保险对象:第三条保险金额:第四条保险责任(按中标后保障额度确定):第五条责任免除:第六条保险期限:1.本保险项目的保险期为年,时间从年月日起计算。2.保险责任开始后,不能变更保险期间。3.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第七条如实告知义务订立本协议时,乙方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协议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甲方所属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乙方。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第十条索赔手续:第十一条协议内容变更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2份。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由甲方和乙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交付至采购人,电汇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毕且无服务质量问题后采购人于30日内无息退还。第十三条:付款方式1.保险费支付:在签订合同之后服务期内,根据业主每次实际参保人数进行参保,每次根据实际投保人数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人数根据实际参保人数为准。3.保险期内中途增加批次人员按月比例计算保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违反以下规定的,由采购方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抄报中标公司的上级公司(总公司)及当地监管部门。(1)双方有义务对在履行本协议中所知悉的相对各方的商业秘密和被保险人身份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业务方面的相关信息,但采购方因行使相关公共职能而批露相关信息的除外。(2)中标方需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将赔款及时解付给被保险人。若因赔款解付不及时逾期,每逾期一天按赔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给被保险人违约金。(3)中标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定期向采购方报送投保、理赔等数据,中标方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4)中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保险合同的承诺约定提供相应的承保理赔服务。(5)中标方不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6)在履行本项目中,中标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与鉴证方享有同等权力,在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时按以下方式进行(1)对相关疑难案件,有中标方与被保险人进行协商理赔,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后签订理赔协议。(2)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采购方一起协商解决;再次协商不成的,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和委托方的项目监管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劵、贵重礼品,不得为利用关系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单位(盖公章):乙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一: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单位名称)的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在线询价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事项,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附件三:承诺书兹公司参加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项目在线询价(反向竞价)报价,我公司参与报价时严格按照采购人商务文件等要求,符合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报价一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我公司承诺以上资料真实有效,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加盖公章,若存在我方弄虚作假、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实质性材料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未上传或上传不齐全所须采购需求)、系统或纸质报价错误,且采购系统自动成交中标的情形,我方同意并认可采购人进行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取消双方订单,不予签订合同等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承诺人(盖公章):年月日附件四:报价单项目名称: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总价及单价投标报价(保留整数)1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51人(暂定)总价:47073元单价:923元/人总价:元单价¥:元/人(超龄为元/人)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总价及单价投标报价(保留整数)12025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51人(暂定)总价:47073元单价:923元/人总价:元单价¥:元/人(超龄为元/人)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可做适当补充,但不得自行更改保险方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价模块中应填写投标总价。乐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价模块中填写的保费总价与本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保费总价不一致的或计算有误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保留至元)。4.投标总价=不超龄人员单价*不超龄人数+超龄人员单价*超龄人数,计算有误的作无效标处理。最终保费按实际保险人数结算,中标单价不变。5.保险期限内增加人员按月比例进行保费计算。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