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招标公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5)
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采购项目(四次)磋商公告
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项目编号:ZRNT20250044)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NT20250044
项目名称: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总计25万元
最高限价:
①技术复核部分:15万元,总价包干;
②报告表技术评估部分:1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4000元/本,全年预估25本,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①对全市环评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复核,对全市规划环评开展技术复核,为管理部门对环评单位、评估单位考核,企业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②对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质量做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备独立完成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6.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含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编制的单位和2024年-2025年期间从事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
地点: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无。
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江景苑G座南楼
联系人:徐女士0513-59002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
联系方式:王 工 051355887688 13906272111
四次文件-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doc
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磋商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ZRNT2025004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项目编号:ZRNT20250044)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RNT20250044项目名称: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四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咨询服务)预算金额:总计25万元最高限价:①技术复核部分:15万元,总价包干;②报告表技术评估部分:1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4000元/本,全年预估25本,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投标报价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①对全市环评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复核,对全市规划环评开展技术复核,为管理部门对环评单位、评估单位考核,企业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②对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质量做评估。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扫描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具备独立完成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6.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含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编制的单位和2024年-2025年期间从事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地点: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方式:自行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参加磋商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无。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江景苑G座南楼联系人:徐女士0513-590027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联系方式:王工0513558876881390627211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1.1.4.2本项目代理费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单列)。代理费等费用定标后由中标候选人支付给代理机构。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中标结果变更或取消中标资格等,代理费不予退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响应文件四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纸质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价格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文件中。1.2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除外);并将每一部分内容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1.3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副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4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密封完好以不泄露投标文件内容为主要判断依据。1.5本项目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打印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需分别逐页连续扫描为三个独立的PDF文件),可以采取U盘、电子光盘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提交,需单独密封提交。1.6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即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友情提醒: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路况、停车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活动。1.2磋商活动的文件密封性检查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1.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磋商文件密封性检查、磋商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指引进行。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磋商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或者从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专家资源库中随机抽取。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并记录存档。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4.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5.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提交响应文件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密封的。6.1.13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采购;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报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评审开启后,供应商不得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或异议。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其中:对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密封检查、身份核对、澄清等和程序性事项,供应商如有异议的,必须当时提出。否则,均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事后不得再就前述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质疑投诉。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提起质疑采取书面形式,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负。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一、项目背景为提升全市环评文件编制和技术评估质量,规范审批流程,全面提升全市环评工作质效,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025年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二、项目需求1.工作要求1.1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全市环评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复核,为管理部门对环评单位、评估单位考核,企业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1.2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2.工作内容2.12025年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文件抽查复核2.1.1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2.1.1.1根据环评技术导则规范要求,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规划及规划环评等。(2)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是否正确,重大环境问题、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风险因素识别是否全面。(3)工程分析是否体现行业特征,选址选线是否合理。(4)源强分析和污染物核算是否准确,所用技术方法是否正确,影响预测是否科学。(5)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6)评价结论是否正确。(7)主持编制机构和主持编制人员是否满足相关管理要求。2.1.1.2委托评估机构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应在符合以下条件:(1)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办公条件以及档案资料管理设施、场所;(2)非环境影响评价(含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编制单位;2024年-2025年期间未从事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3)评估机构应具有独立开展技术评估的能力,配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或核与辐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从业经验的专职评估人员(原则上至少一名人员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全程参与项目评估工作;(4)具有规范的技术评估工作流程和健全的技术评估质量全过程控制制度,形成评估意见编制、审核、审定三级及以上质量控制体系;(5)具有健全的技术评估档案管理体系。2.1.2环评文件评估质量复核技术评估是否符合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技术评估是否有重大疏漏,技术评估结论是合理。2.1.3环评审批规范性审批权限是否有误,环评审批意见是否有重大疏漏2.1.4研究成果提交要求每季度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复核,形成《南通市2025年第*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报告》;提交成果数量和规格:《南通市2025年第*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报告》电子稿和文本各2套。2.1.5服务期为一年。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20本报告,共计4次,共80本。2.1.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专业人员及设备、规范的评估规程、专业齐全的专家团队及相关业绩,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廉政机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按照招标方项目管理规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并配合招标方开展环评机构质量考核。2.22025年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2.2.1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廉洁公平、客观公正、服务高效”原则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对评估意见负责。2.2.2委托评估机构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应在符合以下条件:(1)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办公条件以及档案资料管理设施、场所;(2)非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3)评估机构应具有独立开展技术评估的能力,配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或核与辐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从业经验的专职评估人员(原则上至少一名人员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全程参与项目评估工作;(4)具有规范的技术评估工作流程和健全的技术评估质量全过程控制制度,形成评估意见编制、审核、审定三级及以上质量控制体系;(5)具有健全的技术评估档案管理体系。2.2.3委托评估机构及其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2)技术评估工作所需费用由委托评估的环评审批部门按合同支付,不得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收取或转嫁任何费用;(3)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廉政管理规定;不得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承诺技术评估结果;(4)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开展技术评估工作,遵守本规定中技术评估总体程序、技术评估工作流程等要求;(5)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得反复多次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额外的修改意见;(6)按要求做好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业务指导,不得出现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2.2.4技术评估总体程序对需要开展技术评估的环评文件,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环评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评估机构开展技术评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按技术评估工作流程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意见,组织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评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含环评文件修改时间)应在接受委托后15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意见。环评文件内容相对复杂的,评估机构可以向环评审批部门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技术评估期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日。如遇需补充监测、补充论证、其他前置手续补办等特殊情形,环评审批部门需告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并督促尽快完成。2.2.5技术评估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评审、环评文件修改、出具评估意见、资料存档等。(1)项目初审。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明确一名项目经办人、一名协办人,初步审核环评文件,分析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技术评估重点。对环评文件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所列问题的,可直接向委托机构出具退回环评文件的建议。如需召开技术评估会议的,评估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会议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环评文件进行评审。(2)现场踏勘。采取实地踏勘、视频记录、遥感影像等方式,了解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所在区域和影响区域的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抽查核实重要敏感目标相关信息,查看改扩建项目现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同步记录现场踏勘情况。(3)组织专家评审。受环评审批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应按照《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抽取专家。函审专家不得少于2名;如项目较为复杂,需召开技术评估会议的,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般应不少于3名。评估机构应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会同评审专家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分别填写环评文件日常评分表,并对提出的意见负责。技术评估会议上,应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4)环评文件修改。评估机构应综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在技术评估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环评审批部门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一次性反馈环评文件的具体修改意见并明确修改时限。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收到环评文件的修改要求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完成的环评文件。逾期未收到或收到的环评文件未修改到位,评估机构应向环评审批部门提交情况报告,由环评审批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要求处理。(5)出具评估意见。评估机构收到修改完成的环评文件后,应在技术评估时限内向环评审批部门出具评估意见。技术评估意见应包括评估工作过程、项目概况、环境概况(包括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现状等)、主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预测结论、评估结论、审批时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评估意见应客观反映技术评估结果,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环境可行性。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评估意见中应如实描述问题情形、提出处理建议。(6)资料存档。评估机构应及时对已完成评估的环评文件及资料进行归档,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评估委托函、技术评估会议通知、专家抽取记录、踏勘记录及影像资料、技术评估会议签到表(如有)、专家个人意见及专家组意见、环评文件送审稿、修改意见、质量审核意见、技术评估意见、环评文件报批稿等。2.2.6提交成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估意见》电子稿和纸质版各1套。2.2.7服务期为一年。全年约25本报告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2025年12底前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尾款。四、合同文本技术咨询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住所地:/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签订日期:/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5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项目,并支付报酬。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乙方为成交供应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条乙方进行技术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的方式及要求:(一)抽查复核1、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受甲方委托,对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复核,对全市规划环评开展技术复核,为管理部门对环评单位、评估单位考核,企业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2、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3、每季度乙方完成技术复核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南通市2025年第*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报告》及会议其他材料。(二)技术评估1、受甲方委托,按照《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对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预审,具备条件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对评估意见负责。评估期间的专家费、差旅费以及专家和乙方人员的会务费等费用原则上由乙方按相关标准支付。2、经甲方委托后,乙方原则上在环评文件接受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邀请专家函审;如需召开技术评审会则需在环评文件接受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会议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含环评文件修改时间)应在接受委托后30日(15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意见。环评文件内容相对复杂的,建设单位可以向环评审批部门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技术评估期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日。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3、根据《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抽取专家,加强对专家的廉政管理与全流程监督。4、根据《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规定(试行)》,评估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1)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办公条件以及档案资料管理设施、场所;(2)非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3)评估机构应具有独立开展技术评估的能力,配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或核与辐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从业经验的专职评估人员(原则上至少一名人员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全程参与项目评估工作;(4)具有规范的技术评估工作流程和健全的技术评估质量全过程控制制度,形成评估意见编制、审核、审定三级及以上质量控制体系;(5)具有健全的技术评估档案管理体系。5、根据《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规定(试行)》,乙方机构及其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2)技术评估工作所需费用由委托评估的环评审批部门按合同支付,不得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收取或转嫁任何费用;(3)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廉政管理规定;不得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承诺技术评估结果;(4)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开展技术评估工作,遵守本规定中技术评估总体程序、技术评估工作流程等要求。(5)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得反复多次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额外的修改意见;(6)按要求做好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业务指导,不得出现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6、根据《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评分办法(试行)》,对报告书质量及环评机构进行打分考核,与评估意见一并反馈甲方。对存在重大环评质量问题的报告书及相关环评中介机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季度汇总受委托项目环评机构技术考核成绩并反馈甲方。第二条乙方进行技术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工作的质量要求:严格遵照《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评分办法(试行)》《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一)抽查复核1、环评文件复核内容:环评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规划及规划环评等;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是否正确,重大环境问题、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风险因素识别是否全面;工程分析是否体现行业特征,选址选线是否合理;源强分析和污染物核算是否准确,所用技术方法是否正确,影响预测是否科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结论是否正确;主持编制机构和主持编制人员是否满足相关管理要求。2、环评文件评估质量复核内容:技术评估是否符合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技术评估是否有重大疏漏,技术评估结论是否合理。具体参考《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管理规定(试行)》。3、环评审批规范性复核内容:审批权限是否有误,环评审批意见是否有重大疏漏。(二)技术评估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2、技术评估过程中组织踏勘现场,如有专家评审会则需全程录像。3、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明确评估结论,即报告是否具备报批条件,项目建设是否具有环境可行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4、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意见包括以下内容:环评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保政策相符性、规划相符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是否具有环境可行性的总结论)、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结论的合理性、《报告表》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说明、审批建议等。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组织进行技术复核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受理项目后,督促建设单位于2日内将满足技术评估要求的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乙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依据、报酬额度及支付方式为:“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X整人民币,X元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X元,共X本。第二部分¥X元,为环评报告表的技术评估X万元/本(共X本),采用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025年12底前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尾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X开户名:X账号:X开户行:X地址和电话:X纳税人识别号:X第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徐顾丹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李燕为乙方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经以下程序后,认为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七条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方式:如双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仍需补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甲方: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代理机构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团队实力项目组人员构成20分1.项目负责人(满分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得3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2.项目组成员(满分10分)。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拥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承诺1人得2分;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级)职称的,每承诺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予得分)场所配备5分具备固定的组织会议场所得2分;具备固定的档案资料管理设施、场所得3分(若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租用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及租赁费支付凭证,并提供有关现场情况的照片)技术及管理水平评估工作流程及制度10分1.具有技术评估工作规范,且评估职责、流程、内容、方法规范明确的,得5分;具有技术评估工作规范,但评估职责、流程、内容、方法不够规范、不够明确的,得2分;不具技术评估工作规范的,得0分;2.具有技术评估质量控制制度,且三级审核质量控制明确的,得5分;具有技术评估质量控制制度,但三级审核质量控制不明确的,得2分;不具有技术评估质量控制制度的,得0分; (以上均提供制度文件或说明等证明材料)专家库使用5分1.具有完整的环评评估专家库使用台账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抽取记录、专家建议、对专家的评分等),得5分;专家库使用记录台账不完整的,得3分;无专家库使用记录的,得0分。(供应商提供专家库使用记录、评分记录台账文件、系统截图等)重点与难点分析重点与难点分析5分对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化建议。重点与难点分析到位,给出的建议合理、全面、可行的,得5分;重点与难点分析不全面,建议内容较少、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作说明得0分。单位业绩工作业绩15分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服务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5分。(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技术评估文件,业绩时间以技术评估文件出具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评估工作质量18分1.评估涉及行业(满分8分)开展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技术评估工作的,其中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C类)不同细分行业3个,其他类别(非C类)不同细分行业2个,类别齐全的得8分,不齐全得0分;(提供不同细分行业的评估意见复印件)2.评估工作质量(满分10分)评估意见包括:评估过程、项目概况、环境概况(包含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估结论、建议、问题与说明的,且评估意见、规范、结论明确的得10分;评估意见包含内容基本全面,但评估意见、规范、结论均明确的得8分;评估意见包含内容一般全面,但评估意见、规范、结论任意一项不明确的得5分;评估意见包含内容不全面,评估意见、规范、结论任意一项都不明确的得3分。评估意见包含内容不全面,评估意见、规范、结论每一项都不明确的得0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C类)和其他类别(非C类)分别各提供一套具有代表性的技术评估意见、专家评审会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专家评审意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服务承诺服务承诺2分承诺执行环评评估廉政规定,得2分;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一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六)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513-55887688。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八)其他当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列入采购失信人黑名单等措施。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重新招标。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纸质响应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一、纸质响应文件(三部分分别独立密封)(一)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二)商务技术文件1.方案、业绩等;2.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3.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4);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二、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的打印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附件1投标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具备独立完成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能力,不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7.我单位为非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含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编制的单位,在2024年-2025年期间未开展过南通市各县(市、区)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8.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报价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磋商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本表总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总计金额需一致。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序号项目名称报价限价投标单价数量合价(元)1技术复核部分150000元元1项2报告表技术评估部分4000元/本元/本25本3总计(元)填写说明:1.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投标限价,①技术复核部分总价包干,结算价为其对应的投标合价;②报告表技术评估部分:全年预估25本,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单价按其对应的投标单价执行;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7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