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排水施工招标公告(南丰县太和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6202506168225472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樟坊村委会  1887045****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16 11:20  -  2025-06-19 18:00 
 采购单位:南丰县太和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工程排水施工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工程排水施工; 描述:新建400*400沟渠约740米;描述:新建500*500沟渠约670米;次要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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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需求文件.docx预审 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另存.zip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抚州市 南丰县 太和镇 太和镇樟坊村委会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上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必须提供至开标截止前投标人信用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2-5项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三无证明承诺(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6 个月内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6 个月内无重大质量、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工程,不含临时) (5)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水利五大员证(提供有效的岗位人员证书) (7)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己取消安全员证书的地区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下洋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需求第一章竞价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2、最高限价:306597.36元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于7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上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至开标截止前投标人信用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2-5项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三无证明承诺(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无重大质量、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工程,不含临时)(5)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水利五大员证(提供有效的岗位人员证书)(7)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己取消安全员证书的地区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1项306597.36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2、项目地址:太和镇樟坊村二、商务要求1、业绩要求:参与供应商需具有相关的项目经验。须有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佐证。2、现场勘查:为避免恶意竞价,实现服务商理性报价,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按要求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服务条件和初步沟通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服务方案(供应商需根据现场时间提供方案,采购人根据方案来择优选择)。现场勘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14:30至16:30,逾时不予受理。为防止资质挂靠,参加现场勘查人员必须为服务商的拟任法人或建造师,勘查时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现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出具《现场踏勘证明》随报价一起上传,否则其报价无效。3、项目施工期间,成交人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接受采购人的考勤考核,累计3次以上(含)未在施工现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售后服务: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2小时内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或更换;成交供应商在工程安装完成及验收活动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5、为保证项目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中标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未签订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6、注意事项1完工时间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30个自然日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返工,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价格调整成交价即为合同价,结算价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为准。4付款条件按照《南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丰办字【2023】6号)文件关于项目进度款拨付要求,(一)工程价款支付,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目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程量完成 3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20%(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债券资金项目可付至25%);工程量完成5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30%(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债券资金项目可付至40%);工程量完成 8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0%(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债券资金项目可付至65%);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 65%(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债券资金项目可付至80%);工程结算审计后,工程款付至结审价的97%;余下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如结算审计价高于项目资金,则工程款按项目资金支付;如结算审核价低于项目资金,则按结算审核价支付)。5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违约责任若成交单位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完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交付违约金,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成交单位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7争议的解决如因项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执,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竞价结束时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查验,若虚假应标,该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取消竞价成交单位资格。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投标单位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前述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事项、内容及权限范围。一、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报总价(元)交付期备注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投报总价(大写)注:1.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应简明扼要。2.供应商认为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3.若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同,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自拟)三、技术要求响应函致*******政府:我公司参加的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电子卖场竞价活动,并声明: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南丰县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太和镇樟坊村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条款号采购要求供应商响应差异说明注:1.“供应商响应”一览中应对应“商务要求”条款号具体说明相应情况。2.“差异说明”一栏中,如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有所差异,则在该栏中说明差异之处。如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一致则填写“无差异”或“完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此表格,逐条对照采购文件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五、现场踏勘证明致XXX公司: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必须进行实地踏勘。现有投标单位(XXX公司)已进行实地踏勘,获得投标所需要相关资料。1、经现场踏勘,该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现场现状已充分了解。2、该投标单位若中标,不对场地现状提供异议,不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特此证明!采购单位:(盖章处)日期:年月日六、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灌片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排水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