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5-03550
预算金额:2492054.9100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区兴柱
项目负责人:区兴柱
项目概况
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5(NH)WS0077
项目名称: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2,054.9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492,054.9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92,054.9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金额为:2,242,849.42元,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2楼自然资源所2室
联系方式:0757-8685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4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8686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兴柱
电话:0757-86862633
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相关附件:
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磋商文件(2025061301).zip
工程量清单.zip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委托代理协议.pdf
【施工图纸】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rar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5-03550采购项目编号:JF2025(NH)WS0077项目名称: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5-03550采购项目编号:JF2025(NH)WS007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492,054.91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2,492,054.91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1(项)详见第二章2,492,054.91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第2页-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第3页-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content/post_4824621.html)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2楼自然资源所2室联系方式:0757-868557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4号之一联系方式:0757-86862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区兴柱电话:0757-8686263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工程建设地点为:南海区西樵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结合西岸茶山防火通道建设需要,完成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主要工程措施为:削坡减载、坡脚挡土墙、坡面格构锚杆支护、截排水系统、三维植草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报价填报注意事项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金额为:2,242,849.42元,超出此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一、规费和税金1增值税销项税额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9%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值序号单位工程名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备注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188,288.22含安全责任险1658.16元合计188,288.2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责任险)为不可竞争费,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上述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为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采购文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响应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4、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用户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6、响应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工期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工程量清单:因投标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响应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清单,并附在响应文件中。三、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见磋商公告附件)四、图纸(具体内容见磋商公告附件)五、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1-第5页-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且进场施工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每月月底前支付至当月经监理人与采购人共同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折算成工程款的100%;(若折算成工程款金额少于合同价30%的采购人不予以支付;工程款高于合同价80%的,采购人只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第3期为(结算款):支付比例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财政性资金项目需审核)的97%。第4期为(工程保修金):支付比例3%,余下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终止后2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费用,由采购人直接在剩下的3%结算总价金额中扣减,并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扣减剩余额的单据,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继续赔偿。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履约担保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2)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把履约担保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按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形式,以采购人需要为准。(3)担保期限: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于采购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综合单价包干。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工程量清单: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6、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由于工程方案的优化所造成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或要求索赔。如果工程方案优化后,有部分工程超越了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范围,则该部分工程采购人有权另行发包。7、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现场签证的调整方法按工程变更处理。变更估价程序:必须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最新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工程签证等相关事项的确认,必须完成采购人内部一切审批同意手续而不受通用条款相关规定的时限限制。其他商务需求-第7页-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磋商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42,849.42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8,288.22元。注:本项目的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报价填报注意事项。2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供应商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关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格式自拟)。4.需提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3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员等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持证上岗,且为承包人的在职员工,所拟派人员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求和相关管理规定。管理人员不得兼任。4图纸变更供应商应对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充分了解,响应施工图纸的所有施工内容及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除采购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要求采购人变更施工图纸。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8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项1.002,492,054.912,492,054.91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参数性质12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的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非采购人要求的,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作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处理。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4.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7.成交供应商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所需费用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8.项目完工后,成交供应商需对施工地面进行清洁。9.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单位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抢救,成交供应商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采购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成交供应商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成交供应商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项目工程。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11.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做好现场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开工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做到安全、质量第一,遵纪守法,防范未然,各分项工程应经现场监理单位、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现场验收合格签证后才能隐蔽,按有关程序要求进行该项工程施工,所需检测试验项目按市、区相关要求送佛山市质检站进行检测、试验,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达到现场或成交供应商未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采取有效安全警示措施等成交供应商单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资料为准。3工程量清单: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图纸:1.有关承包范围及质量要求的图纸及相关资料由采购人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具体的图纸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采购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图纸及资料均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1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2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1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有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工程类”制订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基准为中标价。(详见《采购代理协议》)中标金额费率100万元以下1%*80%100~500万元0.7%*80%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其他,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采购),请在投标(响应)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4、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此描述有不一致的,以此描述为准。5、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可延长不多于10日。6、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采〔2020〕6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交易信息”网页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视为作出以下承诺:(1)承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中以下信息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以下响应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2)承诺保证上述应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8、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纸质成交通知书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云平台版本的成交通知书不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如本磋商文件与此描述有不一致的,以此描述为准。9、除特别注明的情况外,评审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10、云平台系统生成的PDF版磋商文件与WORD版磋商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磋商文件为准。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第15页-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16页-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17页-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第18页-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9页-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第20页-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content/post_4824621.html)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content/post_4824621.html)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第21页-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区兴柱电话:0757-86862633传真:0757-86862633邮箱:dequan2021@126.com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4号之一邮编:5282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电话:0757-86282779、86282776邮编:5282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第22页-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3页-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24页-(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第25页-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10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第27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要求响应本项目报价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其他商务要求“报价要求”。2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签字或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4带★条款的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5符合磋商文件没有出现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况。6法规其他要求没有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第28页-技术部分施工方案(10.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认识进行评审:1.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工作全面;施工组织方案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施工组织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得10分;2.施工组织方案较合理,工作较全面;施工组织方案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需求;施工组织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得7分;3.施工组织方案合理性一般,工作全面性一般,施工组织方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施工组织方案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得4分;4.施工组织方案合理性不合理,工作全面性差,施工组织方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不满足项目需求;施工组织方案不符合相关规范,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施工工期保证措施(10.0分)根据供应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审:1.提供详细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且进度控制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对施工进度计划有完善、可行的保障措施和管控方案,得10分;2.提供较详细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且进度控制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对施工进度计划有完善、可行的保障措施和管控方案较好的,得7分;3.提供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且进度控制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可行的节点目标,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完善、保障措施和管控方案一般,得4分;4.提供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不够全面,对进度施工计划的完善、保障措施和管控方案差的,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0分)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方面的措施进行评审:1.施工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合理,对主要工序、施工工艺、材料验收等的质量控制方法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2.施工质量控制方案较好,对主要工序、施工工艺、材料验收等的质量控制方法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得7分;3.施工质量控制方案一般,对主要工序、施工工艺、材料验收等的质量控制方法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得4分;4.质量保证措施较差的,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10.0分)针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论述进行评审:1.管理措施规范,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护方法明确,具体可行、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强,得10分;2.管理措施规范,规章制度比较完善,安全保护方法较明确,具体可行、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3.管理措施规范性一般,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保护方法一般,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4.管理措施规范性较差,有规章制度,安全保护方法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服务响应计划(10.0分)对服务响应计划措施(如人员、设备配备情况、服务响应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善,合理性、可行性强,得10分;2.方案较完善,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7分;3.方案一般,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不完善,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第29页-商务部分企业管理体系认证(6.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认证得2分,最高得6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上查证到显示“有效”状态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10.0分)供应商近三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地质灾害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10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获奖情况(10.0分)供应商近三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颁发时间或获奖正式文件发布为准)内,承接的地质灾害治理类工程获得过市级工程项目获奖的,得5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项目获奖的,得10分。注:1.本项最高得10分,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级、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项目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30页-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4.0分)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除外):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安全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安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3.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的,得1分;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5.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14分;①供应商拟派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包括身份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职称证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②上述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一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③各相关专业以职称证载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以学历证或该职称证书主管部门盖章的登记备案材料注明的专业类别为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1页--第32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参考文本(工程类)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发包人:采购人名称承包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3页-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交易编号: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的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2.工程地点:南海区西樵镇。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建设规模:结合西岸茶山防火通道建设需要,完成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主要工程措施为:削坡减载、坡脚挡土墙、坡面格构锚杆支护、截排水系统、三维植草绿化等。5.承包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文件及附件;(9)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第34页-(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工程施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单位或由法定专业质检部门按照国家和广东省以及佛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设备及施工材料在现场的安全保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原场地及设备的保护工作,并在验收交付使用前对已破坏的场地进行恢复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海区西樵镇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鉴证单位执壹份。(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鉴证单位: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鉴证意见:经鉴证,合同条款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第35页-鉴证日期:2025年月日-第36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37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具体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具体详见设计合同;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工程地点所在省、市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调整。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招标文件、本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载明的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国家及地方标准的计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承诺资料);(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等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第38页-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指定的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前已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临时用地总平面图范围内的属于场内交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第39页-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具体详见本合同10.4项。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中涉及变更工程、调整合同价格、变更工期、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问题须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表无权单独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发包人只提供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中明示的工程红线范围以内的用地,若需要其他临时施工用地,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施工用地交接后,其管理工作即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其中地上、地下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遭损坏、盗窃需赔偿。场地平整以及清理场地障碍物等均由承包人根据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期间的水费、电费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用水的给水点及施工用电的用电点均由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接入点,并由承包人办理水源或电源的报装,报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在本工程合同价中。(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天。(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报建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资料。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费用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提出具体方案,由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人施工措施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发包人有权取消本工程内的任何单项工程并不作任何补偿。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工程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并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时按实结算。(11)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工作,工程质监登记、合同签证、施工许可证、购买印花税等一切开工前的审批、申领手续。3.承包人-第40页-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部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含施工原始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图应详尽,并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前15天内将整个工程的竣工文件提交发包人审查同意,并复制一式四份后,方能进行交工验收。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应向发包人提交两份。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须负责施工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并须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约定不予支付相应工程款。承包人负责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备案、归档,提供能够全面、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纸四套(含电子文件一份),及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并付,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发包人指定的形式,并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承包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真实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签收后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须提交完整的资料协助办理完工(竣工)验收手续、完工(竣工)档案的整理、编制及移交,费用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项手续所需的时间,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此延迟工期。承包人应提前到相关部门咨询本工程各单项专业验收所需的资料、证照及手续,并承诺完成本工程各项验收手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临时设施方案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批。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必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作,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如发现承包人存在偷工减料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可要求承包人整改。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返工处理的,发包人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的安全监督机构报告。若承包人整改后还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终止合同,并有权指派第三方进场完善,所需的费用在结算工程款中扣减。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保证施工期间在场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不造成工伤死亡事故,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费用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规定。4道路的封闭的交通维护以及交通告示牌等的交通疏导方案由承包人负责并经交警主管部门审批(发包人只负责协作);所发生的标志牌、疏导交通设施费等费用不另增加。5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认真履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管理实施规范》及《南海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细则办法,最大限度的限制由工程施工作业引起的扬尘、渣土排放及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城市管理季度考评(包括暗检明检)中扣分的,则每扣1分,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000元。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成本,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6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7施工期间,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噪音和保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拆除并运走废料、垃圾和不再使用的临-第41页-时设施,合理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防止油料及废料污染环境,及污染水源,损坏农田水利等基本设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工程周围环境恢复原貌,除非另有协议,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移去、拆毁、消除和处理全部临时工程,把所有修筑临时工程时占用的区域清理好,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佛山市相关管理办法,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全部临时工程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各有关永久工程的工程细目中。8在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有权根据进度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人力、机械、材料等资源,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由于承包人按期完工对发包人具有重大影响,承包人出现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的,经发包人2次督促后仍未符合进度计划的,发包人可指派第三方进场协同施工,所需的费用在结算工程款中扣减,同时,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全额赔偿。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晚上还须加警示灯。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达到现场或承包人未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采取有效安全警示措施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11本工程的承包人如须实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按佛山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2006)70号)执行,承包人必须在市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择队伍投标分包,需送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场施工。12承包人必须按南海区的相关规定缴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及工人工资保证金;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办理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接受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在安全生产和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保证金作为处理安全事故或拖欠工人工资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如因拖欠工资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追究其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每月发放工人工资后向发包人递交发放工人工资的明细表以及在项目管理部公示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资料,否则不给予划拨工程款。1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对于本合同而言,经承包人任命的并且按照本款已经取得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唯一的合法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项目经理应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的约束。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请示、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送交发包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必须保证法定工作日内在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对承包人处罚5000元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第一次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此后再犯-第42页-者承包人须按每次每人5000元的标准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承包人支付并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代扣。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对承包人处罚5000元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对承包人处罚5000元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前。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人处罚5000元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在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承包人在施工进场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累计更换次数各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2天以内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若离开2天以上的应事先申报发包人获发包人同意,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人处罚5000元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期间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的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关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无故离开现场的,第一次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此后再犯者承包人须按每次每人5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承包人支付并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代扣。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工程不允许专业分包,只允许劳务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额:合同价的5%(以元为单位取整)。担保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于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可向发包人申请办理退还(不计息)。递交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承包人必须把履约担保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按承包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形式,以发包人需要为准。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第43页-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具体详见监理合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质量标准,即为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不再支付工程费用。(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或地**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⑤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国家、部门的规范标准、地方性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执行。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同时必须协同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工作。(2)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和雇佣职工安全事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4)做好安全措施,定期组织工人进行集体培训,内容除技术技能、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外,还要特别强调作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工程所在地的治安管理规定执行,协同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安保工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应与当地***门协商。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承包人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因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标志、标牌等,否则由发包人指定制作,发生的费用在其工程款中扣除。6.1.6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不单独支付。为了加强对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款专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小事故发生,保持施工场地整洁美观,制定如下要求:-第44页-(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施工进度款支付给施工单位。(2)为确保文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落实,发包人对工地实行不定期检查或与区、镇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巡查,对检查不合格、对存在问题无落实整改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根据检查报告在当期进度款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直接扣除1000元/次费用。无需施工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并在结算时扣除该违约金。6.1.7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每项工序施工必须有持证的工作人员。如有出现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1.8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在收到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后7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及其申报表,逾期的罚款500元/天。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对于在竣工时间内完工过于迟缓或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可提出建议采用的改进措施,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提出改进措施,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承包人如未能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实施,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承包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就整改通知书内容完成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承包人如未能按审核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实施,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承包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达到进度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承包人如在本工程施工中施工质量未能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承包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完成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天内报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3天内开工,然后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地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7.5工期延误-第45页-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5天内经发包人的签证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额为每延迟一天2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10%。如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超出上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要求,采购前应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及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未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不予计量。(2)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招标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对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采购材料前提供不少于3;份的材料样板供发包人选择,经发包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采购;材料样板由发包人保存,如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样板不符,发包人有权拒绝该项材料进场使用。(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发包人认为重要的需报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和进场。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第46页-10.4变更估价10.4.1.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10.4.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清单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综合清单单价报价。结算时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或竣工图纸进行结算。10.4.3.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下情况均作为结算的依据:(1)后继法律法规变化;(2)项目特征描述不符;(3)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4)工程变更;(5)工程量偏差;(6)索赔;(7)现场签证事件;(8)计日工;(9)不可抗力;(10)承包人延期罚款;(1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调整事件。10.4.4.如本工程发生10.4.3款时,工程增减部分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10.4.4.1如承包人的最终报价低于首轮报价的,则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以下简称“中标综合单价”)=首轮报价单价×优惠系数,优惠系数=(最后报价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首轮报价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10.4.4.2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10.4.4.2.1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在10%内(含10%)的,按承包人优惠后的中标综合单价结算;10.4.4.2.2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10%外的,其增加超过10%以外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10.4.4.2.2.1如果承包人优惠后的中标综合单价比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后的价格低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优惠后的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10.4.4.2.2.2如果承包人优惠后的中标综合单价比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后的价格高的,则按招标预算备案的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10.4.4.2.3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减少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单价按承包人优惠后的中标综合单价结算;10.4.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最终以财政办公室审核为准;10.4.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财政办公室审核为准;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计费程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相关的费率参考招标备案预算相关费率计算),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最终的结算价。[注:结算系数=(合同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采购预算总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4.5.工程结算时,若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计费费率低的,按承包人投标-第47页-报价时的计费费率结算不得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10.4.6.如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大导致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时,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签证确认,按签证金额或工程量进行增减计算(增减工程计算原则按10.4.4款要求)。不是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大而导致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或在投标报价时未对措施项目进行报价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措施项目费用报价中,工程不予签证。10.4.7.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相关费用若因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计费费率有变化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10.4.8.工程量清单中有关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的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因运输方式及运距的调整而变更。10.4.9.本工程清单范围的工程材料在工程施工期内不调整材料价格差,承包人需要根据市场情况组织好备料,防范建筑材料涨价的风险。10.4.10.任何因赶工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中,结算时不另外增加费用。10.4.11.其他未尽事项除以上约定外,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对应的广东省专业工程的计价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办公室审核为准。10.4.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结算由财政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由于发包人或政府指令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因地质条件、管线迁移、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承包人的施工机具、人员等的二次进出场等费用(政策允许调整的除外)。承包人在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要求修改方案而发生的措施费用。施工期间内按照佛山市城区文明施工管理等要求增加的措施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且进场施工后10天内。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第48页-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进度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进度款:每月月底前支付至当月经监理人与发包人共同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折算成工程款的100%;(若折算成工程款金额少于合同价30%的发包人不予以支付;工程款高于合同价80%的,发包人只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2)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财政性资金项目需审核)的97%;(3)保修金:余下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终止后2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费用,由发包人直接在剩下的3%结算总价金额中扣减,并向承包人出具扣减剩余额的单据,不足部分由承包人继续赔偿。其它说明:1.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2.承包人如为非佛山市内企业的,承包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所在地税款缴纳凭证及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3.本工程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手续须按照财政办公室划拨后办理,承包人须综合考虑支付所需的时间和审批流程,期间不计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进度向监理人及发包人递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审核的预算书后14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后28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第49页-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佛山市南海区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和要求。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合同条款7.5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10天内,除经发包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递交结算书给发包人。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终审后30天内支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审定结算价的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遗漏问题并办理质保期到期确认书后结清余款。-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5-03550采购项目编号:JF2025(NH)WS0077项目名称: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修复护坡工程)(二次)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西樵管理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西樵镇西岸茶山中、东线防火道路标的提供的时间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且进场施工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每月月底前支付至当月经监理人与采购人共同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折算成工程款的 100%;(若折算成工程款金额少于合同价30%的采购人不予以支付;工程款高于合同价80%的,采购人只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第3期为(结算款):支付比例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财政性资金项目需审核)的97%。第4期为(工程保修金):支付比例3%,余下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2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费用,由采购人直接在剩下的3%结算总价金额中扣减,并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扣减剩余额的单据,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继续赔偿。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履约担保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 (2)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把履约担保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按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形式,以采购人需要为准。 (3)担保期限: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于采购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工程量清单: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6、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由于工程方案的优化所造成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或要求索赔。如果工程方案优化后,有部分工程超越了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范围,则该部分工程采购人有权另行发包。 7、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现场签证的调整方法按工程变更处理。变更估价程序:必须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最新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工程签证等相关事项的确认,必须完成采购人内部一切审批同意手续而不受通用条款相关规定的时限限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火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