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2025)
项目编号: NANC2025037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顺鼎南公招施[2025]008号的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34122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41227元,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7104元(下浮系数K值为10%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涉及到征地及现场障碍物清除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9.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待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至总工程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 月 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9日 18 时 0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帐 号: 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项目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或②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 06 月 20 日15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https://nccq.qzcq0595.com/qz/inde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
电话: 13960300633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中路28号
电话:18250265333
联系人:小郑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网址:https://nccg.qzcq0595.com/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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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带啤酒天长地久芋镉南石花公迎都g郭冠东,好道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顺鼎南公招施[2025]008号招标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04月24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8.本版本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进行修订。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顺鼎南公招施[2025]008号的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341227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2.4.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41227元,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7104元(下浮系数K值为10%);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2.8.本项目涉及到征地及现场障碍物清除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2.9.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待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至总工程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8.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9日18时0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帐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帐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或②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20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https://nccq.qzcq0595.com/qz/index)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电话:13960300633联系人:郭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中路28号电话:18250265333联系人:小郑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联系电话:400870519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址:https://nccg.qzcq0595.com/联系电话:0595-22189025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96030063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中路28号联系人:小郑电话:18250265333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顺鼎南公招施[2025]008号标段名称(如果有):标段1:第1标段(包)标段编号(如果有):/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一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一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上级资金57.4%,村自筹4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篮桥社区5.1.5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341227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联系电话:4008705191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是指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或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签字或盖章是指签字后扫描上传或加盖相应人员的私章后扫描上传或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3、开标直播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同步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当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的除外),且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方可公布除投标人名称以外的其他有关投标人的具体投标信息。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③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9.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10.2.2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2.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12.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3.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4.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12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无记名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邮箱:375900162@qq.com。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无记名方式,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发布。所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及时关注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媒介,以免错过可能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如延期投标通知),对由于投标人未及时阅读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已负责。16.11分包不允许17.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18.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时30分19.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0.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1.18.1/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种形式提交:①电汇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18.1/18.2.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帐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帐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②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平台运营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2.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3.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24.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时30分25.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法27.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自接受澄清、说明、补正要求起,30分钟内提交书面回复。28.25.3/26.1定标方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29.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保函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后90日止。(履约担保无息退还)30.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31.33.3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地点:/电话:/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4.2其他1、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开标时,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证书、证件不需要提交原件供核对,投标人应对其复印件(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应提交投标活动所需相关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核对,对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从严处理。2、本工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12〕31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3、本工程关于施工扬尘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的规定执行。4、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号文)文件要求。5、本工程严格执行《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运输车辆抓拍识别系统的通知》(泉渣土办〔2017〕17号)文件要求,包含车辆抓拍识别系统费用详见招标控制价元,且列入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实调整。6、本工程严格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的通知》(泉建建〔2017〕157号)文件要求,包含环境侦测联动喷淋系统的措施使用费详见招标控制价元,且列入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实调整。7、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钢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闽建筑〔2018〕13号)文件要求,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中的钢管使用费风险约定方式为(1)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超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基准价±10%的,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2)调整的工程造价,只计取税金,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8、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施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的通知》(泉建建〔2017〕169号)文件要求,本工程(若为市政工程)使用《泉州市在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取费标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4.2其他支付办法,该部分费用纳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竞争,结算时按实调整。9、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所在地缴纳项目税金,遵守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纳税规定。10、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7〕281号文)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方可核发中标通知书。11、工程量清单核对: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28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并将完成的核对资料送至招标人。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招标图纸施工内容的包干数量,相应总价即为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合同价款进行审核结算。未在28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的,视为默认,合同价款不予调整。12、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查询投标文件雷同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18]71号文)的规定,在开标过程中,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程序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首先启用电子交易平台分析认定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雷同,再进行确定入围投标人等后续开标流程,即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认定为雷同的,不得入围参与后续评审,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13、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33号)文件要求,明确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建筑废土运输管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渣土车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2)建筑废土发包单位以及沙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运输企业签订委托承运合同,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载明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城市环境保洁等方面违约责任及经济处罚条款。(3)建筑废土运输应按规定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路线牌,未办理不得上路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路线牌,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和装卸地点运行。(4)禁止施工单位或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企业将所承包的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将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业务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个体车辆。(5)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要安装密闭封盖装置,配备二次密闭蓬布。运输建筑废土、沙石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相关技术措施要求,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车辆驾驶室上方安装黄色转动顶灯,车身中间有两条横贯车箱、高15公分、间隙20公分的黄色条纹;驾驶室正前方有《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标识牌,两侧车门喷印运输单位或建设施工企业名称;车门下方喷印单位车辆自编号;货箱两侧栏板喷印车辆核定载重量;车辆须装有转弯信息、语音提示装置。(6)建筑废土施工运输、沙石运输经营者载质量8吨以上的车辆应安装带有行车记录仪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运输经营者建立GPS卫星定位制度和监控平台,并纳入市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监管部门监控系统。(7)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驾驶员须准驾一致,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禁止疲劳驾驶。(8)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设置围墙围挡、硬化道路、车辆进出口设置三级沉淀池及高压冲洗设施,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企业要在起运点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检查、登记进出车辆,确保上路车辆的轮胎、箱体保洁和卫星定位在线,并填写《建筑工地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登记表》。(9)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经营企业要在装载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建筑废土处置责任公示牌》,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现场负责人、车辆牌号、处置场所名称、作业时间、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14、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文件要求,明确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应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需在维权告示牌上公示,且每月随同进度款申报至招标人,若发现拒付、拖延工资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该款项,并处于同等金额处罚。工程(交)竣工验收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15、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文件要求执行。16、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17、本项目造价费用的支付:本项目的预算费用由中标方支付,预算费按2500元计取,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定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相关造价公司一次付清本项目的相关造价费。附件1服务费率类型\成交金额工程类50万元以下部分0.6%50-100万元部分0.5%100-200万元部分0.4%200-400万元部分0.2%400万元以上部分0.05%注:招标代理费用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涉及评审专家费用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代理费用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第2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招标。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1.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和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明确。1.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1.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1.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1.7.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范本类型、合同价格形式2.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2.2.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3.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资格审查方式3.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3.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从其有关规定),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4.2.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的,除符合本投标须知第4.1款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4.2.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4.2.3.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4.2.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8)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9)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10)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1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4)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踏勘现场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9.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疑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分包内容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选择分包企业时,优先选择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经验的分包企业。12.偏离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3.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与计价第六章招标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2.除本投标须知第13.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根据本章第10条、第14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4.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方式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发布;不足2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4.2.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每天都必须及时关注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媒介,以免错过可能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如延期投标通知),对由于投标人未及时阅读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已负责。(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时)组成。15.1.资格文件15.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如有时)(5)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6)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简要情况表(7)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8)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9)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0)“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11)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如有时)(12)其他资料15.2.商务文件15.2.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4)其他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招标项目,其商务文件可只包括上述(1)、(2)、(4)项的内容。15.3.技术文件(本项目不适用)15.3.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技术文件应当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制。15.3.2.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16.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7.投标有效期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7.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18.2.投标保证金退还18.2.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另有约定外,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5个工作日内),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8.2.2.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另有约定外,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18.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备选投标方案1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0.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密封20.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20.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20.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20.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1.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替换或者撤回。21.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21.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五)开标22.开标程序22.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2.2.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22.3.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根据解密顺序自动生成。22.4.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单。22.5.设有随机参数的,公开抽取确定(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对随机参数抽取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23.2.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23.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2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5.评标2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25.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25.2.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25.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5.2.3.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25.2.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5.2.5.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25.2.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25.2.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5.2.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25.2.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6)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25.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5.5.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七)中标26.定标方式2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6.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6.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6.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7.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场所和媒介公示中标人。28.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2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应当采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8.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2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3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30.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且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承担相应责任。30.3.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无息)。(八)异议、投诉31.异议3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3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1.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31.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人。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的答复涉及需要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无效的,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32.投诉3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4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32.2.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九)其他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有关投标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最低价中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341227元;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307104元(下浮系数K值为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不低于贰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职称可兼任)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之日所属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37.2确定中标候选人方法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次低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时,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最低价中标法1.评标程序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2.最高投标限价2.1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3.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本项目不使用)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规定的情形;4.1.1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人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规定的确定中标候选人方法。8.提交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9.附则9.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9.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9.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1.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2.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本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通用合同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招标人可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3.本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是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条款内容的具体化或补充,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4账号:34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以最后的协议或文件为优先顺序。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国家和本省建筑法规、规章,并应同时满足泉州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建设部和本省、本市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在施工中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优或较严者为准。如遇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同意后实施。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遗)(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条款及其补充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20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事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发包范围有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图组织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应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于每月的25日前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另行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协商解决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水、电接口,承包人自行引至所需位置,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在接到缴费通知书5日内按时到所指定地点缴交。逾期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开通。(3)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提供本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4)按规定需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完毕。(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由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对施工场地表面高程不重新测量,则表示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高程无疑议。(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14天内。(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保护办法,并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同时办理费用与影响工期签证手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在整个工程完成、验收后15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肆份竣工手续,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等资料。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发包人可拒付工程余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并在每月的28日前向发包人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B.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以及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及费用;③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且遵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的安全要求。C.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D.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E.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承包人单方造成上述损失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F.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若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G.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43号文)等相关规定、投标时承诺派出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及时派驻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土建或市政专业的)或造价工程师等],上述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并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因故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方能更换,其代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根据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增加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②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根据各阶段施工进度实际需要确认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人应保证按时进场,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成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防盗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④承包人必须加强劳动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应做到专款专用。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发现设计图纸缺陷,应及时报告监理并立即停止缺陷部位的施工,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⑥承包人必须遵守泉州市的有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泉州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⑦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承包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指派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a.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直接责任的施工人员;b.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c.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d.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e.按规定必须持有上岗证而无证上岗者;f.与经双方确认的名册不符者;g.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⑧承包人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本工程要求创建文明工地,承包人必须执行,并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合同终止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承包人提供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及设施,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或必要的图纸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至合同终止,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收回和拆除。承包人提供的以上条件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总合同价中。⑩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⑪包人应将施工用水、用电专项方案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用水、用电管路及用水、用电设施必须符合泉州市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用水、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承包人应配合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移动、电信等有关部门的施工,并提供用水、用电,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H.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I.承包人应保护好水准控制点,施工前必须先进行测量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送交发包人,所产生的测量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执行项目合同,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全面负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常驻是指:每月不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累计时间不能超过总工期的10%,否则每超过一天扣罚人民币500元(特殊情况经业主代表同意的除外)。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工地人员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所变更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其余需要更换的,都不在免除责任范围内。施工期间承包方单方面提出变更中标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承包方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方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否则每超过一天扣罚人民币100元(特殊情况经业主代表同意的除外)。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最低不少于十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最低不少于三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在合同工期内,发包人点名发现不在岗,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方人民币100元/人次,如管理班子成员确需请假的,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保函或银行保函。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本项目担保金支付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后90日止。(履约担保无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总监理工程师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并盖建设单位公章。详细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将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但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免费提供,相应办公、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自行负责。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⑴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推行预拌砼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不合格砼现场报废制度。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进行施工。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⑵省优质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标准规范,评价标准按国家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创建省优质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应突出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省优质工程应当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双方认可的样板材料。⑶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的验收及签认。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派驻代表和监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承包人应指派专人对质量检查、隐蔽验收和工程签认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做到即签、日报、周结、月清。凡不能及时提供签认手续而产生清、决算结帐纠纷的,不得以此为由阻挠或影响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程实施安排及工程建设进度、清退场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⑷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发包人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对周边建筑物、行人、车辆等的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和质检员;(3)为安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给承包人的专项费用,承包人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承包人的此项费用开支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承包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费用。(5)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③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责任。(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若不按发包人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工程师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且可不进行工程验收。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7天内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送交监理人审批后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本工程须严格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泉建建【2011】1号文件)的要求及业主相关要求执行。若业主或质监站、安监站等相关监督部门发现承包人施工未按《管理》的要求执行,或业主单位、质量监督站等相关监督部门,发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相关措施不到位、不配合、不整改等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单,业主单位有权按每份整改通知单500元人民币给予承包人处罚,罚款交至业主指定帐号。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4天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壹式叁份。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相关文件后3天内审定确认。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相关文件后3天内审定确认。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将水准点与座标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双方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报监理审核。如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地表面高程不重新测量,则表示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高程无异议。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贰仟元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应付款中扣抵;若延误工期达一个月,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10%。属于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均计入相应项目的施工工期。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施工,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不得顺延;(2)承包人没有组织和协调好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提供返工的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包责任;因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影响开工,工期不予顺延;(4)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并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5)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停电、停水而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一概不作现场签证,承包人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6)承包人原因的待料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材料的品种、规格造成的待料工期可按实签证顺延,但承包人应提前21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发包人作出决定;(7)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直到符合约定要求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工期不顺延。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风力8级(含8级)以上台风(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12.1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承包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设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本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待资金到位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保修期限和保证金支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篮桥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