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道路拓宽改造招标公告(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交易公告
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5667002
3、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14652万元,建安费约2367万元,建设规模:西起景兴路,北至爱橙街,长约450米,改造道路宽27米,项目包含道路拓宽改造。总用地约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余杭区。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所需的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涉及主体工程、关键性节点禁止分包),设计费用及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和报告费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天。其中: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投标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
(5)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
七、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1-88681922
代理单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71-89099972
招标人名称:杭州余杭
城市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3日
公告.pdf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zip
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56670023、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14652万元,建安费约2367万元,建设规模:西起景兴路,北至爱橙街,长约450米,改造道路宽27米,项目包含道路拓宽改造。总用地约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余杭区。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所需的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涉及主体工程、关键性节点禁止分包),设计费用及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和报告费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投标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5)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六、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七、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八、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681922代理单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电话:0571-89099972招标人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3日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5667002)招标文件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6月1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总则13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64.投标195.开标20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2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7第六章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4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91.第一章招标公告1.1.1.1.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56670023、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14652万元,建安费约2367万元,建设规模:西起景兴路,北至爱橙街,长约450米,改造道路宽27米,项目包含道路拓宽改造。总用地约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余杭区。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所需的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涉及主体工程、关键性节点禁止分包),设计费用及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和报告费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投标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5)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六、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七、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八、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681922代理单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电话:0571-890999721.1.招标人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3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9楼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68192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7号IT公园19幢708室 联系人:刘工电话:0571-890999721.1.4工程名称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1.1.5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1.1.6建设规模西起景兴路,北至爱橙街,长约450米,改造道路宽27米,项目包含道路拓宽改造。总用地约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1.1.7投资估算投资估算14652万元,建安费约2367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单位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所需的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涉及主体工程、关键性节点禁止分包),设计费用及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和报告费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1.3.2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随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于开标前书面扫描件(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hczxyh@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71-89099972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 300页 ,文本连续编码3.1.2资信标;3.1.3商务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56.4687万元。风险控制价45.1750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建安估算2367万元,结合《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收费标准采用分档累进的方式(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的80%进行计算。即计算公式为:【【200万元*3.6%+(500-200)万元*3.34%+(1000-500)万元*3.10%+(2367-1000)万元*2.77%】*80%=56.4687万元。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请计入投标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费。3.在所有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和设计方案专家审查费等费用均请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中标后不予另行支付。4、固定费率合同,合同固定费率《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的** %(为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项目由于项目未启动的,甲方有权取消设计合同。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6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本次投标保证金按余公资[2020]25号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 / 3.7.3(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3.7.3(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 (1)纸质文本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装订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商务标、资信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技术成果部分统一用A3纸装订(其中不宜缩小的图幅应折叠成A3规格)技术标副本(暗标)页码不得多于300页,文本连续编码3.7.4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技术标副本文件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资格审查材料(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 “资信标正本、资信标副本”、“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 资信标”、“ 商务标”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00秒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5.2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副本”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第一阶段开标完毕;(四)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人拆封“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5.4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 80 分资信标分值: 10 分商务标分值: 10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 (http://www.yuhang.gov.cn/ )公示期限:3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个(不超过3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定标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7.4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暂定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转帐、银行保函等。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返还。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3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综合评估法(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有);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若有);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⑥□其他: / 。(2)技术标评审①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②□其他: / 。(3)初步评审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未经投标人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设计服务期限;⑤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⑥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⑨□其他: / 。10.4特别说明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准。三、其他: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0.2.投标人须知2.0.3.1.总则2.0.3.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3.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3.3.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3.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0.3.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0.3.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3.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0.3.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0.3.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0.3.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0.3.11.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3.12.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0.4.2.招标文件2.0.4.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4.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4.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0.5.3.投标文件2.0.5.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三部分文件组成。3.1.1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评分对应表;(3)目录;(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5)投标人企业业绩一览表;(6)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附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7)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拟投入人员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8)保密承诺书;(9)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页码不得多于300页,文本连续编码)(1)方案设计说明(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3)设计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4)后期服务承诺(5)工程投资估算(6)主要方案设计图纸3.1.3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3.1.4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2.0.5.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5.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2.0.5.4.3.4投标担保3.4.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余公资[2020]25号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2.0.5.5.3.5资信审查资料见评标办法。2.0.5.6.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0.5.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0.6.4.投标2.0.6.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6.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0.6.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0.7.5.开标2.0.7.1.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7.2.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7.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0.7.4.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8.6.评标2.0.8.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8.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8.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9.7.合同授予2.0.9.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9.2.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9.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0.9.4.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0.9.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0.9.6.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2.0.1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10.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2.0.10.2.8.2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2.0.11.9.纪律和监督2.0.11.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0.11.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0.11.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0.11.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0.11.5.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为规范本道路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技术评审(三)初步评审(四)资信评审(五)商务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七)评标报告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二)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范围1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6.4-8分2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6.4-8分3对项目总体解读到位、清楚项目规划初衷,现状分析清晰,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背景,对项目有充分全面的理解深度、针对性及准确性、充分了解项目的可用空间、体现现有特色。6.4-8分4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6.4-8分5桥梁设计应与整体风格相统一,满足安全、通行需求。6.4-8分6道路平面、断面、交叉口设计方案的合理性。6.4-8分7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6.4-8分8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0-0.5分9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6.4-8分10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及效果,材料应用和施工技法等符合自然、生态、环保的要求,符合项目定位,突显可持续性做好数字化应用。6.4-8分11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报批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措施及服务方案。3.2-4分12合理化建议:本工程设计的重点、难点及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2.4-3分13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不符合的得0分;(页码不得多于300页,文本连续编码)0-0.5分备注: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以上内容缺项得0分。四、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未经投标人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的;(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四)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设计服务期限;(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六)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七)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五、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建安费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的设计业绩(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最多只记取一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1、设计合同;2、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不实行备案的,还须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中标公示截图(带可查询网址);3、初步设计批复;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应体现工程建安费、业绩类型等评分要素,如无法体现的,可进一步提供原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注1:如不同证明材料中对同一评审要素存在不一致的,须满足评审要求,否则不得分。注2:上述设计业绩不包含工程总承包(EPC)业绩。3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建安费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的设计业绩(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1、设计合同;2、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不实行备案的,还须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中标公示截图(带可查询网址);3、初步设计批复;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应体现工程建安费、业绩类型、项目负责人等评分要素,如无法体现的,可进一步提供原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注1:如不同证明材料中对同一评审要素存在不一致的,须满足评审要求,否则不得分。注2:上述设计业绩不包含工程总承包(EPC)业绩。2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设计信用分未启动,本项分数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得2分)2团队配备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1、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为准);2、至少在本单位缴纳6个月(2025年1月-2025年6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1拟派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满足《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的,得满分2分(每少一人,扣0.4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1、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为准);2、至少在本单位缴纳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注:拟派项目组人员如有多重专业的只能算其中一种,具体何种专业,请投标人在“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注明;各专业负责人不得重复。2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序号专业人数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市政专业负责人1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桥梁专业负责人1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1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7结构专业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8造价专业负责人1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1:以上人员均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复制件,其余人员要提供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复制件,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2: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可认定为投标人单位人员。3: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或造价师专业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注册人员信息的网页截图,否则相应人员在评分时不予计分。4: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加。若投标时不满足本表人员要求的不属于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的情形,但在中标后项目实施时实际到位的人员应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理。若中标后项目业主及当地相关部门对人员另有规定要求的,应从其规定。5:以上人员除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重复。所有人员均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中标后发包人认为设计人专业人员能力不足的,设计人应配合增加相应的专业设计人员。六、商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高于评标基准价: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5*100;低于评标基准价:1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3*100;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按投标人签到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4.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工程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4.0.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5.工程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元。具体以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6.工程进度安排:。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详见附件12.工程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和竣工验收配合阶段、工程审计配合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4.0.1.2.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4.0.1.3.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费率合同;2.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合同固定费率为按《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的%(为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4.0.1.4.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4.0.1.5.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0.1.6.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余杭区签订。4.0.1.7.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0.1.8.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0.1.9.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2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0.1.10.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省、杭州市相关技术标准。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投标函及其附录;(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发包人要求);(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函及其附录除外);(9)技术标准;(10)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11)其他合同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0.1.11.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4.0.1.12.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功能性最优,从设计源头上控制项目成本;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设计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需按发包人要求派专人陪同配合;7、项目负责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出席项目设计评审会等重大会议。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擅自跟换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人须承担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承担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承担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关键节点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相关专业技术可行性论证、专项论证报告。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4.0.1.13.4.工程设计要求4.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4.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4.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4.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4.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4.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4.0.1.14.5.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5.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根据发包人要求。5.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5天。5.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5.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2)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10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5.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5.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6.工程设计文件交付4.0.1.14.1.6.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6.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见附件3。4.0.1.15.7.工程设计文件审查7.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20天。7.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20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7.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发包人要求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8.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8.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按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8.3根据发包人现场实际需求,发包人可要求设计人派赴驻地现场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4.0.1.16.9.合同价款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格形式:费率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1、人民币(大写)(合同固定费率为2018(24)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的%(为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4.0.1.17.10.知识产权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0.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所有。10.3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4.0.1.18.11.违约责任11.1发包人违约责任11.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本合同终止,发包人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接甲方通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经确认可按结算节点(技术审查意见书后、初步设计批复后、施工图图审备案后)计算相应设计费用,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参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来计算实际费用。未达到结算节点的,不予支付设计费用。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初步设计40%,施工图设计60%。11.2设计人违约责任11.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暂估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11.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发包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人原因每逾期一天,设计人应承担金额20000元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及时予以补足。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于暂估合同总价的30%。11.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失。11.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暂估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11.2.5设计人逾期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向发包人出具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因设计人原因每逾期一天,设计人应承担金额2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设计人逾期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高于暂估合同总价的10%。12.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3.合同解除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3.2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3.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项目由于项目未启动的,甲方有权取消设计合同。14.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式解决:(1)向余杭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中标通知书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本工程设计范围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所需的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涉及主体工程、关键性节点禁止分包),设计费用及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和报告费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2、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和竣工验收配合阶段、工程审计配合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可行性研究阶段(1)根据发包人提出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负责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2.方案设计阶段(1)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2)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3)完成方案设计的合规性咨询工作及报批所需的相关文本制作。(4)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3.初步设计阶段(1)根据发包人提出的本项目设计阶段性模式要求,负责完成阶段性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4.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5)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5.施工配合阶段和竣工验收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6)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6.工程审计配合阶段(1)负责协助发包人处理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意见,配合处理工程结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2)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规划意见书1根据需要2红线图1根据需要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可行性研究报告15及以上天提供各阶段电 子文件,报批 阶段一些阶段 性图纸不算在 总份数内。 2方案设计文本15及以上天3初步设计文本15及以上天4施工图设计文件15及以上天5其它根据需要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格形式:1、本合同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合同固定费率为《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的%(为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2、最终设计费以本项目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上的设计收费计费额仅计入由设计人设计的部分,结合上述固定费率(调整系数均按1.0考虑)计算实际总设计费用作为实际合同价。实际总设计费用计算公式为:以上述计费额和《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中附表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计算后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合同固定费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本,当概算编制错误或经核查概算费用与施工图预算费用偏差超过±20%时,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以按经财政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总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3、如相应阶段的设计工作完成后发包人认为仍需调整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均不予增加。同廊设计交叉配合,相关设计配合费用不另行计费。4、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本合同终止,发包人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经确认可按结算节点(技术审查意见书后、初步设计批复后、施工图图审备案后)计算相应设计费用,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初步设计40%,施工图设计60%。5、因中标单位原因,引起设计方案重大调整、项目总投资调整或工程较大、重大变更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1万元—10万元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二、设计费支付方式1、设计费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合同固定费率为《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的**%,以余杭区发改局审核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价基数(扣除不属于中标单位设计范围内容的概算建安费)进行结算,费率结合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得到中标费率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30%初步设计获批复后30日内第二次付费20%后续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备案后30日内第三次付费30%竣工验收后30日内第四次付费20%工程结算完成并经确认后30日内注:如发包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进行建设的(具体以发包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施工图设计,但设计人须配合后续施工图过程中的设计工作,不实施部分设计工作的相应阶段设计费用不予支付,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支付方式为:初步设计获批复后3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该阶段设计费总额的80%;后续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该阶段设计费总额的9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附件7中标通知书廉政承诺书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5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思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工程地址:余杭区3、建设规模:投资估算14652万元,建安费约2367万元,建设规模:西起景兴路,北至爱橙街,长约450米,改造道路宽27米,项目包含道路拓宽改造。总用地约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余杭区。4、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所需的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涉及主体工程、关键性节点禁止分包),设计费用及产生的所有专家评审费和报告费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2、建设投资及控制要求1、投资估算:投资估算14652万元,建安费约2367万元。2、工程造价概算应依据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资料,如项目批文、初步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投标人应保证概算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概算、预算一般不允许超过该项目方案投资估算。如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错误的原因导致将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超估算的,建设单位有权依法对设计单位追究责任。3、要求设计单位作准确的工程概算。如因设计人概算不准确,导致工程概算超过估算或施工图预算超过概算,招标人(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做出相应的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工程要求1、设计深度:采用方案设计招标,一旦中标,需提供招标范围内涵盖内容;2、设计原则:(1)满足本地区按规划实施完成后的交通需求,按照区域路网规划确定的道路走向、等级性质、红线宽度及相关要求进行设计。(2)合理采用成熟运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定建设规模。在满足设计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地下设施,考虑经济性。(3)妥善处理好管线与地上、地下设施的关系,负责管线综合汇总工作。(4)根据交通工程的要求,处理好人、车、道路、环境之间的关系。(5)节约用地,适当考虑性价比,注重环保。(6)注重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的协调处理。(7)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标准;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及其他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应通过甲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4、设计内容,成果及深度要求1、设计内容、成果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成果包含说明书和图纸。1)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和总体构思;(3)工程方案内容;2)图纸(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2)道路横断面;(3)重要节点图;(4)排水工程图;(6)总体设计图等;施工图成果主要为深化图纸。2、深度要求(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标准;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及其他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应通过甲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23)落实各项环保、防灾及水保工作技术措施(如需)。五、设计进度要求1.方案(含调整)及初步设计1.1方案设计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内完成(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2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内完成。1.3初步设计在获有关部门批准前,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均不属于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2.施工图设计2.1施工图设计进编制时间为25日历天内完成。2.2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图前,设计单位自行负责与职能部门沟通核对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设计周期内,费用自行承担并在报价中考虑。2.3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根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提供修改完善并符合审批要求的施工图资料。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工期(指各阶段的设计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元(具体见合同文件)。六、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1、设计费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收费标准,以余杭区发改局审核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价基数(扣除不属于中标单位设计范围内容的概算建安费)结算,费率结合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得到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费用一次性包干(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以设计任务书为准),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最终设计费以本项目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本,当概算编制错误或经核查建安概算费用与施工图预算费用偏差超过±20%时,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以按经财政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总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2、如相应阶段的设计工作完成后发包人认为仍需调整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均不予增加。3、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本,当概算编制错误或经核查建安概算费用与施工图预算费用偏差超过±20%时,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以按经财政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总额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第6章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789101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二、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三、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1、评分对应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3、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页码)4、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页码)5、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页码)6、保密承诺书(页码)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1、评分对应表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页码详见第几页……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投标方式独立主营业务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岩土工程专业类资质等级测量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资产净值(万元)行政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技术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 2.邮编: 3.电话:4.传真: 5.E-mail: 6.联系人: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 2.户名: 3帐号:注: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程设计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如有)、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3、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概况合同签订时间注:1、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体现不出类似业绩的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4、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 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 时间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职 称执业注册(若无执业注册证书,填无)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本人主要设计成果1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项目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5、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6、保密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我方(投标人),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1.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3.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建设单位):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初步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为:。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投标人:(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兹证明(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所:)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本证明有效期至年月日止)证明单位:(盖章)证明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全称):兹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就(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签署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所示。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道路拓宽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