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招标公告(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乐清市北白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LCZB-2025-06031
项目名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磋商供应商具有医学检验技术服务能力,需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乐清市北白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乐清市北白象镇象南西路20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998106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99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或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
传 真:0577-89887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8873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磋商文件(终).doc349.0K
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采购编号:WZLCZB-2025-06031采 购 人: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2998106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郑永强联系电话:0577-89887322 联系传真:0577-89887255二○二五年磋商文件目录采购公告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注: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LCZB-2025-06031项目名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00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900000.00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医学检验技术服务能力,需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磋商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补充事宜: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地址:乐清市北白象镇象南西路20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998106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9981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或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传真:0577-89887255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质疑联系人:肖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8988732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2项目编号WZLCZB-2025-060313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3900000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采购人: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2998106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永强联系电话:0577-89887322 联系传真:0577-89887255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5年6月26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6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2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31供应商信用查询1、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磋商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磋商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时间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各标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后下浮40%收取,该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户 名: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账 号:3305016287040000061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支行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第2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总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设备维护保养,外送标本检验等全部工作。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希望磋商供应商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你们的竞争实力。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1.1、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要求1.1项目要求: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1.2采购内容为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设备维护保养,外送标本检验检测和质量控制等全部工作。1.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本项目投标单价包含自磋商供应商上门接收样本至院方收到检测报告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检测报告费和其他外送标本检验等及其涉及的运费、油费、保险费、工资、水电费、设备折旧费、税费等全部费用。1.4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不得对医院外送检测数量提出任何要求。1.5磋商供应商承诺本次投标报价折扣率在合同效期内不变。如遇政策性收费标准下调,外送检验价格按下调后实际收费标准与成交报价折扣率的乘积计算。如果浙江省收费标准上调,则不上调外送服务单价。★1.6磋商供应商须承诺:除本次检测内容必须满足外,医院因业务发展需求,要求新增同类检测项目,磋商供应商须在符合《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试剂及仪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的折扣率执行,纳入服务范围。合同年度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项目清单上项目,医院如有需要,可自行开展检测。某些特殊项目,如不能满足医院需要,医院可另外找第三方合作。17磋商供应商需要对所接受的委托检测项目有质量保证方案(室内质控、室间质量评价或比对方案)并严格执行。1.8磋商供应商需接受委托采购人每年一次的实地质量考核,针对考核中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图文形式反馈回委托单位。实地质量考核中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检验结果数据不真实(数据与原始结果不符或无原始结果);2、项目无质量保证方案或未按方案执行;3、样本运输与中标方提供的样本运输文件不符;4、泄露委托方样本患者信息或隐私数据。2检测服务要求2.1医学检测标本:2.2服务内容:样本质检、提取、检测、保存、报告解读等。2.3标本需磋商供应商每日上门收取,全年服务:全年全天候上门收取标本(农历除夕、大年初一二三、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检测结果报告单可在网上查询,并与医院LIS系统相连接,中标供应商承担与医院LIS系统相连接所需相应费用。2.4有专人负责外送项目流程,提供样本采集、保存、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样本温度和接收转运信息等)、质控等信息,并提供技术支持及培训方案。2.5运输冷链系统要求:2.5.1磋商供应商具备冷链物流团队,专人专车物流配送方案:提供医疗冷链物流营业执照(需为全资控股或属同一母公司全资控股,提供证明材料)冷链物流需具备有GPS定位、现场打印、数据上传、监管追溯等功能。2.5.2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2.5.3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2.6数据分析内容应包括:所送检的所有项目数据量,检测产品参数,以及数据质控信息汇总。2.7提供开展全部检验项目目录和明确检验方法与试剂。2.8正常情况各项目对应报告时间内发布报告,特殊情况适当延长报告时间 2.9结果的准确性:提供对已送检的外送标本检测结果的验证解决方案。对结果有明显差异的,要求复查。中标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所有费用完全由中标方赔偿。★2.10磋商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明资料)2.11出具报告时间要求:收到样本后各项目出报告时间内发布检测结果2.12检测成果(报告)交付:所有检测结果可通过外网系统报告单下载,并具备报告单数据批量传输回医院系统的功能。2.13当采购人对供应商实验室的检验结果有疑义或异议时,可要求供应商实验室重新检验或再委托第三方检验。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14如供应商因各种规范性问题被行政监督部门惩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影响及损失,供应商需进行相应的赔偿。2.15履约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在签订合后交纳项目预算总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服务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16付款方式:每月初就上月1日至上月31日的检测费用与采购人进行月度结算2.17合作期3年或达到检测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在服务合同期内,服务公司有义务免费保留原始数据,并向院方提供免费的项目咨询服务。2.18列明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接收转运信息等。2.19列明特殊采样所需材料或耗材,及其费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采购预算3900000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最终报价报折扣率超过最高折扣率37%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供应商须自行现场勘察,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7、成交供应商的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供应商须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合同期内,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车辆、工具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器械损毁的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责任。各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考虑风险。9、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节假日、高温津贴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调整该部分费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10、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供应商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3、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发放磋商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3、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磋商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磋商时须提供证明资料)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1、磋商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2、磋商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磋商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4其他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磋商响应函(附件三)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诚信磋商承诺书(附件五)5磋商供应商情况表6业绩(附件六)7偏离表(附件七)8实验室检测能力9整体服务方案10服务能力11实验室检测设备12质量控制措施13选用试剂耗材14冷链物流方案15信息化系统方案16应急响应方案17技术团队实力18增值服务19资质文件(如有)、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说明:磋商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按照政采云平台要求设置关联点。3、采购内容填写说明3.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磋商响应文件。4、报价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4.2、投标报价是指磋商供应商以检测项目的收费价格为标准进行折扣率报价。检测项目结算单价:外送检测项目的收费单价乘以折扣率为双方结算单价。4.3、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其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保证金无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7.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8.2、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3、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8.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8.6、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9.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0.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0.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磋商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磋商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审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评审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报价折扣率超过最高折扣率,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2.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折扣率;4)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5)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7)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8)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9)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报价的;10)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磋商时未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8、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9、磋商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3.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5.2、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5.3、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处理。5.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6.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6、授予合同1、决标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报价者,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保证。2、成交通知书2.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成交无效1)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有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磋商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磋商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磋商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项目名称、编号)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成交通知书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磋商文件与磋商补充文件5、磋商响应文件三、承包内容和承包期限2.1样本的收集:2.1.1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检测目录》采集样本,并注明样本采集时间。2.1.2甲方应当在检测项目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其所采集的样本进行前处理和存储。如因甲方采集或处理存储不当造成样本不符合检测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检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坚持要求检测的,乙方对检测结果不承担责任,相应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1.3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样本检测申请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项目名称、采样时间等,便于乙方提供适宜的检验和结果解释。2.2样本的交付:甲方应当将样本统一存放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安排人员与乙方配送专员进行样本交接签收工作。2.3样本的保存期:2.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样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样本保存7天。2.3.2由于样本本身特性不能达到此保存期限,或按照此期限进行样本保存无意义时,不适用前款保存期限的规定。3.检测报告3.1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3.2如乙方未能在前款约定的时间交付报告的,应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通知甲方。3.3如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协议第2.3.1条规定的样本保存期内提出,之后双方另行协商是否安排重新检测。如在样本保存期内没有提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检验结果。如样本无7天保存期或无保存期要求的,甲方应在检测结果出具后的次日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检验结果。4.价格及费用结算4.1收费标准:甲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或乙方公开公示的收费标准向患者收取检测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甲方确定。4.2收费标准的调整:如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到位;若乙方公开公示的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整/通知生效日前所有的检测费按原标准结算,调整/通知生效日后所有的检测费按新的标准结算。4.3结算的价格:甲方按照第4.1条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折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费。4.4业务量的结算:以乙方LIS系统项目检测清单或外送样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以孰高为准)。4.5结算时间:乙方于每月初就上月1日至上月31日的检测费用与甲方进行月度结算。4.6发票的开具:自双方结算后的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7检测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7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乙方开票金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甲方权利义务5.1未经乙方明确的书面收款授权,甲方不得将检测服务费以现金或其他任何方式支付给乙方工作人员。5.2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患者收取检测费,如甲方有漏收费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费。5.3甲方应针对部分检验结果对临床诊疗的危急程度,向乙方说明危急值并应明确危急值的报告部门或联系人:、联系电话:。5.4依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对需要报告传染病信息的,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患者信息通报给乙方。5.5如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将在甲方场地进行检测的,甲方应当无偿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设备和人员使用。相应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双方不再合作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搬离相应设备。5.6项目清单上项目,医院如有需要,可自行开展检测。某些特殊项目,如不能满足医院需要,医院可另外找第三方合作。6.乙方权利义务6.1乙方应保证自身的能力和资源能够满足甲方的委托检测需求,包括实验室人员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检测方法等。6.2乙方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但提供的检验报告建议仅做参考不作最后诊断依据,甲方确认对患者的诊断系基于其自身专业判断,甲方不得直接根据检验报告建议作出诊断。6.3如样本不符合检测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检测;如甲方坚持要求检测的,乙方对检测结果不承担责任。6.4如乙方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检测报告交付时间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变更内容。6.5乙方可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分析前样本的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服务。6.6乙方需承担每年相关项目的比对费用,金额在30000元以内,并且承担一位比对工作人员的绩效奖金。6.7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双方不再合作时,乙方有权搬离乙方设置在甲方的设备。7.协议有效期7.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3年或达到检测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7.2在协议有效期以外,双方没有其它约定以前,临床产生的样本检测需求,仍然按本协议条款执行。8.违约责任8.1如乙方的检测服务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向患者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该损失。8.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检测服务费的,应当按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9.其他9.1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9.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乙方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律无效。9.3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代理机构。9.4本协议包含的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单位账户:公司账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内容报价(折扣率%)服务期备注 %说明:▲1、报价折扣率≤37%,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双方结算单价:检测项目的收费单价乘以折扣率为双方结算单价。3、结算单价包括提供检验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4、报价包括招标代理服务。▲注:磋商供应商必须同时对以上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其磋商文件不予接受。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三磋商函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响应。为此:1、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按时完工。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清市北白象中心卫生院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诚信磋商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六业绩清单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1、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2、表格可以延续。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偏离表商务偏离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规范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技术偏离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规范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注:1、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对应磋商文件如有偏离的均需在偏离表中列出,如没有列出的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本表可以延续。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服务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程序、磋商原则和方式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报价评分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折扣率),其余磋商供应商投标报价(折扣率)与该评标基准价(折扣率)对比,计算出商务评分值(保留小数2位):①有效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等于该评标基准价(折扣率)时其商务分为满分20分;②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价格权值×100▲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应≤37%,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2)、商务技术综合评分8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供应商评价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证书得1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2投标供应商业绩根据投标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是否具有同类检验外送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分3实验室检测能力 1、投标供应商检测实验室室间质评认证:2023年至今获得的国家、省级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合格证书情况,证书数量≥100份得6分,100>证书数量≥80份得4分,证书数量<80份得2分,提供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6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的数量从多到少排名打分,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4分,第四名得1分,第五名得0分,以此类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0分4整体服务方案包括对服务方案阐述是否清晰、完整,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势等方面因素,与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进行打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与项目需求吻合程度高的得(5、6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与项目需求吻合程度较高的得(3、4分),方案欠缺、可行性低与项目需求吻合程度较低的得(0、1、2分)。6分5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如: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对出现不合格等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在有效期内上门服务等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由评委打分,(0、1、2、3、4、5分)。5分6实验室检测设备1、根据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实验室配备的检测设备性能,由评委打分,(0、1、2、3分)。3分7质量控制措施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由评委打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6、7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的得(4、5分),方案欠缺、相对可行的得(0、1、2、3分)。7分8选用试剂耗材根据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试剂耗材情况,由评委打分,(0、1、2分)。2分9冷链物流方案具有自营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拥有自己的冷链物流配送单位或物流公司为全资控股或物流公司为同一母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相关冷链物流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者得3分;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接收标本者得1分,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和配送单位资质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资料和提供证明资料不全不得分。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物流方案进行打分,(0、1、2、3、4、5分)。5分标本运输时间≤5小时得3分,5小时<标本运输时间≤8小时得1分,标本运输时间超出8小时不得分。标本运输时间指样本从医院出发至投标人实验室。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第三方导航软件截图作为佐证材料。3分根据标本转运物流流程规章制度(包括标本运输紧急预案)及工作各环节操作说明书,根据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打分,(0、1、2、3分)。3分配置车辆的数量、性能、冷链设施,车辆上配有专业设备情况,每次物流运送的路线安排打分,(0、1、2、3分)。(要求配备专人专车,运输过程有温度跟踪记录)3分10信息化系统1、投标供应商所使用的信息系统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如所使用的信息系统为其他公司所有,同一集团的提供公司关联证明,非同一集团的提供合作协议)。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与医院网络系统对接方案,要求方案详实可操作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0、1、2、3分)。6分11应急方案投标供应商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以保障本项目正常稳定运行,由评委打分,(0、1、2、3、4、5、6分)。6分12技术团队实力提供具有医学检验专业人才团队情况,由评委打分,(0、1、2、3分)。3分13增值服务投标供应商是否能提供其它有利于医院检验科长足发展的增值服务方案,由评委打分,(0、1、2、3分)。3分三)、说明1、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2、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最终磋商后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最终磋商后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它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和病理检查外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