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服务外包招标公告(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FZF25D14Q
2.项目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260000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拖车范围
数量\次
预算金额
1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标段)
双塔街道片区
约866
130000元
2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标段)
虎山、清湖街道片区
约866
130000元
注:1.一家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一个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投标(如下一标段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允许前面所有的投标人继续参加下一标段的投标)。2.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开制作、分开封装。3.最终合同结算价:以两个标段中标价其中低价者的中标价格为统一结算价。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16: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江山市江城北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014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3757005073(685073)
3.监督管理单位信息
名 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江山市江城北路
联系人:汪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10110
25拖车文件6.13定稿.doc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FZF25D14Q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3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9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FZF25D14Q2.项目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元):2600004.最高限价(元):/5.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拖车范围数量\次预算金额1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标段)双塔街道片区约866130000元2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标段)虎山、清湖街道片区约866130000元注:1.一家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一个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投标(如下一标段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允许前面所有的投标人继续参加下一标段的投标)。2.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开制作、分开封装。3.最终合同结算价:以两个标段中标价其中低价者的中标价格为统一结算价。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1.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16: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项目联系人(询问):曾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0141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项目联系人:夏女士项目联系方式:13757005073(685073)3.监督管理单位信息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联系人:汪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0-401011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特别说明有。 。1.1.无。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相关费用代理费每个标段各贰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平均承担,发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给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的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1.1资格文件封面;11.1.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参照后附表);11.1.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1.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11.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11.2.2▲投标函(格式参照后附表);11.2.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备注:参加投标人员提供。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参照后附表)。11.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3.1报价文件封面;11.3.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12.3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4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本。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规定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13.4.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3.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商务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和报价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5.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1.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5.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5.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5.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相关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中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采购终止的情形27.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组织方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9、其他解释权属采购单位。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江山市综合执法局清理障碍车辆拖车服务。拖车范围:江山市域内,具体以执法局的通知为准。序号标项名称拖车范围数量\次预算金额1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标段)双塔街道片区约866130000元2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标段)虎山、清湖街道片区约866130000元注:1.一家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一个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投标(如下一标段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允许前面所有的投标人继续参加下一标段的投标)。2.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开制作、分开封装。3.最终合同结算价:以两个标段中标价其中低价者的中标价格为统一结算价。注:中标后如政府或采购单位另有规定要求终止拖车服务的,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执行,由此所给中标人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关,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二、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江山市范围内违停车辆的拖移、保管等清障服务综合整治等备勤服务以及其他交办的清障服务。2.投标报价单价不低于拖车服务基本费用130元/每车次(含人工费、车损、油耗、人员工资、驾驶员和服务人员五险及意外险、拖车的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被拖车辆的各种意外险等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3.项目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江山市范围内违停车辆清障基本要求1.1清障车辆(若车辆所属情况为租赁的,其租赁期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具有项目实施的各类清障车辆不少于4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执法局要求提供应急清障车辆,数量按执法局要求为准),包括平板拖车、重型拖车、起重吊车等(以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为准)。1.2投标人的土地情况及实际场地面积(单个)总计(建设用地面积)须在3亩(含)以上(若自有场地须提供场地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租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未设置停车场的,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1、单个停车场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2、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停车场地的证明文件作放弃中标资格处理)。1.3停车场地要求1.3.1若停车场地所属情况为租赁的,其租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日,不得少于本项目的合同期;1.3.2在江山市区范围内需提供满足清障需求的停车场地;1.3.3车辆保管场地处地理位置应在江山市区周边(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国、省道两侧500米以内,与周边的道路交通等应有利于车辆的进出;如停车场与国省道连接开口必须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停车场所与其他作业区域的平面布置需合理有序(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需提供相应的平面示意图、图片、情况说明及公路管理部门批准资料(如停车场不在国省道连接开口的无需提供公路管理部门批准资料));1.3.4车辆保管场地配套设施:应有完善有效的安全防盗监控系统、数码相机、电脑等相关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图片等佐证材料)。1.4人员保障要求1.4.1驾驶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不少于4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执法局要求提供应急人员,数量按执法局要求为准)。1.4.2主要技术人员、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在投标时提供,格式如下):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证件名称(如:驾驶证、操作证)证书编号本项目中的职责注:需提供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专业证书、驾驶证等相关材料。1.5勤务保障要求中标人实施本项目的服务履行中必须全天24小时内备配一辆勤务工作车辆及驾驶员1人,以备采购单位勤务各项工作之用。1.6通讯保障要求中标人须配备与采购人通讯系统兼容的通讯网络系统及相应设备,可以保证各应急清障车辆与采购人之间的通讯需要。2.违停车辆拖车服务基本要求2.1时间要求2.1.1中标人提供全天24小时违停车辆拖车服务。2.1.2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及下属单位通知后须立即出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城市道路按平均每公里2分钟的速度计算,公路按平均每公里1分钟的速度计算;时间从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向中标人发出车辆拖车服务指令起计算。2.1.3中标人到达指定地点后,根据执勤人员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停车辆起拖、起吊工作,并撤离现场,其中一般车辆10分钟内完成(现场复杂的经执勤人员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服务时间);时间从接到执勤人员开具的强制拖车措施凭证起计算。2.1.4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将违停车辆拖至车辆保管场地。2.1.5违停车辆需要过磅称重的,中标人根据执勤人员开具的《违停车辆过磅联系单》,须在60分钟内将违停车辆拖至过磅点,过磅称重结束后及时将违停车辆拖至违停车辆保管场地。2.2车辆要求2.2.1中标人要配备足够完成采购人要求的违停车辆拖车服务所需要的各类车辆。中标后所有的车辆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配备相同功能的备用车辆替代。2.2.2中标人配备的车辆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清障辅助设备(包括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消防器材、拖车辅助轮、千斤顶等)、通讯工具、摄像摄影器材等,确保拖移能力与通信畅通;不得配备报废、非法车辆参与拖移作业。2.2.3中标人配备的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等保险,中标后须提供购买相应的保险证明材料交于采购单位备案。2.2.4中标人配备的所有车辆须在明显位置处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号码。2.3人员要求2.3.1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须配备足够及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违停车辆拖车服务配套的工作人员。中标人提供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资料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配备相同资质和能力的相应岗位的其他工作人员替代。2.3.2中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须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须统一着装,熟练规范安全操作,且必须听从执勤人员的指挥调度。2.3.3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而影响交通、造成交通堵塞或损坏市政设施;如因作业需要与交通管理规定抵触的,须经执勤人员同意,且做好相关警示提警。2.3.4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程序及规范处置被拖车辆的随车物品,未经采购人或当事人同意,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被拖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仓以及车尾箱等)。2.4其他要求2.4.1中标人在开展违停车辆拖车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作业事故或其他意外,造成中标人的车辆损坏、工作人员伤害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造成违停车辆损坏、其他人员伤害、物品损坏、油料失少等其他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负责。2.4.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违停车辆保管服务基本要求3.1时间要求中标人提供违停车辆保管时间为进入保管场地开始起至违停车辆放行、当事人取走或采购人指定转移其他场地等期间的全过程保管服务。3.2场地要求3.2.1中标人须提供足够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违停车辆保管服务的保管场地。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保管场地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落实同一区域且不少于原有保管场地面积的备用保管场地替代。3.2.2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须具有合法、完备的手续,保证保管场地适合车辆停放,并设有汽车停放区、非汽车停放区,做到妥善保管。3.2.3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须严格落实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封闭式围墙、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灭火设备、防火隔离通道等设施,并交于采购人备案。3.2.4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的车辆出入口及车辆停放位置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可实现对整个保管场地进行监控,且监控记录可保存3个月以上,并能正常回放。3.2.5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须设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并配备电脑及安装违停车辆管理系统(采购人免费提供系统),实时维护系统及上传相关违停车辆信息。3.3人员要求3.3.1中标人要配备足够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配套的工作人员,确保保管场地全天24小时人员不间断。中标人须提前将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资料信息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配备相同资质和能力的相应岗位其他工作人员替代。3.3.2中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须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须统一着装,熟练规范安全操作,且必须听从执勤人员的指挥调度。工作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能熟练使用违停车辆管理系统。3.4保管要求3.4.1中标人到达现场进行拖移前,须对被拖移车辆进行拍照存档,进入停车场地后除录入电脑,另须建立一车一卡一档的纸质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牌照、车型、品牌、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电机号)、进场及出场时间、扣留单位、违停车辆条形码号、照片、拖移地等内容。3.4.2中标人应建立违停车辆财物登记制度,对保管的违停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分清车辆状况,清点车内存放财物,归入一车一卡一档。3.4.3中标人应分清违停车辆性质,存放于专辖区域,落实好保管措施,对车辆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包括自燃、被盗等情况)和随车物品的失少,承担赔偿责任。3.4.4中标人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建立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违停车辆停入停车场的同时,中标人应立即将凭证信息、移交单信息、车辆信息、车辆照片等按要求录入违停车辆管理系统。3.4.5中标人应每周定期检查各违停车辆管理系统中信息,对违停车辆逐一核对(同时要登陆违停车辆管理系统进行核对),于每周五上午09时前将检查的违停车辆及存量情况报采购人。3.4.6中标人应每日与检查违停车辆管理系统为依据核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更正,需要上报的要及时向采购人上报。3.4.7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消除暂扣车辆违法行为,杜绝出现违法行为不消除就放行或私放车辆的现象发生。对违停车辆放行必须凭违停车辆管理系统向当事人出具的放车单放行;遇系统故障,手工开具放车单,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补录。3.4.8当事人携带放车单于24小时内到停车场取车,停车场查验放车单后将车交还当事人,并在违停车辆管理系统内录入放车信息。3.4.9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5.9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按规定要求执行。(二)考评处罚办法1.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的,除须继续提供相关服务外,经查实每延迟1次扣除人民币500元整。2.出动拖车,不按规定配带有关设备的,经查实每次扣除人民币500元整。3.对执法局要求拖车指令,存在推诿现象的,经查实每次扣除人民币1000元整。4.服务意识不强,造成当事人投诉,造成不良或重大影响,倒查属实的,每次扣除人民币200元-1000元整。5.私自收取当事人有关费用的,经查实第一次扣除人民币1800元整,第二次扣除人民币4000元整,发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6.拖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次数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三、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2.服务地点:江山市。四、付款方式1.以两个标段中标价其中低价者的中标价格为统一结算价(结算方式:以实际拖车次数乘以统一结算价=最终支付款);有效结算次数标准:以实际拖回违停车辆次数为准(无违停车辆拖回,不作有效计算次数)。2.本项目服务费用应先服务后支付,并按季核算、支付方式结算;3.根据采购人每月考核情况进行支付,若在合同履行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扣除后的款项支付当季应付额。费用凭合同、增值税发票及月度考评汇总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直接支付。4.如遇特殊情况或迎检需要采购单位要求另外增加车辆的,每辆车每天按最高不超过1800元结算。五、履约保证金1.交纳金额: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款1%的履约保证金。2.交纳方式: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异议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六、特别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实施前为整个项目投保意外险、为驾驶员及劳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及工伤险等(如在合同签订前未足额购买以上险种的,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二)驾驶员及劳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及因劳务人员失职导致他人人员伤亡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中标人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所有责任,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关。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或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评审专家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建,评审专家在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并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二、评标标准(一标段、二标段)序号评分要素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0-10分2清障车辆客观分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一辆得1分,最高得5分。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或未提供不得分。0-5分3停车场地客观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场地3亩(含)得1分,在3亩的基础上每增加1亩加1分,最高得5分。(自有的需要提供场地所有权证;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未设置停车场的,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1、单个停车场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2、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停车场地的证明文件作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未提供不得分。0-5分4清障车辆职业责任险客观分投标人提供清障车辆职业责任保险得2分。提供保险单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0-2分5类似项目业绩客观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或未提供不得分。0-1分6项目设备配备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9分,配备情况一般的加2分;配备情况尚可的加4分;配备合理、实用性强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加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5分7车辆停放安全保障及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停放安全保障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6分。安全保障及措施一般的加1分;安全保障及措施尚可的加3分;安全保障及措施合理、实用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加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1分8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6分。方案一般的加1分;方案尚可的加3分;方案合理、实用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要求的加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1分9项目经验根据投标人以往的同类业务合作经验,对本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服务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提供相关内容得基础分7分,项目经验一般的加1分;项目经验尚可的加2分;项目经验更丰富的加3分,未提供不得分。0-10分10应急措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7分。方案一般的加1分;方案尚可的加2分;方案合理、实用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要求的加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分11服务质量保障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7分。服务质量保障一般的加1分;服务质量保障尚可的加2分;服务质量保障更合理、更有针对性及合理性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要求的加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分12服务机构后续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呼叫电话和响应时间、人员配备、现场服务支持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7分,服务能力一般的加1分;服务能力尚可的加2分;服务能力更强、更有针对性及合理性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要求的加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分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报价评审。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5.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5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采购法或者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5.1-5.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二、合同金额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半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重做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甲方。3.对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鉴证、公告后生效。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鉴证方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经办人:联系电话:0570-4815600鉴证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部分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资格文件封面;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2.2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1.1.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提供资料)五、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1.开标一览表(一标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项名称拖车范围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服务要求(期限)1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标段)双塔街道片区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费用、工具、设备、运输、装卸、保险、人工劳务费、售后服务、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项目实施中不能调整变动,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根据招标需求,针对企业自身实力,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自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二标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项名称拖车范围数量\次单价(元)总价(元)服务要求(期限)1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标段)虎山、清湖街道片区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费用、工具、设备、运输、装卸、车损、各种保险、人工劳务费、售后服务、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项目实施中不能调整变动,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根据招标需求,针对企业自身实力,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自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拖车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