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门店转型升级改造招标公告(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2025)



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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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403220000400002)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一、招标条件本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361㎡,涉及一、二、三楼及外立面的装饰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3.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到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1708:30到2025-06-2317:30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于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前往连云港市东海县锦程佳园15-2-103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709:0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7-0709:00开标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开标2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七、其他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编号:XZP2024032200004000021.招标条件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的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采购预算:2772062.58元,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范围:东海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3.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到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8:3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于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前往连云港市东海县锦程佳园15-2-103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扫描件)7、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请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4.4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响应文件提交5.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5.2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开标2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6.开启6.1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6.2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开标2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8.1本项目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8.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11.联系方式采购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61号联系方式:18262759599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锦程佳园15-2-103联系人:蒋工电话:13151371116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61号联系人:李主任话:18262759599子邮件:531888520@qq.com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5-2-103联系人:蒋工话:13151371116子邮件:23183465@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门店转型升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